9/09/2008

各位,我們明天見^^a

  先看看下面這則報導

2008.09.09  中國時報
LHC明啟動 撞出黑洞吞地球?
閻紀宇/特稿
 ▲張元翰率領該校研究團隊,赴日內瓦進行大強子對撞計畫實驗。(胡欣男攝)

 歐洲中部夏令時間(CEST)九月十日上午九點(台灣時間十日凌晨三點),人類有史以來最龐大的一部機器──位於瑞士與法國邊界地下深處的「大強子對撞機」(Large Hadron Collider,LHC)將正式啟用,射出第一道逼近光速的質子束。

 對全世界的物理學家而言,LHC將開展出無比豐碩的探索之旅,希格斯玻色子、超對稱性、暗物質、多維度空間……許多自然界最重要的奧祕都可能從此撥雲見日。

 科技挑戰 探索自然界奧秘

 然而在某些人看來,LHC卻可能是世界毀滅的起點、宇宙末日的開端。隨著啟用日期逐漸逼近,這股集體歇斯底里也有蔓延之勢,頂尖的物理學家收到死亡威脅信函,電話與電子郵件也湧進負責LHC的歐洲粒子物理研究中心(CERN),有人苦苦哀求,有人嚴厲警告。

 CERN公關部門主任吉利斯表示,曾有一位媽媽打電話來哭哭啼啼:「我真的很擔心,請 你跟我保證,我的孩子不會有危險。」為了化解各界的疑慮,CERN幾位成員錄了一段自編的饒舌歌,送上 YouTube(http://tw.youtube.com/watch?v=T3iryBLZCOQ),載歌載舞,希望民眾放輕鬆一點,他們可不是什 麼瘋狂科學家。

 微型黑洞 有人擔心世界末日

 以德國生物化學家羅斯勒(Otto Rossler)為首的一個團體,憂心之餘進而採取法律行動,在八月廿六日向歐洲人權法庭提起訴訟,聲稱LHC的質子對撞實驗後果難料,可能會在加速器中 產生「微型黑洞」(MBH)或者「玻色新星」(Bosenova)。人類必須在釀成浩劫之前懸崖勒馬,不能讓CERN一意孤行。

 依照羅斯勒等人的想像,微型黑洞的後果尤其可怕,一旦產生,災難科幻電影的場面將會在地球真實上演:黑洞開始吞噬周遭物質,地震接二連三,地殼出現裂縫,岩漿泉湧而出,海水沸騰汽化……最後整個地球消失在這個連光線都逃不出去的黑洞之中。

 學者研究 轟擊不會造成毀滅

 其實這種「LHC末日論」並不新鮮,從一九九四年計畫發軔以來就如影隨形。CERN眼 見各方論調越來越天馬行空,於是在二○○三年委託獨立學者進行研究,證明相關說法的荒誕無稽。今年LHC正式啟用之前,CERN再度委託五位學者,對二 ○○三年報告進行檢討與更新,希望徹底廓清公眾的疑慮。

 這份最新報告(http://www.iop.org/EJ/abstract /0954-3899/35/11/115004/)指出,地球與其他天體亙古以來不斷遭受宇宙線(cosmic ray)的轟擊,其能量經常高於LHC的質子束,事實上大自然每秒鐘約進行三十兆次LHC實驗,但是天文學家從來沒有觀測到天體在宇宙線轟擊之下毀滅。最 有可能因此產生微型黑洞的高密度天體如中子星與白矮星,也沒有任何證據顯示這類黑洞曾對它們構成威脅。

 網路直播 射出第一道質子束

 退一萬步而言,就算LHC真的克服各種物理定律的壁壘,讓兩顆質子以相當於兩隻蚊子相 撞的能量撞出微型黑洞,它們也會因為霍金輻射(Hawking radiation)效應而在剎那間消失;就算它們鬼使神差地穩定下來,天體觀測的證據也顯示,它們再過幾十億年也不會有任何動靜。

 因此除非LHC末日論者是愛因斯坦再世,有能耐一一推翻正統物理學的論述,否則我們還是大可以放下心來,在九月十日當天透過網路現場直播(http://webcast.cern.ch),好好欣賞這場科學界的曠世偉業,為參與計畫的全球八十五國、一萬多位科學家與工程師喝采加油。

  先不管這個實驗對物理學上有多大的幫助,如果一個不小心的話,整個地球……不,整個太陽系會在一瞬間消失在這個宇宙當中。
  太好了。
  深綠的不用擔心陳水扁會不會被判刑,也不用擔心中共會不會打過來,馬英九會不會賣台。而台灣人民不用擔心633會不會實現。
  而我,也不用擔心能不能約的到那個女孩。

  那並不是死亡,也不是世界末日,而是……『不存在』而已。
  還有,不知道天文學和物理學家有沒有想過一件事:黑洞可以吸收所有的物質,包括光。但是依照質能不變定律來看,被黑洞吸收的物質,會變成什麼樣子?
  基本上,沒有人知道。
  或許,被黑洞吸收的物質,會以另一種形式重建吧!

  也就是說:明天我們所見到的世界,或許是從未曾改變的世界,也可能是重建過後的世界。
  有可能改變,但也有可能什麼都不變。
  可是不管是否改變,今天……不,剛剛發生過的事情,是不會有任何改變。
  那個女孩星期天要去烤肉,所以不能和我出去=_=
  --如果以歐巴馬當成例子,我還有三次機會,以國父為例子,我還有九次機會……

9/08/2008

我……老了嗎?

  我不知道這樣算不算侵犯著作權,也不知道這樣算不算剽竊,但是我必須提一段故事才能說下去。
  美國影集『六人行』第二季中,莫妮卡認識了一個男友理查,基本上理查真的是她遇過所有男友當中最完美的一個,除了一點:年齡。
  理查老到可以當莫妮卡的爸爸,而理查也是莫妮卡爸爸的朋友。
  題外話,除了理查,在第一季當中,莫妮卡認識一個十七歲的男孩。因為這兩個男人,所以在第三季當中,莫妮卡認識了一個百萬富翁,而那個男人和他們同樣年齡;錢德第一次見到那個男人的時候,不斷的說:『你和我們同樣年齡!』
  --別人會以為:『你是個百萬富翁,而和我們同樣年齡!』,但是錢德真正諷刺的是:『莫妮卡認識的男人,竟然和我們同樣年齡!』

  其中有一集,喬伊和錢德正好有三張尼克隊主場的球賽票,而羅斯正好沒空去,兩人正在討論該找哪個人一起去。
  莫妮卡希望他們和理查一起去,因為她不希望自己的男友和自己的朋友之間有太多的隔閡。
  後來他們三人去看了球賽,出乎意料的,錢德和喬伊非常喜歡理查。
  而理查也覺得和他們在一起很快樂。
  『和他們聊天我覺得很開心,最少不會說:你知道去年冬天某個人因為鏟雪而死嗎?』

  年紀越大,會發現當初認識的人都漸漸老去,當初知名的歌星、影星的訃文出現在報紙上。
  最早的薛越、張雨生的車禍、張國榮的自殺,ICRT的DJ大衛王的過世;文學界中,柏楊的去世,趙寧的過世,都令人感傷。
  前一陣子我和一個女孩聊天的時候,發現她竟然沒聽過郭富城的『對你愛不完』。
  這時我發現,天啊~~我有這麼老了嗎?


  再看看現在影壇、歌壇上的影星、歌星,會發現陌生的面孔越來越多。這時候真的會發覺自己已經和年輕一輩的小朋友脫節了。
  我小時候最紅的是潘迎紫,寇士勳,我還記得劉文正上台時,大衣+白圍巾的裝扮;小虎隊的身影也歷歷在目。
  港星還有四大天王劉德華、郭富城、張學友和黎明。小馬哥的義氣和雙槍令人無法忘懷,還有那句:『我不是要證明我有多行,而是要證明我失去的東西我還能拿回來!』
  還有,如果要男影星在九點檔紅起來的話,一定得幹掉張晨光^+++^

  可是,曾幾何時,那些記憶中曾經存在的一切逐漸消失,取而代之的卻是一張張陌生的臉孔?
  昨天我參加一個研討會,見到了以前我很喜歡的一個歌手朱約信,當時他的藝名是『豬頭皮』。那時我很喜歡他的歌曲,很諷刺,也很有意思。可是現在卻很少看到他的唱片。

  仔細想想,我終於也面臨了我應該遇到的一個不可避免的潮流。
  時代改變了,過去將存在於記憶當中。開始抱怨現在的年輕人越來越不像話。越來越不懂什麼才是『經典』。
  可是,換個角度去想,我們也無法理解為什麼『貓王』和『蜥蜴王』會被稱為『王』的原因。

  三十出頭的年紀,不老也不小,可是和一些小朋友聊天的時候,真的會發現自己老了好多。
  用三十年來當一個世代的交替我覺得並不為過,可是我一直以來都用金濤的名言:『不管自己幾歲,我要站永遠站在時代的前端』來自許。
  可是我發覺我越來越不能接受那些小朋友們所喜愛的事物,甚至因為覺得台灣的連續劇、綜藝節目沒有什麼營養而拒看電視。
  『趕羚羊』、『草枝擺』這兩句話的確很有創意,但是我就是不能接受。

  老了嗎?或許吧!
  但是年紀比我大的人一定會罵我:你覺得自己老,那我怎麼辦?我豈不是變成了活化石、天然紀念物了?
  可是,就像我前一篇所發表的文章中所寫的一樣,我不喜歡的東西就是不喜歡,沒有人能強迫我去喜歡那些低級的搞笑、沒有演技的演員所演的連續劇。
  我也不需要強迫自己去喜歡那些。
  但是我也不希望有一天和朋友聊天的時候,聊得都是:『你知道某某某上個月因為心肌梗塞而過世了嗎?』

  換個角度去想,工程師老也無所謂。最起碼比花花公子的封面女郎好吧!
  那些封面女人只要過了二十七歲,在那個圈子裡已經等於五十多歲了^^a

女人,不要把妳想要的加諸在男人身上

  我不得不重申一件事實:我不喜歡『女王』。
  女王先前發了一篇『男友是妳的生活重心? 』的文章,讓我覺得很不高興。

  其實女王的『男友是妳的生活重心?』這篇文章,主要是在罵那些為男人而變的笨女人。可是我卻覺得那是『指著月亮罵禿子』,罵全天下的男人都是負心漢,都是希望女人為他們而改變的豬。
  但很多男人不是這樣的,尤其是像我這樣的男人。

  不可諱言的,要女人為他而變的男人,的確是隻豬;但是真正的男人,會去取悅女人,會去給自己喜歡的女人想要的一切。
  --就算她想要的是天上的星星,男人就算不弄不到一顆『星星』,也會想辦法弄到一隻『猩猩』。
  
  想想看,為什麼一個男人會約一個女人出去?
  最直接的說法就是:約個小會,吃個小飯,做個小愛……把她『解決』掉……
  不過那些正直的男人(通常這種男人都很容易收到『好人卡』),也會這麼想,不過那些正直的男人會用比較高尚的理由和方式。
  例如:婚姻。

  男人會想要約女孩子出去最大的原因,就是那個男人喜歡那個女人。
  並不是當時那個那個女人符合他的喜好而約她出去,而是當時那個女人吸引了那個男人,所以才會想要約那個女人出去。
  正直的男人,並不會會去尋找『會因為他而改變的女人』,而是會去尋找『他喜歡的女人』。
  因為男人並不知道女人會不會因為他而改變自己,所以男人會找適合自己的類型的女人。
  有的男人會喜歡女王(而我不是),有的男人會喜歡林志玲(而我也不是),不管哪種類型的女人,都會有男人喜歡。而男人會去尋找符合自己喜好的女人。
  為什麼我知道?因為我是男人,而且是個『正直的男人』,而我會這麼做。

  那麼女人為什麼會因為男人而改變自己?
  先把『為什麼』放到一邊,先討論『改變』。
  改變有好的,也有不好的。那什麼才是好的改變?什麼又是不好的改變?
  因為自己而改變,因為自己想改變,這才是好的改變;為了某人,不是自己打從心裡想要改變的改變,是不好的改變。
  去年我做了個實驗……是的,就是『戒菸三十』的實驗。雖然不能說很成功,但是確確實實的降低了煙量。如果我想繼續下去,我可以很成功的把抽煙這回事給戒掉,但是那必須出自我自己的意願。
  如果有人強迫我戒菸,我會戒的心不甘情不願,或是趁著那人不注意的時候偷偷抽煙。
  抽煙是個壞習慣,但是要說到改變自己的個性,那又是另一回事了。
  每個人的個性都是天生的,如果為了他人而改變自己的個性,那就變得不像自己了,這樣的改變會好到哪裡去?
  就好像電車男為了艾瑪仕小姐而放棄了自己的興趣,電影的結尾很完美,王子和公主過著幸福美滿的生活,是吧?
  但是故事有交代之後發生什麼事情嗎?沒有。
  搞不好艾瑪仕小姐因為電車男已經變得不像她當初遇到的那個男人而拋棄他也不一定。或著,電車男因為生活的支柱不見了,變得鬱鬱寡歡,變成一個『家裏蹲廢柴』也有可能。
  換個角度來看,女人為了男人而改變,改變到完全失去自我,這樣有什麼意義呢?

  說到『意義』,就必須提到女人為什麼而改變?
  就像我的主題所說的一樣。有的時候,那些改變都是女人自己想的,自己認為男人期望她們做。而這些改變基本上都源自於一些從沒經過思考過的雜誌、和朋友討論的結果、或是那些沒有營養的韓劇、日劇、連續劇造成的結果。
  當然還有一些心理上的因素,擔心自己的男人因為其他女人而拋棄自己,擔心自己的吸引力不夠,或是因為愛。
  在這邊,我不得不同意女王的想法。
  女人或許可以為了男人改變自己的外表,女為悅己者容,這是女人的天性,那是沒有辦法改變的事實;但是女人不需要為了男人改變自己的個性。
  女王說她不會為了男人而改變自己的外表,這我不相信,不過她既然這麼說,我也只能說:她還沒有真正愛上一個男人。
  不過,如果女人為了一個男人而改變自己的個性,變得不像自己,我也只能說……
  太愚蠢了。

  或許女人會認為我這麼說太輕視她們的為愛而犧牲的偉大,但是『為了愛而犧牲』這句話這不蠢嗎?
  愛一個人,有必要犧牲自己嗎?
  或許,為愛而犧牲很偉大,許許多多的愛情故事,都在形容為愛犧牲的偉大,不是嗎?但有人是否真的想過,為了愛而犧牲自己,真的很偉大嗎?
  我的答案或許不值得參考,但我的答案是:愚蠢。
  
  說點我自己的事情吧!
  我不需要女人為我而改變,我卻需要她來告訴我,我該做什麼樣的改變。
  我不是完美的,我沒有范迪索的身材(我正在看他的『限制級保母』,開始寫這篇的時候,我正在看『限制級戰警』),也沒有布萊得彼特的外表;我唯一有的只有我的本性。
  星期六,我鼓起了勇氣,也強迫自己忽略我的一些多餘的想法,開口約一個我蠻喜歡的女孩出去。
  我約她的出去時間是星期一,想當然會被拒絕。
  --可是我開口約她了。
  面對陌生的女孩,我都有種恐懼感,因為我不知道她的背景,也不知道對方有沒有男朋友,也會擔心她會不會喜歡我……
  這些多餘的想法,都是阻礙我去開口約一個女孩子。
  那個女孩,我也是猶豫了幾個禮拜才開口的。
  --其中也有幾天因為她沒有上班,所以見不到人,所以沒能約到她。

  為了她,我改變了。這樣的改變是好的,正向的。
  是的,我的改變讓我不像我自己,不像那個軟弱、多慮的我,可是這樣的改變我想所有人都會認為這是很不錯的改變,不是嗎?
  至於什麼樣才是不好的改變……目前我還不清楚^^a

  那個女孩……當然了,我不會因為一次的失敗、一次的拒絕就失望。
  拜託,我被人拒絕已經是家常便飯了。歐巴馬約了五次,才約到他現在的老婆,國父孫中山也是經歷了十一次革命才建立了中華民國。區區一次的拒絕,才不可能讓我退縮。

  不過我也得到了一些訊息^+++^

  至於是什麼樣的訊息,對方是什麼樣的女孩……請原諒我必須保密^^a

8/30/2008

工程師的美麗與哀愁42--加班時的抱怨

(一)
  我經常說一句話,這句話是很久以前的一部電影『縱橫四海』,裡頭張國榮說的一句台詞:『拜託,太簡單的事情不要找我做。顯得我低能。』
  最近我經常做一些顯得我低能的事情。

(二)
  這世界有很多不公平的事情。
  最讓人覺得不公平的事情就是當別人要求你的時候,你都會戰戰兢兢的做好;問題是,當你要求別人的時候,不是一堆推拖拉的話,就是馬上說:『老子不幹!』
  每次遇到這個情形的時候,我都想找個布袋給他蓋下去……

(三)
  溝通很重要。可是我發覺我最近和同事溝通上有困難。
  明明已經再三確認對方已經明白我的意思,也不厭其煩的確認事情是否可以達成,可是沒多久就接到CC給老闆的信……
  --搞個老半天,他完全沒有搞懂我的意思。
  我說的不是國語嗎?還是我咬字有問題?不然就是他根本不想甩我!
  再不然就是說話說到一半,就被對方給打斷,我很想罵一句:『你老師沒教你別人說話不准插嘴嗎?』

(四)
  有做,做完,做到,做好,這是四種不同的程度。
  有做和做完可以很明白的了解這絕對是死當,連及格都達不到。
  做好是勉強可以敷衍的交差,做好則是把一切都做的好好的。
  問題是,事前是不是應該說清楚?
  就是因為事前我接收到的訊息有誤,卻有沒有一個明確指示下一步的指令,所以我現在不得不在公司加班。加班也就算了,一個不小心一度被鎖在門外。
  一整天下來,碰鍵盤的時間比碰板子的時間還要多上好幾倍。
  那有沒有做到該做的事情?
  廢話!我一開始不是說了嗎?太簡單的事情不要找我做,顯得我低能。
  現在我不但浪費時間加班,又顯得我太過低能。所以我現在一肚子不高興。


(五)
  其實我想抱怨的事情是我現在在加班的事情。
  現在是2008年8月30號,下午4點三十六分,我把軟體要求的東西已經做好了。
  之前我得到的訊息是:『一個可以交差敷衍了事的東西。』
  所以我才做了一個半成品,剩下如果要更好,煩請等待下一版的出現。跳線飛線一定會有問題。
  問題是,昨天下班前竟然跟我說這樣不行!要我星期六、日找一天來加班,我聽了就很火大。
  我來,我做,我做好。
  本來打算明天來交差的,但是想想算了。剩下的,星期一再說。

本部落格榮獲『年度最佳遇事生風』以及『年度最佳盲者得鏡』

  全球華人不及格大獎,基本上是個人人有獎,為了惡搞而惡搞的網路小工具。
  很榮幸的,本部落格總站獲得『年度最佳 遇事生風 部落格首獎』

  
  想想也對,我的部落格哪篇不是遇事生風?

  看看「教育部成語典」是怎麼說這句成語的?

語本漢書˙卷七十六˙趙廣漢傳:「所居好用世吏子孫新進年少者,專厲彊壯氣,見事風生,無所回避。」
  指搬弄是非,興風作浪。
  野叟曝言˙第六回:你們這班光棍,專一遇事生風,恐嚇索詐,本該送到府縣去重處,因詐尚未成,姑不深究。

  妙啊!

  而分站則獲得『年度最佳 盲者得鏡 部落格首獎』。
  

  盲者得鏡的解釋也很妙:


  瞎子雖得到鏡子,卻看不見鏡中影像。比喻所得之物不能發生功效。
  淮南子˙人間:夫戟者所以攻城也,鏡者所以照形也,宮人得戟,則以刈葵,盲者得鏡,則以蓋卮。

  妙啊~~

正妹病?拜託好不好,這是男人的天性!

  ......
  我的壞習慣又來了,又看了女王的文章^^a
  但是女王這次發出來的文章『正妹病』,並沒有讓我很想反駁,因為喜歡看漂亮女孩,這是男人的天性;但是當『殺手席琳』也發了一篇【 妳才有正妹病吧! 】之後,我覺得身為男人,身為『外貌』主義協會會員之一的我,我覺得我有必要幫男人說說話。

  關於『正妹病』這個沒藥醫的『症頭』,我不知道該怎麼說,因為就像我剛剛說的,男人天生就喜歡看漂亮妹妹,不只是漂亮妹妹,男人也會喜歡看有強烈『偽娘』屬性的男人。
  我必須解釋一下,『偽娘』並不是什麼娘娘腔或是溫柔漢,而是……而是他本身舉手投足和女人沒有什麼兩樣,對於性別的認同完全沒有問題,可是就是很美、很漂亮……
  如果看過北條司的『變奏家族』,就可以明白什麼是具有『偽娘』屬性的男人……
  --而故事中的辰巳,就是一個標準的偽娘控、雙性戀……

  如果女人能夠明白男人是用什麼樣的眼光去看女人,女人就會明白『正妹病』基本上是不存在的。
  因為有的時候,男人可以不看臉,只看頸部以下的部份……
  --人醜不打緊,波大、腰細、屁股大就沒問題……
  對男人來說,有的時候長相真的不重要,重要的卻是身體,反正關了燈,視覺完全處於癱瘓的狀態,他大可以去想林志玲或是其他尤物,並不管對方長得怎樣。

  席琳和女王都提到好人卡,說真的,這應該是女人的不應該。
  女權運動從啟蒙到現在多久了?為什麼女人總是喜歡找男人當司機、提款機、馱獸?因為女人給了男人一個機會,讓他以為他有機會追上妳,讓他以為只要他不斷的付出,你就會感恩,妳就會心動。
  問題是,事實並不一定是這樣。

  男:『這杯奶茶我請妳。』
  女:『謝謝。』
  之後呢?女人就只是『謝謝』兩字就好了嗎?不,妳給了那個男人一個希望。
  女孩子應該說:『你沒有必要請我,還有,我正在減肥。』
  不喜歡一個男孩,女人不該給男人一個模糊的空間,不該給他一個希望,更不該讓他覺得只要他付出就會有回報的可能性。

  是的,今天或許妳對那個男人沒有什麼感覺,但是仔細想想,真的是這樣嗎?
  今天我討厭一個人,我會打從心裡去討厭那個人,甚至我根本不會和那個人說話。
  女人,請仔細的想想看,妳眼前的那個每天送妳上下班,隨Call隨到,只要妳的電腦有問題,不管他正在做什麼都會趕過來幫妳修的這個男人,你真的對她一點感覺都沒有嗎?
  或許他不會表達,或許他不敢表達,但是今天妳請人家幫妳忙,妳就應該有所付出。

  男:『妳的電腦只是中毒而已,我已經幫你掃好毒,以後不要亂下載東西了,知道嗎?』
  這時女孩子該怎麼說?
  絕對不能笑著說:『謝謝你,沒有你不知道該怎麼辦才好。』
  應該笑著說:『謝謝你,沒有你不知道該怎麼辦才好。對了,這樣要多少錢?拿去給店家修都要收錢的。』
  如果男人說不用,妳一定要堅持下去,堅持給他『電腦維修費』,不然請他吃一個便當、御飯糰也好!絕不能撒嬌,或是貪小便宜。
  因為妳會給他一個希望,給他一個機會,當哪天對方向妳告白的時候,妳才不用發好人卡。

  男人賤,真的很賤,賤到只要妳給他機會,他就可以完全的付出,不管妳說什麼他都會聽,就算妳說太陽打西邊出來,或是說蕃茄是從『蕃茄樹』上長出來的,他都會相信。
  而且男人被教育成『追女孩子就是要死纏爛打』,或是『追女孩子就是要送禮』、『只要付出,總有一天會得到回報』,所以,除非妳真的喜歡那個男的,不然絕不能給他一點錯覺。

  可是有的女人就是會利用這一點,來貪圖男人帶給她的便利,然後隨隨便便的給人家一句:『對不起,你真的很好,可是……』
  這是什麼?
  就像我以前說過的,我當然是個好人!雖然會亂丟垃圾,偶爾闖紅燈,但我不偷不搶,偶爾還去捐血,買喜憨兒月餅,我當然是個好人!不需要妳來補述!
  但是為什麼女人不敢直接一點,抬起頭看著那個男人的雙眼,斬釘截鐵的說:『因為你長得太醜了!』
  或許是矜持,或許是膽小,但也或許是因為女人從小就是這樣被教育的。
  --請看我的舊文『女人的武器』……

  給男人的話。
  我知道男人都喜歡看正妹,當然我也是。
  賞心悅目嘛~~
  但是請不要認為自己可以追的上正妹,或是呆呆的付出,正妹就會為你而心動。
  人心具有高度的『不確定性』,尤其是女人心,就像『薛丁格的內褲』……不對,是『薛丁格的貓』一樣,在盒子打開之前,你永遠不知道那隻貓是死還是活。

  話又說回來了,付出或許不會有回報,但是不付出絕對不會有收穫啊!
  我的建議是:付出不必求回報,丟出去的錢就當丟到海裡去。
  人的感情不像交易一樣,可以互相交換的,或許對方真的只把你當成好朋友,或是把你當成一個很體貼的人,但不一定會因為你的付出而感動。
  你可以幫一個女人打開一千次的門,但是她不一定會因為這樣而感動;但是如果是對的人,只要拉一次椅子,女人就會因此而感動。

  在金字塔頂端的男人,女人對他來說,沒了這個可以換另一外一個;但是身處於金字塔底端的我們,只要有女人願意青睞我們,我們就該感激涕零了!
  不要對正妹有所妄想,外表只是一時的,或許那個正妹有著天使的臉孔,魔鬼的身材,但是如果她同時具有蛇蠍的心腸,請問你該怎麼辦?
  對於女人,必須要掌握對方的心,讓她強烈的感受到你的付出,讓她看到你的優點,強烈的表達出來。這樣才能真正感動對方的心。
  修電腦,你可以到她家,然後幫她把電腦搬到電腦公司去,你付錢幫她修。
  當司機?你可以幫她叫計程車,安全又可靠。
  你只要做的是請她看電影,陪她聊天,講她喜歡聽的笑話,或是把自己工作上的趣事說給她聽。
  苦差事,付錢找專人作就好了!省的作不好又被人嫌。
  話說回來了,我這個唐朝的擀麵杖,老光棍的建議能聽,我也真佩服你的天真。

  總結,男人喜歡看漂亮女孩是天性,女人也不是喜歡看帥哥?
  不要怪男人總是問:『該怎麼追正妹』,這是男人的天性。
  男人不要總是拘泥在『正妹』上,現實中再怎麼正的妹,也比不上蓓兒丹蒂
  看看身邊有沒有默默為你付出,卻從不求回報的女孩吧!或許她才是你的真命天女。

8/27/2008

尼采曰:我思故我在,吾曰:我Blogging故我在

  除了女王以外,另外一個不是讓我很喜歡,但是還是會去看他的部落格的人就是Mr.6,身為一個從事創投的人來說……有的時候我還真覺得他說得話有點天馬行空。
  不過,這一篇『部落格教學第1課:維持一個「引頸呼吸」的姿勢』讓我有很深的感觸。

  一切的起源都是從『這已經不是第一次了』開始。
  這是我第一篇部落格文章,從2005年五月五號那一天,我正式成為一個部落客。也正式在城邦定居。
  這三年來,我寫了超過四百多篇的文章,有長有短,也連載了我的小說。
  我也很驚訝我能夠寫這麼多,寫這麼久。

  這三年來,我一直保持著一貫的想法,我寫我所想,我寫我所思,我絕不會迎合什麼樣的人、事、物,除非我覺得那樣很好玩。
  罵人也是我的一絕之一;罵要罵的有理,罵也要罵的夠狠,不能因為我討厭某人,我就罵的兇,也不能因為我喜歡某人就不罵他。
  罵人就像辯論一樣,必須找到一個適當的立足點,才能站穩腳步來接受四方的襲擊。
  就像『九把刀疑似被抄襲事件』當中,網友一面倒的支持九把刀,或是痛罵九把刀小題大作,而我卻從另一個角度去看這件事。
  九把刀並沒有做錯,可是他的做法讓我不敢看他的書,一段、一小行字,就連書名我都不敢看,哪天我有本小說大賣,他控告我抄襲他的書怎麼辦?
  問題是,九把刀的作法真的很奇怪,為什麼不交給出版社?而偏偏要自己出來要求學生道歉?

  Mr.6在一篇『露出後遺症』的文章提到,和部落客交朋友會有壓力,他也提到了許多部落客種種的『惡形惡狀』
  不過,那不是我。我的朋友看不看我的部落格,基本上一點都不重要。我甚至已經到達了那種『有沒有人來看我自High都已經不重要了……』的境界。
  點閱率是浮雲,推薦是清風,有風有雲是我運,無風無雲是我命……
  不過我要鎮重聲明:我不是小泉梨菜的迷!我也不常看『性愛影片』!

  曾經我寫過一篇『部落格代替自我介紹』,有的時候我還真會跟朋友說我有部落格,希望他們能常去看。
  可是我並不會跟他們說我的部落格有寫些什麼,或是也不擔心我在部落格當中寫的東西,會和我說的東西一樣。
  當然一樣啊!我說的話是我所想的,我的部落格也是我所想的,同一個人想的,當然會一樣啊!就算有誤差,又不是工程或是科學,不需要那麼計叫好不好!
  朋友不看我的部落格,老實說我並不會在意,相反地,他們會看我才會覺得驚訝。
  天啊~~你竟然會看我的部落格?我覺得受寵若驚啊~~
  
  『空我回常回來的;或許分享寫作心得,或許罵罵藍綠政黨,甚至緬懷一些先賢先烈……etc』
  這是我第一篇不落格的結語,現在回想起來,我還真的是『一路走來,始終如一』啊~~

8/26/2008

工程師的美麗與哀愁41--職業倦怠……吧……

  這兩天我發現一個事實:我討厭我的工作。I hate my job!
  為什麼?因為我發現我一點都不把工作放在心上,沒有想要去進修,也沒有想要去看資料,或是增加一些和工作有關特殊技能等等。
  對於其他的事物我反到有點興趣。

  也不是真的討厭到每天不想爬起來,或是一想到要上班,就會頭痛、腹痛、生理痛。
  而是說我並沒有把心思完完全全的放在工作上,上班的時候不是很用心,下搬的時候準時下班。什麼尿血、高血壓、心肌梗塞對我來說,那都是不太可能發生的。
  『工程師』這個職稱對我來說,只是一個工作而已,一份給我薪水、供給我生活所需的工作而已,而不是生命,更不是一切。
  那什麼對我來說才是一切?老實說,我也不是很清楚。
  
  我的工作態度真的很糟糕,看到旁邊的同事都在忙著趕東西,討論公事,而我卻在這邊寫部落格?這種工作態度會好到哪裡去?
  下班的時候準時下班,上班的時候不準時上班,上班就是上網,偶爾就摸一點工作上的東西,幸好我不是主管,不然開幾個會,一整天就這樣消磨過去了。

  那我到底適合什麼樣的工作?
  我覺得我應該去當個作家、藝術家……等等那種搞藝術的。我不應該做在辦公室裡摸魚,而是坐在家裏寫小說或是畫畫的!
  可是在台灣,不管搞藝術的還是搞文藝的,十個有九個窮,八個衰,七個倒楣透頂,剩下的那一個,衣食無缺是因為他坐牢了,因為被控告抄襲。
  
  我真的對電子實在很難提起一點興趣;不要說電子了,就連數字我都有點反感,可是我卻是一個工程師。
  相對的,我對於思考、辯證這方面比較有興趣,如果給我一年的時間去四處走走,我相信我的想法絕對會不一樣。
  
  唉~~這就是男人的悲哀。
  男人賺的錢就是要註定給未來、給老婆、給孩子花的。為什麼女人賺的錢不是要給老公花的?真是不公平!
  如果我膽敢跟我媽說我想留職停薪一年,我媽鐵定會發瘋……

8/24/2008

前第一家庭和現任第一家庭

  陳水扁一家……真的,我很懶得去說他們怎樣了。
  就算陳水扁本人沒有貪污,但是他和民進黨八年來聯手把台灣政治搞得腐敗不堪,這是他不能逃避的責任。
  泛綠的,如果你認為貪污腐敗就是革命,就是台灣國未來的寫照,請繼續挺扁。

  台灣建國雖然是個很遠大的理想,也是個很崇高的理念,我個人採取尊重的態度;但是如果台灣建國的條件就是得接受蔡啟芳、杜政勝、陳水扁之流的人的話,我個人絕對反對到底。
  不能因為要達成目的而不則手段,不能包容所有的人;不然會因為要達成手段而忘了目的。
  請問一下泛綠的,你們的目的是不是希望台灣獨立?如果台灣獨立就是必須要不斷的製造仇恨,不斷的悲哀,不斷的和對岸起衝突,不斷的用各種令人厭煩的方式來爭取國際同情,我想請問一下,這樣獨立之後有什麼意義?
  政治不是黑與白、是與非,真正的答案在於兩個極端中間的灰色地帶。

  其實我要說的不是這個,反正陳水扁說謊成性,他兒子也好不到哪裡去。正所謂『龍生龍、鳳生鳳,老鼠生的兒子會打洞』。
  我想要說的是,根據陳水扁所說,陳致中之所以沒有辦法進去維大,是因為記者向學校告密,之前沒有辦法在律師事務所上班,是因為記者騷擾。
  不只是陳致中,陳幸妤也是被騷擾到不斷開火開砲。
  既然如此,我有個疑惑,為什麼馬家兩個女兒為什麼沒有這樣的困擾?
  不只是馬唯中、馬元中,就連周美青也沒有什麼新聞?為什麼?

  就像我剛剛說得:『龍生龍、鳳生鳳,老鼠生的兒子會打洞』,有個低調到只有選舉才有新聞的周美青,唯中和元中兩個女兒也一樣低調。唯中還曾經在中廣上班,新聞也只有第一天和最後一天而已。
  同樣是第二代,陳幸妤和陳致中為什麼會有這麼多新聞?為什麼有那麼多鎂光燈注意著他們?

  我想,這應該是家教問題吧!
  陳水扁草莽一生,沒有受過什麼像樣的『宮廷文化』,不懂什麼該做、什麼不該做,什麼該講,什麼不該講;而馬英九卻是喝著國民黨的奶水長大,曾經擔任過蔣經國的英文秘書,飽受國民黨式的『宮廷文化』,所以他比較小心一點,再加上馬英九本身的人格潔癖,而周美青也不喜歡面對鎂光燈,因為這樣,所以馬家兩個女兒比較沒有什麼新聞。

  是的,我認為為什麼陳家和馬家第二代為什麼會有這麼大的差別,就是陳家出身草莽,馬家出身宮廷,因為環境的不同,就是會有不同的小孩。
  但不是說出身草莽就不能當官,只是以中國歷史來看,出身草莽的皇帝,在個性上和想法上先天就會有些自卑感,會不斷的想要擴張自己的存在感。
  漢高祖劉邦一統天下之後,因為自卑感作祟,殺了功臣韓信,就是最好的例子。
  而陳水扁本身就有這樣的問題存在,因為早年家中貧窮,又因為政治問題妻子半身不遂(好笑的是,撞人的司機本身就是挺綠的),所以一生都在悲情中度過。
  而吳淑珍本身並不是很有法治觀念的女人(嘴巴上談法,事實上呢?),當有了空間之後,吳淑珍就會觸碰一些檯面下的事情。
  可是這並不是她所能觸碰的;因為清廉不只是自己本身要做到,而是要一整個家族都做的到。

  舉個例子來說好了,如果哪天有個親戚要我幫他的孩子安插一個職位的話,我是該網開一面,讓他輕鬆過關?還是秉公處理?
  這個簡單到ABC的基礎問題,一般人都會很直覺的回答秉公辦理就好。
  這就是『清廉』最簡單的解釋方式。
  而陳水扁不是這麼作。
  先不管陳家的家教如何,陳水扁太過縱容自己的兒子,也太疏於照顧自己的女兒,每天想著都是鬥爭、悲情、仇恨。
  也就是說,陳水扁或許曾經是政治上的贏家,但是他的家庭生活卻是輸家。絕對是個失敗的例子
  換個角度來看,馬英九雖然在政治面不輸不贏,但是他的家庭生活卻是一等一。應該可以當作模範。

  其實陳致中也很低調,問題是他做了太多令人懷疑的事情,他可以拒絕,但是他沒有。
  他結婚當天,他可以拒絕用空軍一號迎親,但是他沒有。在他爸爸承認有海外帳戶的時候,他可以第一時間回到台灣,或是在維大新生講習的時候出面,但是他也沒有。
  相對的,馬家兩個女兒在總統大選的時候,華航自動幫她們升等,但是她們拒絕了,堅持不用升等。

  陳幸妤……唉~~原諒她吧!她有錢是應該的!牙醫怎麼可能沒錢?這可是關係到她的醫術的問題!如果陳幸妤沒錢的話,那麼是不是代表她的醫術比我那個同是牙醫的老姐還爛?
  只不過她的EQ似乎從來沒好過,情緒控制糟糕到極點。

  前任和現任的第一家庭,還有蔣家、李家,四個曾經當過第一家庭的家族比較下來,我真的很疑惑,為什麼獨獨只有陳家的新聞比較多?
  

8/18/2008

我御宅,但不『家裏蹲廢柴』

  我的部落格有多御宅?由這個『超準確真實部落格宅度計』網站可以看得出來。

  
  我該歡呼嗎?我該高興嗎?我從來沒有一種排名可以排到前二十名的,可是我怎麼有一種得到『金酸梅獎』的感覺?
  最讓我不敢相信的是,我的部落格竟然因為有一個『小泉梨菜』的關係,讓我的部落格竟然出現了『AV女男優』這個選項!還有,只是一句『性愛影片』,竟然讓我的部落格在『成人』的選項當中得到43.2分!!

  

  看到這個排行,老實說,我真的不知道有什麼感想。或許是震驚吧!
  因為我的排行之所以會高的原因,是因為我的部落格當中,『台灣』兩字特別多,而這卻是在『旅遊地名』的分類當中。
  常看我的部落格的人都知道,我的部落格跟旅遊,根本就是風馬牛不相及,八竿子打不著!
  自稱『現代楚留香』的我,天生的軟骨頭,能坐絕對不站,能躺絕對不坐,怎麼可能出去旅遊?
  就算出去玩,我對『台灣』興趣缺缺,要旅遊,我當然會選擇出國玩。

  『宅度計』這是『部落格觀察』的一個玩具。這個排名基本上沒有什麼意義,只是讓人覺得這樣很好玩而已。
  但是我覺得他們的想法很對。

  到底什麼才是『宅』?
  說得精確一點:『到底何謂御宅?』
  我個人覺得,『宅度計』代表的就是解釋『御宅』的意義。
  御宅本身就是一種在某種方面專精、發燒友的意義,御宅不一定要項朱學恒那樣每天『科科科科……』的笑不停,老是把『阿宅』、『正妹』掛在嘴邊。還有,AGC御宅不是只有喜歡看Keroro的御宅。
  --朱學恒的那種御宅,基本上只是一種迎合、一種裝年輕的宅……不能說他不是御宅,只能說他御宅的很做作……
  御宅不只是老是把AGC掛在嘴上,那是一種認真的生活態度;可以認真到非常認真去思考『如何征服世界』。
  不一定只有AGC御宅,也有美食御宅,鐵道御宅,煙囪御宅,廠房御宅……等等……只是『御宅』二字比較集中形容『AGC御宅』,其他可能用什麼『專家』啦!什麼『通』來取代。

  因為什麼樣的御宅就會寫出什麼樣的文章,所以『宅度計』就是用這種方式去統計某個部落格中出現的某些關鍵字,來評判這個部落格是什麼樣的宅。

  不過天地良心啊!我絕對不是『小泉梨菜』的粉絲!只是不小心提到而已!
  我還曾經提到很多人啊!像是花宮あみ、小澤圓、高樹瑪利亞、小澤マリア(小澤瑪莉亞)、水城奈緒、美優千奈,紅音螢(或秋月杏奈)……很多啊!怎麼只有一個小泉呢?
  以上女優的名字,絕大部分來自於網路,我並不是很清楚。
  ……

  最後,我必須說明一件事情:
  關於我看不看A片的問題,我有空專文討論,我先說結論:
  我不喜歡看,但是如果手邊有片源,或是真的有哪個男優帥、女優正的A片,或是兩個女優玩同性戀的話,如果說我不看那是我再說謊^^a
  那我有沒有看過呢?
  如果我說我沒看過A片的話,那我就不是男人^+++^

8/15/2008

不想生孩子的女人,煩請不要結婚,謝謝。

  人是種很奇妙的動物,只要越討厭的人,就越會迴避那樣的人,可是卻壓抑不下自己心中的好奇心,去接觸那些人,想要找出弱點,然後大聲嘲笑:『看吧!果然如此』。
  我並不是想說哪個笨女人,我想說的是某個笨男人。
  而那個笨男人就是我自己。

  我不是很喜歡女王,但是只要她不是發廣告文(替自己的書打廣告),或是短到不能再短的文章,不然我都會去看她的文章。
  最近她發了兩篇文章,『我不認為女人有生小孩的義務』和『我才不是大女人主義者』,這兩篇文章我覺得蠻有意思的。

  『我才不是大女人主義者』沒什麼好說的,基本上是反駁一些在『我不認為女人有生小孩的義務』一文當中無理取鬧的人;讓我有感想的,卻是『我不認為女人有生小孩的義務』這篇文章。
  女人該不該生小孩?這個問題未免問的太早了,應該先問『女人有沒有結婚的義務?』
  雖然女人沒有結婚也能生小孩,但是在『正常』的情形之下,應該先結婚才有小孩吧!結了婚之後,基本上女人不應該提出『我不生小孩喔!』這種言論。

  這話雖然說得有點大男人,不過請想一想,妳結婚不生小孩,就好像包餃子不包餡一樣,妳把婚姻當成什麼了?辦家家酒嗎?
  結婚不一定要生小孩,可是所謂的『家庭』的組成,就是父母和小孩;如果真的不想要小孩的話,煩請同居就好了,請不要把婚姻當成兒戲。

  不管已婚與否,請不要說『哪天我結婚,我絕對不生小孩』這種話,因為這是一種很不負責任,而且愚蠢到忽略機率的一種言論。
  種族的延續,是生物體系當中最重要的一環,不能說把『人類』這樣的種族交給其他人,自己就可以高枕無憂。
  與其說是『種族』,倒不如說是『家族』;不想生小孩的女人,可以選擇避孕之後和男人同居;但妳不能要求和自己深愛的人結婚之後,又要求對方不準延續他們家族的香火。
  要知道,國外也就算了,中國人的思想當中,有『不孝有三,無後為大』的說法,女人不能強迫男人不能延續自己家族的香火,而自己躲在一邊,讓丈夫獨自承受家族長輩的責難。
  先不要說道德問題,請問一下,這叫做『愛』嗎?妳所謂的『愛』,就是要要求丈夫犧牲一切來迎合妳嗎?
  還有,也不能說全世界孤兒一大堆,收養就好了,何必自己生?
  安潔麗娜瓊斯,她收養了一堆孤兒,後來和布萊德彼特結婚之後,她自己也生了一個孩子。
  麗娜大可以跟小布說:『我們已經有了一個可愛的孩子,我就不生了喔!』
  問題是她還是生了。
  為什麼?我不知道,哪天有誰能問問安潔麗娜吧!
  還有,會想收養小孩的女人,天生就具有母性的本能,如果自己能生的話,對那個女人來說,當然是一件最美好的事情。
  可是那種說『收養就好了,何必自己生』的女人,除了『自私』兩字,我想不出有什麼更好的形容詞。

  至於機率問題……
  請問一下,有多少種避孕的方式?
  首先最簡單的就是男人帶保險套,女人吃避孕藥;可是保險套不保險,避孕藥對女人身體有傷害,也不保證完全避孕。
  好吧!結紮吧!問題是,就算雙方都已經結紮了,也只是讓懷孕的機率降到最低,沒人能說結紮能夠百分之百的避孕。
  兩方結紮、用殺精劑、吃避孕藥、帶保險套……等等所有的防護措施都做了,也只是把機率降到個位數,甚至百分之一、千分之一,但是沒有醫生可以保證可以百分之百的避孕。
  還有,那是兩人都清醒的狀況之下,有很多小孩都是酒後亂性所造成的……
  史帝夫馬汀拍過一部片子:『岳父大人2』,這部片子是描述他女兒出嫁之後的事情。
  其中有個畫面很經典。
  主角和他老婆,為了慶祝一件事情(我忘記是什麼了),兩人都多喝了一些酒,然後就做了;後來他老婆竟然懷孕了!
  主角吼道:『只有一次!怎麼可能?』
  醫生笑了笑:『每年我都會聽到一堆女孩這麼對我說。』
  記住,避孕是機率性的,不是絕對的。

  我不是說女人一定要生孩子,而是『不想生小孩的女人,請不要選擇婚姻』。
  就像我剛剛一直說的,妳可以和男人同居、避孕做愛(雖然有機率上的風險,但是有避孕比沒避孕還低),或是自慰,甚至找個女同性戀室友,我包准妳會有不同的人生觀;妳依舊可以選擇妳想要的生活。
  可是當妳選擇結婚之後,煩請放棄那些想要追求自由的念頭;在某種程度上,『有責任心』的男人(舉例?侯文詠算不算?)在結婚後,也放棄了一些事情,也有決心養老婆孩子。
  為人妻卻不為人母,在中國傳統觀念當中,沒人會接受這種想法。
  或許女方的家長不說話,但是男方長輩絕對會不滿,而男方長輩不會在妳的面前說什麼,但是絕對會施壓在妳丈夫身上。

  話說回來了,不想生孩子,卻又想結婚的女人還有一種選擇:找個不想養小孩的男人。
  不過這種男人,十個有九個是花花公子,第十個是半個太監(『小將軍』的功能正常,但是『小蝌蚪』有點少……)。

8/13/2008

台灣沒有漫畫家,只有『插畫家』

  星期六、日在台大有一場漫畫同人誌展CTW,我因為沒錢所以沒去。
  不管是FF還是CTW,每次去同人誌展我都有一種說不出來的感慨,好不容易我找出這個感慨是什麼了。
  台灣沒有漫畫家,只有『插畫家』。

  對對對,台灣的確有幾個漫畫家,可是經過市場的淘汰(或者說是出版社的黑手?)到現在有幾個還有出本?
  林政德的『Yang Gun's』畫到一半因為打官司停了好久;好不容易官司打贏了,那本卻不畫了,跑去畫『鹿鼎記』;到現在呢?
  麥人傑畫的的確很有創意,但是因為太有創意、太美式了,搞得台灣人沒有辦法接受(我這個台灣人除外);上回看到他的書是『九真陰莖』的情色漫畫,之後就沒看到了。
  像麥人傑這樣大師級的人物都這樣了,其他的B咖現在又在哪?

  把範圍放鬆一點,不要把漫畫侷限在『連環漫畫』當中,台灣的確有很多畫四格漫的人。
  最出名的莫過於River,其次就是米奇鰻。還有一個『泰山爸爸』也畫的不錯。
  但是一定會有人拿彎彎來當作典範。質疑我的論點。
  我承認,彎彎、四小折、輔大猴……等等幾位網路漫畫家,我都很喜歡他們的漫畫,但並不能算是四格漫畫家,他們所畫的並不是『漫畫』,而是『生活』;『漫畫』是虛構的,『生活』是真實的;『漫畫』
  所以我把他們歸類在『生活繪』當中。

  話說回來了,什麼是『漫畫』?
  嚴格上應該說是『連環漫畫』,每一頁都有分鏡,就好像連續劇一樣。
  好萊塢有很多電影在製作之前,都會先用『漫畫』的方式來表現每個分鏡,然後演員和導演就要呈現出那個分鏡的意境。

  一個漫畫家,不但要畫的好,還得有編寫故事的能力;漫畫家本身就好像電視劇的編劇,不管畫的再怎麼好,如果編劇編的有夠爛,那本漫畫還是不被人接受。
  日本的方式有兩種,一種是漫畫家自己寫故事,另一種就是故事和漫畫分成兩個人來作。
  最有名的就是『金田一少年事件簿』和小『火田』健(抱歉,因為沒有那個字,所以請把『火』和『田』合成一個字來看)。
  金城陽三郎和佐籐文也已經合作很久了,『金田一少年事件簿』是他們兩人畢生心血結晶。而小『火田』健則是不斷的和其他的作家合作。
  不過在日本,漫畫家大多採取自己編故事的方式。畢竟如果故事和漫畫分開的話,會有版權上的問題。
  美國和香港的話我就不是很清楚,只是約略的知道他們是一整個團隊在畫一本漫畫。

  美國的漫畫比較偏向冷硬派,人物都好像是用大理石雕刻出來的;而日系的漫畫變化比較多,有寫實的(像『島耕作』系列、『沉默的艦隊』和北條司的漫畫),也有可愛系的(抱歉,不勝枚舉……);而且還分少女和少年漫畫。
  香港的話,我個人覺得不管看誰的都好像……不管是『風雲』還是『天子傳奇』、『蠱惑仔』,我看起來都一個樣……寫實,而且注重招式。
  就像上一段所說的,不管是什麼畫風,都必須要有好的故事;然而台灣的漫畫家就是缺乏這一部份。
  偏向日系或是偏向美系都無所謂,問題是,台灣就是沒有可以自己編劇的漫畫家。

  編劇也就算了,還得排出分鏡,格子不能太大,也不能太小,對白也不能太多,也不能太小。
  分鏡排的不好,會讓人看不懂你到底在畫些什麼。
  日系、美系的漫畫必須要有一點點的天份,港漫的話,會有箭頭標示^^a

  要畫出一本連環漫畫實在很不容易,相對而言,插畫卻比較容易。
  反正就一張而已,所以可以專心的畫,把心思放在整理瑕疵上。
  仔細去看,台灣畫漫畫的新人越來越少,可是畫插畫和四格漫畫的新人卻越來越多。

  不要怪我對台灣漫畫界那麼苛刻;如果是出版社的漫畫也就算了,同人漫畫……拜託一下,一本要價一百元起跳,而且還沒幾頁,叫我買的人怎麼拿的出錢來?
  我之所以會買,完全出自於作品的『愛』和對作者的『尊敬』。

  我一直在想,如果台灣的漫畫家不喜歡編劇,那麼我這個繪畫白痴,業餘小說家應該可以幫上點忙吧!
  我有好幾篇故事貼在我的部落格,我真的很希望有一天有個漫畫家來跟我說:『你的故事很不錯,可以讓我改編成漫畫嗎?』
  只要談好著作權的問題,我當然舉雙手贊成。

8/12/2008

我卡,我卡,我卡卡卡

  先看看下面的社論和新聞:
聲援楊蕙如 學生發起台灣加油運動
  • 2008-08-12
  • 【中時電子報黃筱筠/台北報導】

卡神」楊蕙如日前原本要到對岸為奧運選手加油,卻遭到北京原機遣返。多位新文化工作隊學生今(十二)日到立法院上演行動劇聲援楊蕙如,希望馬政府和陸委會譴責中國的行為,同時發起「台灣加油運動」。

新文化工作隊表示,中國台灣球迷的行為令人感到難過與憤怒,身為一個台灣人,難道為台灣加油是一種罪過嗎?更何況楊蕙如和李昆霖並沒有做出任何向中國挑釁的行為,為什麼台灣要對中國如此忍氣吞聲?為什麼不能大聲的說出台灣加油?

在嘉義大學唸書的周同學表示,他今天凌晨三點多就搭車北上,因為他認為年輕人應該要站出來。這次陸委會和馬政府都沒有對中國譴責,今天馬英九總統又要出訪,如果之後又出現類似情形,誰可以為台灣發聲?誰可以當家作主?

房同學也表示,他們是一群熱愛台灣的學生,楊蕙如只是想到對岸為我國奧運選手加油,卻遭到這麼蠻橫與無理的對待,這是一種恐嚇。中國對外號稱和平,其實根本就是反人權,大家應該要唾棄。

新文化工隊也發起「為台灣加油十大行動綱領」,包括改即時通暱稱為台灣加油、在部落格上放貼紙為台灣加油、穿衣帽為台灣加油、寫文章為台灣加油、拍短片為台灣加油、打招呼為台灣加油、吃飯前為台灣加油、發簡訊、Email為台灣加油、組加油團為台灣加油等。


請大家「專心」幫中華隊加油
【聯合晚報╱社論】

2008.08.12 02:27 pm


台灣選手正在北京奧運場上奮戰,國人皆熱情觀賽。此時此刻,大家應該專心一意幫中華隊加油。真的,要專心、誠心誠意地加油,不要扯太多有的沒的,以免壞了運動的美感。

前線的賽事正熱鬧,後方的加油聲卻傳出不少雜音。這兩天,為了棒球賽程安排是否有利的問題,民進黨厲聲譴責,連「脊椎軟得像香蕉」這種話都說出口了。而且,奇怪得很,嘴裡罵的是北京奧會,最後卻把帳算到自己政府頭上。蔡煌瑯立委還說,如果中華隊打輸了,要大家「去找馬英九討公道」。這麼大頂帽子,不怕把球員心情搞壞嗎?萬一真打輸球,民進黨團真要搞出個「去找馬英九討公道」的活動嗎?這是要貽笑、還是遺羞體壇呢?

奧運會,本來就該專注欣賞運動之美。唯因其競賽性質,不免有點國族主義的作用或情緒跑出來,雖說難免,但不要搞得太過分。像北京當局把一場開幕式表演弄得有點宣揚國力的味道,結果連大陸自己的網友都看出來了,也評語不佳,可見任何政治意圖總逃不過眾人眼光。

民進黨罵中國「假運動之名搞政治」罵得兇,但自己的同類作為還嫌少嗎?這次拿棒球賽程大作文章,最後有勞台灣自己的領隊、棒協人員、體委會官員出面澄清,說明賽程並無不利,其他國家也都有兩天連續出賽的賽程,球員已很習慣,請國人放心等等。這不是無緣無故惹塵埃嗎?球員正專心練球,準備沉穩應戰,結果家鄉傳來種種莫名其妙的說法,平白騷動一場,真是惡劣之至。

奧運當然是比賽,且個人競技還關乎國家榮辱,所以政治的擔子確實重了點。但說到底,還是「運動員精神」至上,最要彰顯的是公平、誠實、榮譽感、團隊精神等高尚的品格。所以日昨俄羅斯和喬治亞兩個「交戰國」的選手在頒獎台上相擁的畫面,感動了多少人!運動之美,人性之美,盡在於此,且是「超越政治」的最佳證明。

相形之下,台灣的政客把政黨恩怨無限上綱,抓到任何一個題目都要野火亂燒,連運動都不放過。這樣的人品,在運動員面前不會自慚形穢嗎?拜託,不要再亂放話、搞小動作了,大家還是專心幫中華隊加油吧!

【2008/08/12 聯合晚報】@ http://udn.com/
楊蕙如碰壁 想起成龍遭遇
  • 2008-08-12
  • 中國時報
  • 【李同穎/美國(資訊工程師)】

 報載有「卡神」之稱的楊蕙如小姐要去北京幫參加奧運的選手加油,結果卻被北京當局取消台胞證,原機遣返,引起台灣輿論譁然。

 依據國際的慣例,向各國政府申請簽證被拒絕,對方政府沒有義務告知你申請被拒絕的原因,也沒有退還費用的義務。同樣的,對方政府取消你的簽證,或是在你搭飛機抵達時拒絕你入境,原機遣返,也不必給你任何理由。

 楊小姐在海關遭到官員盤問搜索,仍然是北京行使主權的行為。坦白說,北京沒有權力沒收楊小姐的中華民國護照,沒有權力對她施以肉體或精神的折磨,也沒有權力在不給收據的情形下沒收她的行李。如果有任何一國官員對中華民國國民做出這些事,我們外交人員或陸委會人員應該提出嚴正抗議。楊小姐不是運動員,北京也沒有做出這些,要由體委會官員表達遺憾,是一件奇怪的事。

 另方面,在我們批評北京因楊小姐言論而拒絕入境時候,我們是不是可以想一下當初影星成龍說台灣總統選舉是宇宙大笑話後,民進黨立委張旭成建議抵制他的電影並拒絕他入境時,我們是不是用同樣的標準呢?如果調侃政府軟骨頭,抗議北京拒絕楊小姐入境的民進黨立委們,當初若支持張立委的想法,或是沉默以對,那麼今天就不太理直氣壯了。

聯合筆記》抗議的智謀和勇氣

在京奧期間搞地下反宣傳這檔事,除了需要智謀與勇氣,更重要的是態度。

中共在京奧期間最頭痛的問題,就是如何處理層出不窮的抗議事件。事實證明,不論北京封鎖的有多密實,抗議人士也總可以找到漏洞達到反宣傳的目的。

無疆界記者組織在奧運開幕前十二個小時,把北京一個廣播頻道蓋掉廿分鐘,批評中共嚴格管制新聞。這個抗議行為需要一些技術、一些謀略與策劃,以及勇氣。

但大部分時候,抗議需要的智謀不多,但需要更多的是勇氣,以面對被拘捕、甚至刑求的結果。

八月六日奧運開幕前,兩位英國人與美國人在「鳥巢」附近爬上電線杆,懸掛支持西藏的布條,十幾分鐘後即被警方拘捕。同一天,另有三名美國人在天安門廣場抗 議中共迫害宗教與強迫墮胎,下場也是被拘捕。八月九日,五位來自美加等地的人士,在天安門廣場裹著西藏旗幟「裝死」抗議、支援西藏,結局也是被拘捕。

這些抗議人士不論是否有勇有謀,他們都有一個共同點:事前沒有大聲嚷嚷,事後勇敢面對結果,他們的出發點是誠摯的,而非自保;他們也都因此成功達到目的。

比起來,號稱「卡神」的楊蕙如,搞抗議既沒勇氣、又沒誠意。還沒出發前,她就昭告大眾自己要去北京,語帶暗示的說萬一什麼情況,「我一定會抓狂」云云。這踢館宣言看似悲壯,難道不也是算好北京定會將她遣返的自保之舉?

從八月六日開始,有那麼多人、那麼多起在北京成功的抗議中共,楊蕙如如果真有心去抗議「中國台北」或「中華台北」矮化台灣,她的成功機率不會比那些支持西藏的西方人低,她為什麼不好好策畫?

北京處理楊蕙如入境一事,僵化、沒彈性是一回事;但中共的粗暴,不能合理化政客作秀之舉。民進黨與楊蕙如說得一嘴好革命,卻連到北京轟轟烈烈搞一次抗議的智慧和謀略都沒有,這種欺騙人民感情之舉,應該得到噓聲而非掌聲。

【2008/08/12 聯合報】@ http://udn.com/



  頑皮、天真和白目是有差別的。
  關於這次楊蕙如入境中國被遣返的事情,我認為,如果楊蕙如不是天生的大白目,就是有政治目的。

  老實說,換成是我,我也不會在家裏辦派對,有客人的時候,讓一個在外頭放話,說他要來陪著某個朋友進來我家,然後說:『我不知道會做出什麼事情』、『不知道能不能平安回家』的人進來。我又不是犯賤,我一定會要我家的守衛把那個擋下那個擺明來鬧事的人。
  今天對岸不讓楊蕙如入境的理由也是這樣。

  就表面來看,楊蕙如去北京,口頭上說是為了要去替中華隊加油,看起來也好像很友善,換上了奧運標誌的襯衫,標誌也換成了奧委會的標誌……
  但是我想請問一下,在她臨行前一天開的那個記者會上,她說了什麼樣的白目話?
  『楊蕙如說,她八月九日要去北京看奧運,屆時如果旁邊的中國人民喊中國台北加油,她不曉得如何回應,也不知道最後能不能順利回台灣。』--2008-8-7 中央社

  如果是英美法日台,或許還有可能讓你入境,但是他們也有權利讓你原機遣返,就算要你自己自費,這也是他們的權利。搜索你是否有夾帶『違禁品』,這也是海關的權利與義務。
  想想看我剛剛舉的例子;那個在外頭放話的人搭著計程車來到了我家門口,我家的守衛有權利把那個不識相的人給擋下來搜身,甚至把他趕走,而沒有必要幫那個白目付車錢。
 
  至於為什麼北京會准許楊蕙如的台胞證?
  請問一下,楊蕙如的台胞證應該什麼時候申請?需要幾個工作天才能拿到?
  這個問題我不是很清楚,不過絕不可能八月七號或八月八號申請,八月九號就核准,當天就拿到台胞證。
  護照、簽證也需要時間處理,沒理由台胞證可以在短短一天就可以拿到。
  也就是說,原本北京並不反對楊蕙如去替台灣隊加油,但是誰較那個小鬼白目,把北京形容的好像回到了文革時期,還表明『會發生什麼事,連我自己都不知道』這種『劉文聰』式的發言。
  想想看我舉的例子。想來參加我的派對的人,我當然會很希望人越多越好,當我邀請函都發出去了,就有個白目說我以前是搶匪,現在也是搶匪,他要來我家『伸張正義』。
  我有這麼腦缺嗎?中共有那麼腦缺嗎?

  其實,這次的事件泛綠的必須要歡呼啊!
  北京已經不把台灣當成中國的一部分,而是把台灣當成一個國家啊!他們可是用國際禮儀對待楊蕙如的,一切都是比照國際機場的要求來處理爭議人士的!  
  想想看,王丹或是吾爾開希到北京的話,那可是馬上抓起來的!中共才不管他們現在是哪個國籍,先抓了再說。
  可是如果是國際上的異議人士的話呢?
  知道了吧?要歡呼啊!雖然中共口頭上說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但是他們對於台灣異議人士採取的卻是國際規範。這不是『國與國的關係』?這不是『一邊一國』嗎?

  自從馬英九當上總統之後,只要發生大小事情,泛綠的都會大喊『馬英九不該負責嗎?』、『馬英九不該道歉嗎?』
  我很擔心會出現下面這幾個造句:
  『陳水扁承認貪污,馬英九不該負責嗎?』
  『民進黨承認是他們毀國,馬英九不該道歉嗎?』
  『我沒有女朋友,馬英九不該負責、道歉嗎?』
  『我過的不夠爽,這難道不是馬英九的責任嗎?』
  ……
  馬英九不該為任何事情道歉或是負責,真正該負責和道歉的是『馬團隊』。而『馬團隊』只需要表示遺憾即可,沒有必要道歉。
  至於吳育生說楊蕙如自取其辱……我覺得並不過份。
  我倒是覺得他這話太斯文了……

  我覺得台灣人還是太純了,尤其是大學生。
  我並不是說大學生不該去管讀書以外的東西,而是說大學生必須要有辯證和思考的能力,不能人云亦云,更不能把激情和尊嚴無限上綱。
  那些力挺楊蕙如的學生,我個人認為他們欠缺思考,如果他們真的有思考過楊蕙如的行為的話,他們應該了解中共是把楊蕙如當成『中華民國』國民,而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
  --不然楊蕙如早就被逮捕了。
  

  最後,從這篇開始,只要我發的政治文,我會嚴格審查留言。
  凡是斷章取義,不知所云,不了解我文中的意思,或是出現詆毀、謾罵的字眼,我一律刪除。
  我歡迎辯論,但是卻不能完全沒有邏輯,或是完全沒有經過思考,訴諸於激情、情緒和面子的言論。
  那種拿著民粹當民主的人,基本上和法西斯、納粹、紅衛兵沒有什麼兩樣。

引用:今天的台灣比大陸還要大陸
引用:她順利回家了
引用:卡神被遣返 苦肉計

補充:
  不只是楊蕙如,美國和加拿大也有人被遣返。

七藏獨支持者 遣返抵加

【本報記者陳元誠列治文報導】七名加拿大籍藏獨支持者,由於在京奧期間進行藏獨示威活動,日前遭北京當局強制驅逐出境,並於11日先後返抵加拿大。

這七名藏獨支持者分別是來自滿地可、28歲的柯特(Maude Cote);來自艾蒙頓、28歲的安德森(Steven Andersen)、29歲的貝克(Paul Baker)、26歲的歐諾斯基(Denise Ogonoski)及32歲的休德馬(Mike Hudema);另外還有來自溫哥華、32歲的尼爾森(William Nelson)及28歲的弗烈德(Jasmine Freed)。

其中安德森和另一位來自德國的菲利茨(Padma-Dolma Fielitz)於10日在天安廣場前展示藏獨旗幟,柯特和另外二名美籍抗議者也試圖展示一張「藏民誓死也要自由」的長幅標語,五人被北京當局當場制止並帶走,菲利茨更是被強拉在地上拖行。

除了柯特及安德森外,其它五名加拿大籍的藏獨支持者之後也被當局扣押在朝陽區某酒店內,七人最後經由香港被強制驅逐出境,其中溫市居尼爾森、弗烈德及艾蒙頓居民休德馬搭乘聯合航空班機,於11日晚間10時30分左右抵達溫哥華機場。

安德森在下午抵達艾蒙頓時表示,中國官員強行拿他的信用卡去買回加拿大的機票,卻未經他授權或簽名。據了解,這些加拿大籍的藏獨支持者,皆 屬加拿大自由西藏學生運動組織成員,該組織的溫哥華分會負責人艾比佳恩(Hayfa Abichahine)表示,他們都是自願去北京抗議中國打壓爭取人權和自由的藏民,所有自由西藏學生運動組織成員,也將在京奧期間持續發起更多抗議活 動。

2008-08-12

  原網址

8/07/2008

著作權到底保護了什麼鬼?


看到圖片右下角那個『b』嗎?
代表這張圖片取自於博客來網路書局

  昨天晚上我把這本書看完,看完之後有很多感觸;本文的例子都是取自於這本書。

  著作權法是一部令人又愛又恨的法案。
  原先的想法的確很良善,為了保護作者的創作物不被人盜用或是張冠李戴;但是發展至今,著作權法保護的已經不再是作者,而是『著作權人』。

  著作權人可以是作者本身;當我這篇文章寫完,按下『確定發表』的按鈕之後,我的這篇文章就受到著作權法的保障,當有人逐字抄襲,或是把我的文章當成他的文章的時候,我有權利控告那個人侵權。
  但是當著作權人不再是作者本身,而是類似於出版社之類的『法人』的話,那麼著作權法的保障就變得很荒誕無稽。
  不用說別的,最好的例子就是米老鼠。原作者早就已經剩下一副枯骨了,但是米老鼠的著作權依舊屬於迪士尼,而且迪士尼每年都會想盡辦法去延長保護期限。
  在美國,著作權保障期限,從原本的十四年,延長到了九十五年,也就是說,當原作者已經死了,著作權依舊繼續保障著『著作權人』的權利,使得被保障的作品幾乎永遠不會進入公共領域。
  想想看,九十五年以前,有個人寫了一本小說,在這九十五年當中,如果想要用這本小說當中的某個橋段,或是改編成電視劇、歌劇等等其他類型藝術,甚至用這本小說引申出來的另一篇新的小說,都得找到這本小說的『著作權人』,得到他的授權之後才行。
  請問一下,有誰能活九十五年?

  小說還比較容易一點,可以從出版社找到作者,如果作者掛了,還可以找到繼承作者著作權的後代(是的,著作權是世襲的)。
  但是,如果說是電影呢?
  你要取得的授權除了電影公司、導演、演員、編劇以外,還有一大堆不知道怎麼會蹦出來,也不知道什麼時候會蹦出來的『著作權人』,拿著律師信要你賠償。
  台灣或許還沒那麼誇張(誰看國片啊?),在美國就是會發生這種事情。

  有沒有想過,一個四秒鐘『辛普森家庭』的片段,價值多少?
  答案是:一萬塊美金。
  沒有人知道這個價值到底是怎麼定下來的,但這四秒鐘受到著作權法保護的片段就是這麼值錢。
  在美國從唱片行偷走一張CD被抓到,大約要罰一千多塊美金;在網路上下在一首歌被抓到,請問要罰多少?
  答案是一百萬美金。
  天知道這種鳥價格到底是誰定的?

  這樣的懲罰到底是怎麼定下來的?沒有人知道,但是律師和業者就是可以開出這樣的天價。
  但是當付出和解金的時候,作者本身實質受惠多少?沒有人知道。因為作者可能已經死了,受惠的卻是作者的後代。

  最麻煩的還在後頭。
  『勞萊與哈台』這部美國電視劇,在著作權的保障之下,如果必須要數位化,順便修改一些因為軟片損毀所造成的雜訊,必須要取得『所有』的授權。
  但是這些著作權人,要不就是死了,要不就是失蹤了,連渣都不剩了,也沒有一個清單或是機構可以查詢。但是當年的軟片並不能永久保存,軟片會隨著時間而消失。
  只是為了要數位化和修正雜訊,就必須要花這麼多資源,請問一下,著作權到底保障了些什麼鬼?
  
  我並不是反對著作權,而是必須有個合理的範圍。
  如果我是莎翁在世,十年前我寫的小說,對於十年後的我一點用處都沒有,我為何不把我的小說放到公共領域去,免費的讓大家自由應用?
  對,我可以藉此收取版稅,可是如果我只靠舊小說的版稅就可以過活,那我何必繼續創作?
  如果我可以藉由控告修改、二次創作就可以取得高額的賠償金,那我又何必繼續創作?
  我的創作如果被保障的期限是永遠,那麼就永遠沒有人能拿我的小說來改編,那麼,誰還願意創作?文化又如何繼續向前邁進?
  
  著作權的詭譎就在這邊,著作權已經不再是保障著作權人的法律,著作權已經逐漸扼殺我們下一代創作的慾望。
  尤其是當著作權保障的不是『自然人』而是『法人』的時候,著作權就變得更加荒誕可笑。

  上面的例子大多都是美國的例子,在台灣也發生了一件很荒謬的事情。
  一個十二歲的小女孩,把某個她所喜歡的動畫,從YouTube片連結貼到她的部落格,小女孩就收到律師的恫嚇信,嚇得小女孩再也不看那部動畫。
  而廠商卻擺出高姿態說明明是小女孩沒教好,家長還找媒體渲染。
  台灣還曾經發生CD-Por2惡搞短片被禁止製作,香港小叮噹同好網站被迫關站的事情;這種荒謬到極點的事情,真的令人無法想像。
  這三個案子都有同樣的特徵:合理使用的範圍到底在哪裡?真正侵權的人又在哪裡?
  的確,那個十二歲小女孩的確有侵權的嫌疑;但是真正侵權的人並不是她,她只是轉貼嵌入的連結,她有不受到恐懼的權利。
  CD-pro2擷取了『無間道』和『大隻佬』的電影片段,混搭重製出一部惡搞影片,但是作者卻收到了律師恫嚇信,使得作者不得不停止製作出那麼有意思的影片。而香港小叮噹同好網站被迫關站的原因和CD-Pro2的原因一樣。
  律師群完全忽視了『合理使用』的範圍,而刻意放大盜版、侵權的部份,請問,這樣的著作權,到底有何正義可言?

  現在的著作權法的問題在於:
  1. 過於擴大使用的範圍,完全忽視『合理使用』的部份
  2. 懲罰過於嚴苛,完全一面倒向商業的一方。
  3. 保護期限過長,使得創作物永遠無法進入公共領域
  4. 過長的保護期限,不但扼殺二次創作的創意,同時也使得作者本身懶於創作
  5. 著作權人沒有一個管理機構,使得取得授權過於困難
  6. 使得未來的創作者動輒得咎,一不小心就變成了竊取著作權的賊。
  『誰綁架了文化創意?:如何找回我們的「自由文化」』一書的作者Lawrence Lessig 提出了一個很有意思的作法。
  著作權採取登記制,而不是『自然產生』,由某個機構統轄管理;保障期限以十四年為一個週期,如果希望繼續受到保障,必須再度登記。
  這樣一來,可以很輕鬆的取得授權,不需要耗費過大的人力與物資。
  或者,使用『創用授權』,你可以在合理的範圍使用任何一種創作品。

  著作權的確很重要,而著作權法的確保障了創作者免於被盜版、盜用的恐懼;但是著作權不能扼殺後來的創作者的創意,要不就是失去文化,要不就是動輒得咎,使得我們的子孫一不小心就變成賊。

  最後,如果想跟我辯論的『著作權鬥士』們請先思考一下,或是好好的,仔細的把『誰綁架了文化創意?:如何找回我們的「自由文化」』這本書看一遍。
  想想看,著作權,是不是到了必須重新審視的時候?

理財和Nikon COOLPIX S210(基本上兩者完全不相干)

  八月三號晚上,我打電話給我媽,跟她說我想買數位相機的事情。
  我媽很乾脆的說:『那就買吧?』
  我愣住了。
  我媽:『你不是想要?錢在你手上,想買的話就買吧!』
  我:『妳以前不是這樣的。』

  這通電話讓我明白一件事情:我的理財觀念被我媽教育的很好。能不花的錢就別花。
  而且,如果亂花錢被我媽知道,她才不管我是三歲、十三歲還是三十歲,她絕對會馬上給我一個耳光。
  就算『馬。不上』,她照樣會給我一個耳光。
  ……
  我知道,這笑話很冷……

  從我開始工作起,我公司薪水的提款卡就是交給我媽保管,每個禮拜她都會匯兩千塊錢匯到我郵局的戶頭,我再用郵局的提款卡領錢。
  可是這個月開始,因為某種因素,使得薪資存款的存摺和提款卡都在我手上,對我媽來說,唯一的困擾就是當她沒有現金的時候,不能偷偷花我的錢。
  『妳都這樣玩的啊?』
  『有什麼不可以,我都有還你啊!』

  可是因為被她控制太久了,潛意識中,感覺只要花超過『萬』以上,或接近『萬』的數字,我就會變得很神經質,會非常非常非常審慎的去思考到底該不該花這筆錢。
  --就算薪資存款在我手上也一樣……
  並不只是單單看到錢越來越少,心情會很不好;同時也是會感覺被後有人正在瞪著我,準備開罵。

  老實說,我很喜歡花錢,尤其是那種完全不去看數字,狠狠的血拼。
  怎麼?男人就不能喜歡血拼嗎?血拼只有女人才可以嗎?
  我真的很想作一件事情,站在櫃台跟店員說:『這個,那個,還有那個幾個。』
  『幫您包起來嗎?』
  『不,那些我不要,其他我全買了。』
  哪天我有錢,我真的很想這樣去敗家^+++^。
  可是我不是郭老闆,就算捐出九成的財產,剩下還有一億多的財產=.=。

  但是,和血拼相比,我覺得我比較喜歡看到數字的累積。
  不知道為甚麼,只要看到存款越來越多,我就會覺得很開心;我喜歡累積一些東西,像是一塊錢的硬幣,裝滿整整一個瓶子,或是部落格的點閱率,一點一滴的累積起來。
  如果一口氣給我一堆,我反而會覺得那很無趣。
  或許,是因為那些『累積』是我努力的成果;或許是一種小小的成就感,我就是喜歡這麼作。
  當然也不是很變態的蒐集一些很奇怪的東西。
  --奇怪到我連想都想不到的東西……
  我喜歡蒐集一些比較實際的東西,像是錢、郵票、錢、貼紙、錢、DVD、錢……
  我知道,我很喜歡錢,雖然這樣看起來我好像滿身銅臭一樣^^a
  廢話!除了郭老闆等級的人,誰會嫌錢多?

  八月四號,因為我的『背後靈』已經准許我買數位相機,那我絕對不會手軟,所以買了一台Nikon COOLPIX S210。
  基本上這不是我原本想要的,我原本想要買的是一台單眼相機,我想試著操控鏡頭和光圈。
  後來我想一想,我真的沒有必要買那麼好的相機。想想看,只是拍風景、拍人物、拍下值得紀念的一瞬間,只是作為記憶而已,何必買高檔貨?
  還有,促使我想買數位相機的,並不是為了享受,而是為了工作。

  有的時候,在產品生產的過程當中,有些地方必須要作修改,圖片比文字和語言來的直接明瞭。
  就算說了一百遍,不懂的人還是不懂;弄好一塊板子,然後拍照,寄給外包廠,對方就會一目了然。
  過去五年中,雖然我碰到的機率不高,可是每回都要四處向人借相機的時候,就會借的一肚子火。
  所以我一直很想要有一台數位相機,以備不時之需。

  那台相機我是在世貿電腦應用展買的,回來之後我同事問我:『你有沒有拍些Show Girl?』
  『拍那個做什麼?』
  『不會吧!買了相機就走了?』
  我的確是這樣,買了相機就離開了會場。
  因為我覺得,拍了Show Girl,除了回家看爽,或是貼到部落格上和大家分享以外,你能把的到那個Show Girl嗎?你能抱著她一起看電影嗎?或是抱著她一起吃晚飯嗎?或是當她的男朋友嗎?
  如果不能,拍那個做什麼?
  --這也是為什麼我對A片沒什麼興趣的原因之一……別說我偽善,這點以後有機會專文討論之。

  我想拍些什麼?不知道,或許是一些很無聊的東西吧!
  像是……女朋友的照片、一些風景,或是女朋友的照片之類的東西……吧……

8/02/2008

God!I hate my life!

  TFT的螢幕,難免會出現一些水紋波。
  什麼是水紋波?就是液晶螢幕的控制線路設計不良,在某個角度或是某個特殊狀況之下,可以看到類似把石頭丟到水中,水面上出現的那種紋路。
  最糟糕的情形就是直視液晶螢幕的時候,就會出現水紋波。
  造成這種情形的可能性很多,有可能是線路接地不良,導致雜訊竄進了信號源,也可能是因為電壓和畫面掃描的頻率一樣,所以出現了水紋波。
  這個問題對於每個設計有螢幕的電子產品的工程師來說,是個很頭痛的問題。
  可以解,但是需要時間去試。
  問題是,當PM(專案經理)每天追著你問:『水紋波解了沒?水紋波解了沒?』,以及大老闆拍著你的肩膀,說:『水紋波很重要,要快點解決。』的時候,沒有人會有那個閒情逸致慢慢來。

  上面那些關於技術方面的問題如果不懂的話也沒關係,只要知道我過去兩個禮拜以來,念茲在茲的想要解決一個很棘手的問題,卻沒有時間可以解,就算有時間,解起來也很煩人的問題就好。
  我運氣比較好,八月一號的時候我……更正,我們副總幫我找到了這個問題的癥結點,結果只要軟體設定一下,硬體微調一下就解了。

  為甚麼我要提這個?
  因為我發覺我的生活好無聊。

  真的很無聊!
  早上上班工作,下班的時候就上魔獸世界和網路上的朋友一起推王;假日的時候就出去走走,餓了就找東西吃。
  不一會兒一個禮拜過去了;感覺上才剛過完年,怎麼一下子就要吃粽子了?吃撐了粽子,咦?怎麼又要吃月餅了?
  日子一天一天的過去,總覺得日子過的好快,但是回想起來,在那些流逝的日子裡頭,卻沒有一件事情可以去回憶的。
  沒有刺激、感動、開心、難過,有的只是一天又一天的無聊。

  真的很無聊。尤其是最近看了第一季和第二季的『六人行』(一共五十集,看完天都亮了……還有八季,每季都有二十四到二十五集……)之後,我更覺得我的日子過的好無聊。
  我發覺我和錢德一樣。
  有個很不錯的工作,工作輕鬆,薪水也還過得去,但是飢渴而且寂寞。
  當然我沒他那麼悲慘的生活,父母在青春期之前離婚,爸爸變成變性人……一隻腳趾頭在高中時代被莫妮卡給切斷,三個乳頭……
  --我沒那麼糟糕的過去。
  不過,真的,我覺得我的生活無聊、飢渴而且寂寞。

  後來我仔細想了一下,我發現我沒有什麼朋友,也沒有什麼可以當我男儐相的男性朋友。
  一時間,我發覺我的人生真的很無聊。
  沒有朋友,沒有女朋友,有的只是遊戲中的朋友……和工作……

  我覺得我應該出去走走,和朋友一起聊聊天,或是出去看場電影,和朋友一起出去看場電影。
  或許,我應該找個女朋友。

  是啊是啊,如果經常看我的部落格的人,應該明白這種話已經說了很多次。
  『我應該找個女朋友』
  這種話說來容易,但事實上做起來可不容易。
  每次出去都想著:『如果可以,這次我希望能認識個女孩』,可是每回出去,我都會沈浸在覓食和玩樂之中,忘記當初所期待的事情。
  再不然就是看上眼的女孩,身邊都有個男人--一個很難看的男人。
  不管如何,我一直找不到適合的對象。
  
  適合的對象?很有意思一句話。
  到底什麼樣的女孩才適合我?老實說我也不知道。就是一直尋找,一直希望能有個不錯的女孩和我一起出去,可是……
  可是……
  那不是重點。重點是我的生活真的很無聊。
  看著電影或是動畫中的主角,他們的生活都很有意思,我一直想著:『為甚麼我的生活會這麼無聊?』
  我可以像『終極殺陣』的丹尼爾超速開計程車--只要我會開車的話……
  我也可以像『驚爆十三天』的JFK樣,做出最好的決定--只要我是美國總統的話……
  可是我不是。
  我只是一個工程師,一個彆腳的工程師,以及一個業餘的御宅族。
  God!I hate my life!

  沒有朋友……沒有『死黨』就算了,就連女朋友都找不到,我在想是不是我這個人真的很難相處,還是讓人看起來就像是個飢渴又寂寞的傢伙,讓女孩子看到我就跑?
  先把『女朋友』和『朋友』放在一邊,我就連花七千九百塊買一台數位相機都不敢!我不是一直想要嗎?為甚麼我不敢買?
  七千九百,四捨五入也才八千塊!而且店員偷偷地跟我說:『如果你擔心的是價錢的問題,我可以給你更漂亮個價錢!』
  『更漂亮的價錢!』天啊~~我竟然花不下手!
  還附贈4GB的記憶卡!還有旅行包包!還有讀卡機!
  先不管相機了,光為了4GB的記憶卡和讀卡機,我就應該買下去!為甚麼不能想成『買記憶卡和讀卡機,附贈一台八百萬畫素的相機』?
  但是我沒有,我跑到附近的書局買了兩本書,之後又跑到漫畫屋去買了四本漫畫。

  我現在在想什麼?我現在在想:『現在已經七點四十四分了,如果我再不上線,我就沒有辦法和公會的人出團了。如果跟不上出團,上線也沒有什麼意思了。』
  天啊~~

  算了,煩惱會繼續下去,太陽明天還是會起來,除非我找到女朋友,我還是會繼續飢渴,寂寞,還是會不斷喊著:『我要女朋友』下去。
  就這樣了。

7/23/2008

絕症:不待在冷氣房就會中暑

  今天早上六點,我的胃突然刺痛了起來,這對我來說是一大震撼。
  打從我出生開始,我的胃一直都很努力的幫我消化所有的食物,就算用吞的,我的胃也能輕鬆消化。
  可是沒想到我竟然會有胃痛的一天。

  撐了一個早上,我不得不請假回休息,討厭的是醫生已經去休息了,必須要等到下午三點才會開門。
  --當醫生真好……
  因為覺得很累,所以回家睡覺了;一直睡到三點多起來去看醫生,他跟我說了一個噩耗。
  我得了絕症。
  一個如果夏天不待在有冷氣的房間裡就會中暑的絕症……

  一直以來,我認為如果不能改變環境,就必須要適應環境。就以我的意志力來說,我做的很好;可是我的身體卻不這麼想。
  自從來到台北之後,一到夏天我的身體就會出問題。
  要不就是長痱子,再不然就是會頭暈,今天又給我胃痛……醫生已經幫我刮了兩次痧了……
  我問醫生我到底怎麼了,他說我這是中暑的情形,因為太熱了,所以很容易睡眠不佳,或是胃抽筋,所以建議我最好不要待在那種會滿身大汗的地方。
  
  如果真是這樣的話,那對我來說真的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情。
  我向來不喜歡吹冷氣,總感覺很浪費電,而且也很容易感冒;再說,冷氣機這種東西發展也不到一百年,人類卻有五千年以上的歷史,那過去五千年的人類都是怎麼過活的?
  還有,四房一廳,前後兩個陽台,一個月六千塊的房租,上班只要『步輪』十分鐘,像這麼好的房子,我怎麼可能說換就換?
  那好,裝個冷氣吧!問題是要裝在哪裡?我有四個房間噯!光書房和臥室就佔了兩個房間,又不是相連的房間,我要在哪裝冷氣?

  那……我該怎麼辦?
  我想了幾個鐘頭,我的決定是:不怎麼辦!
  除非我結婚,或是我有特殊的需求,我是絕對不會裝冷氣,能將就就將就一下吧!
  如果不能改變外部的環境氣溫,就改變自己的基礎體溫吧!多沖點冷水澡,多喝一點冰開水好了。
  為了以防胃痛再度復發,我買了一盒胃乳,放在冰箱裡以備不時之需。

  唉唉,我想我老了以後一定會很痛苦^^a

7/22/2008

女人啊~~想做就做吧!記得做好防護措施!

  一切一切的源頭,就是從這篇文章開始的。
  『玩耍找騷貨,結婚找蠢貨?』 by sean woo
  我第一個看到的評論文章就是殺手席琳【 猴子請加油,好嗎? 】此文殺氣質,慎入!!
  接著就是CITYWALKER的『好神奇的男女關係』。

  題外話:我很喜歡在CITYWALKER引述柏楊的那段話:
  『女權運動沒有意義,因為男性父權運動根本上只是種違反人權的行為,只要討論人權部分即可,為何要教導、鼓吹女人,學習男性野蠻、暴力的行為習慣呢?』

  一直以來,我對男女之間沒有什麼很深刻或是很精闢的見解,不過就只是把人分成『好人』和『壞人』;卻沒有分成『男人』和『女人』。
  好男人不是沒有,但是很少;壞女人也沒絕種,只是很稀有。
  當然,柳下惠不多,但不是沒有;潘金蓮很少,但也不能說不存在。
  問題是,這需要用那麼憤愾嗎?

  動物界當中,豬是最持久的,而只有海豚和人類才會因為爽而做愛,這是動物的天性。
  從這種角度來看的話,對於人類和海豚來說,做愛不只是為了傳宗接代,也是生活的一部分。
  是的,人類雖然是人類,但是人類也是動物。
  不然你說,在生物學上人類是屬於什麼界?不要跟我說人類是植物界,就算是重度昏迷的『植物人』,也是動物好不好。

  但是為什麼人類和動物界有這麼大的不同?
  因為人類有智慧;而且人類的智慧和歷史發展出人類特有的一種習性:道德。
  人類因為有道德觀念,所以會克制自己去做出一些不好的事情(禁慾、不殺生等等);而一部分的道德所衍生出來的規範就變成了法律。
  像中國人的傳統道德,表兄妹/表姐弟是不能結婚的;但是在日本卻是可行的。全世界為了保護兒童,散播兒童性愛影片、圖片,以及和未成年的兒童做愛是犯法的……等等。

  那麼,女人該不該有婚前性行為?
  如果未成年的話,煩請等長大之後再說,上面有說,不管在哪個國家,不管是不是兩情相悅,和未成年少女做愛是犯法的。
  但如果是成年女性的話,可以;但是除非妳想嫁老外,不然不建議。
  怎麼說?
  老外對於貞操不是這麼重視,他們重視的是『愛情』和『感覺』;貞潔的重要性只在結婚之後。
  證據?『六人行』和『慾望城市』就可以證明。如果有人有意見的話,請提出可以反駁的例子來,謝謝。
  而東方男人十個有九個是大男人主義,只是程度的深淺和願不願意承認而已。不在意老婆的初夜不是自己的男人,除了我以外,我想很難再找到第二個。
  如果不打算結婚呢?
  老實說,如果對象不對,我還是不建議。
  做愛是愛情的一種昇華,一種想要和對方合為一體的渴望,想要擁抱著對方,和對方一起達到性愛的高潮。
  如果對象不對,真的做起來很沒有意思。而且沒有愛的感覺,做愛只是『進進出出』而已。
  這種論調不只是給處女的建議,就算不是處女也適用。
  對了,我可沒說因為妳沒有感覺到性高潮,就說妳老公不愛妳,所以妳要『休夫』;沒這回事啊!
  
  女人也是人,也會有性慾;要怎麼解決是女人自己的事情;去牛郎店玩玩愛情遊戲也好,周旋在男人群當中也好,那都是那個女人的自由,只要不犯法,沒有人能說她的不是。
  不過,不管男人也好,女人也罷,都要珍惜自己的身體,不要為了一時的性愛,而誤了一生。
  男人還好,頂多得了性病死一死算了;女人不只是會得性病,不管避孕做的多好,還會有懷孕的可能。

  這世界上,就算是自己的親生父母,也不可能比自己還要了解自己,比自己還要更愛自己;愛護自己的身體,這才是最重要的。
  如果喜歡做愛就去做吧!記得要做好防護措施;有了孩子事小,但是得病的話可不是什麼光彩的事情。
  至於別人的眼光和評價,只要你不犯法,那都是多餘的。
  ……
  合著我這篇文章整篇都是多說的?看的人也是白看的XD
  不過話說回來了,仔細想想,我實在也沒看懂 sean woo殺手席琳和CITYWALKER的文章到底想說什麼^^a

  我不建議女人有婚前性行為,那男人呢?
  男人喔~~
  關我什麼事?
  那我呢?會不會有婚前性行為?
  基本上,不會;原則上,不會;事實上,不知道。
  因為我本身是個很守舊的男人,也是個很膽小、很笨的男人,在沒有確定對方的心意之前,我是不會和那個女人做愛的。

  最後,給各位急著想脫衣服做愛的人一段話,要做之前麻煩深思這段話:
  『在簽下結婚證書之前,一切山盟海誓都是假的。』
  以上。

7/19/2008

部落格,是一個文化的『載體』,部落客沒有『免費』的義務

  一切,都是從『精準有效置入部落客/記者的大絕招:Junket』這篇文章開始。
  接著就是網友們的文章。
  1. 終極邊疆BLOG--對於廣告文,讀者在意的是什麼?

  2. 龜趣來嘻--我親愛的部落客朋友,妳在哪裡?

  3. 遨遊天地任我行--格強有耳--別人的部落格文章廣告化,究竟關你什麼事?

  4. 待業青年日記(期間限定)--[Dear Blogger] 親愛的部落客朋友,我在這裡 這裡

  5. 終極邊疆BLOG--也是部落格行銷

  6. 米果【私‧生活意見】--部落格是一個人的總編輯
  部落格是不是應該貼廣告,貼宣傳文,我認為這是個人的自由。
  就像『別人的部落格文章廣告化,究竟關你什麼事?』一文所說,部落格廣告化,關你什麼事?這畢竟是個人的自由,信?不信?由你。

  可是就是有些『廣告潔癖』的人,會認為這些廣告文不應該存在於部落格當中,認為這是一種欺騙,一種利用網友的信任的謊言。
  我說啊~~不高興,就別看啊!

  每個人的部落格都有個人的風格,也有自己的想法,就算是廣告文,那也是他的自由;不能說每個人都得無私的把自己的文章公開出來,每個人都得當個冤大頭,讓你看免費的。
  就算BPS是免費的,但是時間就不是成本嗎?分享自己喜歡的餐廳,不用進去消費嗎?現在油價那麼貴,交通費不用錢嗎?
  柴米油鹽醬醋茶,哪樣不用錢?用廣告文來賺錢,也是願者上鉤。

  物品的交易,除了傳統的店面以外,還有一種行銷方式叫做『傳銷』。
  傳銷這種方式,很久以前被認為是『老鼠會』,賣一些便宜的商品,或是賣一些根本就沒有什麼營養的『營養食品』,所有的利潤來自於下線,理論上,下線越多,上線抽的成也越多。
  當然,那是不合法的,而且理論歸理論,不能說每個傳銷公司都一樣。
  就以安麗來說,安麗的行銷方式的重點在於『分享』,把自己認為好的東西分享給自己的朋友。
  就是用『自己用好,別人用也好』的想法,把商品分享給朋友。同時安麗公司不建議底下的傳銷商存貨來衝業績。

  有些人就算不是傳銷商,也想和人分享自己喜歡的東西。如果這個東西真的很不錯,就算部落客收點費用又怎樣?
  如果做不實的廣告當然不對,那個部落客也是會部落格界所唾棄。久而久之那個做不實廣告的部落客也會漸漸的消失。

  至於能不能用部落格來賺錢?
  在國外有些部落格本身就是有商業性質,再選舉的時候,也不是有很多政客開了部落格?這也是有利益關係的。
  不只是政客,有些歌手也有官方的部落格,就連AV女優都有部落格,那也是在廣告啊!
  部落格只是一個文化的『載體』,在合法的範圍裡,基本上,部落客要在部落格當中寫什麼文章,和你有什麼關係?

  最後,上網的第一個準則就是:沒有經過思考的話,不然什麼都不要相信。
  網路的資訊很雜、很亂,很難說那些資訊是『絕對』正確;再說,有些很無聊的人會弄一些假消息,或是貼出一些『都市傳說』。
  所以,沒有經過思考,沒有經過證實,不管什麼都不要相信。
  這是我給所有人的建議和參考。
  不要什麼人說的都相信,不管什麼人說的都一樣;就算是親生老媽也一樣。

『火狐三:橫掃全球創紀錄慶生派對』之會後報告Part 2

(接上文……)
  
  這張照片,讓我對華碩的員工非常非常嫉妒><
  他們竟然有自己的星巴克!

  
  右邊兩位將會是以後火狐狸和雷鳥(郵件收件軟體)中文正體在地化主要負責人;最右邊的是雷鳥負責人,目前還是高中生;中間的那位則是火狐狸中文正體在地化的主要負責人。
  至於柏強(最左邊那位)……老實說我也不知道他以後打算做什麼……

  
  舞台上的那個看板因為不明原因掉下來了,所以就暫時放在舞台前……

  
  休息時間的時候,有人把慶生帽和火狐耳戴成那樣……

  
  糟糕島島民之一……

  
  糟糕島島民之二……
  先說明,那不是我;絕對不是我!

  
  華碩竟然有少年快報……很久以前的少年快報……

  
  演唱者許曉熙和演奏者(男人的名字不重要……);和曉熙唱還不錯(我說了,男人不重要)。

  
  第二特別的抽獎獎品:醬油一罐……

  
  那可不是普通的醬油喔!那可是屏科大特製的純天然的醬油喔!
  為什麼說那是『第二』特別的獎品?因為還有除了T恤、電腦包和華碩榮譽製品EeePC以外還要特別獎品。
  那就是……

  
  是的,就是那個看板!右邊那個是得獎人^^
  他說在抽獎的時候,他和他的朋友討論哪個幸運兒抽到那個看板,坐捷運還好,如果騎機車的話……
  他們討論得很開心,但是沒有想到他抽到了那個特別到不行的獎……

  
  最後是展場的大樓的大門。

  這次的派對,老實說不適合一般人去參加,尤其是那種只會用IE的人去參加,畢竟除了抽獎和簡短的表演以外,使用IE的人實在沒辦法理解擴充套件,以及一些其他比較深入的討論。
  對於技術沒有興趣,或是只會『下載』和『使用』的人來說,這種牽扯比較多技術方面的派對,實在很無聊。
  不過,大家倒是可以互相交流。
  像是推特尼可尼可Ubuntu以外,還有一個很特別的社群『komica』(俗稱『糟糕島』……),大家聊得很開心,至於主題和擴充套件就被放在一邊了……

  火狐狸的修正週期大約是十八個月,十八個月之後,如果還有這樣的派對,我想我還是會餐加。
  為什麼?
  身為『糟糕島』的『偽島民』代表,我必須要讓大家知道,御宅族可不是家裏蹲廢柴,御宅族也是有社群,也是會出門和大家見面的!
  可是……島民們似乎蠻害羞的……整場我拿著那個牌子,只有一個島民和我聊天……

Firefox Partya3.0

『火狐三:橫掃全球創紀錄慶生派對』之會後報告

  火狐狸(Firefox)是IE以外另一種網頁瀏覽器,這個瀏覽器的歷史,悠遠流長,可以說,當有網路開始,火狐狸系列瀏覽器就已經存在了。
  發展至今,已經改版很多次了,雖然不能說是最完美的瀏覽器(基本上,最完美的程式根本不存在。),但最起碼比IE來的好一些。
  不過,火狐狸怎麼好不重要,重要的是這次的慶生派對。
  這是我第一次參加這種派對,感覺上還蠻有意思的。
  以下是我用我的手機拍下來的紀念照片。也因為是用我的手機拍的,所以會有一些聚焦和手震的問題……呵呵^^a

  
  首先就是電梯裡頭的指路標,少不了火狐狸的頭像。

  
  看板,可以看到火狐狸和火狐子(右邊那個很可愛的女孩),還有一個不知道怎麼出現的機器人。

  
  地板上的火狐狸標誌。

  
  小舞台,之後火狐狸和擴充套件的介紹、演奏和演唱,以及抽獎都是在這邊舉行的。

  
  很普通的點心。

  
  很普通的點心Part 2。

  
  免費贈送的貼紙和手環。

  
  手環上寫的字。

  
  手環上寫的字Part 2。

  
  漂亮的女主持人。

  
  moztw.org在地化的核心人物,從Mozilla時代開始,這位就是在地化最重要的人物。可以說沒有他就沒有火狐狸正體中文版的存在。

  因為圖太多,所以分成兩部份,請不要在意^^a

Firefox Partya3.0

7/11/2008

花蓮人的無奈(罵人篇)

  環保和開發之間的爭議,一直有個大問哉:我們要子孫留下些什麼?
  是要留下青山綠水?還是先進的社會?
  但是如果在環保和開發之間,又牽扯到人權的問題,那又該怎麼辦呢?
  蘇花替代道路的爭議點就在這邊。

  開發重要?還是環保重要?還是人權重要?
  這個問題並沒有一個正確答案,也沒有一個明確的答案。不管是站在哪一派,都必須思考到這三大項的平衡。
  好,你要保住青山綠水,那麼年輕人只能到北部、西部去工作,導致花蓮人口流失,然後又在那邊痛罵政府不照顧『後山』;可是提出要蓋蘇花高速公路,又會被住在西部,坐在冷氣房,每個月有著優渥薪水的環保團體痛罵政府不注重環保。
  好,環境評估之後,蘇花高速公路暫緩;可是在西部工作的青年每當要回到東部的時候,要不就是交通不便,要不就是得使出十八般武藝,開車走過險峻的蘇花公路,還得祈禱上天不會從上頭掉下落石還是什麼鬼東西,把一整車的人都給砸死。
  --總得給年輕人一個回家的路吧!
  好,有人說可以改建東部鐵路、東部機場啊!那麼請問一下,鐵路和機場……要不要過環評?不過也就不能蓋喔!

  現在不管蘇花高還是蘇花替,就是卡在這種無聊的意識形態的爭議上。
  是的,就是意識型態。
  不管環保有多重要,不能無限上綱把人們希望過好日子,否定人有『錢多事少離家近』的願望,更不能莫名其妙的要求人們過著比原始人好一點點,但是生活就像古代的生活。
  也不能打著環保的名義,不給人們一個來去自如的道路。
  老實說,中國最早的政府的工作,絕不是搞環保起家的;最早的政府打從心底就只有『開發』兩個字。不然大禹為什麼要治水?崇尚自然就好啦!水來我就走,水走我就來,何必那麼累的去治水,還得三過家門而不入?
  
  當然我也不是說環保不重要,環境的保育當然很重要,我可不希望住在有水不能喝,有地不能站,呼吸得帶防毒面具的地方。
  可是,除非當地人的強烈反對,不然沒有人可以去擅自開發/保育一塊土地。
  不管反對的理由是什麼,絕不能提出一些根本就是想像出來的謊言(參考社論篇--政策若無暗盤,請大聲說出來),或是提出一些沒有幫助的言論(參考社論篇--何不建蘇花跨海大橋)。
  這種沒有任何幫助,也沒有任何建設性的言論,唯一做到的只有暴露說話者的無知、愚蠢,腦殘到腦缺的地步,完全放棄了思考,把自己的大腦和豆腐或是漿糊相提並論以外,其他一點意義都沒有。

  那,我到底贊不贊成興建蘇花替代道路?
  如果真有人問這種蠢問題,那代表他根本沒看懂我想要表達的意思。
  除了花蓮人,任何人的贊成與反對都是沒有意義的,所以什麼環保組織請滾到一邊去。哪天等你舉家搬到花蓮,然後三不五時從花蓮到台北開車就知道了。
  我的態度是:只要環境評估通過,剩下的就是花蓮人的想法了。
  我並不是放棄思考,而是我並不是花蓮人,我也沒有想去的念頭,更沒有搬過去的想法。所以我沒有資格去贊成或是反對是否要開發/保育花蓮。

  上帝的歸上帝,凱薩的歸凱薩,花蓮的歸花蓮。

7/08/2008

花蓮人的無奈(社論篇)

  花蓮人的無奈,在於他們不能決定他們需要什麼,也不能決定他們不要些什麼。
  有關蘇花高或是蘇花替代道路的社論太多了,我只節錄七月八號到七月十號的社論。
  因為太多了,所以下一篇我再罵人。

繁榮未必快樂 花東寧願淨土

  • 2008-07-08
  • 中國時報
  • 【李柏欣/台東市(退休教師)】

 行政院長「分段興建蘇花高速路」的談話,所強調的是給東部民眾一條安全回家的路。事實上交通便捷是每個人的希望,但交通便捷之後所帶來的負面影響,才是值得我們更深層長遠的思考。蘇花高(甚至南迴高)的建與不建?確實需要花東人的理性抉擇。然而,「適度的落後(非全然落後)是居民之福」,相信多數的後山人都有這樣的體認。

 花東之所以被稱為「台灣最後的淨土」,乃在於後山仍保有著某種程度的「落後」,也因為有這樣的落後才有淨土之榮;否則事事便捷人車大量湧入,淨土不變汙泥也難,屆時再反悔已莫及。「帶動地方繁榮」是民代與官員爭取重大交通建設時最動人動聽的說詞,但在地窄人稠的台灣,所謂的「繁榮」就是人多、車多的嘈雜,以及跟著衍生攤販的多、建築的雜、交通的亂與治安的壞,如此的繁榮絕非當地居民所樂見。

 其實地方越繁榮未必就是代表居民生活越快樂,生活快樂與否與整體大環境相關,而非僅著眼於可賺更多的錢。試想如果花東和北高同等的繁榮,高樓大廈林立,人車上路追趕跑跳碰,人際相處盡是股票>與名牌,請問花東人您會喜歡嗎?都會區的朋友們您願意來嗎?

凋零與沒落 花蓮人能撐多久

  • 2008-07-08
  • 中國時報
  • 【四方遊子/花蓮市(自由業)】

 劉院長此次造訪花蓮,帶給花蓮人最大的喜訊就是給花蓮人一條能與外界順暢交通的道路。縱然,有許多人士極力反對,但,對花蓮人而言,這對當地繁榮,無非 是一劑強心針。我搬到花蓮近三年時間,看到及感受到最深刻的,不是花蓮的好山好水,而是花蓮在政府長期疏忽下的逐漸凋零與沒落。

 攤開花蓮當地報紙,刊登得最多的不是企業提供給當地民眾足以得到溫飽的就業機會,而是當地人因工作不易覓得,坐吃山空的結果,終究不得不把自己辛苦打拚來,甚或幾代祖先留下來的房屋土地>忍痛賤價拋售。運氣好的,賤價還可以找到買主拋售出去,但運氣不好的,卻只能每日在家守候,希望有朝一日能接到房仲告知房地順利賣出的好消息。

 這也難怪花蓮人前一陣子揚言抗稅。試想,沒有工作機會,當地物價又因交通不便利,賣家聯合哄抬價格,致使民生物資售價比其它都會區更為騰貴。再加上,每個月要繳納的房貸及零零種種的費用,花蓮人還能撐多久?

 到花蓮遊覽的旅客不希望看到蘇花高興建,因為他們只在乎美景。有誰想好好的去瞭解花蓮人的生活,甚至台灣其他住在偏遠地區的民眾需要的是什麼?繁榮!讓這些人也能像都會區的人們一樣享受便利的交通,合理的物價及安居樂業的生活。現在,政府該是時候拿正眼瞧瞧這些在偏遠地區掙扎的民眾了。

環保危言 扭曲了蘇花高

去年蘇花公路全線中斷逾廿天,單線通車逾一百天。每次坍塌中斷少則半天,多則三、五天,甚至超過一周。而蘇花公路卻是花蓮人唯一的聯外道路,這就是花蓮人的宿命嗎?

好不容易新政府放出了要興建蘇花高的風聲,卻基於環保、媒體、政治等反對習性到底的人士又噤口了。

數十年來花蓮人進出的痛苦,早已證明需要一條安全的聯外道路。反對蘇花高的人士是否自己開車在蘇花公路趕路過(不是輕鬆度假哦)?還是該在大雨天「勇敢」的走一趟蘇花公路?各位除了以生態環保的危言聳聽掩飾自私的後花園心態,到底拿出過什麼專業論述證明反對有憑有據?

缺乏專業的理智而形成無知的惶恐,反對者或許永遠不需要蘇花高!然而花蓮居民與後代子孫依然需要蘇花高!但是,真的不要把蘇花高扭曲成洪水猛獸了!花蓮人要的只是一條安全回家的路而已!

楊昌憲/台大環工所博士候選人(台北市)

由於全球氣候急遽變遷,大自然正對人類進行反撲,歐盟、美國、日本等先進國家紛紛發起制定各項環保公約。然而在這些公約的背後,說穿了,其實都是這些先進 國家之前大肆破壞環境,享盡各種開發的利益後,為確保其國內子民仍有殘存環境資源可享,而用來拘束開發中國家或未開發國家的種種手段,分明是假公約之名, 而行利己之實。

同樣地,國內爭執不休的蘇花高興建案,在反對興建者當中,長久定居在花東地區者不知幾希?試想有多少花東居民係屬弱勢族群,如要遠赴北中南等地區,大多僅 能選擇耗時甚久的公路方式緩緩而行,如遇天災坍方,無異斷了「生路」。凡此花東居民長期飽受的委屈,那些號稱要維護觀光旅遊資源的人士及滿口仁義道德的環 保專家可曾正視?否則,反對者就如同歐美許多霸道自利人士般,在坐享台灣西部各種開發利益後,始要求可憐的花東居民一起維護你們現在才想到的觀光與環境資 源!

【2008/07/08 聯合報】@ http://udn.com/



何不建蘇花跨海大橋

面對蘇花高爭議,政府是否可改為評估興建一座蘇花跨海大橋作為替代?這座大橋還可以延伸出幾座接連東海岸幾個市鎮的橋;而且不會破壞東部環境。

大陸可以完成世界上最長的寧波杭州灣跨海大橋,台灣呢?期待東部繁榮發展,更希望東部的好山好水不被汙染及破壞。

【2008/07/08 聯合報】@ http://udn.com/


蘇花路難如上青天

美 麗的蘇花公路沿著東海岸的斷崖興建,原本就險阻重重,去年颱風過境受創嚴重,更是柔腸寸斷,使得東部地區最主要的聯外道路不僅交通事故的傷亡率為西部公路 的15倍以上,而且一年有三周面臨封閉的命運;要靠蘇花公路東西往返,甚至只是讓東部地區得以南北貫通,真是難如上青天。

正基於這個理由,當然更為了籠絡東部地區的選民,馬總統在競選期間即承諾,要以11億元改善蘇花公路。為努力兌現政見,劉內閣一上任,即成立專案小組,研 商改善之道,獲得優先改善蘇花公路危險路段的共識。危險路段當然必須改善,但蘇花公路卻不同於一般公路,因為它與爭議十餘年的「蘇花高」糾纏不清;任何改 善工程,只要不是在原先脆弱的路基、危險的路線上施作,而是或以隧道穿山、或以橋樑跨海,都可能正好重疊蘇花高規畫的路線。到底,在如此狹窄、環境如此險 惡的地帶要以更安全、規格更高的方式築路,又豈會有太多的選擇?

這一個尷尬的事實,注定會使任何改善工程難逃爭議;偏偏劉內閣又打了一個如意算盤:要優先興建所謂「最危險且環評爭議最小」的南澳至和平路段時,刻意選擇 當初蘇花高規畫的同一個路線,並且要以國道的規格興建這一段省道公路,原因是,一旦蘇花高決定興建,這一段路就恰好可以派上用場。

更糟糕的是,從劉院長到主管規畫興建的交通部長,對如此敏感的問題毫無所知;因而不僅從頭到尾都以蘇花高的概念推動此一方案,而且突然對大眾宣布時,也直稱「蘇花高速公路」,面對強烈的反彈,才改口說是「蘇花公路危險路段替代道路」,平白惹出軒然大波。

平心而論,即使劉內閣小心翼翼,用詞四平八穩,努力與各方溝通,環保團體排山倒海而來的撻伐,也無可避免。因為如前所說,即使劉內閣的專案小組不刻意選擇 蘇花高的規畫路線,一條更安全、穩固,以大量的隧道與橋樑取代危險路段的工程,要與蘇花高的規畫泰半無所重疊,幾乎不可能。由而所謂明修棧道、暗渡陳倉之 譏,以分段施工偷渡蘇花高工程的陰謀論,也必然甚囂塵上,萬無可逃。

面對這樣強烈的反彈,內閣的威信勢必再受損傷,最後要如何因應?是不顧一切抗爭,堅持到底?還是踢到鐵板,知難而退?

其實這個問題該劃分成幾個不同的層次,一一釐清、分別處理。

頭一個層次是不能逃避的蘇花高問題。如果能夠消除各方疑慮,爭取多數共識,認同興建,則不僅今日所謂暗渡陳倉之譏可以完全化解,專案小組的如意算盤也完全稱心。但這個問題,又必須面對該不該做與能不能做這兩項顧慮。

就該不該做而言,有論者主張,根本不該以高速公路連通東西,只要靠鐵路與航空適度運通人貨即可,以免破壞東部的好山好水,造成嚴重的空氣汙染與交通壅塞。 這就涉及過去蘇花高被打回票的「東部永續綱要計畫」等上位計畫。不過東部居民對此不以為然者甚眾,這又與當地人利益最為攸關,因此有必要透過當地居民的某 種意見表達檢討上位計畫。

又有人因為蘇花高沿線有許多自然保育區與保護區,以及原住民保留區,顧慮高速公路將造成嚴重的損害。如果在興建技術上不可能降低其傷害至可容忍程度,這就 涉及東部居民的利益,與自然及原住民的保護之間的權衡取捨;孰重孰輕,不是任何一方單獨可以決定,同樣需要透過民意的表達、共識的凝聚求取平衡點。如此重 任可能並非環評機制即可承擔。

至於能不能的層次,就工程技術與經費而言,還不是難事,真正艱巨的,是整個蘇花高路段,包括目前要推動的南澳到和平的路段,經過若干斷層、水脈及地質破碎 地區,不僅影響將來道路的安全,更可能造成如雪山隧道一般的嚴重湧水問題,導致冷泉與地下水枯竭。工程單位必須蒐集詳盡的地質資料與水脈走向,將這些難題 一一克服,規畫完善的工法將衝擊降至可以接受的程度。環評單位在此即須嚴密把關,若委員專業仍不敷所需,更應藉助各方專家深入探究。

如果經歷上述程序,在保證不興建連通東西的蘇花高的前提下,針對自然保護、地質水脈衝擊可以容許的路段進行改善工程,則只要經費容許,其路段如何、規格如 何,都不致滋生爭議。但若全線都符合此要求,上位計畫又不再扞格,興建蘇花高也理直氣壯,則重重難題均迎刃而解。若不此之圖,一味蠻幹硬幹,我們也反對到 底!  

【2008/07/09 經濟日報】@ http://udn.com/


安全回家的路

行政院長劉兆玄在花蓮宣布,政府為了回應東部民眾的訴求,決定將興建蘇花公路部分替代路段。此言一出,引發正反意見的強烈衝撞。花東在地人士深慶終於可望有「安全回家的路」了;但環保團體紛紛質疑本案是否企圖迴避環評程序。

我們當然支持環保理念,對環保團體企盼為台灣留下最後一片淨土的苦心孤詣亦深欽佩。另一方面,花東地區聯外交通隨時會因落石梗阻、道路坍方而中斷,尤其遇 到颱風豪雨時,更是柔腸寸斷,常造成許多人出外行不得或有家歸不得的困頓,甚至因此而斷送生命。這一長期存在的困境,實也到了必須有效解決的時候。

若謂花東民眾要求能有「安全回家的路」乃是一種奢求,恐怕任何環保專家都說不出這種話來。故若現在政府規畫的「替代道路」可以通過把關的環評,又能紓解花東交通的困境,各界允宜樂觀其成。

問題其實又出在劉內閣的對外溝通能力的拙劣,既缺乏闡明政策、化解疑慮的說服能力,在作表述時又分明有些掉以輕心。但論者若不以詞害意,以名害實,就不必陷於「蘇花高」或「蘇花替」的口水戰,何不將問題聚焦在「一條安全回家的路」?

和平到南澳的工程,無論稱為什麼名目,都只為了取代蘇花公路上原先最危險的路段,俾提供東部民眾相對較安全的回家之路。既然如此,大家對這段「蘇花替」,何不先設身處地「替蘇花」東部同胞想一想!

【2008/07/09 聯合報】@ http://udn.com/


政策若無暗盤 大聲說出來

  • 2008-07-10
  • 中國時報
  • 【卓然/北市(文字工作者)】

 從「蘇花高」到「蘇花替」到「這條路」,說穿了就是同一回事,為什麼到了閣揆嘴裡,就顯得結結巴巴,見不得人?道理其實很簡單,這件事爭議太大了,爭議的來源又分成檯面與檯下,檯面上的壓力來源有兩個,一是環保團體,二是慈濟證嚴上人也反對,而後者可能更令劉揆忌憚。

 一個爭議十多年的公共政策,檯面下一定有擺不平的難言之隱,一個負責任的政府,不應該諱疾忌醫,企圖暗度陳倉。

 環保與經濟發展,未必是零和賽局,可以用科學辯論,找到出路。比較難解的是,檯面下的利益糾葛。如果說花九百億只是要給後山鄉親「一條平安回家的路」,說服力當然不足。而那個「不能說的秘密」,就是誰得到利益?

 不管叫什麼路,用路的不外就是人與貨,蘇花路改善,東石西運是最大的贏家。整體計畫尚無共識,先花三百億做其中一段,「平安回家」就不成立了,更讓人懷疑有不可告人的內情。

 劉內閣最聰明的做法是,打開天窗說亮話,把環境評估做好,把經濟放益計算出來,然後讓使用者付費。用「省道」名義偷跑,只會把問題愈搞愈複雜。施政有輕重緩急,「蘇花路」的急迫性在哪裡?連經費來源都還沒有著落,就匆匆忙忙的拋出來,不討罵也難。


全民超人(有雷,慎入)


  看完『全民超人』之後,我只有一個感想,而那個感想是從『全民情聖』開始就有的。
  威爾,拜託你,請不要刮鬍子;沒有鬍子的你真的很……不知道該怎麼形容……也不是醜,而是像個怪胎……

  如果用『我想看一部超人片』或是『我想看一部英雄片』的心態去看這部電影,我不得不說,你不但會覺得失望,還會覺得這是一部大爛片。
  因為這個超人電影並不是跟你說一般的超人故事,而是一個另類的超人,一個……你從沒想過會出現的超人。

  是的,超人也會有心情不好的時候,但是一般的超人(例如那個把內褲外穿的超人,蝙蝠俠、蜘蛛人等等)會把自己的情緒壓抑起來,因為他們都知道自己的力量有多強大,身上所必須肩負的責任也很重大,所以不得不壓抑自己的本性。
  可是,換個角度來想,先不提蝙蝠俠(這傢伙除了武藝高強,家裏有錢以外,他實在沒有什麼超能力),如果今天超人、蜘蛛人……等等這些有著強大超能力的超人突然失去記憶了,你認為他們的表現會好到哪理去?
  『全民超人』所想要表達的第一個意義就在這邊。

  Hancock基本上他擁有著強大的力量,但是卻因為喪失記憶,對於過去的一切都不知道,就連自己的名字都不清楚,自己一個人孤獨的過了八十年;他對過去唯一的印象,就是自己內心無法壓抑的正義感。
  因為不知道自己是誰,而且過去八十年之間都沒有人想要找過他,他開始困惑,開始煩躁,懷疑自己過去到底是個什麼樣的一個混球,竟然沒有一個人想要找他?所以他開始酗酒,用酒精來忘記那種孤獨的感受。
  也因為酗酒,他的態度與作法也就跟著變得很差勁……
  電影當中沒有,但預告片當中有一句:『你想我會鳥他們嗎?』
  Hancock認為,我做的是好事,我做的是維護治安,其他的我管不著,要罵就罵吧!

  就像我開頭說的,千萬不要把這部片子當成英雄片、超人片來看。因為這部片子並沒有英雄片、超人片裡頭所有的公式。
  英雄拯救世界,但是他有個死對頭,超人打敗大壞蛋,要不就是壞人死光光,就是壞人逃跑前說一句:『下次你不會這麼好過』……等等這樣的公式。
  呃……這麼說好了,這部片應該把他當成人生小劇場來看,看一個原本粗魯無理,不管怎麼看都像個混帳王八蛋的人,漸漸的改變了他的人生,重新開始了自己新的生活。
  從這個想法出發,然後在添加一些其他的元素,像是酗酒、情緒失控等等美國人經常有的問題;最好出現肥皂劇經常出現的橋段:失憶。
  到這邊就已經很有意思了,可是如果加上一個『前妻』呢?要知道,生氣的女人已經很可怕了,但是當一個有著超能力,又處於盛怒裝況的女人,那又會怎樣?

  最後那段愛情小故事,一定會有人覺得很不屑。
  可是,不是有句爛廣告辭說:『不在乎天長地久,只在乎曾經擁有』這種有如夢話一般的囈語?
  『因為愛你,所以我不得不離開。』
  這種話、這種橋段早八百年瓊瑤就已經寫到爛了,但是不管在哪個年代聽到這種話,就是會令人感動。

  最後,我是覺得這部片子還好,雖然看完之後沒有說讓我很激動,但我也沒有那種覺得踩到地雷的感覺。

7/04/2008

男人?女人?

  說到要怎麼提昇部落格的點閱率,老實說,我除了『長尾理論』以外,實在沒有什麼太多的建議。
  寫的越多,在搜尋引擎被搜尋到的機率越大,有的時候可能會因為你的文章中出現了『高樹』、『瑪利亞』、『小森愛』、『小泉梨菜』等等關鍵字而被搜尋到。
  當然,既然提到這個,不得不提部落格奇文『蔡依琳的部落格』……
  剛剛去看了一下,『蔡依琳的部落格』到目前為止依舊是網路奇談,因為到今天(2008/7/4)還有人留言……
  先聲明一件事:被『高樹』、『瑪利亞』、『小森愛』、『小泉梨菜』這幾個關鍵字騙進來的人,請不要怪我用這種賤招,是你們自己思想低級、下流。
  不過,蘋果日報老闆黎智英倒是有個不錯的見解:『conflict(衝突),一個是confrontation(對立),另一個是controversy(爭議)』
  黎胖子說得很對,只要掌握了這三個條件就能夠衝高人氣。

  為什麼我要提這個?就以文章分類和題目,這根本和男女之間似乎沒有什麼關係。
  基本上,有的。
  不用說別的,我的那一篇『女人,如果不想假裝高潮的話,就從『調教』做起吧!(限制級,未成年不要看)』文章,從六月二十三號開始到現在,已經有四百人看過了。
  這篇文章正好符合了『衝突』(男女之間在床上的衝突)、『對立』(男女之間在性生活方面的對立)和『爭議』(女人是該誠實的告訴男人她沒有性高潮,還是要繼續假裝高潮的爭議)三點。
  當然,女王(抱歉,沒有什麼特別的意義,只是實在找不到更好的人選,也實在忍不住……)也是站在這三個條件上衝高了自己部落格的人氣。

  為什麼?為什麼只要談到男女關係就這麼容易衝高人氣?
  因為從女權運動萌芽到現在,男女之間一直存在許許多多的矛盾。男人不了解女人,女人不願意了解男人,所以男女之間存在著許許多多的衝突、對立、爭議和矛盾。
  男人怪女人老是發好人卡,利用男人希望被女人重視、景仰、崇拜的心理替她們做牛做馬,卻又天真的以為男人什麼都不求。
  而女人卻不斷的抱怨男人喜歡拈花惹草,不把女人當成女人,忽略女人的需求,甚至在床上也在抱怨男人沒能讓她們感受到所謂的『性高潮』……等等。
  男人和女人之間存在許多的問題,而沒有思考習慣的男男女女,就會期望找到自己有同樣的想法的人、事、時、地、物。
  人們會用這些文章在男女之間的找到宣洩情緒的出口。
  『對對對,我也是這樣』、『沒錯沒錯,我的男人也是這樣』、『是的是的,女人都歧視宅男』、『點頭點頭,正妹都喜歡發好人卡』……

  其實,男女之間真的沒有那麼多問題存在,最大的問題就是缺乏溝通。
  不過,缺乏溝通卻是最嚴重的問題。
  如果男人有女人的感受,就能知道女人為什麼會有那麼多奇怪的感受,超脫科學可以解釋與理解的想法與想像力。
  如果女人願意了解男人的想法,就會知道男人為什麼喜歡那麼多詭異的東西,興趣也超乎女人能夠理解的範圍。
  如果男人和女人之間能夠互相替對方著想,站在對方的立場替對方著想,就不會有那麼多衝突、對立、爭議和矛盾。

  許多的兩性文章,有著很多的過度概括,用單一或是極少數的例子來當作重要的例子,把少數的事件當成絕對的案例,說得好像全世界的男人/女人都是混帳王八蛋一樣。
  問題是,那些例子也只是部份的案例而已。如果真的可以用少數的案例當成通則的話,那麼社會上將不會有什麼善良的一面,人間將會變成煉獄。
  問題是,沒有吧。
  所以那都是案例,不是通則,也不是定律。

  話說回來了,要我提出什麼有意義的建議,基本上,這個,很難。
  因為每一對情侶和夫妻之間相處的模式並沒有一個共通的公式可尋,就算兩性專家提出來的意見,也僅止於參考而已。
  如果真要當成準則,進而放棄眼前的感情,那未免也太愚蠢了一些。

  真要我給個建議的話,我的建議很簡單:多多思考。
  思考為什麼明明就是很喜歡對方,可是為什麼兩人總是在吵架?明明就是花了很多精神來追求自己的男人,總是會被其他的女人吸引?明明不想這樣說,但為什麼情緒上就是不能控制?
  思考種種問題,就不會因為一些人云亦云的偽專家、偽學說給欺騙,也不會看來看這篇沒有意義、沒有營養的文章。
  多花一點時間去思考,多花一點時間去了解對方,多花一點精神去了解對方,告訴對方自己的需要,告訴對方自己的感受,兩人之間就不會有那麼多的問題存在。
  如果實在不行,就要思考兩人之間是不是要繼續下去,思考繼續下去會有什麼意義。

  過度的概括不是很適當,但是也不要思考太多,感情本身就是一種非理性的事情,過度的思考,會讓感情沒有辦法繼續向前。
  如果過度思考導致一段感情就這樣消失的話,會不會太過可惜了呢?
  要說過度思考有什麼例子……我就是最好的例子……
  我啊,就是因為想的太多,想到太多負面的例子,所以自己嚇到自己,害怕被女人背叛,害怕被失去感情和金錢,害怕許許多多無法預測,沒有辦法預料到的後果,才會遲遲沒有辦法和女人交往。

  最後,我提出我的格言讓大家參考一下:
  人生,就是一場賭博,既然是賭博,不但要有膽識,也要有策略。空有膽識只是愚蠢,空有策略則無法向前。

6/30/2008

部落格出書?孩子,不要做夢了,不然當夢醒的那一瞬間,你會知道現實有多殘酷的!

  6/27的時候,去參加了一個由UDN網路城邦所舉辦的部落格研討會。
  那算是研討會嗎?或許吧。和我以前參加過的專業研討會差不了多少。
  老實說,當我看到這個活動的時候,我第一個想法是:我想去踢館。
  我承認,是因為主辦單位請到了女王,所以我想踢館;理由很簡單,我不是喜歡女王的文章。
  女王和一般的女人一樣,把男人想的太壞,想法太過武斷,好像這世界上沒有『好男人』這種生物一樣。
  拜託好不好,人類不能分成『男人』和『女人』,而是要分成『好人』和『爛人』。
  --是的,這世界上也是有爛女人的存在。

  因為懶病發作,所以一開始我並沒有報名;一直到最後一個禮拜我才報名;因為閒著也是閒著。
  我本來沒打算會被邀請的,畢竟是最後一個禮拜才報名的;但是卻沒想到我被邀請去參加這次的研討會。
  然而,我並沒有全場聽完,我只有聽完兩個主題我就走了。
  理由很簡單:聽不下去了。

  身為一個部落客,必須要擺脫幾個迷思:
  第一:成為『知名部落客』。
  第二:成為『出書部落客』。
  第三:成為『出書的知名部落客』。
  如果不能擺脫這三個迷思……
  除了只是讓自己心情不爽以外,其實也不會怎麼樣^^|||

  這次的研討會,我了解了一個我一直不肯面對的真相:對於出版社來說,書,只是一個商品,一個賺錢用的工具,而不是一個承載文化的載體。
  公司法開宗明義就告訴大家,開公司可不是請客吃飯,而是要賺錢;沒錢沒公司,沒錢沒飯吃。
  所以對於出版社來說,出版社不會管你的創意,他們只想知道你的小說能夠替他們創造多少的經濟價值。
  而經濟價值來自於哪裡?來自於市場需求。市場需求度越高的產品,能夠從中獲利的機率就越大,最好市佔率到達百分之百,這樣不管做的在怎麼爛都會有人乖乖花錢買。
  有這種東西嗎?
  有啊!微軟不就是最好的例子?又貴、又爛、又龐大、又耗費資源……但是你還是得買。

  但是對於作者來說,這是身為一個作者最不能接受的事實。
  我辛辛苦苦做出來的東西,在你的眼中竟然是沒有用的東西?理由只是因為我不受人歡迎,我的作品不能讓你拿去賣錢?
  不管任何一個創作者(包括梵谷,那個人死之後,畫才賣錢的畫家)都不能接受這種見鬼的論調。

  任何一個創作都有他的價值存在,但市場就是這麼殘酷、無知、一窩蜂、人云亦云;或許某個作者做出來的東西真的很不錯,但如果說要拿去賣錢?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想想看,畢卡索的畫幾個人看得懂?但是他可是當代知名而且有錢的畫家,只要他肯畫,就算看不懂,也會有笨蛋拿錢出來買。
  但是當時不只畢卡索畫抽象畫,也有很多的畫家畫抽象畫,那為什麼單單只有畢卡索有名?其他人卻沒有人(一般人)知道?
  因為市場是盲目的,是一窩蜂的。只要名牌的產品,就是會有笨蛋拿錢出來買。

  那麼,市場是誰決定的?
  抱歉,不是消費者決定的,所以請不要沾沾自喜,認為消費者就可以主導市場;市場的決定來自於數據。
  那些數據又是從哪裡來?
  很多方面,可以從問卷調查得來,也可以從下游廠商蒐集,或者乾脆捏造一個數據,說服消費者,他們的『商品』是很有看頭的。
  是的,市場趨勢並不是由消費者決定,因為消費者根本什麼都不懂,也不知道其中的奧妙,消費者對於商品的印象完全來自於製造者所做出來的廣告,或是由作者的知名度來考量自己要不要買這樣的產品。
  Apple的iPOD、iMac,凡賽斯、Prada、LV……這些名牌商品,每一個都貴的要死,就以實用性來說,都有可以被取代的商品,但是就是有人會買,這就是消費者的認為這些都是高級品,買這些名牌商品可以襯托出自己的氣質。
  --就算沒氣質的人,拿了名牌貨也只是焚琴煮鶴,烏龜吃大麥……

  書,也是一樣。
  舉個例子來說會比較快一點。
  九把刀(抱歉,我實在忍不住^^a)的文章對我來說,一點興趣都沒有;更覺得他的書根本就是垃圾、廢物、看了會有噁心、想吐的感覺。可是搞不懂為什麼,那傢伙的書就是大賣。
  一開始,九把刀和痞子蔡(『第一次親密接觸』的作者)一樣,都在BBS上貼自己的小說,當點閱率越來越高之後,就有出版社找他出書;接著經由包裝、宣傳之後,九把刀就變成了當紅小說作家。
  先說好,九把刀的書,不要說一本了,就連一整篇都沒看完過,只看了幾行之後就看不下去了。
  所以,先不論九把刀的文章如何,問題是,經由廣告的包裝和宣傳之後,再加上上回『九把刀疑似被抄襲事件』(參閱『九把刀被抄襲事件懶人包』和『九把刀,你不爽的話就發律師信吧!』二文)之後,九把刀的名氣蒸蒸日上。
  因為『品牌』,所以就會有消費者去購買;也因為有了『品牌』,所以出版社推九把刀的『商品』就很好推。
  
  話說從頭吧!
  我參加『部落格作加入侵地球』座談會,前半場都繞著『如何把部落格變成實體書』打轉,聽了之後,我的感覺是:我好想吐槽,不行,我要收斂、低調一點……
  看了行程表,下半場的議題似乎也是在這種沒有營養的問題上打轉,所以想想還是走吧。

  為什麼說沒有營養?
  那就要問『為什麼我要寫部落格』?
  為什麼要寫?很簡單啊!我想寫不行嗎?犯了中華民國哪一條法律?
  說出自己心中的想法,把自己的想法和讀者分享,愛看不看是讀者的事情,我管你喜不喜歡。不喜歡的話,瀏覽器右上角有個『X』符號,再不然左上角有個『上一頁』的Icon,用滑鼠點一下就好了。
  如果一開始就打算寫部落格,然後集結成書出版的話,這種夢想遲早會破滅;因為這世界上有太多太多的部落格,除非你的部落格真的真的很有特色,不然請不要作這種春秋大夢。
  如果只是抱持著『我寫我所思』、『我想把我的作品分享給大家』的想法去寫部落格,那麼,出不出書,基本上一點意義都沒有,只是一個沒有營養的議題而已。

  而且,出版社目前的想法依舊拘泥在『紙本書和讀者』之間的關係,卻不能想到『作者和讀者』之間的關係,這樣一來,出書也一點意義都沒有。
  因為對作者來說,作者的文章是『創作』,對於出版社來說,作者的文章則是『商品』,兩者之間的考量不同,就會出現互相牴觸的情形。

  問我如果還有這樣的活動,我還會不會參加?
  呃……先不要說我會不會參加啦,要問主辦單位還敢不敢讓我去,讓我這個擺明是去吐曹的人去參加^^a

  最後,說點題外話。
  文字創作和其他創作不一樣的地方,在於文字創作進行很容易,工具也很方便,但抄襲的困難度很高,而文字創作者會寫文章,最大的理由就是興趣。因為喜歡寫東西,所以才會繼續寫。所以文字創作者並不會太過於在意自己的文章是否能夠為作者本身帶來多少的利潤。
   但是音樂和美術則不同,創作的器材取得比較麻煩(需要準備樂器或是畫具,文字的話只要有紙和筆就可以了),創作過程進行比較複雜(需要不會抱怨的鄰居, 文字的話,可以說只要有紙和筆的地方就可以寫),需要的經費也比較龐大(樂器很貴,畫具也不便宜;文字的話,只要能寫就可以,就算是衛生紙+血也 行……),可是音樂和繪畫被抄襲的困難度卻很低。因為種種理由,從事音樂和繪畫的創作者會比較在意自己的作品是否被人接受,也會在意自己的作品是否能夠帶 來利潤。
  說這些,我只想說:啊!幸好我是音樂笨蛋,畫畫白痴,所以才只好寫文章^+++^

6/23/2008

女人,如果不想假裝高潮的話,就從『調教』做起吧!(限制級,未成年不要看)

  看了酪梨壽司的『喔,演累~』,和普羅米修斯的『滿足』,身為男性的我,實在不得不說幾句話。

  或許,有很多人知道『AV No.1 Blog』(未來的網址)這個部落格。從這個部落格的名稱就知道,這個基本上就是在說一些日本AV的介紹。從女優到片商,還有他個人的評論。
  從這個部落格可以看得出來,作者『一劍浣春秋』(我對這人的評價是:雜碎一個,一個好雜碎啊~~)把AV當成『興趣』,但是絕不會期望A片當中的『技術』和『姿勢』出現在現實生活當中。
  為什麼?因為難度太高了。

  不是我自誇,我這輩子沒看過幾部A片,而我個人也比較偏好看女同志類型的A片(因為醜男太多,看了想吐,倒不如看兩個美女比較養眼。)
  但是就算是我這個沒看多少A片的男人,都非常了解一件事:A片裡頭演的,都是假的。
  這年頭會把A片女主角的反應當真的,只有那些蠢到極點,或是這輩子沒看過A片的男人才會做出來的蠢事。
  常看的人都知道,那都是演戲,女人才不可能那麼容易上,上了也沒那麼容易High。

  不過,不能否認的,絕大多數的男人,的確就像壽司和普羅米修斯說得那樣,缺乏自信心。而自己的性能力是唯一,也是最原始能夠證明自己的自信的方式。
  男人,把他的理性拿掉,把他的道德拿掉,基本上男人和動物沒什麼兩樣;從這樣的角度來看的話,就可以理解為什麼男人對於性能力、對於是否能夠滿足自己女友這麼在意了。
  不懂?
  我這麼說好了,獅子知道吧!那種生活在非洲,大型的貓科動物。
  每個獅群當中只有一之公獅,其他都是母獅。公獅一年到頭什麼事都沒做,除了吃和睡以外,最重要的責任就是交配。
  如果有隻外來的公獅打敗了原本的公獅,新的公獅會咬死小獅子,母獅雖然也會把小獅子藏起來,但是如果被找到,也只能眼睜睜的看著自己的孩子被咬死,然後回到獅群去。
  這是我很久以前在Discovery(或是動物星球?忘記了^^a)上看到的。

  也就是說,對於『男人』這種野生動物來說,性能力是『牠』們唯一能夠牽制女性的一種方式;『牠』們認為,只要能夠滿足越多的女性,越能夠代表『牠』在族群中的地位;如果沒有辦法,最少也要滿足一個也好,因為『牠』們認為這樣能夠在家庭中立足。
  如果這樣去理解男人,對於女人來說會不會比較好了解?

  男人為什麼會這麼重視性能力?女人絕對逃不了關係。
  有很多的婚姻,是因為男人不能滿足女人,或許是工作太累,也或許是因為生病,甚至殘廢等等。
  這群慾求不滿的女人,有的就『向外發展』,一夜情、釣凱子等等。說真的,這對男人來說,除了『奇恥大辱』這四個字,我想不出來還有什麼樣的句子可以形容男人的感受。
  好吧,不『出牆』的女人,也會聚在一起,難保這些聚在一起的女人會不會討論到自己的伴侶在床上的時的表現。
  想想看,當一群女人嘲笑你在床上一點不能『持久』,也沒有『凍頭』,或是把你最不想讓人知道的事情大剌剌的說出來的時候,女人啊,妳認為有哪個男人忍受得了這種痛苦?
  換個角度來說好了,如果有一群男人說某個女人躺在床上像死魚一樣,那個女人會有什麼感想?
  難不成那個女人會很開心的說:『是啊!我可是上等的鮪魚女』嗎?
  別鬧了。

  婚姻並不是只有男女住在一起,性生活也是婚姻的一部分;生命有三分之一的時間是在床上,如果性生活不美滿,婚姻很容易出問題。
  然而,性必須要兩人共同的『演出』,能夠完全的了解對方的需要,完全了解對方的感受,做愛的當下只想著對方,這樣的性才能夠達到最完美的高潮。
  但如果一對男女只想著草草了事,或是用一種敷衍的心態就這樣唬嚨過去,女人當然會假裝高潮,男人當然也會假裝射精。

  說真的,我不是女人,我甚至也不是『別人』,如果我不說,沒有人知道我現在是開心想飛,還是難過的想死。
  在床上也是這樣,男人不可能知道女人的感覺,只能從一些道聽塗說來證明自己有滿足女人;可是女人如果不說,而在那邊表演高潮,對於明白真相的男人來說,那比『奇恥大辱』這四個字還要丟臉。
  
  我搞不懂女人,都已經和那個男人『做』了,還有什麼不好意思說的?告訴他妳的性感帶,告訴他妳身體的密碼,由妳去引導他,不要讓他盲目的摸索。
  要知道,有的男人也是用大腦做愛的,妳的一舉一動,都會讓男人興奮,都會讓男人離不開妳。表演總是會膩的,但是如果引導得成功,女人何必表演高潮?
  自己不說,還怪男人沒有帶給妳高潮,難不成女人把男人都當成有超能力、讀心術嗎?

  好,就算有少數族群能夠輕易的滿足女人,但是像我這種御宅呢?那些死讀書讀到眼鏡鏡片有三吋厚的男人呢?女人真的認為每個男人都很行,很了解女人嗎?
  不要怪到A片,拜託,那是我們唯一的『性教育』。
  性技高超的男人,可不是只看A片而已;他們可是有很多『實戰經驗』的!妳能保證真的滿足妳的男人,不是個腳踏多條船的男人嗎?或是哪天有個女人帶著一個小孩,說妳的男人是的小孩的爸爸?

  女人假裝高潮或許有女人自己的理由,也不是不好的事情,最少可以讓男人稍微滿足一下自己的虛榮心;可是女人是不是可以從男人的角度來想呢?
  他們害怕被背叛,他們對於女人完全不了解,他們只是個單純的野生動物。假裝高潮並不能解決什麼問題。只會讓妳更痛苦。
  --演的痛苦,瞞得也痛苦。
  妳的男人對妳的身體是完全陌生的,他不知道該如何撫摸,也不知道該如何讓妳開心,更不明白妳的高潮只是假裝的。妳不告訴他的話,他只能模糊的摸索,只能憑著一些沒有證據的歪理來證明妳已經有了高潮。
  或者,女人根本不知道自己的性感帶到底在哪裡?

  很久以前,李宗盛有一首歌『十七歲的女生』,一部分的歌詞是這樣的:
  『十七歲女生的溫柔,其實是很那個的
   我猜想十七歲的女生,有明亮的心,和朦朧的眼睛
   而猜想只是猜想,我不是女生,早已過了十七……』
  男人永遠不會是女人,也不懂女人;如果女人不能好好表達自己的感受……更正,不能明白、簡單、扼要的表達自己的感受,那麼男人永遠會搞不懂女人的心,而不斷的去『搞』女人的身體。
  還有,如果男人像女人的話,那麼男人就不需要女人了。

  最後,附加朱學恒的意見『阿宅對大姊姊的反擊

6/20/2008

從520到620之間

  一個月,四個禮拜,三十天,很長嗎?
  以我現在的體驗,我要說:一個月根本就像是一瞬間一樣,明明感覺五月一號才放過假,怎麼就要吃端午粽子了?

  對於剛上任的馬政府,有誰會認為這個政府能在短短的三十天之中做出什麼豐功偉業來?
  或許有人相信,但我絕對不相信。

  從蔣故總統經國先生過世之後,台灣政府就被獨派/親日人士所掌控。李登輝十二年的執政,把台灣政台分割成一塊又一塊的腐敗版圖,黑金、貪污就連李登輝自己本人都已經看不過去了。
  好不容易台灣總統可以民選,陳水扁上了台之後,台灣陷入了八年的狂飆。
  陳水扁就像一個喝醉酒的駕駛,一會清醒、一會酒醉,他的橫衝直撞,犧牲了台灣長年累積的價值。

  台灣的價值在哪裡?
  勤勉純樸,刻苦耐勞;可以放心的去信任自己的鄰居,可以放心和陌生人交談。在國際上,雖然遭逢中共的打壓,但是我們依舊是乖乖牌,在風雨飄搖的外交當中,我們外交官員忍辱負重的和邦交國維持關係。
  我們的中小企業的老闆,一只皮箱提了就跳上飛機,只是憑著自己的韌性與毅力,在世界各國四處做生意。
  這就是台灣的價值。

  陳政府八年執政,把台灣本身的路子做小了,用早已可以忘記的傷痛,撕裂了人與人之間的信任,從中獲取他自身的利益。
  陳政府的官員當面臨貪腐的時候,他們吃相難看,什麼都要,也什麼都敢要。
  政治正確,破壞了台灣文官體制,破壞了整個公務員的升遷。整個中華民國政府官員變成了『只有顏色,沒有是非、沒有專業』的大雜燴。
  外交上,一個又一個友邦離開了我們;或許可以說是中共打壓,但中共打壓從來沒停過,那為什麼以前撐得住,現在卻撐不住?
  對日本我們就像個小鱉三一樣,只要日本老大哥說台灣是日本的一省,陳水扁政府就不敢放一個屁。
  司法上,陳水扁政府把法律玩弄的淋漓盡致;合用的,就說依法決定,不合用的,就說那是惡法,惡法不是法,不需要遵守。但是相同一條法律,用在對手身上卻又不是惡法了。
  明明不承認中華民國憲法,三不五時就說要制憲;但是用到對手身上得時候,『違憲』、『違憲』不決於耳。
  價值觀完全的崩毀,可以當著全世界記者的面前,臉不紅氣不喘的說出與事實完全相反地事情。
  
  如果台灣是一輛車子,經歷過八年的狂飆,以及十二年胡搞;就算是車神,有可能在短短的一個月把這輛已經撞到八成毀的車子給修好嗎?
  好吧,就算真的有個神手,可以把那輛八成毀的車子修好,但是如果旁邊有個喜歡無理取鬧的好事者在那邊胡鬧,這樣能修的好嗎?
  如果有誰說他可以,我會說他騙人。

  馬政府上任三十天,遇到許多的震撼教育,社會評價上毀譽參半。可是我覺得馬政府這三十天做的還算不錯,最少還沒有什麼很大的坑洞出現。
  或許會有人認為綠卡事件是個很嚴重的事件,問題是,有沒有人想過綠卡議題本身就是一個口水、烏賊戰?
  中華民國的官員,不得擁有『雙重國籍』,必須在上任之後一年之間放棄他國國籍。然而,綠卡只是『居留權』,並沒有『歸化』到外國去,所以並沒有什麼『雙重國籍』的問題。
  只要有點腦子的人都可以看得出來,用綠卡來打劉內閣的執政能力,這又是一個天大的笑話。
  當初我看到括大內需,有些縣市提出加蓋殯儀館的需求,我也覺得很不可思議。但是仔細想想,雖然人只能死一次,可是一個人的一生當中,可能要面臨好幾次的葬禮。難道每次的葬禮,都得去那種又破、又陰暗,看到就會膽顫心驚的火葬場嗎?
  是,沒錯,可以規劃到一般預算去;可是當把興建殯儀館的預算放在特別預算當中已經被人罵的要死了,如果放到一般預算的話,難道不會被人罵嗎?
  油價上漲,這是世界趨勢,早漲晚漲都得漲,馬政府的選舉策略當中,並沒有說『油價,馬上,就凍漲』,排隊加油是你自己為了貪小便宜;物價、電價隨著油價漲,這也是必然的狀況,是你自己以前太浪費,太喜歡享受,不要牽拖到政府。

  馬政府和劉內閣在過去三十天之中,很努力的把台灣的核心價值找回來,讓人民在政治議題上休息;很努力的把過去的繁榮找回來。
  但是這些並不是一天兩天就可以達到的,需要時間來灌溉,需要對政府抱持著信心。
  反觀民進黨這三十天做了些什麼?除了不斷高喊著『愛台灣』以外,民進黨到底做了些什麼?
  台灣的釣魚船在釣魚台海域被撞沉,連屁都不放一個;許士楷在第一時間什麼都沒做,外交部召回他也只是在外交上表達強硬立場,卻刻意的說成是政治清算。 然而許士楷擁有日本居留證,就連民進黨執政時期,許士楷打死不肯放棄日本居留權,民進黨人卻完全不提許士楷是不是有忠誠上的問題。
  民進黨的精神分裂症,似乎永遠不會好的。

  執政滿月的國民黨,走得很辛苦,做的要死,被念得要死;在野滿月的民進黨,還沒發現自己得了精神分裂症,還在那邊起乩、發瘋。
  在給國民黨一點時間吧,一個政黨執政的成效如何,絕不是三十天就可以看得出來的。

5/29/2008

工程師的美麗與哀愁40--我的第一份工作


  
  看到文章左上角那個BloggerADS的圖案沒有?以後只要出現那個圖案,就代表這邊有絕大的可能是置入性行銷的廣告文。
  如果從首頁進來的朋友,我想應該有人會注意到我的部落格首頁,除了Google的廣告之外,又多了BloggerADs的廣告。
  因為人窮志氣短,看看用部落格廣告能不能多一點零花錢。

  之所以說這些,是因為這一篇是BloggerADs黃金寫手的案子,所以我才會寫這篇。
  不然說什麼我也不願意回想起我第一份工作……

   我是在公元1999年十二月退伍,找工作的時候我毫不猶豫的選擇了104網路人力銀行……
  呃……雖然這篇文章我的確是在幫他們打廣告;可是在公元2000年的時候,我知道的除了報紙分類廣告以外,就只有104網路人力銀行。
  別太驚訝,公元兩千年的時候,1111人力銀行還不知道在哪裡。而網路也只有少數人用ADSL,大部分還是用56K線撥接上網。
  不過我的第一份工作,並不是因為104而找到,而是靠人脈進去的。
  什麼樣的人脈就不提了,介紹人幫我介紹了兩個工作,一個是在竹科,一個是在新竹(竹科附近),竹科的公司不用我,而在新竹的那個公司問我有沒有興趣去他們公司。
  那時我還是個社會新鮮人,只要有工作就好了,有人要我我當然去囉^^
  --誰知道一腳踏入了人間地獄……
  
  一個工作的好壞,並不是有多好的薪水,更不是有多優的福利,而是你在這份工作當中,是否能夠在貢獻自己的能力之於,可以獲得更多屬於自己的東西。
  工作的價值並不是取決於有多高的職位和薪水;而是在於你對於你的工作本身以及工作環境。
  沒錯,工作最重要的就是賺錢;但是在一個糟糕透頂的環境下賺錢,對自己事種折磨,也是一種負擔。
  可是如果一再的跳槽,一年換二十四個老闆,除了讓履歷很豐富以外,並沒有太大的幫助。
  從我退伍到現在,踏入社會已經有八年的歷史;我常和人說,陳水扁當了多久總統,我就工作了多久。
  這八年來,我的換公司的紀錄只有兩個。

  我的第一份工作……說真的,就連我自己都很佩服我自己,竟然可以在那家公司,那種老闆的手底下工作四年。
  其實那家公司還不錯,通信電子公司;主要的產品是高頻天線和簡易的電視訊號測試儀器,還自行研發出wireliss LAN的基地台。
  如果研發部夠強,配合度高的話,那家公司是個很有潛力的公司。

  這話好像很矛盾,既然認為有潛力,那我為什麼要換工作?
  簡單一句話:因為我在一個混帳豬頭沒人性的死老頭手底下工作。

  我對於我第一份工作的回憶,幾乎都是和那個死老頭有關,因為我們兩個從一開始關係就很密切。
  那家公司我進去的時候十七個人,而他的部門之下就只有我一個員工;好死不死的,我又是他第一個帶到的人。四年來,在他手底下的人來來去去,唯一能夠待到四年以上的只有我。
  雖然他並不重用我,但他也沒有在公司不賺錢的時候把我開除;不過很遺憾的,沒開除我這點我並不感激他,因為我巴不得他把我給開除;那時候因為家庭因素我不能離職,所以只能被開除或資遣。

  社會新鮮人,在工作的時候因為犯錯而挨罵,這是很正常的吧?
  當然,我也是這麼認為;所以每當我在做錯事情的時候,我老闆罵我,我也只有摸摸鼻子自己認錯。
  可是工作兩年之後,我深深的體會到一件事:他恨我,而且非常、非常的恨我。
  為什麼?我不知道,可是從一些事情可以看得出來。
  第一件就是我工作兩年之後,我考上了夜二技之後的事情。
  學校距離公司有一定的距離,如果沒有提早半個鐘頭出發的話,光靠我那台50CC的小綿羊,必須飆到70到80左右才能趕得上第一堂課。
  有同事跟我說可以寫簽呈,可以讓我提早上下班;好,簽呈寫了,往上送之後就沒下文了;過了兩個禮拜之後文件才正式下來。
  後來我聽同事說,那是因為大老闆聽到我要去唸書的事情,說了一句:『他要唸書的話就讓他去啊!』,不然我的簽呈不知道會被那個臭老頭壓多久。
  --如果真要有個期限的話,我想可能是一萬年……
  第二件則是我和他說我要離職換工作的事情。
  那時我已經找到了新的工作,我依照公司約定,我提前三個月跟他說要離職。
  他一直在敷衍我;最後他說了一句:『我不會留你,但也不是說就這樣讓你走,你自己好好想想該怎麼決定,等我回來之後再告訴我。』
  說完之後他就走了,跑到大陸去出差一個禮拜。那時候距離新公司報到的日子已經只剩下不到一個月的時間。
  --他竟然在這個節骨眼上給我跑到大陸去出差?
  出差回來之後他又說了什麼?
  『要知道,你是個三流人才;可是你也不要太難過,華碩老闆都說他用的都是二流人才。』
  聽到這句話,我心裡直罵三字經……
  『你根本沒有一點能力,不過倒是有個優點,犯錯的時候會承認。』
  要不是我快要離職了,要不是台灣還有法律,我會把他拖去灌水泥……
  最後是我在離開那家公司,我正在感受著從地獄裡頭爬出來,宛如活在人間天堂的時候。
  我和以前同事聯絡之後,我聽到那個死老頭說,我一定會在三個月以後換工作。可是三個月過去了,我沒有換工作;相對的,我在我工作的那棟大樓搭電梯的時候遇到他幾回。
  其中還曾經發生過一件事,那是在颱風天放半天假的時候。
  那天,早上的風勢、雨勢就很大了,但是新竹市政府打死不肯宣佈停止上班、上課;到了中午才宣佈下午停止上班、上課。
  好,所有人都走了,就在我要離開之前,那個死老頭把我給叫住,要我畫一張圖給他。
  修改又修改,更正又更正,外頭的風雨越來越大……越來越大……
  好不容易修改完成,他才放我回家,那時候已經下午五點多了。我氣得想罵人。
  他自己開車,留下來的經理也是開車,但是他有沒有想到我是騎機車?如果我在回家的路上出了什麼意外,他賠得起嗎?
  離開的時候,那個臭老頭還說:『騎車小心一點。』
  --去你的!真的擔心我就讓我早點走。

  我還記得那個臭老頭說過,他以為我已經學了很多,可以放手讓我去做,沒想到他一放手之後,我的能力馬上就掉到谷底。
  我覺得那並不是我的問題。而是整個公司環境以及他的態度的問題。
  就我自己的感覺,我是那種遇強則強的人,讓我去做那種簡單到簡直在汙辱我的智商,沒有挑戰性、重複、繁瑣的工作,我只會覺得很懶,甚至懶到跟隨便做做。
  沒能夠發揮員工最大才能,沒有辦法把人力放在最適當的位置,這是主管的責任與問題。
  臭老頭還說過:『你假日的時候應該出來走走,最好到公司來加班。』
  沒能夠把工作在工作時間結束,這是員工偷懶沒有好好做事;但如果工作真的多到一天二十四個鐘頭都不夠用,甚至必須假日去公司加班,那就是主管無能!沒能夠把事情好好的分配下去。
  還有,沒人給我加班費,我去幹麼?坐在電腦前打電動?好啊!

  要說我在前一家公司學了些什麼,我只能說我學到怎麼挨罵。
  三天一小罵,五天一大罵,他心情不好的時候把我找過去罵一罵。
  我曾經問過在同一個老闆底下工作的經理,我跟他說:『我真不知道我留在這邊有什麼用。』
  經理說:『你很有用的!你的力氣很大,搬東西的時候找你就是了;還有,你最大的功用就是轉移老闆的注意力,讓他不要來妨礙我們。』
  --合著我變成箭靶了……
  在同一家公司工作的業務跟我說:『你能在他的手底下工作四年,我相信你不管到了哪裡都可以活的很好。』
  當然也有學到他龜毛的那一點。
  有高度的效率雖然很重要,可是如果因為只是忙著搶時間,卻忽略了品質的管理,搞到最後必須得重來,那並沒有搶到多少時間,反而更浪費了許多時間。
  所以事前一而再、在而三的檢查以及確認是很重要的。這一點也影響到我之後工作時的態度。
  可是,現在回想起來,我並不是跟他『學』的,而是被他『逼』的……
  當生命受到威脅的時候,人是會成長的……

  找工作真的不能說隨便找找就好,最好能夠學以致用。
  雖然很多人都說能夠學以致用是天方夜譚,但我卻覺得那些人根本沒有用心去找,也不知道自己要的到底是什麼,對於未來完完全全沒有什麼計畫。
  如果不知道自己的才能是什麼,我的建議是先找個打工的工作,先讓自己在經濟上獨立起來,讓自己每天有一件事情可以去做,然後再慢慢的尋找自己的興趣。
  要有遠大的夢想,但是實行的時候要腳踏實地。不要想要一步登天,好高騖遠。
  最重要的,要找個好老闆。
  我知道豬頭很多,但是好老闆一定會有的!
  因為我現在就遇到了一個^_^

部落格廣告

  因為總站那邊有一篇『工程師的美麗與哀愁40--我的第一份工作』的反應不是很好,我想來想去,應該是因為那是一篇置入性行銷的廣告文吧!
  就算不是我也要當他是,不然我就接不下去了^^a

  廣告大家都很討厭,不管電視廣告(永遠都在最重要的時候進廣告),平面廣告(報紙的廣告單比報紙還要多,雜誌的廣告比內文還要多),上網也有廣告(彈跳式視窗、側欄、橫幅廣告)我想大家都不太喜歡廣告這種東西。沒用又討厭。
  唯一會讓人喜歡廣告的人,就是當廣告商有利益均分的人。
  那,問題來了:部落格到底該不該放廣告?

  在國外這個問題大家也是爭論不休;一方的部落客認為部落格不應該放廣告,因為這是一個自由創作的空間,不應該被商業所主導;另一方則是認為,如果放廣告,寫置入行銷文可以讓他們得到一些些的報償,其實也無所謂。

  廣告本身就是一種商業行為,把一種商品推些出去的手段就是廣告;不管願不願意,不管看電視、看報紙、上網,走出門之後,公車外面就有廣告,搭公車裡頭也有廣告;做計程車也有廣告,大樓外牆,高掛的看板,那也是廣告。
  就算待在家裡面看書,書後頭也有推銷新書的廣告。
  承認吧!只要一睜開眼,人們就活在廣告的世界裡。

  有的時候我覺得廣告商似乎不太曉得……或是說不太在意『道德』這種事情,不管任何人、事、時、地、物,只要能塞的下廣告的地方就會出現廣告。而且誇大不實的廣告也不是第一天就有。
  需要廣告的地方,就會有廣告的存在,這是無法避免的事情。
  網頁有廣告、部落格有廣告,這是很正常的事情,可是卻是個很令人反感的存在。

  為什麼這麼說?
  其他類型(如電視、報紙、雜誌)的廣告,可以視而不見,可是以前的網頁廣告惡名昭彰,要不就是彈跳出一大堆有的沒有的視窗,再不然就是綁住你的網頁,更討厭的就是廣告中埋藏著病毒。
  而且,有些人認為,商業行為並不是一個創作者應該有的態度,創作者就應該無私無怨,毫無報償的讓人們欣賞他們的作品。
  所以,當出現了部落格,以及各大瀏覽器有了防彈跳視窗的功能之後,網路廣告稍微少了一些。

  雖然如此,網頁廣告依舊存在。
  為什麼?
  因為提供免費部落格空間的廠商需要賺錢,部落客要賺錢,沒有錢就沒有經營下去的可能性。
  所以漸漸的,以部落格為主的廣告出現了。
  Google Adsense是最早出現的部落格廣告,介面簡單而且乾淨,只是標準很嚴格,只要稍微有作弊的嫌疑,就會被撤銷資格。如果在台灣的話,『奇集集kijiji』和『BloggerAds部落格廣告聯播』則是另一種選擇。

  可是,話說回來了,部落格廣告到底有沒有存在的必要?
  其他人我是不知道,可是我的話,我可不希望我唯一的收穫就只是看著點閱率不斷的往上升,推薦人數越來越多而已。
  雖然可以滿足我虛榮心,但是實質上的報償效應實在不大。
  如果有了廣告,廣告的點擊數字,都是可以換成實際的金錢,這樣一來或多或少會有一些欣慰。

  創作者之所以會想要創作,一開始只是單純的創作而已,做出來的東西,當然希望有人看,希望有人能欣賞。
  欣賞之後呢?我想,絕大多數的人都希望成名吧?名聲越高,越多人會看欣賞你的創作。
  可是無償的創作,是不能填飽肚子的。但是要向欣賞自己的創作收取費用,感覺上就好像褻瀆了什麼似的。
  不過,如果費用並不是來自於創作本身,而是其他的附加價值,對於創作者來說,心情上會比較沒有那麼心虛。
  可是如果廣告放的太多,而卻沒有太多的創作,或是創作的空間只剩下一點點,反而失去了創作的價值,而是為了賺錢而貼廣告。
  這不是不好,而是我不喜歡這樣的部落格。

  話說回來了,我會去點其他部落客的部落格廣告嗎?
  如果是Google Adsense的話,我不太會去點。因為誰曉得會不會出問題。其他的廣告,只要對我來說有意義的話,我應該會點。
  不過廣告這東西就是亂槍打鳥,打中一個是一個,並不是所有的廣告我都會照單全收。

  對了,在我的部落格當中的廣告,麻煩一下,有需要再點,尤其是Google Adsense的廣告。如果好不容易集到了100美金,卻被判定作弊的話,誰來賠我三千多塊台幣?

5/23/2008

緬甸和四川

  緬甸前陣子發生了風災,四川這陣子發生了地震。
  這兩個災難都是天災加上人禍,不過緬甸的人禍是因為愚蠢。
  怎麼說?
  緬甸風災和四川地震有個共同點,緬甸軍政府和中共領導在災後發生第一時間拒絕了國際社會的救援。不同的是中共忙著救人,緬甸軍政府忙著修憲。

  前一陣子看到一些評論,一些自稱為『台灣派部落格』的冷血傢伙,認為台灣不應該去幫助中共災後重建。
  同樣的聲音也出現在非『台灣派部落格』之中的文章。
  台灣應不應該援助中共,幫他們度過這次的難關?
  大多數反對的人都會提到SARS和九二一地震的時候,中共是如何阻擋國際社會幫助台灣;中共如何阻擋台灣加入WHO……Etc.
  這種話如果他們是第一時間就發自內心想到的話,我唾棄這種冷血的傢伙。
  四川這次地震,相當於好幾次九二一大地震,想想看會死多少人?想想看會有多少財物損失?想想看有多少人流離失所?想想看有多少孩子會失去父母,多少父母看不到自己的孩子?
  第一時間就想到政治的人,我想問問你:有沒有良心啊?還是不是人啊?

  不只是台灣,對岸那邊也是一樣。
  看到中華民國國旗的時候,也是一票人在那邊說要摘掉那面旗子;這點,實在不能說對岸的錯,雖然說從以前對岸對我們就不是很友善,可是這幾年我倒覺得是他們怕了。
  他們以為台灣人都是『陳水扁』,一個不小心就被當成宣揚國威、台灣政治獨立的一個象徵。這點我們不能不去反省。
  可是對岸那邊有人的立論真的令人火大;掛個國旗又怎樣?又不是掛個國旗就能獨立,掛個國旗就能自由。覺得礙眼就不要看!不然你想看到民進黨黨旗變成中華民國國旗嗎?

  到底是政治優先?還是人命重要?
  我想這種事情大家都明白,也不需要多做什麼疑問或是懷疑,普世價值都是人命重要。
  既然人命重要,那政治不能放到一邊去嗎?難道要像緬甸軍政府一樣,風災已經造成了百萬人的死亡,但是軍政府還在那邊推動修憲公投,企圖鞏固自己的政治地盤。
  一定要做到『非我族類,一切可殺』的地步嗎?這樣和二次世界大戰的納粹、法西斯、軍國主義有什麼兩樣?一樣的邪惡,一樣的自大。

  用仇恨播種,是種不出什麼東西來的。用仇恨去看事物,看到的也只有仇恨。
  許許多多的仇恨,一開始只是少部份人的憎恨,漸漸的擴大成族群的對立,國與國之間的衝突。
  可是想想看,真的有那麼多仇恨嗎?真的有必要『此恨綿綿無絕期』嗎?恨到天長地久有意義嗎?
  --這樣的仇恨只是愚蠢而已。

  曾經有部電影,有段話是這樣:『真正的邪惡是什麼樣子?一直以來我試圖去描繪,但是這次我明白了,真正的邪惡是失去了同理心。』
  電影的內容是審判納粹。說這段話的人是個觀察德國戰犯的心理醫生。
  那時候我稍微能夠體會到,但是卻不能理解;直到有一天,我才真的明白這段話的意義。
  九一一,美國發生了恐怖份子開飛機去狀雙子星大樓;我有個同事很開心的說:『哇!好精彩!』
  真的很恐怖,失去同理心的人完全不認為自己有錯,也不認為自己的想法完全脫離了常軌,也完全失去了人性。那樣的人,迷失在失控的瘋狂之中,認為反對他的人就是敵人。
  同樣的,這次四川地震,那些只想到政治卻忽略人命的人,除了『惡魔』,我想不出有什麼形容詞可以形容他們的邪惡。

  在生命的面前,請忘記仇恨,忘記政治。
  在此,煩請替因為四川震災,緬甸風災之中喪生的人們默哀、祈福吧。

我的政治偏向

  我承認,我是中間偏藍的。我喜歡馬英九,也覺得新政府的團隊應該會有一番作為;但是我保留對賴幸媛評價,等她正式上任之後再說。
  我贊成教育改革,但是我反對『具有意識形態』或是『為了改革而改革』的改革。像是鄉土教學,減少文言文,更動歷史課本等等。

  我一直搞不懂,為什麼網路上有那麼多腦子不清不楚的人,可以把黑的當成白的,錯的當成對的。
   當我痛罵陳水扁的國務機要費的時候,就有人說馬英九有特別費,狠心的犧牲余文;當我痛罵民進黨爛,就有人說國民黨以前更爛;當我說我聽到母語教育就想吐 的時候,就有人說他小時候因為說閩南語被罰過;當我說批評中國史和台灣史在高中歷史課本當中的比例不均,就有牛皮糖一直在那邊和我『花』……

  我想問,你們有沒有質疑過你們所相信的一切?你們除了質疑他人的想法以外,有沒有想過為什麼會有人有這樣的想法?為什麼這個世界上有人會有和你的想法相左的人?
  這個問題不只是問和我的立場相左的人,和我的立場相同的人,也可以深思這個問題。
  我?我經常質疑我自己的立論基礎,我一直很擔心我的立論基礎到底是否正確,我這樣想到底會不會只存在我的象牙塔當中?出了象牙塔,我的立論是否站得住腳?

  接著,爭辯是否會有結論?
  如果有意義的爭辯,做出來的結論必然會有意義;同理可證,沒有意義的爭論得到的就是沒有意義的爭論。只是雙方在那邊謾罵而已。
  --你罵我無知,我罵你愚蠢而已……
  如果兩個歷史學家在那邊爭論二二八和南京大屠殺哪個比較重要,哪個才有必要納入歷史教課書當中,這是有意義的爭論。
  同一個問題,如果換成一個工程師和一個網路上不知明的朋友,這種就是沒有意義的爭論。
  --而且是個很愚蠢的爭論。對未來、對社會沒有任何一點點中效的幫助,那就是愚蠢的爭論。
  爭論這種沒有營養的東西,可以洗清民進黨誤國八年的事實嗎?可以把這幾個月來,民進黨政府表現出來的種種醜態,貪婪的吃相以及企圖湮滅事實,拷貝國家機密……全部當成不存在嗎?

  我相信一件事:人不是完美的;然而真正的聖賢,會去面對自己的缺陷。
  真的沒有辦法幫以前的國民黨辯解;早年的二二八,接下來的白色恐怖,李登輝時代的黑與金,江南案、白狼案等等……
  這些都是以前的歷史,過去的過去。但現在的國民黨又如何?我還是那句老話:有改變,但是改變的太慢了。
  對了,馬政府不等於國民黨。
  那民進黨呢?2000年輪替之前,是個完美無瑕的政黨;但是在2004年大選的時候,整個民進黨被陳水扁以及一小堆深綠的綁架。
  現在又出了巴紐案,也傳出陳水扁企圖拷貝機密資料。對於民進黨,我還是那句話:沒改變,但是腐化的太快也太壞了。

  我必須要鄭重申明:這是我的部落格,我的立場是中間偏藍的;要批評,請把我的文章看完,看懂我的文章,仔細的思考之後再回留言。
  如果真的讓你很火大,請看你的瀏覽器,右上方有個紅色方塊,裡頭有個『X』的圖樣,麻煩請按下去,或是按右鍵,選擇『上一頁』。
  請不要為了爭論而爭論,或是分段解釋、曲解。
  我不會刪文,也不會鎖留言,但我會無視那種無聊的爭論。

5/06/2008

CSI:犯罪現場-台灣(大誤

  最近,新聞一直在報導『巴紐門』外交醜聞案。基本上我是沒什麼意見啦!不過我覺得有個地方蠻有意思的。
  先看一下下面的新聞:

大騙局!檢:10億全是活動費

台北地檢署偵辦巴紐外交醜聞弊案有重大發現,懷疑總共3千萬美元的建交金援,在以簽字建交作為幌子下,全數成為活動費。

檢方證實,巴紐方面也拿到外交掮客金紀玖匯給的980 萬美元,先促成雙方接觸的戲碼,後因外交部長黃志芳查覺有異,拒簽建交公報,在彼此爾虞我詐下,爆發驚人的千萬美元回扣內幕。但關鍵兜不攏的,還有台幣3億(約一千萬美金)流向不明。

檢方調查,這剩餘的2千萬美金,是如金紀玖回扣名單上所載作為打點政府官員之用,還是金紀玖為了撇開吳思材「黑吃黑」,檢方將儘快釐清。

檢方調查,在巴紐案中,外交部長黃志芳依前國安會秘書長邱義仁指示,介紹外交掮客金紀玖、吳思材居間穿梭,但卻隱藏大發「外交困境財」的精心設局。

目前曝光的7人回扣名單,檢方追查,是金紀玖提供給吳思材,吳影印後再拿給外交部長黃志芳,從名單上看,最聳動的是前國安會秘書長邱義仁200萬美元,至於金、吳兩人的佣金,吳告訴檢方的說法是,事成各拿300萬美元,據了解,媒體出現不同版本的回扣名單,並不正確。

據了解,巴紐的建交金援原要求2千萬美元,後金紀玖向外交部開價到4千萬美元,經外交部長黃志芳殺價成3千萬美元,外界原以為這多出來的1千萬美元,正是外交佣金,作為讓我知情政府官員的封口費。

但檢方調查,這3千萬美元建交金援,全數成了活動費,扣除最早外交部給金紀玖、吳思材共20萬美元的活動費用,金紀玖,另匯給巴紐方面980萬美元作為打 點,期使台巴雙方進行建交的前置作業,未料,因黃志芳察覺有異打住,如果金紀玖所言為真,目前還有3億台幣下落不明,是本案檢方極欲突破的重點。

【2008/05/06 聯合晚報】@ http://udn.com/


  有兩個地方很有意思。
  第一:檢方怎麼拿到那些資料的?是涉案人之間的互咬所爆出來的資料?還是真的是檢察官訖而不捨去追出這些資料?或者,是記者隨便亂報?
  第二:如果是第二種情形,為什麼會有人笨到會爆出這種醜聞?總統府不是平均每三個人就一台碎紙機?不會把這些證據給銷毀嗎?還有,為什麼會有人笨到留下證據?

  其實我也不是想要說陳水扁政府怎樣,反正他也沒幾天好當了,再罵也沒什麼意思;不過如果馬英九政府上任之後,沒辦陳水扁的話,那馬英九政府最好把皮繃緊一點。
  我想說的是,到底該怎麼定位台灣的檢察官?他們蒐集資料的技巧真的很帥,什麼亂七八糟的資料都可以找的到;但是辦案的效率真的很差勁,有太多的政治考量與政治壓力。
  『巴紐門』這個案子,所有人都可以推給那個逃亡海外的金紀玖,然後就在那邊扮無辜,裝可憐;好像自己眼睛瞎了,才會交到這樣的壞朋友。
  --是啦!最好別人家的小孩都是壞蛋啦!
  但是就以目前檢方的調查進度看來,好像似乎真的可以把邱義仁、黃芳志、柯承亨給定罪似的。

  不只是巴紐案,還有鐽震案,陽信案,甚至之前的國務機要費案,檢察官都表現出他們蒐證的能力。
  這幾個大案子看下來,真的讓人感覺好像再看『CSI:犯罪現場』,什麼樣亂七八糟的證物都可以在檢察官的蒐證之下一一浮現出來。
  很神奇吧!
  讓人覺得疑惑的是,如果是我,我不會留下任何資料,就算必須要有什麼書面文件存在,我一定會藏的很好,但是絕不會笨到藏在自己家裏面。
  這樣說來的話,是那些人太笨?還是檢察官太神?
  
  因為我不是檢察官,我不知道他們怎麼蒐證的,既然這樣,我也只好相信他們的蒐證。
  但是,如果我們的檢察官有這麼強的蒐證能力,我希望台灣的檢察官能夠斷案如神,秉公處理,沒有任何壓力,也沒有任何政治偏頗。
  如果真的有這樣的檢察官,這可是台灣之福啊~~

成長的感動

  因為有一堆動畫還沒看完,使得我的硬碟空間已經出現嚴重不足的現象,所以昨天晚上我看了一整晚動畫。把我稱為『超治癒系』(漫畫上稱為『未來式的治癒系漫畫』)的動畫『水星領航員』。看完之後,當然是覺得很感動啦^^a
  因為一直都有在追這部動畫和漫畫,所以從主角水無燈理到了水星之後,一直成長為「遙かなる蒼」(遙遠的滄海藍寶石),看完之後一整個感動。
  我知道我『感動』重複兩次,可是因為那種感動真的很難以形容,要去看完所有的動畫和漫畫之後,才能深深地體會到那種被治癒的感覺。
  --感覺上好像所有心靈的傷口,就在那一瞬間全部被治癒了一樣……

  早上醒來,我突然想到一件事。
  先不要說其他的動畫(or 漫畫),就以『水星領航員』來說好了,水無燈里的成長,所遇到的所有的人、事、物,從燈里的眼中出去,都是那麼令人覺得感動。  就好像玩電動遊戲一樣,最好玩的時候並不是拿到史詩級的裝備的時候,而是看到自己的角色不斷的成長,不斷的進步的時候。

  曾幾何時,我們已經忘記了成長的喜悅,成長的感動,甚至失去了成長的動力。每天忙忙碌碌的,是否有人曾經想過自己為什麼要這麼忙碌?這麼忙碌到底有沒有意義?
  老實承認吧,有的時候真的會不知道自己到底是為誰辛苦為誰忙,甚至就連自己到底在忙些什麼都不是很清楚,可能就只是在那邊瞎忙而已。
  忙到根本不知道自己在忙什麼的時候,有沒有靜下來去想想自己的生活,是否空洞的就像一間空房子一樣?

  好吧,那我每天晚上去上課,去進修好了,這樣總該有成長吧?
  要這麼說也對,但是我覺得並不是這樣。
  成長並不只是單單知識的增進而已,人格的特質,心靈的改變,以及對於事物的感受,都是一種成長。
  上課學東西,看你到底是為了什麼去學,如果是為了未來考量,那我可以說大可不必了;因為那沒有什麼幫助,也沒有什麼意義。
  刻意的學習自己不喜歡的東西,只會讓自己更加疲累;要學就要學自己有興趣,自己喜歡的事物。

  『興趣?那種東西哪能當飯吃啊?去學點英文、電腦還比較有機會咧!』
  那好,請問一下非英語系國家的人,英文學的再好,會有比英語系國家的乞丐來的好嗎?電腦學的再好,你有辦法自己獨立寫出一個作業系統嗎?
  我並不是否定那些『實用課程』,而是如果對那些『實用課程』沒有興趣的話,真的不學也罷;去學一些自己有興趣的東西,這樣不但可以學的很快,也可以學的很開心。
  再說,何必要去上課呢?出去走走,感受一下大自然的氣息,看看人文發展的腳步,歷史的痕跡等等,這都是一種成長。

  還有另一種成長的方式,這種就比較困難了:喜歡你的工作,從你的工作中成長。
  很多長輩都會說:不要妄想去找那種符合興趣的工作,要不是沒有,再不然就是會餓死。
  這種論調二十年前沒問題;十年前可以被質疑;但是現在這樣的年代,這種話根本不能聽,聽了就是找死。
  不是自己喜歡的工作,做起來只會讓人覺得煩悶,甚至得過且過;人生只有一次,實在不需要把時間浪費在自己所厭惡的工作上。
  但是如果把自己的興趣當成工作的話,雖然有可能餓死,但是做的很開心,而且如果有所成就,也不能說真的會怎樣。

  我本身也沒什麼興趣可言,我喜歡看電影、動畫、漫畫,但是我知道我說話會結巴,畫畫畫的很難看;但是我本身就是學工程的,當我退伍之後,當上了工程師,做久了漸漸有了興趣。
  像我這樣的例子,是因為我知道『我有興趣』的那一塊我沒有天份;但是『不知道我到底有沒有興趣』的那一塊,因為經驗的累積,以及偶然出現的成就感,讓我覺得已經離不開這一塊領域。
  所以假使有人問我:『你是否樂在工作?』
  我會回答:是的,但是要是有事情可以做,難度提高,讓我摸魚寫部落格的時間大幅降低的話,我會更高興的^^

  Ps. 1 請不要問我那些動畫是哪來的,我的答案只會是:朋友那邊分享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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