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9/2008

工程師的美麗與哀愁40--我的第一份工作


  
  看到文章左上角那個BloggerADS的圖案沒有?以後只要出現那個圖案,就代表這邊有絕大的可能是置入性行銷的廣告文。
  如果從首頁進來的朋友,我想應該有人會注意到我的部落格首頁,除了Google的廣告之外,又多了BloggerADs的廣告。
  因為人窮志氣短,看看用部落格廣告能不能多一點零花錢。

  之所以說這些,是因為這一篇是BloggerADs黃金寫手的案子,所以我才會寫這篇。
  不然說什麼我也不願意回想起我第一份工作……

   我是在公元1999年十二月退伍,找工作的時候我毫不猶豫的選擇了104網路人力銀行……
  呃……雖然這篇文章我的確是在幫他們打廣告;可是在公元2000年的時候,我知道的除了報紙分類廣告以外,就只有104網路人力銀行。
  別太驚訝,公元兩千年的時候,1111人力銀行還不知道在哪裡。而網路也只有少數人用ADSL,大部分還是用56K線撥接上網。
  不過我的第一份工作,並不是因為104而找到,而是靠人脈進去的。
  什麼樣的人脈就不提了,介紹人幫我介紹了兩個工作,一個是在竹科,一個是在新竹(竹科附近),竹科的公司不用我,而在新竹的那個公司問我有沒有興趣去他們公司。
  那時我還是個社會新鮮人,只要有工作就好了,有人要我我當然去囉^^
  --誰知道一腳踏入了人間地獄……
  
  一個工作的好壞,並不是有多好的薪水,更不是有多優的福利,而是你在這份工作當中,是否能夠在貢獻自己的能力之於,可以獲得更多屬於自己的東西。
  工作的價值並不是取決於有多高的職位和薪水;而是在於你對於你的工作本身以及工作環境。
  沒錯,工作最重要的就是賺錢;但是在一個糟糕透頂的環境下賺錢,對自己事種折磨,也是一種負擔。
  可是如果一再的跳槽,一年換二十四個老闆,除了讓履歷很豐富以外,並沒有太大的幫助。
  從我退伍到現在,踏入社會已經有八年的歷史;我常和人說,陳水扁當了多久總統,我就工作了多久。
  這八年來,我的換公司的紀錄只有兩個。

  我的第一份工作……說真的,就連我自己都很佩服我自己,竟然可以在那家公司,那種老闆的手底下工作四年。
  其實那家公司還不錯,通信電子公司;主要的產品是高頻天線和簡易的電視訊號測試儀器,還自行研發出wireliss LAN的基地台。
  如果研發部夠強,配合度高的話,那家公司是個很有潛力的公司。

  這話好像很矛盾,既然認為有潛力,那我為什麼要換工作?
  簡單一句話:因為我在一個混帳豬頭沒人性的死老頭手底下工作。

  我對於我第一份工作的回憶,幾乎都是和那個死老頭有關,因為我們兩個從一開始關係就很密切。
  那家公司我進去的時候十七個人,而他的部門之下就只有我一個員工;好死不死的,我又是他第一個帶到的人。四年來,在他手底下的人來來去去,唯一能夠待到四年以上的只有我。
  雖然他並不重用我,但他也沒有在公司不賺錢的時候把我開除;不過很遺憾的,沒開除我這點我並不感激他,因為我巴不得他把我給開除;那時候因為家庭因素我不能離職,所以只能被開除或資遣。

  社會新鮮人,在工作的時候因為犯錯而挨罵,這是很正常的吧?
  當然,我也是這麼認為;所以每當我在做錯事情的時候,我老闆罵我,我也只有摸摸鼻子自己認錯。
  可是工作兩年之後,我深深的體會到一件事:他恨我,而且非常、非常的恨我。
  為什麼?我不知道,可是從一些事情可以看得出來。
  第一件就是我工作兩年之後,我考上了夜二技之後的事情。
  學校距離公司有一定的距離,如果沒有提早半個鐘頭出發的話,光靠我那台50CC的小綿羊,必須飆到70到80左右才能趕得上第一堂課。
  有同事跟我說可以寫簽呈,可以讓我提早上下班;好,簽呈寫了,往上送之後就沒下文了;過了兩個禮拜之後文件才正式下來。
  後來我聽同事說,那是因為大老闆聽到我要去唸書的事情,說了一句:『他要唸書的話就讓他去啊!』,不然我的簽呈不知道會被那個臭老頭壓多久。
  --如果真要有個期限的話,我想可能是一萬年……
  第二件則是我和他說我要離職換工作的事情。
  那時我已經找到了新的工作,我依照公司約定,我提前三個月跟他說要離職。
  他一直在敷衍我;最後他說了一句:『我不會留你,但也不是說就這樣讓你走,你自己好好想想該怎麼決定,等我回來之後再告訴我。』
  說完之後他就走了,跑到大陸去出差一個禮拜。那時候距離新公司報到的日子已經只剩下不到一個月的時間。
  --他竟然在這個節骨眼上給我跑到大陸去出差?
  出差回來之後他又說了什麼?
  『要知道,你是個三流人才;可是你也不要太難過,華碩老闆都說他用的都是二流人才。』
  聽到這句話,我心裡直罵三字經……
  『你根本沒有一點能力,不過倒是有個優點,犯錯的時候會承認。』
  要不是我快要離職了,要不是台灣還有法律,我會把他拖去灌水泥……
  最後是我在離開那家公司,我正在感受著從地獄裡頭爬出來,宛如活在人間天堂的時候。
  我和以前同事聯絡之後,我聽到那個死老頭說,我一定會在三個月以後換工作。可是三個月過去了,我沒有換工作;相對的,我在我工作的那棟大樓搭電梯的時候遇到他幾回。
  其中還曾經發生過一件事,那是在颱風天放半天假的時候。
  那天,早上的風勢、雨勢就很大了,但是新竹市政府打死不肯宣佈停止上班、上課;到了中午才宣佈下午停止上班、上課。
  好,所有人都走了,就在我要離開之前,那個死老頭把我給叫住,要我畫一張圖給他。
  修改又修改,更正又更正,外頭的風雨越來越大……越來越大……
  好不容易修改完成,他才放我回家,那時候已經下午五點多了。我氣得想罵人。
  他自己開車,留下來的經理也是開車,但是他有沒有想到我是騎機車?如果我在回家的路上出了什麼意外,他賠得起嗎?
  離開的時候,那個臭老頭還說:『騎車小心一點。』
  --去你的!真的擔心我就讓我早點走。

  我還記得那個臭老頭說過,他以為我已經學了很多,可以放手讓我去做,沒想到他一放手之後,我的能力馬上就掉到谷底。
  我覺得那並不是我的問題。而是整個公司環境以及他的態度的問題。
  就我自己的感覺,我是那種遇強則強的人,讓我去做那種簡單到簡直在汙辱我的智商,沒有挑戰性、重複、繁瑣的工作,我只會覺得很懶,甚至懶到跟隨便做做。
  沒能夠發揮員工最大才能,沒有辦法把人力放在最適當的位置,這是主管的責任與問題。
  臭老頭還說過:『你假日的時候應該出來走走,最好到公司來加班。』
  沒能夠把工作在工作時間結束,這是員工偷懶沒有好好做事;但如果工作真的多到一天二十四個鐘頭都不夠用,甚至必須假日去公司加班,那就是主管無能!沒能夠把事情好好的分配下去。
  還有,沒人給我加班費,我去幹麼?坐在電腦前打電動?好啊!

  要說我在前一家公司學了些什麼,我只能說我學到怎麼挨罵。
  三天一小罵,五天一大罵,他心情不好的時候把我找過去罵一罵。
  我曾經問過在同一個老闆底下工作的經理,我跟他說:『我真不知道我留在這邊有什麼用。』
  經理說:『你很有用的!你的力氣很大,搬東西的時候找你就是了;還有,你最大的功用就是轉移老闆的注意力,讓他不要來妨礙我們。』
  --合著我變成箭靶了……
  在同一家公司工作的業務跟我說:『你能在他的手底下工作四年,我相信你不管到了哪裡都可以活的很好。』
  當然也有學到他龜毛的那一點。
  有高度的效率雖然很重要,可是如果因為只是忙著搶時間,卻忽略了品質的管理,搞到最後必須得重來,那並沒有搶到多少時間,反而更浪費了許多時間。
  所以事前一而再、在而三的檢查以及確認是很重要的。這一點也影響到我之後工作時的態度。
  可是,現在回想起來,我並不是跟他『學』的,而是被他『逼』的……
  當生命受到威脅的時候,人是會成長的……

  找工作真的不能說隨便找找就好,最好能夠學以致用。
  雖然很多人都說能夠學以致用是天方夜譚,但我卻覺得那些人根本沒有用心去找,也不知道自己要的到底是什麼,對於未來完完全全沒有什麼計畫。
  如果不知道自己的才能是什麼,我的建議是先找個打工的工作,先讓自己在經濟上獨立起來,讓自己每天有一件事情可以去做,然後再慢慢的尋找自己的興趣。
  要有遠大的夢想,但是實行的時候要腳踏實地。不要想要一步登天,好高騖遠。
  最重要的,要找個好老闆。
  我知道豬頭很多,但是好老闆一定會有的!
  因為我現在就遇到了一個^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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