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中國時報網過一段時間就會把文章給拿下來,而『理財週刊』每個星期都會換一次,所以我不貼連結了,請自己去找『理財週刊』427期
這個星期的『理財週刊』,有三篇主題讓我是很高興。『讓部落格被包養 10招必勝技』、『 塗ㄚ成職業 圖像爆紅的部落格』和『私密日記曝光 貴婦奈奈紅了』這三篇。
看看現在最紅的部落格都是什麼樣的部落格?
絕大多數都是圖像類。唯一比較有名氣的文字類型的部落格,我想也只有女王了。
問題是……唉……女王……我討厭那個女人……
她根本就不把男人放在眼裡,甚至不承認這個世界上還有『好男人』這種生物的存在。有的時候女王會扮演悲劇女主角,悲哀自己為什麼單身;又有的時候會扮演起高高在上的女王,對男人們指指點點的。
基本上……這樣的文章不是不好,而是我覺得女王的文章,正好打擊到男女之間最矛盾的那一部分。
『男人需要女人,女人也需要男人,但是男人和女人都痛恨彼此』。
因為這樣,女王才會紅起來。
這是新的概念嗎?不,這是從以前開始就是這樣了。
你要讓人家注意你的文章,就必須要用盡各種不同的辛辣詞句,挑撥人與人之間的心結、製造紛爭。
美其名是『批判』,實際上是在『罵人』。
部落格受歡迎,這當然有他們的一套;可是這一套不是一般人都可以玩的了得。
而且,這一套一直在被複製著,也就是說,那一套只限於某個小圈圈而已。
那是什麼?
很簡單:畫畫。你不會畫畫也得要貼照片。不過照片的效果會比畫畫來的差一點。
那像我這種繪圖白痴,我是不是該死到一邊腐爛算了?
我很想,但是看起來我還沒法腐爛。
為什麼?
請問一下,部落格的意義在哪裡?
部落格基本上就像是報紙裡頭的讀者投書,讀者專欄……等等。每個評論都各有各的主張,各有各的想法。
寫出來,也只不過是抒發自己的感覺而已;用部落格來賺錢?你以為你是瑪丹娜?還是麥克傑克森嗎?就算是小S,寫個牙套日記也能賣錢。
也就是說,部落格啊~~有人看就很不錯了,不要在提什麼賺錢、出名,或是拼什麼見鬼的超人氣了!
拜託,我寫了也將近五百篇文章,有人看我就覺得可以偷笑了,還出名咧。
話說回來了,那些號稱有名的部落客,有在看其他人的部落格嗎?
別人我不肯定,女王應該不會去看別人的部落格;這是她自己親口說的。
最後,煩請媒體不要在一窩蜂去追這種沒有意義的論調好不好?只會讓那些莫名其妙,不知道因為什麼見鬼的理由就被『華人部落格大獎』在初選就被刷下來的部落客不好過。
10/30/2008
8/27/2008
尼采曰:我思故我在,吾曰:我Blogging故我在
除了女王以外,另外一個不是讓我很喜歡,但是還是會去看他的部落格的人就是Mr.6,身為一個從事創投的人來說……有的時候我還真覺得他說得話有點天馬行空。
不過,這一篇『部落格教學第1課:維持一個「引頸呼吸」的姿勢』讓我有很深的感觸。
一切的起源都是從『這已經不是第一次了』開始。
這是我第一篇部落格文章,從2005年五月五號那一天,我正式成為一個部落客。也正式在城邦定居。
這三年來,我寫了超過四百多篇的文章,有長有短,也連載了我的小說。
我也很驚訝我能夠寫這麼多,寫這麼久。
這三年來,我一直保持著一貫的想法,我寫我所想,我寫我所思,我絕不會迎合什麼樣的人、事、物,除非我覺得那樣很好玩。
罵人也是我的一絕之一;罵要罵的有理,罵也要罵的夠狠,不能因為我討厭某人,我就罵的兇,也不能因為我喜歡某人就不罵他。
罵人就像辯論一樣,必須找到一個適當的立足點,才能站穩腳步來接受四方的襲擊。
就像『九把刀疑似被抄襲事件』當中,網友一面倒的支持九把刀,或是痛罵九把刀小題大作,而我卻從另一個角度去看這件事。
九把刀並沒有做錯,可是他的做法讓我不敢看他的書,一段、一小行字,就連書名我都不敢看,哪天我有本小說大賣,他控告我抄襲他的書怎麼辦?
問題是,九把刀的作法真的很奇怪,為什麼不交給出版社?而偏偏要自己出來要求學生道歉?
Mr.6在一篇『露出後遺症』的文章提到,和部落客交朋友會有壓力,他也提到了許多部落客種種的『惡形惡狀』
不過,那不是我。我的朋友看不看我的部落格,基本上一點都不重要。我甚至已經到達了那種『有沒有人來看我自High都已經不重要了……』的境界。
點閱率是浮雲,推薦是清風,有風有雲是我運,無風無雲是我命……
不過我要鎮重聲明:我不是小泉梨菜的迷!我也不常看『性愛影片』!
曾經我寫過一篇『部落格代替自我介紹』,有的時候我還真會跟朋友說我有部落格,希望他們能常去看。
可是我並不會跟他們說我的部落格有寫些什麼,或是也不擔心我在部落格當中寫的東西,會和我說的東西一樣。
當然一樣啊!我說的話是我所想的,我的部落格也是我所想的,同一個人想的,當然會一樣啊!就算有誤差,又不是工程或是科學,不需要那麼計叫好不好!
朋友不看我的部落格,老實說我並不會在意,相反地,他們會看我才會覺得驚訝。
天啊~~你竟然會看我的部落格?我覺得受寵若驚啊~~
『空我回常回來的;或許分享寫作心得,或許罵罵藍綠政黨,甚至緬懷一些先賢先烈……etc』
這是我第一篇不落格的結語,現在回想起來,我還真的是『一路走來,始終如一』啊~~
不過,這一篇『部落格教學第1課:維持一個「引頸呼吸」的姿勢』讓我有很深的感觸。
一切的起源都是從『這已經不是第一次了』開始。
這是我第一篇部落格文章,從2005年五月五號那一天,我正式成為一個部落客。也正式在城邦定居。
這三年來,我寫了超過四百多篇的文章,有長有短,也連載了我的小說。
我也很驚訝我能夠寫這麼多,寫這麼久。
這三年來,我一直保持著一貫的想法,我寫我所想,我寫我所思,我絕不會迎合什麼樣的人、事、物,除非我覺得那樣很好玩。
罵人也是我的一絕之一;罵要罵的有理,罵也要罵的夠狠,不能因為我討厭某人,我就罵的兇,也不能因為我喜歡某人就不罵他。
罵人就像辯論一樣,必須找到一個適當的立足點,才能站穩腳步來接受四方的襲擊。
就像『九把刀疑似被抄襲事件』當中,網友一面倒的支持九把刀,或是痛罵九把刀小題大作,而我卻從另一個角度去看這件事。
九把刀並沒有做錯,可是他的做法讓我不敢看他的書,一段、一小行字,就連書名我都不敢看,哪天我有本小說大賣,他控告我抄襲他的書怎麼辦?
問題是,九把刀的作法真的很奇怪,為什麼不交給出版社?而偏偏要自己出來要求學生道歉?
Mr.6在一篇『露出後遺症』的文章提到,和部落客交朋友會有壓力,他也提到了許多部落客種種的『惡形惡狀』
不過,那不是我。我的朋友看不看我的部落格,基本上一點都不重要。我甚至已經到達了那種『有沒有人來看我自High都已經不重要了……』的境界。
點閱率是浮雲,推薦是清風,有風有雲是我運,無風無雲是我命……
不過我要鎮重聲明:我不是小泉梨菜的迷!我也不常看『性愛影片』!
曾經我寫過一篇『部落格代替自我介紹』,有的時候我還真會跟朋友說我有部落格,希望他們能常去看。
可是我並不會跟他們說我的部落格有寫些什麼,或是也不擔心我在部落格當中寫的東西,會和我說的東西一樣。
當然一樣啊!我說的話是我所想的,我的部落格也是我所想的,同一個人想的,當然會一樣啊!就算有誤差,又不是工程或是科學,不需要那麼計叫好不好!
朋友不看我的部落格,老實說我並不會在意,相反地,他們會看我才會覺得驚訝。
天啊~~你竟然會看我的部落格?我覺得受寵若驚啊~~
『空我回常回來的;或許分享寫作心得,或許罵罵藍綠政黨,甚至緬懷一些先賢先烈……etc』
這是我第一篇不落格的結語,現在回想起來,我還真的是『一路走來,始終如一』啊~~
8/18/2008
我御宅,但不『家裏蹲廢柴』
我的部落格有多御宅?由這個『超準確真實部落格宅度計』網站可以看得出來。

我該歡呼嗎?我該高興嗎?我從來沒有一種排名可以排到前二十名的,可是我怎麼有一種得到『金酸梅獎』的感覺?
最讓我不敢相信的是,我的部落格竟然因為有一個『小泉梨菜』的關係,讓我的部落格竟然出現了『AV女男優』這個選項!還有,只是一句『性愛影片』,竟然讓我的部落格在『成人』的選項當中得到43.2分!!

看到這個排行,老實說,我真的不知道有什麼感想。或許是震驚吧!
因為我的排行之所以會高的原因,是因為我的部落格當中,『台灣』兩字特別多,而這卻是在『旅遊地名』的分類當中。
常看我的部落格的人都知道,我的部落格跟旅遊,根本就是風馬牛不相及,八竿子打不著!
自稱『現代楚留香』的我,天生的軟骨頭,能坐絕對不站,能躺絕對不坐,怎麼可能出去旅遊?
就算出去玩,我對『台灣』興趣缺缺,要旅遊,我當然會選擇出國玩。
『宅度計』這是『部落格觀察』的一個玩具。這個排名基本上沒有什麼意義,只是讓人覺得這樣很好玩而已。
但是我覺得他們的想法很對。
到底什麼才是『宅』?
說得精確一點:『到底何謂御宅?』
我個人覺得,『宅度計』代表的就是解釋『御宅』的意義。
御宅本身就是一種在某種方面專精、發燒友的意義,御宅不一定要項朱學恒那樣每天『科科科科……』的笑不停,老是把『阿宅』、『正妹』掛在嘴邊。還有,AGC御宅不是只有喜歡看Keroro的御宅。
--朱學恒的那種御宅,基本上只是一種迎合、一種裝年輕的宅……不能說他不是御宅,只能說他御宅的很做作……
御宅不只是老是把AGC掛在嘴上,那是一種認真的生活態度;可以認真到非常認真去思考『如何征服世界』。
不一定只有AGC御宅,也有美食御宅,鐵道御宅,煙囪御宅,廠房御宅……等等……只是『御宅』二字比較集中形容『AGC御宅』,其他可能用什麼『專家』啦!什麼『通』來取代。
因為什麼樣的御宅就會寫出什麼樣的文章,所以『宅度計』就是用這種方式去統計某個部落格中出現的某些關鍵字,來評判這個部落格是什麼樣的宅。
不過天地良心啊!我絕對不是『小泉梨菜』的粉絲!只是不小心提到而已!
我還曾經提到很多人啊!像是花宮あみ、小澤圓、高樹瑪利亞、小澤マリア(小澤瑪莉亞)、水城奈緒、美優千奈,紅音螢(或秋月杏奈)……很多啊!怎麼只有一個小泉呢?
以上女優的名字,絕大部分來自於網路,我並不是很清楚。
……
最後,我必須說明一件事情:
關於我看不看A片的問題,我有空專文討論,我先說結論:
我不喜歡看,但是如果手邊有片源,或是真的有哪個男優帥、女優正的A片,或是兩個女優玩同性戀的話,如果說我不看那是我再說謊^^a
那我有沒有看過呢?
如果我說我沒看過A片的話,那我就不是男人^+++^

我該歡呼嗎?我該高興嗎?我從來沒有一種排名可以排到前二十名的,可是我怎麼有一種得到『金酸梅獎』的感覺?
最讓我不敢相信的是,我的部落格竟然因為有一個『小泉梨菜』的關係,讓我的部落格竟然出現了『AV女男優』這個選項!還有,只是一句『性愛影片』,竟然讓我的部落格在『成人』的選項當中得到43.2分!!

看到這個排行,老實說,我真的不知道有什麼感想。或許是震驚吧!
因為我的排行之所以會高的原因,是因為我的部落格當中,『台灣』兩字特別多,而這卻是在『旅遊地名』的分類當中。
常看我的部落格的人都知道,我的部落格跟旅遊,根本就是風馬牛不相及,八竿子打不著!
自稱『現代楚留香』的我,天生的軟骨頭,能坐絕對不站,能躺絕對不坐,怎麼可能出去旅遊?
就算出去玩,我對『台灣』興趣缺缺,要旅遊,我當然會選擇出國玩。
『宅度計』這是『部落格觀察』的一個玩具。這個排名基本上沒有什麼意義,只是讓人覺得這樣很好玩而已。
但是我覺得他們的想法很對。
到底什麼才是『宅』?
說得精確一點:『到底何謂御宅?』
我個人覺得,『宅度計』代表的就是解釋『御宅』的意義。
御宅本身就是一種在某種方面專精、發燒友的意義,御宅不一定要項朱學恒那樣每天『科科科科……』的笑不停,老是把『阿宅』、『正妹』掛在嘴邊。還有,AGC御宅不是只有喜歡看Keroro的御宅。
--朱學恒的那種御宅,基本上只是一種迎合、一種裝年輕的宅……不能說他不是御宅,只能說他御宅的很做作……
御宅不只是老是把AGC掛在嘴上,那是一種認真的生活態度;可以認真到非常認真去思考『如何征服世界』。
不一定只有AGC御宅,也有美食御宅,鐵道御宅,煙囪御宅,廠房御宅……等等……只是『御宅』二字比較集中形容『AGC御宅』,其他可能用什麼『專家』啦!什麼『通』來取代。
因為什麼樣的御宅就會寫出什麼樣的文章,所以『宅度計』就是用這種方式去統計某個部落格中出現的某些關鍵字,來評判這個部落格是什麼樣的宅。
不過天地良心啊!我絕對不是『小泉梨菜』的粉絲!只是不小心提到而已!
我還曾經提到很多人啊!像是花宮あみ、小澤圓、高樹瑪利亞、小澤マリア(小澤瑪莉亞)、水城奈緒、美優千奈,紅音螢(或秋月杏奈)……很多啊!怎麼只有一個小泉呢?
以上女優的名字,絕大部分來自於網路,我並不是很清楚。
……
最後,我必須說明一件事情:
關於我看不看A片的問題,我有空專文討論,我先說結論:
我不喜歡看,但是如果手邊有片源,或是真的有哪個男優帥、女優正的A片,或是兩個女優玩同性戀的話,如果說我不看那是我再說謊^^a
那我有沒有看過呢?
如果我說我沒看過A片的話,那我就不是男人^+++^
7/19/2008
部落格,是一個文化的『載體』,部落客沒有『免費』的義務
一切,都是從『精準有效置入部落客/記者的大絕招:Junket 』這篇文章開始。
接著就是網友們的文章。
就像『別人的部落格文章廣告化,究竟關你什麼事?』一文所說,部落格廣告化,關你什麼事?這畢竟是個人的自由,信?不信?由你。
可是就是有些『廣告潔癖』的人,會認為這些廣告文不應該存在於部落格當中,認為這是一種欺騙,一種利用網友的信任的謊言。
我說啊~~不高興,就別看啊!
每個人的部落格都有個人的風格,也有自己的想法,就算是廣告文,那也是他的自由;不能說每個人都得無私的把自己的文章公開出來,每個人都得當個冤大頭,讓你看免費的。
就算BPS是免費的,但是時間就不是成本嗎?分享自己喜歡的餐廳,不用進去消費嗎?現在油價那麼貴,交通費不用錢嗎?
柴米油鹽醬醋茶,哪樣不用錢?用廣告文來賺錢,也是願者上鉤。
物品的交易,除了傳統的店面以外,還有一種行銷方式叫做『傳銷』。
傳銷這種方式,很久以前被認為是『老鼠會』,賣一些便宜的商品,或是賣一些根本就沒有什麼營養的『營養食品』,所有的利潤來自於下線,理論上,下線越多,上線抽的成也越多。
當然,那是不合法的,而且理論歸理論,不能說每個傳銷公司都一樣。
就以安麗來說,安麗的行銷方式的重點在於『分享』,把自己認為好的東西分享給自己的朋友。
就是用『自己用好,別人用也好』的想法,把商品分享給朋友。同時安麗公司不建議底下的傳銷商存貨來衝業績。
有些人就算不是傳銷商,也想和人分享自己喜歡的東西。如果這個東西真的很不錯,就算部落客收點費用又怎樣?
如果做不實的廣告當然不對,那個部落客也是會部落格界所唾棄。久而久之那個做不實廣告的部落客也會漸漸的消失。
至於能不能用部落格來賺錢?
在國外有些部落格本身就是有商業性質,再選舉的時候,也不是有很多政客開了部落格?這也是有利益關係的。
不只是政客,有些歌手也有官方的部落格,就連AV女優都有部落格,那也是在廣告啊!
部落格只是一個文化的『載體』,在合法的範圍裡,基本上,部落客要在部落格當中寫什麼文章,和你有什麼關係?
最後,上網的第一個準則就是:沒有經過思考的話,不然什麼都不要相信。
網路的資訊很雜、很亂,很難說那些資訊是『絕對』正確;再說,有些很無聊的人會弄一些假消息,或是貼出一些『都市傳說』。
所以,沒有經過思考,沒有經過證實,不管什麼都不要相信。
這是我給所有人的建議和參考。
不要什麼人說的都相信,不管什麼人說的都一樣;就算是親生老媽也一樣。
接著就是網友們的文章。
- 終極邊疆BLOG--對於廣告文,讀者在意的是什麼?
- 龜趣來嘻--我親愛的部落客朋友,妳在哪裡?
- 遨遊天地任我行--格強有耳--別人的部落格文章廣告化,究竟關你什麼事?
- 待業青年日記(期間限定)--[Dear Blogger] 親愛的部落客朋友,我在這裡 這裡
- 終極邊疆BLOG--也是部落格行銷
- 米果【私‧生活意見】--部落格是一個人的總編輯
就像『別人的部落格文章廣告化,究竟關你什麼事?』一文所說,部落格廣告化,關你什麼事?這畢竟是個人的自由,信?不信?由你。
可是就是有些『廣告潔癖』的人,會認為這些廣告文不應該存在於部落格當中,認為這是一種欺騙,一種利用網友的信任的謊言。
我說啊~~不高興,就別看啊!
每個人的部落格都有個人的風格,也有自己的想法,就算是廣告文,那也是他的自由;不能說每個人都得無私的把自己的文章公開出來,每個人都得當個冤大頭,讓你看免費的。
就算BPS是免費的,但是時間就不是成本嗎?分享自己喜歡的餐廳,不用進去消費嗎?現在油價那麼貴,交通費不用錢嗎?
柴米油鹽醬醋茶,哪樣不用錢?用廣告文來賺錢,也是願者上鉤。
物品的交易,除了傳統的店面以外,還有一種行銷方式叫做『傳銷』。
傳銷這種方式,很久以前被認為是『老鼠會』,賣一些便宜的商品,或是賣一些根本就沒有什麼營養的『營養食品』,所有的利潤來自於下線,理論上,下線越多,上線抽的成也越多。
當然,那是不合法的,而且理論歸理論,不能說每個傳銷公司都一樣。
就以安麗來說,安麗的行銷方式的重點在於『分享』,把自己認為好的東西分享給自己的朋友。
就是用『自己用好,別人用也好』的想法,把商品分享給朋友。同時安麗公司不建議底下的傳銷商存貨來衝業績。
有些人就算不是傳銷商,也想和人分享自己喜歡的東西。如果這個東西真的很不錯,就算部落客收點費用又怎樣?
如果做不實的廣告當然不對,那個部落客也是會部落格界所唾棄。久而久之那個做不實廣告的部落客也會漸漸的消失。
至於能不能用部落格來賺錢?
在國外有些部落格本身就是有商業性質,再選舉的時候,也不是有很多政客開了部落格?這也是有利益關係的。
不只是政客,有些歌手也有官方的部落格,就連AV女優都有部落格,那也是在廣告啊!
部落格只是一個文化的『載體』,在合法的範圍裡,基本上,部落客要在部落格當中寫什麼文章,和你有什麼關係?
最後,上網的第一個準則就是:沒有經過思考的話,不然什麼都不要相信。
網路的資訊很雜、很亂,很難說那些資訊是『絕對』正確;再說,有些很無聊的人會弄一些假消息,或是貼出一些『都市傳說』。
所以,沒有經過思考,沒有經過證實,不管什麼都不要相信。
這是我給所有人的建議和參考。
不要什麼人說的都相信,不管什麼人說的都一樣;就算是親生老媽也一樣。
6/30/2008
部落格出書?孩子,不要做夢了,不然當夢醒的那一瞬間,你會知道現實有多殘酷的!
6/27的時候,去參加了一個由UDN網路城邦所舉辦的部落格研討會。
那算是研討會嗎?或許吧。和我以前參加過的專業研討會差不了多少。
老實說,當我看到這個活動的時候,我第一個想法是:我想去踢館。
我承認,是因為主辦單位請到了女王,所以我想踢館;理由很簡單,我不是喜歡女王的文章。
女王和一般的女人一樣,把男人想的太壞,想法太過武斷,好像這世界上沒有『好男人』這種生物一樣。
拜託好不好,人類不能分成『男人』和『女人』,而是要分成『好人』和『爛人』。
--是的,這世界上也是有爛女人的存在。
因為懶病發作,所以一開始我並沒有報名;一直到最後一個禮拜我才報名;因為閒著也是閒著。
我本來沒打算會被邀請的,畢竟是最後一個禮拜才報名的;但是卻沒想到我被邀請去參加這次的研討會。
然而,我並沒有全場聽完,我只有聽完兩個主題我就走了。
理由很簡單:聽不下去了。
身為一個部落客,必須要擺脫幾個迷思:
第一:成為『知名部落客』。
第二:成為『出書部落客』。
第三:成為『出書的知名部落客』。
如果不能擺脫這三個迷思……
除了只是讓自己心情不爽以外,其實也不會怎麼樣^^|||
這次的研討會,我了解了一個我一直不肯面對的真相:對於出版社來說,書,只是一個商品,一個賺錢用的工具,而不是一個承載文化的載體。
公司法開宗明義就告訴大家,開公司可不是請客吃飯,而是要賺錢;沒錢沒公司,沒錢沒飯吃。
所以對於出版社來說,出版社不會管你的創意,他們只想知道你的小說能夠替他們創造多少的經濟價值。
而經濟價值來自於哪裡?來自於市場需求。市場需求度越高的產品,能夠從中獲利的機率就越大,最好市佔率到達百分之百,這樣不管做的在怎麼爛都會有人乖乖花錢買。
有這種東西嗎?
有啊!微軟不就是最好的例子?又貴、又爛、又龐大、又耗費資源……但是你還是得買。
但是對於作者來說,這是身為一個作者最不能接受的事實。
我辛辛苦苦做出來的東西,在你的眼中竟然是沒有用的東西?理由只是因為我不受人歡迎,我的作品不能讓你拿去賣錢?
不管任何一個創作者(包括梵谷,那個人死之後,畫才賣錢的畫家)都不能接受這種見鬼的論調。
任何一個創作都有他的價值存在,但市場就是這麼殘酷、無知、一窩蜂、人云亦云;或許某個作者做出來的東西真的很不錯,但如果說要拿去賣錢?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想想看,畢卡索的畫幾個人看得懂?但是他可是當代知名而且有錢的畫家,只要他肯畫,就算看不懂,也會有笨蛋拿錢出來買。
但是當時不只畢卡索畫抽象畫,也有很多的畫家畫抽象畫,那為什麼單單只有畢卡索有名?其他人卻沒有人(一般人)知道?
因為市場是盲目的,是一窩蜂的。只要名牌的產品,就是會有笨蛋拿錢出來買。
那麼,市場是誰決定的?
抱歉,不是消費者決定的,所以請不要沾沾自喜,認為消費者就可以主導市場;市場的決定來自於數據。
那些數據又是從哪裡來?
很多方面,可以從問卷調查得來,也可以從下游廠商蒐集,或者乾脆捏造一個數據,說服消費者,他們的『商品』是很有看頭的。
是的,市場趨勢並不是由消費者決定,因為消費者根本什麼都不懂,也不知道其中的奧妙,消費者對於商品的印象完全來自於製造者所做出來的廣告,或是由作者的知名度來考量自己要不要買這樣的產品。
Apple的iPOD、iMac,凡賽斯、Prada、LV……這些名牌商品,每一個都貴的要死,就以實用性來說,都有可以被取代的商品,但是就是有人會買,這就是消費者的認為這些都是高級品,買這些名牌商品可以襯托出自己的氣質。
--就算沒氣質的人,拿了名牌貨也只是焚琴煮鶴,烏龜吃大麥……
書,也是一樣。
舉個例子來說會比較快一點。
九把刀(抱歉,我實在忍不住^^a)的文章對我來說,一點興趣都沒有;更覺得他的書根本就是垃圾、廢物、看了會有噁心、想吐的感覺。可是搞不懂為什麼,那傢伙的書就是大賣。
一開始,九把刀和痞子蔡(『第一次親密接觸』的作者)一樣,都在BBS上貼自己的小說,當點閱率越來越高之後,就有出版社找他出書;接著經由包裝、宣傳之後,九把刀就變成了當紅小說作家。
先說好,九把刀的書,不要說一本了,就連一整篇都沒看完過,只看了幾行之後就看不下去了。
所以,先不論九把刀的文章如何,問題是,經由廣告的包裝和宣傳之後,再加上上回『九把刀疑似被抄襲事件』(參閱『九把刀被抄襲事件懶人包』和『九把刀,你不爽的話就發律師信吧!』二文)之後,九把刀的名氣蒸蒸日上。
因為『品牌』,所以就會有消費者去購買;也因為有了『品牌』,所以出版社推九把刀的『商品』就很好推。
話說從頭吧!
我參加『部落格作加入侵地球』座談會,前半場都繞著『如何把部落格變成實體書』打轉,聽了之後,我的感覺是:我好想吐槽,不行,我要收斂、低調一點……
看了行程表,下半場的議題似乎也是在這種沒有營養的問題上打轉,所以想想還是走吧。
為什麼說沒有營養?
那就要問『為什麼我要寫部落格』?
為什麼要寫?很簡單啊!我想寫不行嗎?犯了中華民國哪一條法律?
說出自己心中的想法,把自己的想法和讀者分享,愛看不看是讀者的事情,我管你喜不喜歡。不喜歡的話,瀏覽器右上角有個『X』符號,再不然左上角有個『上一頁』的Icon,用滑鼠點一下就好了。
如果一開始就打算寫部落格,然後集結成書出版的話,這種夢想遲早會破滅;因為這世界上有太多太多的部落格,除非你的部落格真的真的很有特色,不然請不要作這種春秋大夢。
如果只是抱持著『我寫我所思』、『我想把我的作品分享給大家』的想法去寫部落格,那麼,出不出書,基本上一點意義都沒有,只是一個沒有營養的議題而已。
而且,出版社目前的想法依舊拘泥在『紙本書和讀者』之間的關係,卻不能想到『作者和讀者』之間的關係,這樣一來,出書也一點意義都沒有。
因為對作者來說,作者的文章是『創作』,對於出版社來說,作者的文章則是『商品』,兩者之間的考量不同,就會出現互相牴觸的情形。
問我如果還有這樣的活動,我還會不會參加?
呃……先不要說我會不會參加啦,要問主辦單位還敢不敢讓我去,讓我這個擺明是去吐曹的人去參加^^a
最後,說點題外話。
文字創作和其他創作不一樣的地方,在於文字創作進行很容易,工具也很方便,但抄襲的困難度很高,而文字創作者會寫文章,最大的理由就是興趣。因為喜歡寫東西,所以才會繼續寫。所以文字創作者並不會太過於在意自己的文章是否能夠為作者本身帶來多少的利潤。
但是音樂和美術則不同,創作的器材取得比較麻煩(需要準備樂器或是畫具,文字的話只要有紙和筆就可以了),創作過程進行比較複雜(需要不會抱怨的鄰居, 文字的話,可以說只要有紙和筆的地方就可以寫),需要的經費也比較龐大(樂器很貴,畫具也不便宜;文字的話,只要能寫就可以,就算是衛生紙+血也 行……),可是音樂和繪畫被抄襲的困難度卻很低。因為種種理由,從事音樂和繪畫的創作者會比較在意自己的作品是否被人接受,也會在意自己的作品是否能夠帶 來利潤。
說這些,我只想說:啊!幸好我是音樂笨蛋,畫畫白痴,所以才只好寫文章^+++^
那算是研討會嗎?或許吧。和我以前參加過的專業研討會差不了多少。
老實說,當我看到這個活動的時候,我第一個想法是:我想去踢館。
我承認,是因為主辦單位請到了女王,所以我想踢館;理由很簡單,我不是喜歡女王的文章。
女王和一般的女人一樣,把男人想的太壞,想法太過武斷,好像這世界上沒有『好男人』這種生物一樣。
拜託好不好,人類不能分成『男人』和『女人』,而是要分成『好人』和『爛人』。
--是的,這世界上也是有爛女人的存在。
因為懶病發作,所以一開始我並沒有報名;一直到最後一個禮拜我才報名;因為閒著也是閒著。
我本來沒打算會被邀請的,畢竟是最後一個禮拜才報名的;但是卻沒想到我被邀請去參加這次的研討會。
然而,我並沒有全場聽完,我只有聽完兩個主題我就走了。
理由很簡單:聽不下去了。
身為一個部落客,必須要擺脫幾個迷思:
第一:成為『知名部落客』。
第二:成為『出書部落客』。
第三:成為『出書的知名部落客』。
如果不能擺脫這三個迷思……
除了只是讓自己心情不爽以外,其實也不會怎麼樣^^|||
這次的研討會,我了解了一個我一直不肯面對的真相:對於出版社來說,書,只是一個商品,一個賺錢用的工具,而不是一個承載文化的載體。
公司法開宗明義就告訴大家,開公司可不是請客吃飯,而是要賺錢;沒錢沒公司,沒錢沒飯吃。
所以對於出版社來說,出版社不會管你的創意,他們只想知道你的小說能夠替他們創造多少的經濟價值。
而經濟價值來自於哪裡?來自於市場需求。市場需求度越高的產品,能夠從中獲利的機率就越大,最好市佔率到達百分之百,這樣不管做的在怎麼爛都會有人乖乖花錢買。
有這種東西嗎?
有啊!微軟不就是最好的例子?又貴、又爛、又龐大、又耗費資源……但是你還是得買。
但是對於作者來說,這是身為一個作者最不能接受的事實。
我辛辛苦苦做出來的東西,在你的眼中竟然是沒有用的東西?理由只是因為我不受人歡迎,我的作品不能讓你拿去賣錢?
不管任何一個創作者(包括梵谷,那個人死之後,畫才賣錢的畫家)都不能接受這種見鬼的論調。
任何一個創作都有他的價值存在,但市場就是這麼殘酷、無知、一窩蜂、人云亦云;或許某個作者做出來的東西真的很不錯,但如果說要拿去賣錢?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想想看,畢卡索的畫幾個人看得懂?但是他可是當代知名而且有錢的畫家,只要他肯畫,就算看不懂,也會有笨蛋拿錢出來買。
但是當時不只畢卡索畫抽象畫,也有很多的畫家畫抽象畫,那為什麼單單只有畢卡索有名?其他人卻沒有人(一般人)知道?
因為市場是盲目的,是一窩蜂的。只要名牌的產品,就是會有笨蛋拿錢出來買。
那麼,市場是誰決定的?
抱歉,不是消費者決定的,所以請不要沾沾自喜,認為消費者就可以主導市場;市場的決定來自於數據。
那些數據又是從哪裡來?
很多方面,可以從問卷調查得來,也可以從下游廠商蒐集,或者乾脆捏造一個數據,說服消費者,他們的『商品』是很有看頭的。
是的,市場趨勢並不是由消費者決定,因為消費者根本什麼都不懂,也不知道其中的奧妙,消費者對於商品的印象完全來自於製造者所做出來的廣告,或是由作者的知名度來考量自己要不要買這樣的產品。
Apple的iPOD、iMac,凡賽斯、Prada、LV……這些名牌商品,每一個都貴的要死,就以實用性來說,都有可以被取代的商品,但是就是有人會買,這就是消費者的認為這些都是高級品,買這些名牌商品可以襯托出自己的氣質。
--就算沒氣質的人,拿了名牌貨也只是焚琴煮鶴,烏龜吃大麥……
書,也是一樣。
舉個例子來說會比較快一點。
九把刀(抱歉,我實在忍不住^^a)的文章對我來說,一點興趣都沒有;更覺得他的書根本就是垃圾、廢物、看了會有噁心、想吐的感覺。可是搞不懂為什麼,那傢伙的書就是大賣。
一開始,九把刀和痞子蔡(『第一次親密接觸』的作者)一樣,都在BBS上貼自己的小說,當點閱率越來越高之後,就有出版社找他出書;接著經由包裝、宣傳之後,九把刀就變成了當紅小說作家。
先說好,九把刀的書,不要說一本了,就連一整篇都沒看完過,只看了幾行之後就看不下去了。
所以,先不論九把刀的文章如何,問題是,經由廣告的包裝和宣傳之後,再加上上回『九把刀疑似被抄襲事件』(參閱『九把刀被抄襲事件懶人包』和『九把刀,你不爽的話就發律師信吧!』二文)之後,九把刀的名氣蒸蒸日上。
因為『品牌』,所以就會有消費者去購買;也因為有了『品牌』,所以出版社推九把刀的『商品』就很好推。
話說從頭吧!
我參加『部落格作加入侵地球』座談會,前半場都繞著『如何把部落格變成實體書』打轉,聽了之後,我的感覺是:我好想吐槽,不行,我要收斂、低調一點……
看了行程表,下半場的議題似乎也是在這種沒有營養的問題上打轉,所以想想還是走吧。
為什麼說沒有營養?
那就要問『為什麼我要寫部落格』?
為什麼要寫?很簡單啊!我想寫不行嗎?犯了中華民國哪一條法律?
說出自己心中的想法,把自己的想法和讀者分享,愛看不看是讀者的事情,我管你喜不喜歡。不喜歡的話,瀏覽器右上角有個『X』符號,再不然左上角有個『上一頁』的Icon,用滑鼠點一下就好了。
如果一開始就打算寫部落格,然後集結成書出版的話,這種夢想遲早會破滅;因為這世界上有太多太多的部落格,除非你的部落格真的真的很有特色,不然請不要作這種春秋大夢。
如果只是抱持著『我寫我所思』、『我想把我的作品分享給大家』的想法去寫部落格,那麼,出不出書,基本上一點意義都沒有,只是一個沒有營養的議題而已。
而且,出版社目前的想法依舊拘泥在『紙本書和讀者』之間的關係,卻不能想到『作者和讀者』之間的關係,這樣一來,出書也一點意義都沒有。
因為對作者來說,作者的文章是『創作』,對於出版社來說,作者的文章則是『商品』,兩者之間的考量不同,就會出現互相牴觸的情形。
問我如果還有這樣的活動,我還會不會參加?
呃……先不要說我會不會參加啦,要問主辦單位還敢不敢讓我去,讓我這個擺明是去吐曹的人去參加^^a
最後,說點題外話。
文字創作和其他創作不一樣的地方,在於文字創作進行很容易,工具也很方便,但抄襲的困難度很高,而文字創作者會寫文章,最大的理由就是興趣。因為喜歡寫東西,所以才會繼續寫。所以文字創作者並不會太過於在意自己的文章是否能夠為作者本身帶來多少的利潤。
但是音樂和美術則不同,創作的器材取得比較麻煩(需要準備樂器或是畫具,文字的話只要有紙和筆就可以了),創作過程進行比較複雜(需要不會抱怨的鄰居, 文字的話,可以說只要有紙和筆的地方就可以寫),需要的經費也比較龐大(樂器很貴,畫具也不便宜;文字的話,只要能寫就可以,就算是衛生紙+血也 行……),可是音樂和繪畫被抄襲的困難度卻很低。因為種種理由,從事音樂和繪畫的創作者會比較在意自己的作品是否被人接受,也會在意自己的作品是否能夠帶 來利潤。
說這些,我只想說:啊!幸好我是音樂笨蛋,畫畫白痴,所以才只好寫文章^+++^
5/29/2008
部落格廣告
因為總站那邊有一篇『工程師的美麗與哀愁40--我的第一份工作』的反應不是很好,我想來想去,應該是因為那是一篇置入性行銷的廣告文吧!
就算不是我也要當他是,不然我就接不下去了^^a
廣告大家都很討厭,不管電視廣告(永遠都在最重要的時候進廣告),平面廣告(報紙的廣告單比報紙還要多,雜誌的廣告比內文還要多),上網也有廣告(彈跳式視窗、側欄、橫幅廣告)我想大家都不太喜歡廣告這種東西。沒用又討厭。
唯一會讓人喜歡廣告的人,就是當廣告商有利益均分的人。
那,問題來了:部落格到底該不該放廣告?
在國外這個問題大家也是爭論不休;一方的部落客認為部落格不應該放廣告,因為這是一個自由創作的空間,不應該被商業所主導;另一方則是認為,如果放廣告,寫置入行銷文可以讓他們得到一些些的報償,其實也無所謂。
廣告本身就是一種商業行為,把一種商品推些出去的手段就是廣告;不管願不願意,不管看電視、看報紙、上網,走出門之後,公車外面就有廣告,搭公車裡頭也有廣告;做計程車也有廣告,大樓外牆,高掛的看板,那也是廣告。
就算待在家裡面看書,書後頭也有推銷新書的廣告。
承認吧!只要一睜開眼,人們就活在廣告的世界裡。
有的時候我覺得廣告商似乎不太曉得……或是說不太在意『道德』這種事情,不管任何人、事、時、地、物,只要能塞的下廣告的地方就會出現廣告。而且誇大不實的廣告也不是第一天就有。
需要廣告的地方,就會有廣告的存在,這是無法避免的事情。
網頁有廣告、部落格有廣告,這是很正常的事情,可是卻是個很令人反感的存在。
為什麼這麼說?
其他類型(如電視、報紙、雜誌)的廣告,可以視而不見,可是以前的網頁廣告惡名昭彰,要不就是彈跳出一大堆有的沒有的視窗,再不然就是綁住你的網頁,更討厭的就是廣告中埋藏著病毒。
而且,有些人認為,商業行為並不是一個創作者應該有的態度,創作者就應該無私無怨,毫無報償的讓人們欣賞他們的作品。
所以,當出現了部落格,以及各大瀏覽器有了防彈跳視窗的功能之後,網路廣告稍微少了一些。
雖然如此,網頁廣告依舊存在。
為什麼?
因為提供免費部落格空間的廠商需要賺錢,部落客要賺錢,沒有錢就沒有經營下去的可能性。
所以漸漸的,以部落格為主的廣告出現了。
Google Adsense是最早出現的部落格廣告,介面簡單而且乾淨,只是標準很嚴格,只要稍微有作弊的嫌疑,就會被撤銷資格。如果在台灣的話,『奇集集kijiji』和『BloggerAds部落格廣告聯播』則是另一種選擇。
可是,話說回來了,部落格廣告到底有沒有存在的必要?
其他人我是不知道,可是我的話,我可不希望我唯一的收穫就只是看著點閱率不斷的往上升,推薦人數越來越多而已。
雖然可以滿足我虛榮心,但是實質上的報償效應實在不大。
如果有了廣告,廣告的點擊數字,都是可以換成實際的金錢,這樣一來或多或少會有一些欣慰。
創作者之所以會想要創作,一開始只是單純的創作而已,做出來的東西,當然希望有人看,希望有人能欣賞。
欣賞之後呢?我想,絕大多數的人都希望成名吧?名聲越高,越多人會看欣賞你的創作。
可是無償的創作,是不能填飽肚子的。但是要向欣賞自己的創作收取費用,感覺上就好像褻瀆了什麼似的。
不過,如果費用並不是來自於創作本身,而是其他的附加價值,對於創作者來說,心情上會比較沒有那麼心虛。
可是如果廣告放的太多,而卻沒有太多的創作,或是創作的空間只剩下一點點,反而失去了創作的價值,而是為了賺錢而貼廣告。
這不是不好,而是我不喜歡這樣的部落格。
話說回來了,我會去點其他部落客的部落格廣告嗎?
如果是Google Adsense的話,我不太會去點。因為誰曉得會不會出問題。其他的廣告,只要對我來說有意義的話,我應該會點。
不過廣告這東西就是亂槍打鳥,打中一個是一個,並不是所有的廣告我都會照單全收。
對了,在我的部落格當中的廣告,麻煩一下,有需要再點,尤其是Google Adsense的廣告。如果好不容易集到了100美金,卻被判定作弊的話,誰來賠我三千多塊台幣?
就算不是我也要當他是,不然我就接不下去了^^a
廣告大家都很討厭,不管電視廣告(永遠都在最重要的時候進廣告),平面廣告(報紙的廣告單比報紙還要多,雜誌的廣告比內文還要多),上網也有廣告(彈跳式視窗、側欄、橫幅廣告)我想大家都不太喜歡廣告這種東西。沒用又討厭。
唯一會讓人喜歡廣告的人,就是當廣告商有利益均分的人。
那,問題來了:部落格到底該不該放廣告?
在國外這個問題大家也是爭論不休;一方的部落客認為部落格不應該放廣告,因為這是一個自由創作的空間,不應該被商業所主導;另一方則是認為,如果放廣告,寫置入行銷文可以讓他們得到一些些的報償,其實也無所謂。
廣告本身就是一種商業行為,把一種商品推些出去的手段就是廣告;不管願不願意,不管看電視、看報紙、上網,走出門之後,公車外面就有廣告,搭公車裡頭也有廣告;做計程車也有廣告,大樓外牆,高掛的看板,那也是廣告。
就算待在家裡面看書,書後頭也有推銷新書的廣告。
承認吧!只要一睜開眼,人們就活在廣告的世界裡。
有的時候我覺得廣告商似乎不太曉得……或是說不太在意『道德』這種事情,不管任何人、事、時、地、物,只要能塞的下廣告的地方就會出現廣告。而且誇大不實的廣告也不是第一天就有。
需要廣告的地方,就會有廣告的存在,這是無法避免的事情。
網頁有廣告、部落格有廣告,這是很正常的事情,可是卻是個很令人反感的存在。
為什麼這麼說?
其他類型(如電視、報紙、雜誌)的廣告,可以視而不見,可是以前的網頁廣告惡名昭彰,要不就是彈跳出一大堆有的沒有的視窗,再不然就是綁住你的網頁,更討厭的就是廣告中埋藏著病毒。
而且,有些人認為,商業行為並不是一個創作者應該有的態度,創作者就應該無私無怨,毫無報償的讓人們欣賞他們的作品。
所以,當出現了部落格,以及各大瀏覽器有了防彈跳視窗的功能之後,網路廣告稍微少了一些。
雖然如此,網頁廣告依舊存在。
為什麼?
因為提供免費部落格空間的廠商需要賺錢,部落客要賺錢,沒有錢就沒有經營下去的可能性。
所以漸漸的,以部落格為主的廣告出現了。
Google Adsense是最早出現的部落格廣告,介面簡單而且乾淨,只是標準很嚴格,只要稍微有作弊的嫌疑,就會被撤銷資格。如果在台灣的話,『奇集集kijiji』和『BloggerAds部落格廣告聯播』則是另一種選擇。
可是,話說回來了,部落格廣告到底有沒有存在的必要?
其他人我是不知道,可是我的話,我可不希望我唯一的收穫就只是看著點閱率不斷的往上升,推薦人數越來越多而已。
雖然可以滿足我虛榮心,但是實質上的報償效應實在不大。
如果有了廣告,廣告的點擊數字,都是可以換成實際的金錢,這樣一來或多或少會有一些欣慰。
創作者之所以會想要創作,一開始只是單純的創作而已,做出來的東西,當然希望有人看,希望有人能欣賞。
欣賞之後呢?我想,絕大多數的人都希望成名吧?名聲越高,越多人會看欣賞你的創作。
可是無償的創作,是不能填飽肚子的。但是要向欣賞自己的創作收取費用,感覺上就好像褻瀆了什麼似的。
不過,如果費用並不是來自於創作本身,而是其他的附加價值,對於創作者來說,心情上會比較沒有那麼心虛。
可是如果廣告放的太多,而卻沒有太多的創作,或是創作的空間只剩下一點點,反而失去了創作的價值,而是為了賺錢而貼廣告。
這不是不好,而是我不喜歡這樣的部落格。
話說回來了,我會去點其他部落客的部落格廣告嗎?
如果是Google Adsense的話,我不太會去點。因為誰曉得會不會出問題。其他的廣告,只要對我來說有意義的話,我應該會點。
不過廣告這東西就是亂槍打鳥,打中一個是一個,並不是所有的廣告我都會照單全收。
對了,在我的部落格當中的廣告,麻煩一下,有需要再點,尤其是Google Adsense的廣告。如果好不容易集到了100美金,卻被判定作弊的話,誰來賠我三千多塊台幣?
4/25/2008
科技憤青和政治憤青的憤怒,請不要和他們認真辯論,一和他們認真就輸了
基本上,我個人認為我是個很洋派的人,很喜歡拿美國當例子,我自己感覺起來都有點在做『美國夢』一樣。
可是當我了解越多的時候,我漸漸發覺美國並不是一個美好的環境;事實上,我認為這個世界上只要有兩個以上的人類的地方,那就不是樂園、淨土。
至於哪裡是樂園,那處是淨土,那並不是我想在這篇文章說的事情。
我真正想提得主題,是來自於『部落格背離民意?』這篇文章。
進入主題之前,我不得不提一件事。
『身為一個台灣派部落格不願面對真相!!』和『部落格背離民意?』這兩篇文章提到一個很有意思的名詞:『台灣派部落格』。
我很疑惑,什麼樣的部落格才稱得上是『台灣派部落格』?用簡體中文就不是嗎?還是說要用河洛話來寫才是台灣派部落格?
還是說,不批評馬英九,痛罵陳水扁和民進黨,不提本土,反對母語教育,對於農業沒興趣的,老是在那邊自High、自拍、說一些風花雪月,無病呻吟的文章,就稱不上是『台灣派部落格』?
我的主題就是在這邊。
台灣需要什麼樣的部落格?一定要和美、日亦步亦趨的走,那才叫做先進嗎?那才叫做『正統』嗎?那才叫做『WEB2.0』嗎?
問一個很根本的東西:到底有誰能夠明確的定義、說明WEB2.0到底是什麼東西?到底包含了哪些技術?是否這些技術會繼續膨脹?
許許多多科技憤青,總是認為台灣人的科技慢國外半拍,完全搞不懂科技該怎麼用,上網也只會上奇摩雅虎,搜尋也只會用知識+,部落格都是塗鴉、自拍……
唉~~那是一種自以為是的自大與傲慢。
新一代的科技,老實說沒有什麼大不了的,不管怎樣的東西,只要有用就好。
就好像新政府的閣員,都是一些老人、博士,但是他們只要會做事,能做事就是好人。
老鄧不是說過?『不管是黑貓白貓,只要會抓耗子的貓就是好貓。』
何必這麼憤愾?何必這麼憤怒?
提點題外話。
台灣憤青總是不斷憤怒,憤怒以前國民黨貪污黑錢又殺人,有多壞就有多壞,現在馬英九無能不說,又有特別費的爛賬三審無罪,小職員余文卻三審都有罪,這樣國民黨還能一黨獨大,台灣還有明天嗎?
我只能說:你想太多了吧?還是說你真的吃飽撐著沒事做?
啊?沒有國哪有家?啥?我們的國家都快滅了?什麼?中共一定會打過來,想要統一中國?
套一句陳水扁說過的話:有那麼嚴重嗎?憤青。
台灣的科技的確有點慢國外幾拍,但是那又如何?沒有那些科技,不會寫Widget又怎樣?會很嚴重嗎?嚴重到世界末日嗎?嚴重到台灣會陸沉嗎?
沒那麼嚴重好不好?這世界上有人連下個鐘頭還會不會被流彈打到,會不會被敵對種族仇殺都不知道了,哪會擔心『啊,完蛋了!我還不會寫部落格,我還不懂WEB2.0,這該怎麼辦才好?』
台灣可以說是全世界電腦密度很高的國家,但是並不代表電腦和網路就一定要融入生活。有人對網路的需求只有工作而已,他根本不需要太多沒有必要的科技和技術,只要我能用瀏覽器找到我的資料,我能在最短的時間上手,這樣對他來說才是他的需要。
所以,Firefox沒人在用,這是很正常的;沒人聽過Linux也很平常;如果我說,幾乎沒有人知道有OpenOffcie,或是完全不曉得有Google Doc這種東西,那些科技憤青是不是會在那邊如喪考批?
不管政治憤青還是科技憤青,他們有個共同點:太過認真了。
很多事情認真很不錯,但是對於政治和科技這種東西,只要你一認真就輸了。
就以我為例子,我從Mozilla和OpenOffice一出來的時候我就在用了,這些年來我也沒跟人說這些東西,可是我還是用得很開心,我產生的檔案別人也可以看得到,別人的檔案我也看得到,這樣就很足夠了。
別人怎麼用,那人別人的問題,請不要把你認為這是很重要,很不得了的包袱加到別人的身上。
同樣的,政治也是一樣;不管藍的還是綠的,不管是黃的還是橘的,都是人搞出來的;你以為他們真的為的是國家、民族和人民嗎?
拜託好不好?沒那麼浪漫啦!
國民黨的宮廷文化讓人看了反感,但是民進黨的無知愚蠢,看了更叫人搖頭。雖然國民黨不會選舉,但是他們就是會治國;民進黨在怎麼會選舉,但是就是不懂的治國,又不是沒給他們機會治國,就是弄的亂七八糟啊!
既然這樣,就換人做做看啊!民進黨不是動不動就說民主?台灣憤青不是也動不動就說民主?那為什麼政黨輪替這種民主常態就在那邊如喪考批的?
啊!寫到這邊我發覺我和那些政治憤青以及科技憤青一樣,和他們認真了起來^^a
PS.
我現在要挑戰最長部落格標題,看看我能拉的多長^^
可是當我了解越多的時候,我漸漸發覺美國並不是一個美好的環境;事實上,我認為這個世界上只要有兩個以上的人類的地方,那就不是樂園、淨土。
至於哪裡是樂園,那處是淨土,那並不是我想在這篇文章說的事情。
我真正想提得主題,是來自於『部落格背離民意?』這篇文章。
進入主題之前,我不得不提一件事。
『身為一個台灣派部落格不願面對真相!!』和『部落格背離民意?』這兩篇文章提到一個很有意思的名詞:『台灣派部落格』。
我很疑惑,什麼樣的部落格才稱得上是『台灣派部落格』?用簡體中文就不是嗎?還是說要用河洛話來寫才是台灣派部落格?
還是說,不批評馬英九,痛罵陳水扁和民進黨,不提本土,反對母語教育,對於農業沒興趣的,老是在那邊自High、自拍、說一些風花雪月,無病呻吟的文章,就稱不上是『台灣派部落格』?
我的主題就是在這邊。
台灣需要什麼樣的部落格?一定要和美、日亦步亦趨的走,那才叫做先進嗎?那才叫做『正統』嗎?那才叫做『WEB2.0』嗎?
問一個很根本的東西:到底有誰能夠明確的定義、說明WEB2.0到底是什麼東西?到底包含了哪些技術?是否這些技術會繼續膨脹?
許許多多科技憤青,總是認為台灣人的科技慢國外半拍,完全搞不懂科技該怎麼用,上網也只會上奇摩雅虎,搜尋也只會用知識+,部落格都是塗鴉、自拍……
唉~~那是一種自以為是的自大與傲慢。
新一代的科技,老實說沒有什麼大不了的,不管怎樣的東西,只要有用就好。
就好像新政府的閣員,都是一些老人、博士,但是他們只要會做事,能做事就是好人。
老鄧不是說過?『不管是黑貓白貓,只要會抓耗子的貓就是好貓。』
何必這麼憤愾?何必這麼憤怒?
提點題外話。
台灣憤青總是不斷憤怒,憤怒以前國民黨貪污黑錢又殺人,有多壞就有多壞,現在馬英九無能不說,又有特別費的爛賬三審無罪,小職員余文卻三審都有罪,這樣國民黨還能一黨獨大,台灣還有明天嗎?
我只能說:你想太多了吧?還是說你真的吃飽撐著沒事做?
啊?沒有國哪有家?啥?我們的國家都快滅了?什麼?中共一定會打過來,想要統一中國?
套一句陳水扁說過的話:有那麼嚴重嗎?憤青。
台灣的科技的確有點慢國外幾拍,但是那又如何?沒有那些科技,不會寫Widget又怎樣?會很嚴重嗎?嚴重到世界末日嗎?嚴重到台灣會陸沉嗎?
沒那麼嚴重好不好?這世界上有人連下個鐘頭還會不會被流彈打到,會不會被敵對種族仇殺都不知道了,哪會擔心『啊,完蛋了!我還不會寫部落格,我還不懂WEB2.0,這該怎麼辦才好?』
台灣可以說是全世界電腦密度很高的國家,但是並不代表電腦和網路就一定要融入生活。有人對網路的需求只有工作而已,他根本不需要太多沒有必要的科技和技術,只要我能用瀏覽器找到我的資料,我能在最短的時間上手,這樣對他來說才是他的需要。
所以,Firefox沒人在用,這是很正常的;沒人聽過Linux也很平常;如果我說,幾乎沒有人知道有OpenOffcie,或是完全不曉得有Google Doc這種東西,那些科技憤青是不是會在那邊如喪考批?
不管政治憤青還是科技憤青,他們有個共同點:太過認真了。
很多事情認真很不錯,但是對於政治和科技這種東西,只要你一認真就輸了。
就以我為例子,我從Mozilla和OpenOffice一出來的時候我就在用了,這些年來我也沒跟人說這些東西,可是我還是用得很開心,我產生的檔案別人也可以看得到,別人的檔案我也看得到,這樣就很足夠了。
別人怎麼用,那人別人的問題,請不要把你認為這是很重要,很不得了的包袱加到別人的身上。
同樣的,政治也是一樣;不管藍的還是綠的,不管是黃的還是橘的,都是人搞出來的;你以為他們真的為的是國家、民族和人民嗎?
拜託好不好?沒那麼浪漫啦!
國民黨的宮廷文化讓人看了反感,但是民進黨的無知愚蠢,看了更叫人搖頭。雖然國民黨不會選舉,但是他們就是會治國;民進黨在怎麼會選舉,但是就是不懂的治國,又不是沒給他們機會治國,就是弄的亂七八糟啊!
既然這樣,就換人做做看啊!民進黨不是動不動就說民主?台灣憤青不是也動不動就說民主?那為什麼政黨輪替這種民主常態就在那邊如喪考批的?
啊!寫到這邊我發覺我和那些政治憤青以及科技憤青一樣,和他們認真了起來^^a
PS.
我現在要挑戰最長部落格標題,看看我能拉的多長^^
4/24/2008
誰在看你的部落格?
剛剛看了『身為一個台灣派部落格不願面對真相!!』這篇文章,心裡頭有很多感觸。
當初我把『屁啦~ ~ ~ Pi La 2008』這個部落格拉到我的Google Reader的時候,只是因為這個部落客有很多有意思的文章。可是當我發覺他綠的可以的時候,一開始有些震驚,接著就麻痺了。
每個人都有自己支持的政治思想,雖然我不贊同,但是我誓死捍衛他的言論自由。
『雖然我不贊同,但是我誓死捍衛他的言論自由』……
這句話說的很好,可是相反地,當你誓死捍衛別人的言論自由的時候,對方會感激你嗎?對方會同樣『誓死』捍衛你的言論自由嗎?
很遺憾的,這種論調,在台灣並不成立。因為台灣人根本不鳥你那套,成王敗寇,就是要把你打到死就是了。
其實我也不是想提什麼政治文;更不想說藍綠誰比較好,我只想提出一個迷思:部落客,你的部落格有誰在看?
Blog,原本的意思是『WEB Log,WEB型態的Log檔』,簡單的來說,就是生產文章的人的一個……呃……流水帳。
可以每天都可以寫,也可以像日記一樣的寫,或是寫一些介紹文,炫耀文、閃光文……等等,你愛怎麼寫就怎麼寫。
中文的翻譯很生動:『部落格』;自己構築一個部落,用新的耕耘自己的一個小小的天地。
當出現網路書籤之後,許多的部落客開始群聚在性質類似的網路書籤當中,像是黑米,推推王,MyShare,以及del.icio.us等等。
當部落客們群聚在一起之後,逐漸的開始有了群聚效應。類似觀點的文章,只要稍微寫的好,就會得到很高的推薦,相反地,只要發表不同意見的人,同樣性質的部落客就會覺得受到傷害,受到侮辱,然後把那不長眼的傢伙狠狠的痛罵一頓。
不只是網路書籤,就連網路串連網站也有同樣的情形。
物以類聚,就像『JoJo冒險野郎』一樣,替身使者之間會互相吸引;人們會和自己氣息相近的人在一起。
因為那種感覺很熟悉,也能一拍即合,也比較能夠理解對方的想法,爭執也會比較少。但是問題是,一直泡在有著同樣氣息的族群當中,會不會有點『互相取暖』的感覺?
簡單的舉例,陳水扁和吳淑珍有貪污嫌疑,陳水扁因為有總統身份,暫緩起訴;而吳淑珍以身體不佳為理由,說什麼都不出庭,但是卻能出院聚餐、投票。
泛綠族群是怎麼想的?是怎麼樣替第一家庭辯護?辯護到就連不搭嘎的東西都拿出來說,甚至還說『國民黨時期污的更多。』或是『國民黨黨產先還再說』等等這種令人無法接受的理由。
另外一個例子,就是先前『九把刀疑似被抄襲事件』;當九把刀大喊一聲,就有一群親衛隊群起相挺,不管對或不對,也不管九把刀的行為是否可議,就是盲目的情義相挺。
現在呢?結果呢?也是鬧一鬧就沒消息了。
其實,人心是很狹窄的,只能接受自己願意接受的事情,甚至認為自己所鄉信的,全天下人都應該一樣;尤其在網路上,更能看出人心的狹窄。
真的,網路其實只是一個社會的縮影;部落格卻是縮影中的縮影。一個部落格受歡迎,只能當作一個個案來看,一個部落客受歡迎,不能代表這人說的話就是無法被反駁、被質疑的。
就以政治來說,基本上,泛藍族群混雜了許多像紅衫軍、淺綠、中間選民等等,政治思想比較中立的人,真正的深藍卻少的可憐;所以當國民黨犯了一點小錯,或是有一點瑕疵,就會被放大成誤國大錯,毀台大過,國民黨就會被批判到體無完膚。
而民進黨則是非常團結,而且完全清一色都是完全挺民進黨,背著台灣的棋子,打著本土的口號,拿著民主的盾牌,舉著愛台灣的聖劍,斬除一切擋在前面的障礙。就算犯了大錯,出現了無法彌補的瑕疵,也會有一群人遮掩著那些錯誤和瑕疵。
部落客當中,也不是這樣?
但就算如此,也不能用此來判斷整個社會都應該完全和部落格社群所反應的一樣。甚至某個部落客的感受一樣。
在網路閒晃了那麼多年,我真的覺得很遺憾,也很感慨;台灣人的EQ、閱讀能力以及辨事能力已經每況愈下,氣質也低到不行。
只要一點點不同的意見,就像刺蝟一樣豎起全身的刺來防衛自己,不斷的攻擊對方,那種發言已經到低俗、污穢的地步,什麼樣粗言穢語都可以看得到,而且完全不懂『尊重』為何物。
總結來說,你的部落格是什麼樣的風格,就會吸引什麼樣的人;但是這只是整個社會的縮影中的縮影,取樣中的取樣,部落格的高推薦,只能代表這取樣中的取樣的部落格,在某個族群當中很受歡迎,絕不能說這樣就是大多數人的意見。
這就是為什麼推推王、黑米當中,擁有高推薦的部落格大多都是泛綠的文章,但是為什麼總統大選投票投出來卻是馬英九大勝的原因。
也不能說部落格族群和社會脫節,而是因為那是群聚效應的關係。相同類型的部落客群聚在一起,熱心的網友互相推薦等等所造成的現象;但是那並不代表整個社會都一樣。
只能說,這是社會的縮影。雖然部落格是社會的縮影中的縮影,但當縮影放大之後,沒有人保證不會失真。
當初我把『屁啦~ ~ ~ Pi La 2008』這個部落格拉到我的Google Reader的時候,只是因為這個部落客有很多有意思的文章。可是當我發覺他綠的可以的時候,一開始有些震驚,接著就麻痺了。
每個人都有自己支持的政治思想,雖然我不贊同,但是我誓死捍衛他的言論自由。
『雖然我不贊同,但是我誓死捍衛他的言論自由』……
這句話說的很好,可是相反地,當你誓死捍衛別人的言論自由的時候,對方會感激你嗎?對方會同樣『誓死』捍衛你的言論自由嗎?
很遺憾的,這種論調,在台灣並不成立。因為台灣人根本不鳥你那套,成王敗寇,就是要把你打到死就是了。
其實我也不是想提什麼政治文;更不想說藍綠誰比較好,我只想提出一個迷思:部落客,你的部落格有誰在看?
Blog,原本的意思是『WEB Log,WEB型態的Log檔』,簡單的來說,就是生產文章的人的一個……呃……流水帳。
可以每天都可以寫,也可以像日記一樣的寫,或是寫一些介紹文,炫耀文、閃光文……等等,你愛怎麼寫就怎麼寫。
中文的翻譯很生動:『部落格』;自己構築一個部落,用新的耕耘自己的一個小小的天地。
當出現網路書籤之後,許多的部落客開始群聚在性質類似的網路書籤當中,像是黑米,推推王,MyShare,以及del.icio.us等等。
當部落客們群聚在一起之後,逐漸的開始有了群聚效應。類似觀點的文章,只要稍微寫的好,就會得到很高的推薦,相反地,只要發表不同意見的人,同樣性質的部落客就會覺得受到傷害,受到侮辱,然後把那不長眼的傢伙狠狠的痛罵一頓。
不只是網路書籤,就連網路串連網站也有同樣的情形。
物以類聚,就像『JoJo冒險野郎』一樣,替身使者之間會互相吸引;人們會和自己氣息相近的人在一起。
因為那種感覺很熟悉,也能一拍即合,也比較能夠理解對方的想法,爭執也會比較少。但是問題是,一直泡在有著同樣氣息的族群當中,會不會有點『互相取暖』的感覺?
簡單的舉例,陳水扁和吳淑珍有貪污嫌疑,陳水扁因為有總統身份,暫緩起訴;而吳淑珍以身體不佳為理由,說什麼都不出庭,但是卻能出院聚餐、投票。
泛綠族群是怎麼想的?是怎麼樣替第一家庭辯護?辯護到就連不搭嘎的東西都拿出來說,甚至還說『國民黨時期污的更多。』或是『國民黨黨產先還再說』等等這種令人無法接受的理由。
另外一個例子,就是先前『九把刀疑似被抄襲事件』;當九把刀大喊一聲,就有一群親衛隊群起相挺,不管對或不對,也不管九把刀的行為是否可議,就是盲目的情義相挺。
現在呢?結果呢?也是鬧一鬧就沒消息了。
其實,人心是很狹窄的,只能接受自己願意接受的事情,甚至認為自己所鄉信的,全天下人都應該一樣;尤其在網路上,更能看出人心的狹窄。
真的,網路其實只是一個社會的縮影;部落格卻是縮影中的縮影。一個部落格受歡迎,只能當作一個個案來看,一個部落客受歡迎,不能代表這人說的話就是無法被反駁、被質疑的。
就以政治來說,基本上,泛藍族群混雜了許多像紅衫軍、淺綠、中間選民等等,政治思想比較中立的人,真正的深藍卻少的可憐;所以當國民黨犯了一點小錯,或是有一點瑕疵,就會被放大成誤國大錯,毀台大過,國民黨就會被批判到體無完膚。
而民進黨則是非常團結,而且完全清一色都是完全挺民進黨,背著台灣的棋子,打著本土的口號,拿著民主的盾牌,舉著愛台灣的聖劍,斬除一切擋在前面的障礙。就算犯了大錯,出現了無法彌補的瑕疵,也會有一群人遮掩著那些錯誤和瑕疵。
部落客當中,也不是這樣?
但就算如此,也不能用此來判斷整個社會都應該完全和部落格社群所反應的一樣。甚至某個部落客的感受一樣。
在網路閒晃了那麼多年,我真的覺得很遺憾,也很感慨;台灣人的EQ、閱讀能力以及辨事能力已經每況愈下,氣質也低到不行。
只要一點點不同的意見,就像刺蝟一樣豎起全身的刺來防衛自己,不斷的攻擊對方,那種發言已經到低俗、污穢的地步,什麼樣粗言穢語都可以看得到,而且完全不懂『尊重』為何物。
總結來說,你的部落格是什麼樣的風格,就會吸引什麼樣的人;但是這只是整個社會的縮影中的縮影,取樣中的取樣,部落格的高推薦,只能代表這取樣中的取樣的部落格,在某個族群當中很受歡迎,絕不能說這樣就是大多數人的意見。
這就是為什麼推推王、黑米當中,擁有高推薦的部落格大多都是泛綠的文章,但是為什麼總統大選投票投出來卻是馬英九大勝的原因。
也不能說部落格族群和社會脫節,而是因為那是群聚效應的關係。相同類型的部落客群聚在一起,熱心的網友互相推薦等等所造成的現象;但是那並不代表整個社會都一樣。
只能說,這是社會的縮影。雖然部落格是社會的縮影中的縮影,但當縮影放大之後,沒有人保證不會失真。
2/24/2008
鄉民?暴民?
鄉民,在維基百科的解釋是這樣。如果在維基用『鄉民』來當關鍵字來搜尋的話,會看到這個解釋:鄉民(網路用語),網路上不辨是非來起鬨的網民。
分不分是非,我不介意;因為人都有自己的立場,都有自己的看法與想法;先不管你的想法是對或錯,雖然我和你的想法不同,但是我捍衛你的言論自由。
我在意的是一個人的格調和氣質。
朱學恒,他是台灣少數用本名來寫部落格的部落客。所以他所說的每一句話,都是有民事責任的。
也就是說,他不能在他的部落格留言當中,痛罵某人『蠢』、『豬』……等等一些傷害性的字眼,不然他會被告的。
但是鄉民們呢?他們用的都是暱稱,來無影去無蹤,躲在一個保護傘後頭,用著許許多多不堪入耳(更正,應該是不堪入『眼』),粗鄙不堪的話來刺傷他人。
這種事情不只是台灣,全世界有網路的地方都會出現這種令人傷腦筋的事情。
想想,或許我也有犯下這樣的錯誤;因為文章寫的太多了,我也忘記了我有沒有罵人『腦殘』、『沒大腦』……等等的話。
但是話說回來了,總是說髒話、說粗話的人,可以看得出來這人的氣質,也可以看得出這人有沒有格調。
因為就算當你有了匿名這個保護傘,你也可以為持自己的格調,不對人粗口,這就代表你這人有修養。
很遺憾的,鄉民們似乎不知道什麼叫做『修養』;搞不好就連『修養』怎麼寫都看不懂。
鄉民們大多無知。
這時一定有鄉民想要拿石頭砸我,但是請聽我說。
人很容易相信片面之詞,尤其是當說話的人很會演戲的時候--政客就是一個例子--當鄉民們相信了這片面之詞之後,就不願意在聽其他的意見;認為自己想的就是正確的,完全沒有想到其中的疑惑和矛盾。
當人群聚起來之後,會造成什麼樣的結果?就會產生一種類似於壯膽的效應,什麼話都敢大聲吼,什麼話都敢大聲罵;當情緒高亢的時候,人會完全的失去理智,完全的失去分辨是非的能力。
所以,鄉民是無知的。
然而看很多留言,鄉民都會說他們很用心去比對一些事情;或是有去做過研究……云云之類的話。
但是請問一下,鄉民們有沒有去想過,他們拿到的資料,只是片面的資料。在做比較的時候,有沒有想過自己已經有了先入為主的想法?
--尤其是當提供資料的人很會演戲的時候,例如政客。
人類,是一種很容易被一些先入為主的想法所影響的生物,因為這樣先入為主的想法,就會很不容易被扭轉。
加上『群聚效應』(我自己發明的,別去維基找了。)以及『匿名效應』,就會讓人瘋狂。
人啊,當他們一瘋狂起來,什麼事情都做的出來。
有例子嗎?有啊!
德國的納粹,中國的紅衛兵,1994年四月在盧安達境內發生胡圖人消滅圖西人的事件(還拍成電影『盧安達飯店』),都是極端到極點的例子。
鄉民並不一定會造成納粹、紅衛兵,或是種族屠殺,但是鄉民們的用詞真的很沒水準。
沒水準到什麼程度?
抗壓性低一點的人,搞不好會去自殺吧?
那該怎麼辦?
能怎麼辦?我們有個不務正業的教育部長,一個沒水準的政府,上樑不正了,下樑怎麼可能不歪?
我只能道德勸說:鄉民們,我可以和你們討論意見,但是請麻煩有點口德,謝謝。我不是脾氣那麼好的人,我也會發火的。
我能做的真的只有這麼一點……
08/02/26補充:
關於『群聚效應』我在網路上查了一下,還真TMD有!
『所謂「群聚效應」是現代企業的常見策略,籠統形容大公司發展和舊業務無密切聯繫的新業務,又或不同公司之間因性質相近而合併』
來源來自『蓋達式群聚效應 ——收購《信報》 蓋達管理 特區政黨』
還有其他的解釋,意義大多都是『物以類聚』的意思。
而我的定義則是:
當人類群聚起來時,在團體當中有不同意見的時候,多數將會欺壓少數。
簡單來說,就是這個群體當中,誰膽敢不附合,說出相反的意見,就算大家都是瘋子,就你說的才是真理,就等著被羞辱、海扁一頓吧!除非你真的『砍掉重練』,不然群體會一直敵視你。
歷史上有這種事情嗎?有!當然有!
哥白尼因為『日心說』不被當世人所接受;伽利略提出『日心說』的時候,還被當時支持『地心說』的羅馬教廷傳喚,要求修改他的論點。
分不分是非,我不介意;因為人都有自己的立場,都有自己的看法與想法;先不管你的想法是對或錯,雖然我和你的想法不同,但是我捍衛你的言論自由。
我在意的是一個人的格調和氣質。
朱學恒,他是台灣少數用本名來寫部落格的部落客。所以他所說的每一句話,都是有民事責任的。
也就是說,他不能在他的部落格留言當中,痛罵某人『蠢』、『豬』……等等一些傷害性的字眼,不然他會被告的。
但是鄉民們呢?他們用的都是暱稱,來無影去無蹤,躲在一個保護傘後頭,用著許許多多不堪入耳(更正,應該是不堪入『眼』),粗鄙不堪的話來刺傷他人。
這種事情不只是台灣,全世界有網路的地方都會出現這種令人傷腦筋的事情。
想想,或許我也有犯下這樣的錯誤;因為文章寫的太多了,我也忘記了我有沒有罵人『腦殘』、『沒大腦』……等等的話。
但是話說回來了,總是說髒話、說粗話的人,可以看得出來這人的氣質,也可以看得出這人有沒有格調。
因為就算當你有了匿名這個保護傘,你也可以為持自己的格調,不對人粗口,這就代表你這人有修養。
很遺憾的,鄉民們似乎不知道什麼叫做『修養』;搞不好就連『修養』怎麼寫都看不懂。
鄉民們大多無知。
這時一定有鄉民想要拿石頭砸我,但是請聽我說。
人很容易相信片面之詞,尤其是當說話的人很會演戲的時候--政客就是一個例子--當鄉民們相信了這片面之詞之後,就不願意在聽其他的意見;認為自己想的就是正確的,完全沒有想到其中的疑惑和矛盾。
當人群聚起來之後,會造成什麼樣的結果?就會產生一種類似於壯膽的效應,什麼話都敢大聲吼,什麼話都敢大聲罵;當情緒高亢的時候,人會完全的失去理智,完全的失去分辨是非的能力。
所以,鄉民是無知的。
然而看很多留言,鄉民都會說他們很用心去比對一些事情;或是有去做過研究……云云之類的話。
但是請問一下,鄉民們有沒有去想過,他們拿到的資料,只是片面的資料。在做比較的時候,有沒有想過自己已經有了先入為主的想法?
--尤其是當提供資料的人很會演戲的時候,例如政客。
人類,是一種很容易被一些先入為主的想法所影響的生物,因為這樣先入為主的想法,就會很不容易被扭轉。
加上『群聚效應』(我自己發明的,別去維基找了。)以及『匿名效應』,就會讓人瘋狂。
人啊,當他們一瘋狂起來,什麼事情都做的出來。
有例子嗎?有啊!
德國的納粹,中國的紅衛兵,1994年四月在盧安達境內發生胡圖人消滅圖西人的事件(還拍成電影『盧安達飯店』),都是極端到極點的例子。
鄉民並不一定會造成納粹、紅衛兵,或是種族屠殺,但是鄉民們的用詞真的很沒水準。
沒水準到什麼程度?
抗壓性低一點的人,搞不好會去自殺吧?
那該怎麼辦?
能怎麼辦?我們有個不務正業的教育部長,一個沒水準的政府,上樑不正了,下樑怎麼可能不歪?
我只能道德勸說:鄉民們,我可以和你們討論意見,但是請麻煩有點口德,謝謝。我不是脾氣那麼好的人,我也會發火的。
我能做的真的只有這麼一點……
08/02/26補充:
關於『群聚效應』我在網路上查了一下,還真TMD有!
『所謂「群聚效應」是現代企業的常見策略,籠統形容大公司發展和舊業務無密切聯繫的新業務,又或不同公司之間因性質相近而合併』
來源來自『蓋達式群聚效應 ——收購《信報》 蓋達管理 特區政黨』
還有其他的解釋,意義大多都是『物以類聚』的意思。
而我的定義則是:
當人類群聚起來時,在團體當中有不同意見的時候,多數將會欺壓少數。
簡單來說,就是這個群體當中,誰膽敢不附合,說出相反的意見,就算大家都是瘋子,就你說的才是真理,就等著被羞辱、海扁一頓吧!除非你真的『砍掉重練』,不然群體會一直敵視你。
歷史上有這種事情嗎?有!當然有!
哥白尼因為『日心說』不被當世人所接受;伽利略提出『日心說』的時候,還被當時支持『地心說』的羅馬教廷傳喚,要求修改他的論點。
5/04/2007
Think before you post
先看一下這兩個影片:
這兩則短片都點出一件事:當你把任何東西貼到網路上的時候,不管你願不願意,你認識的人,不認識的人都會看到你貼的東西。
不要說那些貼照片的人了,像我的那個『工程師的美麗與哀愁』系列,我就很怕我老闆看到;國外有很多例子都是雇員在部落格上貼工作的心得就被開除的例子,我很怕我被我老闆給開除。
也不是透漏什麼公司機密啦!就算有,那也是每家公司都會有的『機密』。
--就像是『老闆是豬頭』這種機密XD
不管是『黑澀會妹妹裸照外流』事件,還是『淡大女生激情照片』事件,不管貼的人是誰,很顯然都是在貼照片之前欠缺考慮就貼上去。
不只是那種私密性極高的東西,本人的相片也最好不要貼到網路上,只要一貼上去,除非你的站冷到不行,不然會在一瞬間傳到世界上每個角落。
或許當事人會說:那是我們私人的相簿,我們也有加上密碼,是來看的人不對。
要我說啊~~先不要說把那種照片上傳啦!會去拍那種照片的情侶根本就是心態有毛病。
幹嘛啊!自己身材好,用不著拍裸照來證明吧!拍了裸照反而會顯得胸部外括,展現身材真正的王道是緊身衣和泳裝;情侶感情好,用不著拍激情照來證明吧!偷情真正的王道在於偷偷摸摸。
什麼?應該不會外流?拜託好不好?現在這種時代,只有沒有出現過的東西不會外流,其他想擋都擋不了,有太多太多的管道有可能外流,怎麼可能不會?
而且,就算是電子圖檔,誰能保證那些圖檔不會因為被駭客入侵而流出去?只要一份出現在網路上,不到一個鐘頭就會傳播到全世界去。
網路並不是一個絕對安全的地方,三教九流的人都會在網路上,不只是部落格,MSN聊天也很危險。
就算是朋友,也不能完全相信他們,有可能傳來有電腦病毒的文件,也有可能對方只是在『扮豬吃老虎』,一直在等妳對他降低防衛心,然後來個全面大翻盤,讓妳身敗名裂都有可能。
朋友都得有這樣的防衛心,那麼完全不認識的陌生人呢?今天在MSN,或是網路聊天室、論壇、BBS、線上遊戲……等等,在網路上認識的朋友,你能確定他們到底是好人還是壞人?他到底有什麼企圖?
中國人的老祖宗說得好『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也不是說要各位完全不要在網路上交朋友,而是說要保持警覺心,不要完全相信對方說的每一句話。
我想各位看到這邊,一定會覺得很奇怪,覺得哪邊的邏輯有很大的矛盾,對吧!
我想一定會有人說:『那好,既然你這麼說,那麼你以前所有的部落格文章都是在放屁?你以後寫的文章也不用看了?是你要我不要相信別人,不是嗎?』
呵呵呵……
想用我的話來堵我?呵呵呵……孩子,那是不可能的事情的~~
這麼說吧!我的部落格文章,愛看不看,隨你,相不相信,由你。
不過呢,和我出去過的女孩子都知道,我是絕對不會約人去KTV唱歌,或是去那種可以單獨相處的地方,絕對是會找那種最沒有情調,最不會被人當成色狼的地方。
再說,我可以在正妹的房間的地板上睡一夜,完全沒有去那些色色的念頭,像我這樣的男人,老實說,不用把我當成偽善者,直接一點,把我當成孬種好了^^|||
我已經挑戰過『尚閤屋』了,下回來挑戰『肯德雞』和『史塔爾巴克司』。
『麥當勞』?那種垃圾哪能吃啊?倒貼我也不去。
引用文章:
正妹星球!!: 淡江粉紅女 高中男友 性愛自拍偷廁所拍照 無名小站 曝光
開南台客+淡江粉紅妹+淡江體育館… 性愛照又從無名小站開始被瘋狂轉寄…
這兩則短片都點出一件事:當你把任何東西貼到網路上的時候,不管你願不願意,你認識的人,不認識的人都會看到你貼的東西。
不要說那些貼照片的人了,像我的那個『工程師的美麗與哀愁』系列,我就很怕我老闆看到;國外有很多例子都是雇員在部落格上貼工作的心得就被開除的例子,我很怕我被我老闆給開除。
也不是透漏什麼公司機密啦!就算有,那也是每家公司都會有的『機密』。
--就像是『老闆是豬頭』這種機密XD
不管是『黑澀會妹妹裸照外流』事件,還是『淡大女生激情照片』事件,不管貼的人是誰,很顯然都是在貼照片之前欠缺考慮就貼上去。
不只是那種私密性極高的東西,本人的相片也最好不要貼到網路上,只要一貼上去,除非你的站冷到不行,不然會在一瞬間傳到世界上每個角落。
或許當事人會說:那是我們私人的相簿,我們也有加上密碼,是來看的人不對。
要我說啊~~先不要說把那種照片上傳啦!會去拍那種照片的情侶根本就是心態有毛病。
幹嘛啊!自己身材好,用不著拍裸照來證明吧!拍了裸照反而會顯得胸部外括,展現身材真正的王道是緊身衣和泳裝;情侶感情好,用不著拍激情照來證明吧!偷情真正的王道在於偷偷摸摸。
什麼?應該不會外流?拜託好不好?現在這種時代,只有沒有出現過的東西不會外流,其他想擋都擋不了,有太多太多的管道有可能外流,怎麼可能不會?
而且,就算是電子圖檔,誰能保證那些圖檔不會因為被駭客入侵而流出去?只要一份出現在網路上,不到一個鐘頭就會傳播到全世界去。
網路並不是一個絕對安全的地方,三教九流的人都會在網路上,不只是部落格,MSN聊天也很危險。
就算是朋友,也不能完全相信他們,有可能傳來有電腦病毒的文件,也有可能對方只是在『扮豬吃老虎』,一直在等妳對他降低防衛心,然後來個全面大翻盤,讓妳身敗名裂都有可能。
朋友都得有這樣的防衛心,那麼完全不認識的陌生人呢?今天在MSN,或是網路聊天室、論壇、BBS、線上遊戲……等等,在網路上認識的朋友,你能確定他們到底是好人還是壞人?他到底有什麼企圖?
中國人的老祖宗說得好『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也不是說要各位完全不要在網路上交朋友,而是說要保持警覺心,不要完全相信對方說的每一句話。
我想各位看到這邊,一定會覺得很奇怪,覺得哪邊的邏輯有很大的矛盾,對吧!
我想一定會有人說:『那好,既然你這麼說,那麼你以前所有的部落格文章都是在放屁?你以後寫的文章也不用看了?是你要我不要相信別人,不是嗎?』
呵呵呵……
想用我的話來堵我?呵呵呵……孩子,那是不可能的事情的~~
這麼說吧!我的部落格文章,愛看不看,隨你,相不相信,由你。
不過呢,和我出去過的女孩子都知道,我是絕對不會約人去KTV唱歌,或是去那種可以單獨相處的地方,絕對是會找那種最沒有情調,最不會被人當成色狼的地方。
再說,我可以在正妹的房間的地板上睡一夜,完全沒有去那些色色的念頭,像我這樣的男人,老實說,不用把我當成偽善者,直接一點,把我當成孬種好了^^|||
我已經挑戰過『尚閤屋』了,下回來挑戰『肯德雞』和『史塔爾巴克司』。
『麥當勞』?那種垃圾哪能吃啊?倒貼我也不去。
引用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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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7/2007
部落格的排名
這篇我並不是想要探討部落格排名有什麼意義,或是用許許多多的論述,來證明『排名無用論』。
我只是想閒聊一下。
今天我看到我的部落格在『部落格觀察』的排名,突然從一千多名掉到五千多名,我嚇了一跳,心想:奇怪了,這是怎麼一回事?怎麼會變得那麼難看?
仔細想想,其實也沒什麼大不了的,不過就是太久沒寫新的東西,原本的小說也一直沒更新,再不然就是更新速度很緩慢,沒人來看,排名當然會降低。
很多很多的理論,很多很多的討論,都在討論:『我該怎麼提昇我的部落格的影響力?』,但是卻沒有人提到:『該怎麼讓我的部落格有影響力?』
這兩者之間差別很大。
想要提昇部落格的影響力,可以四處的留言,加入許多社群,加入網摘聯播……等等,讓提高自己的部落格的曝光率。
內容哪需要什麼文章?放些白痴圖,寫些沒有意義的文字,或是把字體弄到小到必須要放大鏡來看的文章。
這樣的感覺,是不是很像『政客』這種生物?四處和人搏感情,但是真正做到的事情不多。
其實弄好一個部落格很簡單,只要用心去經營就好。
以上所提到的,只是該怎麼『提昇』部落格排名,但是卻沒有提到重心:如何『創作』,才能讓我的部落格『值得被人引用?』
一篇好的文章,一張好笑的圖,一段有趣的短片,必須要有『意義』。
或許白痴圖、白痴影片、白目文章可以讓很多人來看,讓很多人大笑一番,但是那畢竟不是值得讓人引用的東西。
或許會有人說:你說別人放那種白痴圖不值得引用,可是就是有人愛看。你的部落格正正經經的,又有多少人看?
我只能說:這是我的習慣。
正經八百的寫部落格,對於文字措辭要求嚴格(在我淺薄的國學範圍之內),分段、排版也要求到完美,字體大小,字體和背景之間的反差,是否能讓讀者接受……我都很用心去作。
不貼圖,是因為我沒有圖可以貼。不放影片,是因為沒有影片可放。
我只在意有沒有人看,就算當日人氣只有兩位數,我也很感謝那兩位數的點閱者。
……
不過,仔細想想,能從一千多掉到五千三,這是不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情?
我只是想閒聊一下。
仔細想想,其實也沒什麼大不了的,不過就是太久沒寫新的東西,原本的小說也一直沒更新,再不然就是更新速度很緩慢,沒人來看,排名當然會降低。
很多很多的理論,很多很多的討論,都在討論:『我該怎麼提昇我的部落格的影響力?』,但是卻沒有人提到:『該怎麼讓我的部落格有影響力?』
這兩者之間差別很大。
想要提昇部落格的影響力,可以四處的留言,加入許多社群,加入網摘聯播……等等,讓提高自己的部落格的曝光率。
內容哪需要什麼文章?放些白痴圖,寫些沒有意義的文字,或是把字體弄到小到必須要放大鏡來看的文章。
這樣的感覺,是不是很像『政客』這種生物?四處和人搏感情,但是真正做到的事情不多。
其實弄好一個部落格很簡單,只要用心去經營就好。
以上所提到的,只是該怎麼『提昇』部落格排名,但是卻沒有提到重心:如何『創作』,才能讓我的部落格『值得被人引用?』
一篇好的文章,一張好笑的圖,一段有趣的短片,必須要有『意義』。
或許白痴圖、白痴影片、白目文章可以讓很多人來看,讓很多人大笑一番,但是那畢竟不是值得讓人引用的東西。
或許會有人說:你說別人放那種白痴圖不值得引用,可是就是有人愛看。你的部落格正正經經的,又有多少人看?
我只能說:這是我的習慣。
正經八百的寫部落格,對於文字措辭要求嚴格(在我淺薄的國學範圍之內),分段、排版也要求到完美,字體大小,字體和背景之間的反差,是否能讓讀者接受……我都很用心去作。
不貼圖,是因為我沒有圖可以貼。不放影片,是因為沒有影片可放。
我只在意有沒有人看,就算當日人氣只有兩位數,我也很感謝那兩位數的點閱者。
……
不過,仔細想想,能從一千多掉到五千三,這是不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情?
1/26/2007
部落格的疑惑
本來這篇文章我想貼到總站的,可是想到有一些很繁瑣的設定,就有點懶了,所以直接就貼在這邊了。
我忘記是在總站還是在這邊說過,我為了想要找一個部落格空間,我找了很久,因為腦筋太死了,所以並沒有想到要用Blogger,所以一直沒有找到適合的空間。
當城邦開始提供部落格的空間的時候,我就決定在城邦那邊留下了。至今已經兩年多,加上我的小說的話,已經貼了兩百多篇的文章。
--就算扣去小說的部份,也有超過150篇的文章。
後來,我的一個同事建議我用Bolgger,因為Blogger可以貼上Google Adsense,所以我就成立了這個分站,以及另外一個專門探討寫作方面的Writer 2.0的網誌。
這樣的歷史,我覺得我已經唸了很多次,念到連我自己都覺得有點煩了。
所以不管是『樂多、蕃薯藤』事件,還是『Yahoo!合併無名小站』事件,對我來說,一點感覺都沒有。當詹宏志等人說這是網路世界的壟斷行為的時候,我無聊的想打哈欠。
先不管這兩起事件會造成什麼樣巨大的變化,基本上,台灣只是全世界的一部分,台灣的網路世界也只是國際網路的一個子集合而已,誰能真正壟斷全世界的網際網路?
沒有必要為了這兩件事情而生氣。不爽,就搬家吧!
各位不爽天空部落和Yahoo!的部落客們,來吧!來到這光明的彼岸,來到Google這個絕對免費的自由的世界來吧!
基本上,我對於樂多和天空沒有什麼意見。但是我對無名小站的意見很大。
不管有沒有和Yahoo!合併,無名依舊塞網,每次到彎彎,或是其他架設在無名小站網誌的時候,我都得等好久才能看到整個圖片,只要一看到『http://www.wretch.cc』這個網址,我就知道:天啊~~這些人怎麼能夠忍受這麼痛苦的等待?
這個問題從以前到現在不斷的發生,我真的很想大聲的說:各位!請放棄無名小站好不好?如果不喜歡城邦那種制式的版面,那改用Bolgger可不可以?為什麼一定要被無名小站給綁住?
雖然城邦的版型很死,但是有個很大的優點:他們的網誌是結合了留言板、網路相本和網誌這三種功能;還有,城邦本身就是UDN聯合新聞網的一個子集合,當有不錯的文章的時候,會被推薦到聯合新聞網的首頁,可以一口氣提高部落格的人氣。同時,如果部落客自己又架設一個『城市』的話,那又多了一種『論壇』的功能。
城邦並沒有敲鑼打鼓的說自己是WEB 2.0的『先驅者』,但是他們卻是最瞭解WEB 2.0真義的『跟隨者』。
所以我一直搞不清楚,為什麼有那麼多人喜歡無名小站?
好吧!不喜歡城邦,或是你討厭聯合報的政治立場,那麼改用Bolgger怎麼樣?
如果你懂一點CCS和Html的語法,就可以很輕鬆的建立一個網誌的版型,然後上傳到Blogger,讓不只是你,不只是全台灣,而是全世界(是的,就是全世界)的人都可以看到(或是使用)你的版型。
如果你以為Blogger是老外的東西,會不會都是英文?我的答案是:你想太多了。
一年前,的確是這樣。但是現在的Bolgger,已經完全中文化(不過一些FAQ的網頁還是英文,不過那都是一些不重要的東西)。
其他的網站我還不敢說,但是Google出品,保證會有中文給你看。
如果不喜歡城邦,又不想用Blogger的話,那麼Xuite Blog怎麼樣?HiNet的服務,應該不會差到哪裡去吧!
別跟我提MSN Life,我討厭那個版面,我討厭那種空間,我討厭微軟。
所以,老詹沒有必要擔心,而玫瑰沒有必要哭。這一切的一切,都只是浮光掠影。壟斷的確會造成對消費者的不利,但是請不要把消費市場的那一套用在部落格當中。
因為,離開了台灣,離開了這個狹窄的地方,面對的是一個更廣闊的世界。還有,現在老外學中文的人越來越多,不要認為老外不會看你的文章。
我的總站那邊,還曾經有遠在英國牛津的網友看過我的網誌。而窩在無名小站的你,你認為你的文章會有什麼人可以看得到?
引用文章:[ METAMUSE ]: 當 Yahoo! 奇摩等於「台灣」網路的時候,我迫不及待迎向這樣的自由
我忘記是在總站還是在這邊說過,我為了想要找一個部落格空間,我找了很久,因為腦筋太死了,所以並沒有想到要用Blogger,所以一直沒有找到適合的空間。
當城邦開始提供部落格的空間的時候,我就決定在城邦那邊留下了。至今已經兩年多,加上我的小說的話,已經貼了兩百多篇的文章。
--就算扣去小說的部份,也有超過150篇的文章。
後來,我的一個同事建議我用Bolgger,因為Blogger可以貼上Google Adsense,所以我就成立了這個分站,以及另外一個專門探討寫作方面的Writer 2.0的網誌。
這樣的歷史,我覺得我已經唸了很多次,念到連我自己都覺得有點煩了。
所以不管是『樂多、蕃薯藤』事件,還是『Yahoo!合併無名小站』事件,對我來說,一點感覺都沒有。當詹宏志等人說這是網路世界的壟斷行為的時候,我無聊的想打哈欠。
先不管這兩起事件會造成什麼樣巨大的變化,基本上,台灣只是全世界的一部分,台灣的網路世界也只是國際網路的一個子集合而已,誰能真正壟斷全世界的網際網路?
沒有必要為了這兩件事情而生氣。不爽,就搬家吧!
各位不爽天空部落和Yahoo!的部落客們,來吧!來到這光明的彼岸,來到Google這個絕對免費的自由的世界來吧!
基本上,我對於樂多和天空沒有什麼意見。但是我對無名小站的意見很大。
不管有沒有和Yahoo!合併,無名依舊塞網,每次到彎彎,或是其他架設在無名小站網誌的時候,我都得等好久才能看到整個圖片,只要一看到『http://www.wretch.cc』這個網址,我就知道:天啊~~這些人怎麼能夠忍受這麼痛苦的等待?
這個問題從以前到現在不斷的發生,我真的很想大聲的說:各位!請放棄無名小站好不好?如果不喜歡城邦那種制式的版面,那改用Bolgger可不可以?為什麼一定要被無名小站給綁住?
雖然城邦的版型很死,但是有個很大的優點:他們的網誌是結合了留言板、網路相本和網誌這三種功能;還有,城邦本身就是UDN聯合新聞網的一個子集合,當有不錯的文章的時候,會被推薦到聯合新聞網的首頁,可以一口氣提高部落格的人氣。同時,如果部落客自己又架設一個『城市』的話,那又多了一種『論壇』的功能。
城邦並沒有敲鑼打鼓的說自己是WEB 2.0的『先驅者』,但是他們卻是最瞭解WEB 2.0真義的『跟隨者』。
所以我一直搞不清楚,為什麼有那麼多人喜歡無名小站?
好吧!不喜歡城邦,或是你討厭聯合報的政治立場,那麼改用Bolgger怎麼樣?
如果你懂一點CCS和Html的語法,就可以很輕鬆的建立一個網誌的版型,然後上傳到Blogger,讓不只是你,不只是全台灣,而是全世界(是的,就是全世界)的人都可以看到(或是使用)你的版型。
如果你以為Blogger是老外的東西,會不會都是英文?我的答案是:你想太多了。
一年前,的確是這樣。但是現在的Bolgger,已經完全中文化(不過一些FAQ的網頁還是英文,不過那都是一些不重要的東西)。
其他的網站我還不敢說,但是Google出品,保證會有中文給你看。
如果不喜歡城邦,又不想用Blogger的話,那麼Xuite Blog怎麼樣?HiNet的服務,應該不會差到哪裡去吧!
別跟我提MSN Life,我討厭那個版面,我討厭那種空間,我討厭微軟。
所以,老詹沒有必要擔心,而玫瑰沒有必要哭。這一切的一切,都只是浮光掠影。壟斷的確會造成對消費者的不利,但是請不要把消費市場的那一套用在部落格當中。
因為,離開了台灣,離開了這個狹窄的地方,面對的是一個更廣闊的世界。還有,現在老外學中文的人越來越多,不要認為老外不會看你的文章。
我的總站那邊,還曾經有遠在英國牛津的網友看過我的網誌。而窩在無名小站的你,你認為你的文章會有什麼人可以看得到?
引用文章:[ METAMUSE ]: 當 Yahoo! 奇摩等於「台灣」網路的時候,我迫不及待迎向這樣的自由
1/06/2007
林志玲的部落格
嘔死了。
剛剛寫了一大堆,因為一顆有問題的硬碟,害我的電腦重開機,倒致我剛剛寫的那些全都不見了!
不管它,重寫。
基本上,這篇文章要探討兩個主題。
第一:部落格文章之間的連結。
第二:鄉民們有多麼的……
第一個主題我先放在一邊,先來看一看第二個主題。不過再看第二個主題之前,先看看下面這篇文章:『蔡依林的部落格』。
基本上,『蔡依林的部落格』這篇文章本文的主題是在痛罵那個花了五百萬,卻做的亂七八糟的部落格。就算今天是陳水扁,或是任何一個名人的部落格,ijliao也照樣會痛罵。
--因為他是對事不對人。
只要仔細看這篇文章的人,應該都瞭解ijliao想要說東西。
可是不管我用Google搜尋多少次,『蔡依林的部落格』一直都在榜首。正牌正宗的蔡依林卻不知道跑到哪裡去。而且我剛剛想連的時候,竟然他們的JSP出了問題。
理論上,一定會遭到Jolin的Fans的公幹,就連寫這篇部落格的作者也這麼想;但是沒想到從去年五月到現在,竟然都有Fans留言!
是痛罵ijliao嗎?才不是!是有一群根本搞不清楚狀況,也沒有看文章本文的鄉民所造就出來的成果。
當然啦!其中也有穿插著比較理性的網友的留言。
發生這種事情,ijliao本人似乎一點都高興不起來。
像這種腦殘鄉民才會做出來的舉動,不只是年輕一代的小鬼做得出來,就連我們刑事警察局也照樣做的出來。
因為Vinta寫了一篇『歡樂倒扁指南(原 倒扁的一百種方法)』,竟然遭到刑事警察局的關切。
白痴都看得出來,『歡樂倒扁指南(原 倒扁的一百種方法)』只是一種用來惡搞的文章,搞不好還是鄉民們集體創作,用來宣洩對陳水扁的不滿。
看完笑一笑就好了,根本不需要太在意。可是警察杯杯卻沒有這樣的幽默感,把Vinta叫去關切一下,然後Vinta就發出了一篇自白書。
不管是『蔡依林的部落格』,還是『歡樂倒扁指南(原 倒扁的一百種方法)』,這兩篇文章都讓我高興不起來。
因為這兩篇代表著什麼意義?代表著根本沒有人會去看部落客所寫的東西,眼球只留在自己想看的東西上,然後用那種愚蠢的大腦,以及就算幼稚園小班生聽到也都會留下悲哀的淚水的判斷力去判斷。
想到這裡,繼續寫下去的動力來源,只是想抒發自己的感覺而已。已經完全失去了那種『我想和別人分享自己的感受與心得』的感覺。
算了,不想那麼多了。現在再來看看第一個主題:部落格文章之間的連結。
我不想像老貓在他的那篇『連結吸子:老師沒教的部落格人氣之謎 』之中,寫的那麼多如何經營一個部落格的道理。
在這邊我只想分享我寫作時的心得而已。
當我提到我會寫小說的時候,我都會看到一種很羨慕的眼光看著我,然後用一種很羨慕的語氣說:『哇~~你好厲害喔!會寫小說噯!好棒喔!』
基本上,當我聽到這種話的時候,我並沒有飄飄然的感覺。也不覺得有什麼好高興的。
就好像當我提到我是工程師的時候,一些不明究理的人都會用一種很羨慕的眼光看著我,然後用一種很羨慕的語氣說:『哇~~你好厲害喔!工程師噯!好棒喔!』
寫小說、寫文章有什麼了不起?更何況是用電腦寫作,還不是『拷貝/貼上』而已?
現在只要受過高等教育的人,基本上都有寫作的潛力。
受過高等教育的人(以目前的情形來看,國中就可以了),大多都不是文盲,大多都會操作電腦(就算不會,現在很多電腦補習班都會開課),也大多都會中文輸入法(就算不會倉頡,也總該會注音吧!);上網,電信局來幫你拉線的時候,就會幫你設定的好好的。
只要具備這些東西,只要你想寫就可以寫的出來。
就算沒有,總會寫字吧!沒有手可以寫字的話,用嘴巴叼著筆,或是用腳來寫也可以。如果全身癱瘓的話,總還有嘴巴可以說話吧!
那好,全身癱瘓,又沒有辦法說話,那麼眼球還會動吧!現在有一種用視線來控制的方式,可以用電腦來控制一切。
除非妳全身癱瘓、沒有辦法說話,還是個瞎子(或是像羅倫佐一樣),那我就沒有話說了。
要知道,現在是一個全民寫作的年代;爸爸媽媽哥哥姊姊弟弟妹妹爺爺奶奶大叔大嬸,只要有心,人人都可以是『大作家』。
那麼,為什麼最基本的『寫作』會讓人這麼羨慕呢?
原因有兩個,一個是耐心,一個是題材。
老實說,寫作是除了釣魚以外,一個需要耐心的活動。如果沒有耐心,根本沒有辦法繼續寫下去。甚至寫沒幾個字就寫不下去了。
釣魚搞不好還比寫作來的輕鬆。把釣餌放下去,就等著魚自己上鉤。在等待的這段過程當中,你搞不好可以去做其他的事情。
但是寫作不一樣;就算有充分的資料以及充分的題材,並不代表可以輕輕鬆鬆的完成一篇小說,或是寫出兩、三百篇的文章。
那還是狀況好的。當沒有題材、沒有資料、沒有靈感的時候,只能看著稿紙(或是電腦螢幕)發呆。
說到這邊,就浮現了另一個令人對寫作望之卻步的原因:題材。
很多人在寫不出來的時候,都會大喊:『我沒有靈感!』
基本上,我對『靈感』這兩個字向來叱之以鼻。我不承認靈感的存在。或許有某些生活上的小事、看到什麼文章所引發的感觸等等,那都是虛幻不實的東西。
但是我比較認同的就是題材。
一個好的題材真的很難找。
沒有好的題材,就好像燒菜沒有火一樣,根本沒有辦法開始。只要找到了那個題材,找到了開頭,剩下的就讓手指去『想』了。
順著文章的走向,順著文章的起伏,一切只要有了開頭,就等於有了骨幹,有了骨幹,其他的就拿過去的經驗,或是看到、聽到、想到的東西來補肌增肉就好了。
那麼,我的題材都是從哪來的?
小說那方面,大多都是我對愛情的幻想與遐想。我盡可能寫的很實際,但並不能說那就是一切;也不能說寫小說的人,就必須要和林清玄一樣,活的像個修士,對每件事情都有很高、很深、其他人完全無法理解的感想。
部落格的文章的話,大多分成兩類:一個是生活點滴,像是我的『工程師的美麗與哀愁』系列,我只是把工作上一些嘶吼,加油添醋、搧風點火之後寫出來的。
那並不是多困難的事情。
第二類則是評論類。評論類的文章,大多都是我生活中的體驗(如『腦殘狂氣病語』、『AGC集中營』系列),對於男女之間的思考(如『男女之間』)等等。
這些東西不需要大量的現實題材,也不需要大量的資訊,只要多看點文章,多去想想文章的內容,久而久之就可以寫的出來了。
然而『部落格狂想曲』則是一個比較特別的分類。
沒錯,這個系列文章,大多都是我對部落格的一些看法和想法,可是有的時候需要從大量的文章中,找到自己想要寫的題材。
像是本篇『林志玲的部落格』,就是因為看到『蔡依林的部落格』之後,才會想要寫這篇文章。
還有一種比較特別的類型的文章,是因為我看到其他網友所寫的文章,有些心得想和作者本身有所交流,但是卻發現留言字數不能太長,或是想分享給其他網友,所以就寫出了一整篇文章來。
例如:『三十歲的鬧鐘』和『台灣教育文化的問題』以及延伸文章『教育與社會文化』,都是這類的文章。
這兩種類型的文章,大多都會引用到其他部落客的文章;而這些部落客的文章,也有可能被其他人引用,也或者可能是引用其他人的文章。
這樣的連結,就好像一棵連結樹一樣,東串過來,西連過去。
我覺得這樣比起以前的寫作方式比起來有趣多了。
最後,我建議最好去看看『蔡依林的部落格』這篇部落格文章,我剛剛看到第一百篇留言的時候,我笑得根本沒有辦法呼吸。
還有,上面那個Google adsense別亂按。有需要、有興趣再按。
剛剛寫了一大堆,因為一顆有問題的硬碟,害我的電腦重開機,倒致我剛剛寫的那些全都不見了!
不管它,重寫。
基本上,這篇文章要探討兩個主題。
第一:部落格文章之間的連結。
第二:鄉民們有多麼的……
第一個主題我先放在一邊,先來看一看第二個主題。不過再看第二個主題之前,先看看下面這篇文章:『蔡依林的部落格』。
基本上,『蔡依林的部落格』這篇文章本文的主題是在痛罵那個花了五百萬,卻做的亂七八糟的部落格。就算今天是陳水扁,或是任何一個名人的部落格,ijliao也照樣會痛罵。
--因為他是對事不對人。
只要仔細看這篇文章的人,應該都瞭解ijliao想要說東西。
可是不管我用Google搜尋多少次,『蔡依林的部落格』一直都在榜首。正牌正宗的蔡依林卻不知道跑到哪裡去。而且我剛剛想連的時候,竟然他們的JSP出了問題。
理論上,一定會遭到Jolin的Fans的公幹,就連寫這篇部落格的作者也這麼想;但是沒想到從去年五月到現在,竟然都有Fans留言!
是痛罵ijliao嗎?才不是!是有一群根本搞不清楚狀況,也沒有看文章本文的鄉民所造就出來的成果。
當然啦!其中也有穿插著比較理性的網友的留言。
發生這種事情,ijliao本人似乎一點都高興不起來。
像這種腦殘鄉民才會做出來的舉動,不只是年輕一代的小鬼做得出來,就連我們刑事警察局也照樣做的出來。
因為Vinta寫了一篇『歡樂倒扁指南(原 倒扁的一百種方法)』,竟然遭到刑事警察局的關切。
白痴都看得出來,『歡樂倒扁指南(原 倒扁的一百種方法)』只是一種用來惡搞的文章,搞不好還是鄉民們集體創作,用來宣洩對陳水扁的不滿。
看完笑一笑就好了,根本不需要太在意。可是警察杯杯卻沒有這樣的幽默感,把Vinta叫去關切一下,然後Vinta就發出了一篇自白書。
不管是『蔡依林的部落格』,還是『歡樂倒扁指南(原 倒扁的一百種方法)』,這兩篇文章都讓我高興不起來。
因為這兩篇代表著什麼意義?代表著根本沒有人會去看部落客所寫的東西,眼球只留在自己想看的東西上,然後用那種愚蠢的大腦,以及就算幼稚園小班生聽到也都會留下悲哀的淚水的判斷力去判斷。
想到這裡,繼續寫下去的動力來源,只是想抒發自己的感覺而已。已經完全失去了那種『我想和別人分享自己的感受與心得』的感覺。
算了,不想那麼多了。現在再來看看第一個主題:部落格文章之間的連結。
我不想像老貓在他的那篇『連結吸子:老師沒教的部落格人氣之謎 』之中,寫的那麼多如何經營一個部落格的道理。
在這邊我只想分享我寫作時的心得而已。
當我提到我會寫小說的時候,我都會看到一種很羨慕的眼光看著我,然後用一種很羨慕的語氣說:『哇~~你好厲害喔!會寫小說噯!好棒喔!』
基本上,當我聽到這種話的時候,我並沒有飄飄然的感覺。也不覺得有什麼好高興的。
就好像當我提到我是工程師的時候,一些不明究理的人都會用一種很羨慕的眼光看著我,然後用一種很羨慕的語氣說:『哇~~你好厲害喔!工程師噯!好棒喔!』
寫小說、寫文章有什麼了不起?更何況是用電腦寫作,還不是『拷貝/貼上』而已?
現在只要受過高等教育的人,基本上都有寫作的潛力。
受過高等教育的人(以目前的情形來看,國中就可以了),大多都不是文盲,大多都會操作電腦(就算不會,現在很多電腦補習班都會開課),也大多都會中文輸入法(就算不會倉頡,也總該會注音吧!);上網,電信局來幫你拉線的時候,就會幫你設定的好好的。
只要具備這些東西,只要你想寫就可以寫的出來。
就算沒有,總會寫字吧!沒有手可以寫字的話,用嘴巴叼著筆,或是用腳來寫也可以。如果全身癱瘓的話,總還有嘴巴可以說話吧!
那好,全身癱瘓,又沒有辦法說話,那麼眼球還會動吧!現在有一種用視線來控制的方式,可以用電腦來控制一切。
除非妳全身癱瘓、沒有辦法說話,還是個瞎子(或是像羅倫佐一樣),那我就沒有話說了。
要知道,現在是一個全民寫作的年代;爸爸媽媽哥哥姊姊弟弟妹妹爺爺奶奶大叔大嬸,只要有心,人人都可以是『大作家』。
那麼,為什麼最基本的『寫作』會讓人這麼羨慕呢?
原因有兩個,一個是耐心,一個是題材。
老實說,寫作是除了釣魚以外,一個需要耐心的活動。如果沒有耐心,根本沒有辦法繼續寫下去。甚至寫沒幾個字就寫不下去了。
釣魚搞不好還比寫作來的輕鬆。把釣餌放下去,就等著魚自己上鉤。在等待的這段過程當中,你搞不好可以去做其他的事情。
但是寫作不一樣;就算有充分的資料以及充分的題材,並不代表可以輕輕鬆鬆的完成一篇小說,或是寫出兩、三百篇的文章。
那還是狀況好的。當沒有題材、沒有資料、沒有靈感的時候,只能看著稿紙(或是電腦螢幕)發呆。
說到這邊,就浮現了另一個令人對寫作望之卻步的原因:題材。
很多人在寫不出來的時候,都會大喊:『我沒有靈感!』
基本上,我對『靈感』這兩個字向來叱之以鼻。我不承認靈感的存在。或許有某些生活上的小事、看到什麼文章所引發的感觸等等,那都是虛幻不實的東西。
但是我比較認同的就是題材。
一個好的題材真的很難找。
沒有好的題材,就好像燒菜沒有火一樣,根本沒有辦法開始。只要找到了那個題材,找到了開頭,剩下的就讓手指去『想』了。
順著文章的走向,順著文章的起伏,一切只要有了開頭,就等於有了骨幹,有了骨幹,其他的就拿過去的經驗,或是看到、聽到、想到的東西來補肌增肉就好了。
那麼,我的題材都是從哪來的?
小說那方面,大多都是我對愛情的幻想與遐想。我盡可能寫的很實際,但並不能說那就是一切;也不能說寫小說的人,就必須要和林清玄一樣,活的像個修士,對每件事情都有很高、很深、其他人完全無法理解的感想。
部落格的文章的話,大多分成兩類:一個是生活點滴,像是我的『工程師的美麗與哀愁』系列,我只是把工作上一些嘶吼,加油添醋、搧風點火之後寫出來的。
那並不是多困難的事情。
第二類則是評論類。評論類的文章,大多都是我生活中的體驗(如『腦殘狂氣病語』、『AGC集中營』系列),對於男女之間的思考(如『男女之間』)等等。
這些東西不需要大量的現實題材,也不需要大量的資訊,只要多看點文章,多去想想文章的內容,久而久之就可以寫的出來了。
然而『部落格狂想曲』則是一個比較特別的分類。
沒錯,這個系列文章,大多都是我對部落格的一些看法和想法,可是有的時候需要從大量的文章中,找到自己想要寫的題材。
像是本篇『林志玲的部落格』,就是因為看到『蔡依林的部落格』之後,才會想要寫這篇文章。
還有一種比較特別的類型的文章,是因為我看到其他網友所寫的文章,有些心得想和作者本身有所交流,但是卻發現留言字數不能太長,或是想分享給其他網友,所以就寫出了一整篇文章來。
例如:『三十歲的鬧鐘』和『台灣教育文化的問題』以及延伸文章『教育與社會文化』,都是這類的文章。
這兩種類型的文章,大多都會引用到其他部落客的文章;而這些部落客的文章,也有可能被其他人引用,也或者可能是引用其他人的文章。
這樣的連結,就好像一棵連結樹一樣,東串過來,西連過去。
我覺得這樣比起以前的寫作方式比起來有趣多了。
最後,我建議最好去看看『蔡依林的部落格』這篇部落格文章,我剛剛看到第一百篇留言的時候,我笑得根本沒有辦法呼吸。
還有,上面那個Google adsense別亂按。有需要、有興趣再按。
12/28/2006
別小看了讀者
先說點題外話好了。
每當我在網路上看到『未經授權,請勿複製或轉載。』的時候,我就想:那好,我既不複製,也不轉載,我直接貼你的連結到我的網誌裡頭怎麼樣?沒有『追蹤回溯』的功能也不能怪我,是你的BPS或是你自己架的部落格沒有這分功能。
在我回題之前,請先看看以下這兩篇引用的文章:
老貓:「時序」網站的力量及其不滿
蔡志浩 :「逆時序」文章排列的優缺點分析
老實說,真的,這兩篇文章我花了很多腦漿去看懂這兩篇文章。後來我才瞭解這兩篇文章真正的用意:
『能夠讓讀者找到作者以前寫的某一篇文章。』
在我發表高論之前,我必須先說明一件事情,我認為以時間的角度來看,我們可以把每一篇文章可以大約分成幾個屬性:
第一種是有時效性的,像是政治評論,時事觀察等等,這些文章在當下或許具有強烈的批判性,也是用來呼籲你想要呼籲的人(不管他會不會聽);但是像這種具有時效性的文章的效力,會隨著時間而流逝;一直到這篇文章變成歷史文獻。
第二種是沒有時效性的;像是詩詞、小說賞析,或是寫程式、工程計算中的『定律』、『定理』等等。那種永遠不會褪色的東西,和時間完全沒有任何關聯的文章,他的效力是永遠的,沒有時效性的。除非地球爆炸、沒有備份而伺服器又壞了,不然那樣的文章的效力是永久的。
第三種,雖然有時效性,但是與時間無關。這種就比較難解釋一點。不過這和第二種類型的文章很相似。
這樣的文章,具有時效性的原因是在使用了當下的某些觀念、想法以及討論之後,所延伸出來的想法;那是屬於個人的想法與概念,這篇文章的效力並不會因為時光的流逝而消逝或是遞減。
最好的例子就是蔡學鏞的『程式員與香雞排三部曲』,以及我的創作『工程師的美麗與哀愁』。
那些都是作者當下的感觸、嘶吼、悲鳴以及怨念,有的時候也可能引用到當時的每些場景與觀念,但是時間久了,所要表達的東西永遠不會改變。
--除非作者本身轉性了、發瘋了、抓狂了、像陳水扁一樣習慣出爾反爾……
第一種類型的文章,就好像衛生紙一樣,看過就可扔了。第二種類型的文章,就算你一百年後(只要你能活那麼久)來看(只要你找的到那篇文章),那篇文章依舊和一百年前一樣。
第三種類的文章,當你一百年後來看,雖然有些地方不是很懂,但是其中的內涵可以很輕鬆的一目了然。
因為文章有這三種特性,所以請不要硬逼著讀者去看你以前的文章。
像我,我希望有人能看我以前所寫的文章,但那只是希望,我卻不強求他們真的會去看,或是能夠全部看完。
所以我的義務就是把所有的文章分門別類,歸納好之後,就用我BPS所提供的分類功能就好了。
總站那邊所以提供的功能就很完整,而且版面不慣用哪一種瀏覽器都很順暢;不像那個『有名』的『大站』一樣,不管用那一種的瀏覽器,版面都會破。我當初在選的時候,第一個就不選那個BPS。
分站的話,要不是Google有改版過,不然還是像以前一樣,每當新增一篇的時候,必須自己去修改介面,把必要的程式碼添加進去。
當我分類好了,如果你想看哪一篇文章的話,只要想想那是什麼樣的文章,大約有可能放在哪個分類裡頭,然後點進去看就好了。
所以,我最討厭的部落格,就是那種我必須要花精神去找他的分類,或是根本找不到分類以及沒有分類的部落格。
那只會讓我看不下去罷了。
目前不管哪種類型的網站,以時間來排序是顯學,大家都想看新的東西;所以最新的東西都放在最上面。
不過某個『有名大站』,他們的文章排序也是依照時間,最新的放在最前面;但是留言卻是最舊的放在最前面。他們會這麼設計,或許是改不了以前BBS的習慣吧!但是其他的網站的留言板都是由新到舊。
不要期待或是硬逼著讀者去看你的舊文章,也沒有必要花時間弄出一個『部落格導讀』的東西出來。
讀者自己會去看你分類的文章。能上網,又會看那些密密麻麻的文字的『部落拓荒者』,基本上不會蠢到哪裡去。
『部落拓荒者』?哈!
每當我在網路上看到『未經授權,請勿複製或轉載。』的時候,我就想:那好,我既不複製,也不轉載,我直接貼你的連結到我的網誌裡頭怎麼樣?沒有『追蹤回溯』的功能也不能怪我,是你的BPS或是你自己架的部落格沒有這分功能。
在我回題之前,請先看看以下這兩篇引用的文章:
老貓:「時序」網站的力量及其不滿
蔡志浩 :「逆時序」文章排列的優缺點分析
老實說,真的,這兩篇文章我花了很多腦漿去看懂這兩篇文章。後來我才瞭解這兩篇文章真正的用意:
『能夠讓讀者找到作者以前寫的某一篇文章。』
在我發表高論之前,我必須先說明一件事情,我認為以時間的角度來看,我們可以把每一篇文章可以大約分成幾個屬性:
第一種是有時效性的,像是政治評論,時事觀察等等,這些文章在當下或許具有強烈的批判性,也是用來呼籲你想要呼籲的人(不管他會不會聽);但是像這種具有時效性的文章的效力,會隨著時間而流逝;一直到這篇文章變成歷史文獻。
第二種是沒有時效性的;像是詩詞、小說賞析,或是寫程式、工程計算中的『定律』、『定理』等等。那種永遠不會褪色的東西,和時間完全沒有任何關聯的文章,他的效力是永遠的,沒有時效性的。除非地球爆炸、沒有備份而伺服器又壞了,不然那樣的文章的效力是永久的。
第三種,雖然有時效性,但是與時間無關。這種就比較難解釋一點。不過這和第二種類型的文章很相似。
這樣的文章,具有時效性的原因是在使用了當下的某些觀念、想法以及討論之後,所延伸出來的想法;那是屬於個人的想法與概念,這篇文章的效力並不會因為時光的流逝而消逝或是遞減。
最好的例子就是蔡學鏞的『程式員與香雞排三部曲』,以及我的創作『工程師的美麗與哀愁』。
那些都是作者當下的感觸、嘶吼、悲鳴以及怨念,有的時候也可能引用到當時的每些場景與觀念,但是時間久了,所要表達的東西永遠不會改變。
--除非作者本身轉性了、發瘋了、抓狂了、像陳水扁一樣習慣出爾反爾……
第一種類型的文章,就好像衛生紙一樣,看過就可扔了。第二種類型的文章,就算你一百年後(只要你能活那麼久)來看(只要你找的到那篇文章),那篇文章依舊和一百年前一樣。
第三種類的文章,當你一百年後來看,雖然有些地方不是很懂,但是其中的內涵可以很輕鬆的一目了然。
因為文章有這三種特性,所以請不要硬逼著讀者去看你以前的文章。
像我,我希望有人能看我以前所寫的文章,但那只是希望,我卻不強求他們真的會去看,或是能夠全部看完。
所以我的義務就是把所有的文章分門別類,歸納好之後,就用我BPS所提供的分類功能就好了。
總站那邊所以提供的功能就很完整,而且版面不慣用哪一種瀏覽器都很順暢;不像那個『有名』的『大站』一樣,不管用那一種的瀏覽器,版面都會破。我當初在選的時候,第一個就不選那個BPS。
分站的話,要不是Google有改版過,不然還是像以前一樣,每當新增一篇的時候,必須自己去修改介面,把必要的程式碼添加進去。
當我分類好了,如果你想看哪一篇文章的話,只要想想那是什麼樣的文章,大約有可能放在哪個分類裡頭,然後點進去看就好了。
所以,我最討厭的部落格,就是那種我必須要花精神去找他的分類,或是根本找不到分類以及沒有分類的部落格。
那只會讓我看不下去罷了。
目前不管哪種類型的網站,以時間來排序是顯學,大家都想看新的東西;所以最新的東西都放在最上面。
不過某個『有名大站』,他們的文章排序也是依照時間,最新的放在最前面;但是留言卻是最舊的放在最前面。他們會這麼設計,或許是改不了以前BBS的習慣吧!但是其他的網站的留言板都是由新到舊。
不要期待或是硬逼著讀者去看你的舊文章,也沒有必要花時間弄出一個『部落格導讀』的東西出來。
讀者自己會去看你分類的文章。能上網,又會看那些密密麻麻的文字的『部落拓荒者』,基本上不會蠢到哪裡去。
『部落拓荒者』?哈!
12/27/2006
部落格狂想曲2
我曾經寫了一篇『部落格狂想曲』,我寫了一些有關於該怎麼寫一個部落格。
可是今天當我打開我的Google reader的時候,看到『幾個寫部落格時應該避免的主題』這篇文章,隨後又看到『10 個讓 Blog 可以獲得更多迴響的技巧』以及『關於 blog 的二三事』這兩篇文章。
當我看到這兩篇文章的時候,就出現了一個迷思:在寫部落格的時候,到底有沒有什麼一個準則?
基本上,我認為:沒有。
為什麼會有人把自己的文章貼到網路上來和大家分享?
別人我不知道,對我來說,寫作只是另一種自言自語的方式而已,寫久了,就希望有人能夠到看到我的文章,給我一些批評,交換一點意見。
我希望大家看到我的文章,我希望我的文章不再只是我寫出來讓自己爽的文章。所以我從電子報時代,一直到現在部落格時代,都是默默的辛苦的耕耘著我的電子報/部落格。
再說,如果能夠因為寫部落格而認識更多朋友的話,對我來說並不是一件壞事。
某種東西出現久了,就會出現很多不成文的規矩。像那種不成文的規矩,基本上可以無視於他的存在。
我什麼我不能在我的部落格些流水帳?為什麼我不能在部落格裡頭大聲抱怨:為什麼沒有人看我的部落格?為什麼我老是得不到迴響。我喜歡把我的私生活寫在部落格上,滿足一種虛擬明星的感覺。
我高興寫,你不高興就別看。
William的那篇『關於 blog 的二三事』文章裡頭的部落格十誡,最後說有一句說得很好:
忘了前九項,使用第十項規則:為了你自己而 BLOG!
Forget the first 9 rules. Use the 10th instead: BLOG FOR YOURSELF!
寫部落格只需要想一件事情:你為什麼要寫,你為什麼而寫。
其他什麼規矩啦、秘笈等等,那都是多餘的。
別人的成功,那是他的事情,就算你照著別人的SOP來做,你也不可能會成功;因為你不可能和別人有同樣的條件,所以你要走出你自己的風格來。
當有了屬於自己的風格之後,只要用心去耕耘,記得定期新增文章,當時間一長,自然會吸引那些喜歡你的部落格的人來看;再長一點的話,你的部落格自然而然會被受到重視。
這就是著名的『長尾理論』。
……
這種東西我很久以前就已經瞭解了!也句俗諺說:『戲棚腳下,站久就是你的。』
怎麼現代經濟學家必須要出現Google才瞭解這種事情?
唉~~
可是今天當我打開我的Google reader的時候,看到『幾個寫部落格時應該避免的主題』這篇文章,隨後又看到『10 個讓 Blog 可以獲得更多迴響的技巧』以及『關於 blog 的二三事』這兩篇文章。
當我看到這兩篇文章的時候,就出現了一個迷思:在寫部落格的時候,到底有沒有什麼一個準則?
基本上,我認為:沒有。
為什麼會有人把自己的文章貼到網路上來和大家分享?
別人我不知道,對我來說,寫作只是另一種自言自語的方式而已,寫久了,就希望有人能夠到看到我的文章,給我一些批評,交換一點意見。
我希望大家看到我的文章,我希望我的文章不再只是我寫出來讓自己爽的文章。所以我從電子報時代,一直到現在部落格時代,都是默默的辛苦的耕耘著我的電子報/部落格。
再說,如果能夠因為寫部落格而認識更多朋友的話,對我來說並不是一件壞事。
某種東西出現久了,就會出現很多不成文的規矩。像那種不成文的規矩,基本上可以無視於他的存在。
我什麼我不能在我的部落格些流水帳?為什麼我不能在部落格裡頭大聲抱怨:為什麼沒有人看我的部落格?為什麼我老是得不到迴響。我喜歡把我的私生活寫在部落格上,滿足一種虛擬明星的感覺。
我高興寫,你不高興就別看。
William的那篇『關於 blog 的二三事』文章裡頭的部落格十誡,最後說有一句說得很好:
忘了前九項,使用第十項規則:為了你自己而 BLOG!
Forget the first 9 rules. Use the 10th instead: BLOG FOR YOURSELF!
寫部落格只需要想一件事情:你為什麼要寫,你為什麼而寫。
其他什麼規矩啦、秘笈等等,那都是多餘的。
別人的成功,那是他的事情,就算你照著別人的SOP來做,你也不可能會成功;因為你不可能和別人有同樣的條件,所以你要走出你自己的風格來。
當有了屬於自己的風格之後,只要用心去耕耘,記得定期新增文章,當時間一長,自然會吸引那些喜歡你的部落格的人來看;再長一點的話,你的部落格自然而然會被受到重視。
這就是著名的『長尾理論』。
……
這種東西我很久以前就已經瞭解了!也句俗諺說:『戲棚腳下,站久就是你的。』
怎麼現代經濟學家必須要出現Google才瞭解這種事情?
唉~~
12/26/2006
[串連活動]部落客2007年新年許願大串連
新年新希望?
老實說,我真的沒有什麼希望,我有的只有我預定要做的事情。
首先,我要買一台數位相機;早上和網友聊過之後,我決定把目標放在Nikon推出的單眼相機D40。
買了相機之後,我的部落格會增添更多的色彩^^
接著,我或許會換工作,但或許不會;那要看公司第一季營運的怎樣。
再來,我可能會養隻貓,不過前提在於我必須把我們家的紗門給裝上去,別讓貓咪跑到外面去;然後把電腦後面的線整理一下,別讓貓因為好奇,一個不小心就被電線給纏死^^|||
今年,我會對自己好一點;雖然並不一定要天天大吃大喝,但是偶爾到夜店去放縱一下也是會有的。
我喜歡的是那種安安靜靜的,店裡頭放著輕音樂,還有無聲的電視;沒有多餘的吵雜。我就是在台北找不到這樣的夜店,所以我已經很久沒有這麼做了@@
今年,我依舊會很御宅;漫畫、電動上的花費,只有可能多,絕對不可能少。
只是我在想,現在還有好看的漫畫嗎?
出國玩一直是每年的最終理想。可是當我想到會發生的狀況,我就興趣缺缺。 我:『我要出國玩。』
我媽:『好啊!我和你一起去,叫你姊出錢。』
當我想到這個回答之後,我想我還是去九份、碧潭、烏來算了!一方面是沒有去過,而且也比較近,另一方面我媽不會想跟。
願望年年有,但是每年能夠達到的願望又有多少?
如果能讓我許三個真正能實現的願望的話,我想我會說:
第一,我希望人們能夠懂的節約能源。
第二,我希望這世界沒有戰爭
第三,我希望這世界永遠和平
什麼?什麼『女朋友』?那是什麼東西?我不懂那三個字代表什麼意思。
引用文章:[串連活動]部落客2007年新年許願大串連
老實說,我真的沒有什麼希望,我有的只有我預定要做的事情。
首先,我要買一台數位相機;早上和網友聊過之後,我決定把目標放在Nikon推出的單眼相機D40。
買了相機之後,我的部落格會增添更多的色彩^^
接著,我或許會換工作,但或許不會;那要看公司第一季營運的怎樣。
再來,我可能會養隻貓,不過前提在於我必須把我們家的紗門給裝上去,別讓貓咪跑到外面去;然後把電腦後面的線整理一下,別讓貓因為好奇,一個不小心就被電線給纏死^^|||
今年,我會對自己好一點;雖然並不一定要天天大吃大喝,但是偶爾到夜店去放縱一下也是會有的。
我喜歡的是那種安安靜靜的,店裡頭放著輕音樂,還有無聲的電視;沒有多餘的吵雜。我就是在台北找不到這樣的夜店,所以我已經很久沒有這麼做了@@
今年,我依舊會很御宅;漫畫、電動上的花費,只有可能多,絕對不可能少。
只是我在想,現在還有好看的漫畫嗎?
出國玩一直是每年的最終理想。可是當我想到會發生的狀況,我就興趣缺缺。 我:『我要出國玩。』
我媽:『好啊!我和你一起去,叫你姊出錢。』
當我想到這個回答之後,我想我還是去九份、碧潭、烏來算了!一方面是沒有去過,而且也比較近,另一方面我媽不會想跟。
願望年年有,但是每年能夠達到的願望又有多少?
如果能讓我許三個真正能實現的願望的話,我想我會說:
第一,我希望人們能夠懂的節約能源。
第二,我希望這世界沒有戰爭
第三,我希望這世界永遠和平
什麼?什麼『女朋友』?那是什麼東西?我不懂那三個字代表什麼意思。
引用文章:[串連活動]部落客2007年新年許願大串連
11/13/2006
部落格三部狂想曲
我在總站那邊寫了一篇部落格狂想曲,主要是對一些撰寫部落格的『秘笈』、『攻略』等等提出反駁。
而我這篇的標題知所以會是『部落格三部狂想曲』,比較偏向我自己的無病呻吟。
問我為什麼不在總站貼這篇文章?
我的答案是:我高興^+++^
老實說,要經營三個部落格真的很麻煩,而且也很累人。
文章該怎麼分配,經營的角度如何,該怎麼定位每個部落格的定義等等,都是很麻煩的事情。
今後的主力我大多會放在總站那邊,畢竟總站那邊我已經經營了一年多,每天的固定點閱率大約都會在一千人次到兩千人次左右。
主要應該會以小說、『工程師的美麗與哀愁』系列文章,『出書狂想曲』系列文章,以及政治評論為主。
當然也會寫一點生活雜感、編寫部落格的雜感……等等其他有的沒有的文章。
分站這邊,除了和『工程師的美麗與哀愁』系列文章會和總站同步貼出以外,主要會貼一些實驗性質的文章。
那問題來了,什麼叫做『實驗性質的文章』?
抱歉,我還沒有定義出來^^|||
反正就是那種狂氣腦殘病語等等,那種無病呻吟之類的文章就是了。
基本上,分站這邊當初成立的目的就是為了要貼一些廣告來賺錢,所以並沒有定義這個部落個實際上的意義。所以分站和總站的同質性會比較高一點。
但是既然開了分店,就得好好經營,不是嗎?
接下來就是第三個部落格『Writer 2.0』這個部落格。
這個部落格我將會貼一些我在寫作時的心得,期待找到能夠和我的想法有所共鳴的人。
所以這個部落格貼文的時,我會比較慎重一些。
慎重,就代表會比較緩慢一點。
話說回來了,經營部落格比經營網站好經營多了。
部落格的話,各家部落格空間所提供的版面都還不錯,美工不太行的人,只要用基本的版面,然後把心思放在內容就好,不需要花太多心思在版面上。
網站就不一樣了,免費空間大多沒有提供免費的版面,就算有,也醜不拉機的。而且更新也很麻煩。
網站和部落格經營的模式也大不相同。不過,那已經不是本文的重點,以後有空再說吧!
雖然已經扛了三個部落格,但是我現在覺得蠻有趣的。
也因為有三個部落格,所以我大可以一天寫好幾篇文章,分別貼在不同的部落格裡頭^+++^
目前我是有個想法,把『工程師的美麗與哀愁』系列文章獨立出來,再開一個新的部落格。
不過,我還在考慮發行的模式,是要幾個部落格同時更新?還是要把舊的文章砍掉等等。
就這樣了,有空再聊^^
而我這篇的標題知所以會是『部落格三部狂想曲』,比較偏向我自己的無病呻吟。
問我為什麼不在總站貼這篇文章?
我的答案是:我高興^+++^
老實說,要經營三個部落格真的很麻煩,而且也很累人。
文章該怎麼分配,經營的角度如何,該怎麼定位每個部落格的定義等等,都是很麻煩的事情。
今後的主力我大多會放在總站那邊,畢竟總站那邊我已經經營了一年多,每天的固定點閱率大約都會在一千人次到兩千人次左右。
主要應該會以小說、『工程師的美麗與哀愁』系列文章,『出書狂想曲』系列文章,以及政治評論為主。
當然也會寫一點生活雜感、編寫部落格的雜感……等等其他有的沒有的文章。
分站這邊,除了和『工程師的美麗與哀愁』系列文章會和總站同步貼出以外,主要會貼一些實驗性質的文章。
那問題來了,什麼叫做『實驗性質的文章』?
抱歉,我還沒有定義出來^^|||
反正就是那種狂氣腦殘病語等等,那種無病呻吟之類的文章就是了。
基本上,分站這邊當初成立的目的就是為了要貼一些廣告來賺錢,所以並沒有定義這個部落個實際上的意義。所以分站和總站的同質性會比較高一點。
但是既然開了分店,就得好好經營,不是嗎?
接下來就是第三個部落格『Writer 2.0』這個部落格。
這個部落格我將會貼一些我在寫作時的心得,期待找到能夠和我的想法有所共鳴的人。
所以這個部落格貼文的時,我會比較慎重一些。
慎重,就代表會比較緩慢一點。
話說回來了,經營部落格比經營網站好經營多了。
部落格的話,各家部落格空間所提供的版面都還不錯,美工不太行的人,只要用基本的版面,然後把心思放在內容就好,不需要花太多心思在版面上。
網站就不一樣了,免費空間大多沒有提供免費的版面,就算有,也醜不拉機的。而且更新也很麻煩。
網站和部落格經營的模式也大不相同。不過,那已經不是本文的重點,以後有空再說吧!
雖然已經扛了三個部落格,但是我現在覺得蠻有趣的。
也因為有三個部落格,所以我大可以一天寫好幾篇文章,分別貼在不同的部落格裡頭^+++^
目前我是有個想法,把『工程師的美麗與哀愁』系列文章獨立出來,再開一個新的部落格。
不過,我還在考慮發行的模式,是要幾個部落格同時更新?還是要把舊的文章砍掉等等。
就這樣了,有空再聊^^
10/23/2006
我與光月夜也
在這篇『[Analyze This] A片、奶頭、光月夜也』還有『我也曾遇見光月夜也…』這兩篇文章中有提出了很有趣的概念。
只要文章當中出現任何和情色有關的字眼,或是比較有名的AV女優,那麼這篇文章,不管在任何搜尋引擎上很容易被搜尋的到。
這代表什麼?老實說……我不知道……或許是男人們太過寂寞了,需要這些來調劑一下生活情趣吧!
不過,不管怎麼說,當你想在網路上搜尋某種東西,好不容易找到了那個連結,點進去發現竟然跟你想找的東西完全是兩回事,甚至有種有些惡搞的東西時,那真的很令人火大。
先前那兩篇文章的兩位作者,都在他們的部落格當中分享了他們對光月夜也的感想……
請女性讀者放心,我沒興趣討論那種東西,也沒有什麼感想好分享的。
這麼說吧!我不是不看A片,只是不喜歡看而已。偶爾看個片段,稍微證明一下自己還是個男人,或是滿足一下自己的慾望。但是要說收藏A光、A書、寫真集的話,抱歉,我不是那種男人。
真的,我對A片的需求沒有那麼大,就算一輩子不看也無所謂。
但是真的說要我一輩子不看,我想那是不可能的事。拜託,好歹我也是男人,我也有我的需要。
話說回來了,為甚麼我要發這篇文章?
老實說,我只是想增加一點點閱率而已^^||||
以下附贈幾個女優的名字,如果被騙進來的人,請向你用的搜尋引擎製作人抗議。
Yui Kazama 風間由衣
Yukari Sakurada 櫻田由加里
Naoko Ariyoshi 有吉奈生子
Naomi Morinaga 森永奈緒美
Natsumi Kanzaki 神崎奈津美
Hitomi Shiraishi 白石瞳
Hitomi Yuki 優木瞳
Anal Karen 松下可憐
Ann Ogura 小倉杏
Bunko Kanazawa 金澤文子
先說好,這些女優我都不認識,連看都沒看過。
只要文章當中出現任何和情色有關的字眼,或是比較有名的AV女優,那麼這篇文章,不管在任何搜尋引擎上很容易被搜尋的到。
這代表什麼?老實說……我不知道……或許是男人們太過寂寞了,需要這些來調劑一下生活情趣吧!
不過,不管怎麼說,當你想在網路上搜尋某種東西,好不容易找到了那個連結,點進去發現竟然跟你想找的東西完全是兩回事,甚至有種有些惡搞的東西時,那真的很令人火大。
先前那兩篇文章的兩位作者,都在他們的部落格當中分享了他們對光月夜也的感想……
請女性讀者放心,我沒興趣討論那種東西,也沒有什麼感想好分享的。
這麼說吧!我不是不看A片,只是不喜歡看而已。偶爾看個片段,稍微證明一下自己還是個男人,或是滿足一下自己的慾望。但是要說收藏A光、A書、寫真集的話,抱歉,我不是那種男人。
真的,我對A片的需求沒有那麼大,就算一輩子不看也無所謂。
但是真的說要我一輩子不看,我想那是不可能的事。拜託,好歹我也是男人,我也有我的需要。
話說回來了,為甚麼我要發這篇文章?
老實說,我只是想增加一點點閱率而已^^||||
以下附贈幾個女優的名字,如果被騙進來的人,請向你用的搜尋引擎製作人抗議。
Yui Kazama 風間由衣
Yukari Sakurada 櫻田由加里
Naoko Ariyoshi 有吉奈生子
Naomi Morinaga 森永奈緒美
Natsumi Kanzaki 神崎奈津美
Hitomi Shiraishi 白石瞳
Hitomi Yuki 優木瞳
Anal Karen 松下可憐
Ann Ogura 小倉杏
Bunko Kanazawa 金澤文子
先說好,這些女優我都不認識,連看都沒看過。
7/26/2006
部落格的引用
該怎麼說呢?
當初我寫部落格的時候,我並沒有想過我的文章會被人欣賞,畢竟,當初我在寫電子報的時候,或是在網路上貼我的小說的時候,並沒有得到太多的回響,也沒有人跟我說我的小說或是文章很不錯。更沒有人問我可不可以轉貼我的文章。
當然啦,如果有人要轉寄我的文章,或是在對方的部落格上用我的文章,我絕對不會反對,我有什麼好反對的呢?
可是最少也得標明出處吧!
我以為這已經是網路上公認的規矩,所以我才沒有在總站那邊說明。
其實,當我看到有人把我的文章貼道他的網站或是部落格的時候,我並沒有生氣,反而我很高興有人喜歡我的文章,既然有人喜歡我的文章,我有什麼好生氣的呢?
相反地,我可以在別人的網頁上看到自己的文章,我還覺得很有意思咧^_^
我之所以會介意,並不是什麼鬼著作權法,而是我的部落格當中,還有我其他的文章,雖然我不能說很有意思,但那也是我寫的啊!當初我寫的時候也覺得很有意思。
怎麼可以剝奪別人看我的文章的自由呢?
就好像當初蔡學墉寫『程式員與香雞排』三部曲的時候一樣,信件轉來轉去,BBS、留言板也傳來傳去,最後蔡學墉自己收到了自己寫的文章,我想他應該會覺得有點詭異吧!
電子報的年代,曾經有個作家叫做『米米果』,有一次我看到她的一篇文章很不錯,所以我發信給米米果,問她是否我可以轉貼她的文章到我的電子報裡頭。
因為那時候是電子報,沒有什麼連結網址,但是我依舊有貼出她的名字和出處。
雖然有人轉貼我的文章,卻沒有說明連結出處,不過這樣我覺得已經很不錯了。最少,證明那篇文章是我寫的^+++^
我在這邊提出聲明:各位讀者請注意,不只是我的部落格,別人的部落格也一樣,如果要轉載他人的文章,一定要著名出處,而且要留下連結網址。
現在的部落格大多支援RSS的功能,所以煩請盡量使用『引用』的功能。
當然啦,如果用『Markscat』這個關鍵字在Google神殿裡搜尋,也可以搜尋到我的網誌,可是也要幫別人想一想啊!
這篇文章會同步新增在總站。以提醒各位大德以後在引用文章的時候,應該注意的事項。
當初我寫部落格的時候,我並沒有想過我的文章會被人欣賞,畢竟,當初我在寫電子報的時候,或是在網路上貼我的小說的時候,並沒有得到太多的回響,也沒有人跟我說我的小說或是文章很不錯。更沒有人問我可不可以轉貼我的文章。
當然啦,如果有人要轉寄我的文章,或是在對方的部落格上用我的文章,我絕對不會反對,我有什麼好反對的呢?
可是最少也得標明出處吧!
我以為這已經是網路上公認的規矩,所以我才沒有在總站那邊說明。
其實,當我看到有人把我的文章貼道他的網站或是部落格的時候,我並沒有生氣,反而我很高興有人喜歡我的文章,既然有人喜歡我的文章,我有什麼好生氣的呢?
相反地,我可以在別人的網頁上看到自己的文章,我還覺得很有意思咧^_^
我之所以會介意,並不是什麼鬼著作權法,而是我的部落格當中,還有我其他的文章,雖然我不能說很有意思,但那也是我寫的啊!當初我寫的時候也覺得很有意思。
怎麼可以剝奪別人看我的文章的自由呢?
就好像當初蔡學墉寫『程式員與香雞排』三部曲的時候一樣,信件轉來轉去,BBS、留言板也傳來傳去,最後蔡學墉自己收到了自己寫的文章,我想他應該會覺得有點詭異吧!
電子報的年代,曾經有個作家叫做『米米果』,有一次我看到她的一篇文章很不錯,所以我發信給米米果,問她是否我可以轉貼她的文章到我的電子報裡頭。
因為那時候是電子報,沒有什麼連結網址,但是我依舊有貼出她的名字和出處。
雖然有人轉貼我的文章,卻沒有說明連結出處,不過這樣我覺得已經很不錯了。最少,證明那篇文章是我寫的^+++^
我在這邊提出聲明:各位讀者請注意,不只是我的部落格,別人的部落格也一樣,如果要轉載他人的文章,一定要著名出處,而且要留下連結網址。
現在的部落格大多支援RSS的功能,所以煩請盡量使用『引用』的功能。
當然啦,如果用『Markscat』這個關鍵字在Google神殿裡搜尋,也可以搜尋到我的網誌,可是也要幫別人想一想啊!
這篇文章會同步新增在總站。以提醒各位大德以後在引用文章的時候,應該注意的事項。
7/25/2006
部落格代替自我介紹
未來有沒有一種可能,當我和某個陌生女孩子見面的時候,我拿出我的筆記型電腦,然後連上我的部落格,要她看我的文章,接下來我就可以省下很多無聊的廢話。
我想這個可能性很大^^|||
也不是因為我是個社交白痴,或是有社交恐懼症,而是我很懶得自我介紹,同一種話我說一遍就已經很厭煩了,可是我必須得說上好幾百遍,好幾千遍,好幾萬遍。
--這樣就很奇怪了?為什麼同一本漫畫我可以看上好幾遍都不會厭煩?同樣的早餐,我可以吃上三年都不會厭倦?
我的部落格,寫的就是我是什麼樣的一個人,寫的也是最真實的自我,只要看了我的部落格,就可以知道我是什麼樣的一個人,如果有人看了我的部落格,那我不但可以省了自我介紹的手續,而且可以讓想認識我的人,在最短的時間瞭解我是什麼樣的一個人。
當然啦,也沒有那麼多人想認識我^^|||
我是什麼樣的一個人?
年約三十,當了二十幾年的御宅族、ACG迷,沒有女朋友,被到追過,被甩過,暗戀女孩子的次數多的數不清。
當然,我是個工程師。很低階的工程師,也是很窮的工程師。
不過我有個隱藏的身份:業餘言情小說作家。
因為單身太久了,所以找了很多婚友社,上了很多交友網站,可是結果都不盡理想。
其實也不是自己太悶,而是我自己太吝嗇。
不管是婚友社還是網路交友,都必須要花上大把的銀子,而且還不一定有可能有結果,那我何必花那麼多錢?
錢不好賺啊~~
再說,我實在不能確定現在女孩子心裡想的到底是什麼,也不能肯定這個女孩是不是我今生所追尋的那個伴侶。
那我能怎麼辦?就這樣繼續混下去吧!反正沒有女人,男人又不會死。
我在想,未來哪天會不會出現這樣的情況:
當我和個陌生女孩聊天的時候,聊著聊著,我們聊到了我的部落格,我說我是『markscat異想世界』的作者,那個女孩就瞪大了雙眼,一邊尖叫一邊說道:『原來你就是那個Markscat!』
這種事情可能嗎?
我想不可能吧^^|||
我想這個可能性很大^^|||
也不是因為我是個社交白痴,或是有社交恐懼症,而是我很懶得自我介紹,同一種話我說一遍就已經很厭煩了,可是我必須得說上好幾百遍,好幾千遍,好幾萬遍。
--這樣就很奇怪了?為什麼同一本漫畫我可以看上好幾遍都不會厭煩?同樣的早餐,我可以吃上三年都不會厭倦?
我的部落格,寫的就是我是什麼樣的一個人,寫的也是最真實的自我,只要看了我的部落格,就可以知道我是什麼樣的一個人,如果有人看了我的部落格,那我不但可以省了自我介紹的手續,而且可以讓想認識我的人,在最短的時間瞭解我是什麼樣的一個人。
當然啦,也沒有那麼多人想認識我^^|||
我是什麼樣的一個人?
年約三十,當了二十幾年的御宅族、ACG迷,沒有女朋友,被到追過,被甩過,暗戀女孩子的次數多的數不清。
當然,我是個工程師。很低階的工程師,也是很窮的工程師。
不過我有個隱藏的身份:業餘言情小說作家。
因為單身太久了,所以找了很多婚友社,上了很多交友網站,可是結果都不盡理想。
其實也不是自己太悶,而是我自己太吝嗇。
不管是婚友社還是網路交友,都必須要花上大把的銀子,而且還不一定有可能有結果,那我何必花那麼多錢?
錢不好賺啊~~
再說,我實在不能確定現在女孩子心裡想的到底是什麼,也不能肯定這個女孩是不是我今生所追尋的那個伴侶。
那我能怎麼辦?就這樣繼續混下去吧!反正沒有女人,男人又不會死。
我在想,未來哪天會不會出現這樣的情況:
當我和個陌生女孩聊天的時候,聊著聊著,我們聊到了我的部落格,我說我是『markscat異想世界』的作者,那個女孩就瞪大了雙眼,一邊尖叫一邊說道:『原來你就是那個Markscat!』
這種事情可能嗎?
我想不可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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