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女王以外,另外一個不是讓我很喜歡,但是還是會去看他的部落格的人就是Mr.6,身為一個從事創投的人來說……有的時候我還真覺得他說得話有點天馬行空。
不過,這一篇『部落格教學第1課:維持一個「引頸呼吸」的姿勢』讓我有很深的感觸。
一切的起源都是從『這已經不是第一次了』開始。
這是我第一篇部落格文章,從2005年五月五號那一天,我正式成為一個部落客。也正式在城邦定居。
這三年來,我寫了超過四百多篇的文章,有長有短,也連載了我的小說。
我也很驚訝我能夠寫這麼多,寫這麼久。
這三年來,我一直保持著一貫的想法,我寫我所想,我寫我所思,我絕不會迎合什麼樣的人、事、物,除非我覺得那樣很好玩。
罵人也是我的一絕之一;罵要罵的有理,罵也要罵的夠狠,不能因為我討厭某人,我就罵的兇,也不能因為我喜歡某人就不罵他。
罵人就像辯論一樣,必須找到一個適當的立足點,才能站穩腳步來接受四方的襲擊。
就像『九把刀疑似被抄襲事件』當中,網友一面倒的支持九把刀,或是痛罵九把刀小題大作,而我卻從另一個角度去看這件事。
九把刀並沒有做錯,可是他的做法讓我不敢看他的書,一段、一小行字,就連書名我都不敢看,哪天我有本小說大賣,他控告我抄襲他的書怎麼辦?
問題是,九把刀的作法真的很奇怪,為什麼不交給出版社?而偏偏要自己出來要求學生道歉?
Mr.6在一篇『露出後遺症』的文章提到,和部落客交朋友會有壓力,他也提到了許多部落客種種的『惡形惡狀』
不過,那不是我。我的朋友看不看我的部落格,基本上一點都不重要。我甚至已經到達了那種『有沒有人來看我自High都已經不重要了……』的境界。
點閱率是浮雲,推薦是清風,有風有雲是我運,無風無雲是我命……
不過我要鎮重聲明:我不是小泉梨菜的迷!我也不常看『性愛影片』!
曾經我寫過一篇『部落格代替自我介紹』,有的時候我還真會跟朋友說我有部落格,希望他們能常去看。
可是我並不會跟他們說我的部落格有寫些什麼,或是也不擔心我在部落格當中寫的東西,會和我說的東西一樣。
當然一樣啊!我說的話是我所想的,我的部落格也是我所想的,同一個人想的,當然會一樣啊!就算有誤差,又不是工程或是科學,不需要那麼計叫好不好!
朋友不看我的部落格,老實說我並不會在意,相反地,他們會看我才會覺得驚訝。
天啊~~你竟然會看我的部落格?我覺得受寵若驚啊~~
『空我回常回來的;或許分享寫作心得,或許罵罵藍綠政黨,甚至緬懷一些先賢先烈……etc』
這是我第一篇不落格的結語,現在回想起來,我還真的是『一路走來,始終如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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