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0/2008

工程師的美麗與哀愁42--加班時的抱怨

(一)
  我經常說一句話,這句話是很久以前的一部電影『縱橫四海』,裡頭張國榮說的一句台詞:『拜託,太簡單的事情不要找我做。顯得我低能。』
  最近我經常做一些顯得我低能的事情。

(二)
  這世界有很多不公平的事情。
  最讓人覺得不公平的事情就是當別人要求你的時候,你都會戰戰兢兢的做好;問題是,當你要求別人的時候,不是一堆推拖拉的話,就是馬上說:『老子不幹!』
  每次遇到這個情形的時候,我都想找個布袋給他蓋下去……

(三)
  溝通很重要。可是我發覺我最近和同事溝通上有困難。
  明明已經再三確認對方已經明白我的意思,也不厭其煩的確認事情是否可以達成,可是沒多久就接到CC給老闆的信……
  --搞個老半天,他完全沒有搞懂我的意思。
  我說的不是國語嗎?還是我咬字有問題?不然就是他根本不想甩我!
  再不然就是說話說到一半,就被對方給打斷,我很想罵一句:『你老師沒教你別人說話不准插嘴嗎?』

(四)
  有做,做完,做到,做好,這是四種不同的程度。
  有做和做完可以很明白的了解這絕對是死當,連及格都達不到。
  做好是勉強可以敷衍的交差,做好則是把一切都做的好好的。
  問題是,事前是不是應該說清楚?
  就是因為事前我接收到的訊息有誤,卻有沒有一個明確指示下一步的指令,所以我現在不得不在公司加班。加班也就算了,一個不小心一度被鎖在門外。
  一整天下來,碰鍵盤的時間比碰板子的時間還要多上好幾倍。
  那有沒有做到該做的事情?
  廢話!我一開始不是說了嗎?太簡單的事情不要找我做,顯得我低能。
  現在我不但浪費時間加班,又顯得我太過低能。所以我現在一肚子不高興。


(五)
  其實我想抱怨的事情是我現在在加班的事情。
  現在是2008年8月30號,下午4點三十六分,我把軟體要求的東西已經做好了。
  之前我得到的訊息是:『一個可以交差敷衍了事的東西。』
  所以我才做了一個半成品,剩下如果要更好,煩請等待下一版的出現。跳線飛線一定會有問題。
  問題是,昨天下班前竟然跟我說這樣不行!要我星期六、日找一天來加班,我聽了就很火大。
  我來,我做,我做好。
  本來打算明天來交差的,但是想想算了。剩下的,星期一再說。

本部落格榮獲『年度最佳遇事生風』以及『年度最佳盲者得鏡』

  全球華人不及格大獎,基本上是個人人有獎,為了惡搞而惡搞的網路小工具。
  很榮幸的,本部落格總站獲得『年度最佳 遇事生風 部落格首獎』

  
  想想也對,我的部落格哪篇不是遇事生風?

  看看「教育部成語典」是怎麼說這句成語的?

語本漢書˙卷七十六˙趙廣漢傳:「所居好用世吏子孫新進年少者,專厲彊壯氣,見事風生,無所回避。」
  指搬弄是非,興風作浪。
  野叟曝言˙第六回:你們這班光棍,專一遇事生風,恐嚇索詐,本該送到府縣去重處,因詐尚未成,姑不深究。

  妙啊!

  而分站則獲得『年度最佳 盲者得鏡 部落格首獎』。
  

  盲者得鏡的解釋也很妙:


  瞎子雖得到鏡子,卻看不見鏡中影像。比喻所得之物不能發生功效。
  淮南子˙人間:夫戟者所以攻城也,鏡者所以照形也,宮人得戟,則以刈葵,盲者得鏡,則以蓋卮。

  妙啊~~

正妹病?拜託好不好,這是男人的天性!

  ......
  我的壞習慣又來了,又看了女王的文章^^a
  但是女王這次發出來的文章『正妹病』,並沒有讓我很想反駁,因為喜歡看漂亮女孩,這是男人的天性;但是當『殺手席琳』也發了一篇【 妳才有正妹病吧! 】之後,我覺得身為男人,身為『外貌』主義協會會員之一的我,我覺得我有必要幫男人說說話。

  關於『正妹病』這個沒藥醫的『症頭』,我不知道該怎麼說,因為就像我剛剛說的,男人天生就喜歡看漂亮妹妹,不只是漂亮妹妹,男人也會喜歡看有強烈『偽娘』屬性的男人。
  我必須解釋一下,『偽娘』並不是什麼娘娘腔或是溫柔漢,而是……而是他本身舉手投足和女人沒有什麼兩樣,對於性別的認同完全沒有問題,可是就是很美、很漂亮……
  如果看過北條司的『變奏家族』,就可以明白什麼是具有『偽娘』屬性的男人……
  --而故事中的辰巳,就是一個標準的偽娘控、雙性戀……

  如果女人能夠明白男人是用什麼樣的眼光去看女人,女人就會明白『正妹病』基本上是不存在的。
  因為有的時候,男人可以不看臉,只看頸部以下的部份……
  --人醜不打緊,波大、腰細、屁股大就沒問題……
  對男人來說,有的時候長相真的不重要,重要的卻是身體,反正關了燈,視覺完全處於癱瘓的狀態,他大可以去想林志玲或是其他尤物,並不管對方長得怎樣。

  席琳和女王都提到好人卡,說真的,這應該是女人的不應該。
  女權運動從啟蒙到現在多久了?為什麼女人總是喜歡找男人當司機、提款機、馱獸?因為女人給了男人一個機會,讓他以為他有機會追上妳,讓他以為只要他不斷的付出,你就會感恩,妳就會心動。
  問題是,事實並不一定是這樣。

  男:『這杯奶茶我請妳。』
  女:『謝謝。』
  之後呢?女人就只是『謝謝』兩字就好了嗎?不,妳給了那個男人一個希望。
  女孩子應該說:『你沒有必要請我,還有,我正在減肥。』
  不喜歡一個男孩,女人不該給男人一個模糊的空間,不該給他一個希望,更不該讓他覺得只要他付出就會有回報的可能性。

  是的,今天或許妳對那個男人沒有什麼感覺,但是仔細想想,真的是這樣嗎?
  今天我討厭一個人,我會打從心裡去討厭那個人,甚至我根本不會和那個人說話。
  女人,請仔細的想想看,妳眼前的那個每天送妳上下班,隨Call隨到,只要妳的電腦有問題,不管他正在做什麼都會趕過來幫妳修的這個男人,你真的對她一點感覺都沒有嗎?
  或許他不會表達,或許他不敢表達,但是今天妳請人家幫妳忙,妳就應該有所付出。

  男:『妳的電腦只是中毒而已,我已經幫你掃好毒,以後不要亂下載東西了,知道嗎?』
  這時女孩子該怎麼說?
  絕對不能笑著說:『謝謝你,沒有你不知道該怎麼辦才好。』
  應該笑著說:『謝謝你,沒有你不知道該怎麼辦才好。對了,這樣要多少錢?拿去給店家修都要收錢的。』
  如果男人說不用,妳一定要堅持下去,堅持給他『電腦維修費』,不然請他吃一個便當、御飯糰也好!絕不能撒嬌,或是貪小便宜。
  因為妳會給他一個希望,給他一個機會,當哪天對方向妳告白的時候,妳才不用發好人卡。

  男人賤,真的很賤,賤到只要妳給他機會,他就可以完全的付出,不管妳說什麼他都會聽,就算妳說太陽打西邊出來,或是說蕃茄是從『蕃茄樹』上長出來的,他都會相信。
  而且男人被教育成『追女孩子就是要死纏爛打』,或是『追女孩子就是要送禮』、『只要付出,總有一天會得到回報』,所以,除非妳真的喜歡那個男的,不然絕不能給他一點錯覺。

  可是有的女人就是會利用這一點,來貪圖男人帶給她的便利,然後隨隨便便的給人家一句:『對不起,你真的很好,可是……』
  這是什麼?
  就像我以前說過的,我當然是個好人!雖然會亂丟垃圾,偶爾闖紅燈,但我不偷不搶,偶爾還去捐血,買喜憨兒月餅,我當然是個好人!不需要妳來補述!
  但是為什麼女人不敢直接一點,抬起頭看著那個男人的雙眼,斬釘截鐵的說:『因為你長得太醜了!』
  或許是矜持,或許是膽小,但也或許是因為女人從小就是這樣被教育的。
  --請看我的舊文『女人的武器』……

  給男人的話。
  我知道男人都喜歡看正妹,當然我也是。
  賞心悅目嘛~~
  但是請不要認為自己可以追的上正妹,或是呆呆的付出,正妹就會為你而心動。
  人心具有高度的『不確定性』,尤其是女人心,就像『薛丁格的內褲』……不對,是『薛丁格的貓』一樣,在盒子打開之前,你永遠不知道那隻貓是死還是活。

  話又說回來了,付出或許不會有回報,但是不付出絕對不會有收穫啊!
  我的建議是:付出不必求回報,丟出去的錢就當丟到海裡去。
  人的感情不像交易一樣,可以互相交換的,或許對方真的只把你當成好朋友,或是把你當成一個很體貼的人,但不一定會因為你的付出而感動。
  你可以幫一個女人打開一千次的門,但是她不一定會因為這樣而感動;但是如果是對的人,只要拉一次椅子,女人就會因此而感動。

  在金字塔頂端的男人,女人對他來說,沒了這個可以換另一外一個;但是身處於金字塔底端的我們,只要有女人願意青睞我們,我們就該感激涕零了!
  不要對正妹有所妄想,外表只是一時的,或許那個正妹有著天使的臉孔,魔鬼的身材,但是如果她同時具有蛇蠍的心腸,請問你該怎麼辦?
  對於女人,必須要掌握對方的心,讓她強烈的感受到你的付出,讓她看到你的優點,強烈的表達出來。這樣才能真正感動對方的心。
  修電腦,你可以到她家,然後幫她把電腦搬到電腦公司去,你付錢幫她修。
  當司機?你可以幫她叫計程車,安全又可靠。
  你只要做的是請她看電影,陪她聊天,講她喜歡聽的笑話,或是把自己工作上的趣事說給她聽。
  苦差事,付錢找專人作就好了!省的作不好又被人嫌。
  話說回來了,我這個唐朝的擀麵杖,老光棍的建議能聽,我也真佩服你的天真。

  總結,男人喜歡看漂亮女孩是天性,女人也不是喜歡看帥哥?
  不要怪男人總是問:『該怎麼追正妹』,這是男人的天性。
  男人不要總是拘泥在『正妹』上,現實中再怎麼正的妹,也比不上蓓兒丹蒂
  看看身邊有沒有默默為你付出,卻從不求回報的女孩吧!或許她才是你的真命天女。

8/27/2008

尼采曰:我思故我在,吾曰:我Blogging故我在

  除了女王以外,另外一個不是讓我很喜歡,但是還是會去看他的部落格的人就是Mr.6,身為一個從事創投的人來說……有的時候我還真覺得他說得話有點天馬行空。
  不過,這一篇『部落格教學第1課:維持一個「引頸呼吸」的姿勢』讓我有很深的感觸。

  一切的起源都是從『這已經不是第一次了』開始。
  這是我第一篇部落格文章,從2005年五月五號那一天,我正式成為一個部落客。也正式在城邦定居。
  這三年來,我寫了超過四百多篇的文章,有長有短,也連載了我的小說。
  我也很驚訝我能夠寫這麼多,寫這麼久。

  這三年來,我一直保持著一貫的想法,我寫我所想,我寫我所思,我絕不會迎合什麼樣的人、事、物,除非我覺得那樣很好玩。
  罵人也是我的一絕之一;罵要罵的有理,罵也要罵的夠狠,不能因為我討厭某人,我就罵的兇,也不能因為我喜歡某人就不罵他。
  罵人就像辯論一樣,必須找到一個適當的立足點,才能站穩腳步來接受四方的襲擊。
  就像『九把刀疑似被抄襲事件』當中,網友一面倒的支持九把刀,或是痛罵九把刀小題大作,而我卻從另一個角度去看這件事。
  九把刀並沒有做錯,可是他的做法讓我不敢看他的書,一段、一小行字,就連書名我都不敢看,哪天我有本小說大賣,他控告我抄襲他的書怎麼辦?
  問題是,九把刀的作法真的很奇怪,為什麼不交給出版社?而偏偏要自己出來要求學生道歉?

  Mr.6在一篇『露出後遺症』的文章提到,和部落客交朋友會有壓力,他也提到了許多部落客種種的『惡形惡狀』
  不過,那不是我。我的朋友看不看我的部落格,基本上一點都不重要。我甚至已經到達了那種『有沒有人來看我自High都已經不重要了……』的境界。
  點閱率是浮雲,推薦是清風,有風有雲是我運,無風無雲是我命……
  不過我要鎮重聲明:我不是小泉梨菜的迷!我也不常看『性愛影片』!

  曾經我寫過一篇『部落格代替自我介紹』,有的時候我還真會跟朋友說我有部落格,希望他們能常去看。
  可是我並不會跟他們說我的部落格有寫些什麼,或是也不擔心我在部落格當中寫的東西,會和我說的東西一樣。
  當然一樣啊!我說的話是我所想的,我的部落格也是我所想的,同一個人想的,當然會一樣啊!就算有誤差,又不是工程或是科學,不需要那麼計叫好不好!
  朋友不看我的部落格,老實說我並不會在意,相反地,他們會看我才會覺得驚訝。
  天啊~~你竟然會看我的部落格?我覺得受寵若驚啊~~
  
  『空我回常回來的;或許分享寫作心得,或許罵罵藍綠政黨,甚至緬懷一些先賢先烈……etc』
  這是我第一篇不落格的結語,現在回想起來,我還真的是『一路走來,始終如一』啊~~

8/26/2008

工程師的美麗與哀愁41--職業倦怠……吧……

  這兩天我發現一個事實:我討厭我的工作。I hate my job!
  為什麼?因為我發現我一點都不把工作放在心上,沒有想要去進修,也沒有想要去看資料,或是增加一些和工作有關特殊技能等等。
  對於其他的事物我反到有點興趣。

  也不是真的討厭到每天不想爬起來,或是一想到要上班,就會頭痛、腹痛、生理痛。
  而是說我並沒有把心思完完全全的放在工作上,上班的時候不是很用心,下搬的時候準時下班。什麼尿血、高血壓、心肌梗塞對我來說,那都是不太可能發生的。
  『工程師』這個職稱對我來說,只是一個工作而已,一份給我薪水、供給我生活所需的工作而已,而不是生命,更不是一切。
  那什麼對我來說才是一切?老實說,我也不是很清楚。
  
  我的工作態度真的很糟糕,看到旁邊的同事都在忙著趕東西,討論公事,而我卻在這邊寫部落格?這種工作態度會好到哪裡去?
  下班的時候準時下班,上班的時候不準時上班,上班就是上網,偶爾就摸一點工作上的東西,幸好我不是主管,不然開幾個會,一整天就這樣消磨過去了。

  那我到底適合什麼樣的工作?
  我覺得我應該去當個作家、藝術家……等等那種搞藝術的。我不應該做在辦公室裡摸魚,而是坐在家裏寫小說或是畫畫的!
  可是在台灣,不管搞藝術的還是搞文藝的,十個有九個窮,八個衰,七個倒楣透頂,剩下的那一個,衣食無缺是因為他坐牢了,因為被控告抄襲。
  
  我真的對電子實在很難提起一點興趣;不要說電子了,就連數字我都有點反感,可是我卻是一個工程師。
  相對的,我對於思考、辯證這方面比較有興趣,如果給我一年的時間去四處走走,我相信我的想法絕對會不一樣。
  
  唉~~這就是男人的悲哀。
  男人賺的錢就是要註定給未來、給老婆、給孩子花的。為什麼女人賺的錢不是要給老公花的?真是不公平!
  如果我膽敢跟我媽說我想留職停薪一年,我媽鐵定會發瘋……

8/24/2008

前第一家庭和現任第一家庭

  陳水扁一家……真的,我很懶得去說他們怎樣了。
  就算陳水扁本人沒有貪污,但是他和民進黨八年來聯手把台灣政治搞得腐敗不堪,這是他不能逃避的責任。
  泛綠的,如果你認為貪污腐敗就是革命,就是台灣國未來的寫照,請繼續挺扁。

  台灣建國雖然是個很遠大的理想,也是個很崇高的理念,我個人採取尊重的態度;但是如果台灣建國的條件就是得接受蔡啟芳、杜政勝、陳水扁之流的人的話,我個人絕對反對到底。
  不能因為要達成目的而不則手段,不能包容所有的人;不然會因為要達成手段而忘了目的。
  請問一下泛綠的,你們的目的是不是希望台灣獨立?如果台灣獨立就是必須要不斷的製造仇恨,不斷的悲哀,不斷的和對岸起衝突,不斷的用各種令人厭煩的方式來爭取國際同情,我想請問一下,這樣獨立之後有什麼意義?
  政治不是黑與白、是與非,真正的答案在於兩個極端中間的灰色地帶。

  其實我要說的不是這個,反正陳水扁說謊成性,他兒子也好不到哪裡去。正所謂『龍生龍、鳳生鳳,老鼠生的兒子會打洞』。
  我想要說的是,根據陳水扁所說,陳致中之所以沒有辦法進去維大,是因為記者向學校告密,之前沒有辦法在律師事務所上班,是因為記者騷擾。
  不只是陳致中,陳幸妤也是被騷擾到不斷開火開砲。
  既然如此,我有個疑惑,為什麼馬家兩個女兒為什麼沒有這樣的困擾?
  不只是馬唯中、馬元中,就連周美青也沒有什麼新聞?為什麼?

  就像我剛剛說得:『龍生龍、鳳生鳳,老鼠生的兒子會打洞』,有個低調到只有選舉才有新聞的周美青,唯中和元中兩個女兒也一樣低調。唯中還曾經在中廣上班,新聞也只有第一天和最後一天而已。
  同樣是第二代,陳幸妤和陳致中為什麼會有這麼多新聞?為什麼有那麼多鎂光燈注意著他們?

  我想,這應該是家教問題吧!
  陳水扁草莽一生,沒有受過什麼像樣的『宮廷文化』,不懂什麼該做、什麼不該做,什麼該講,什麼不該講;而馬英九卻是喝著國民黨的奶水長大,曾經擔任過蔣經國的英文秘書,飽受國民黨式的『宮廷文化』,所以他比較小心一點,再加上馬英九本身的人格潔癖,而周美青也不喜歡面對鎂光燈,因為這樣,所以馬家兩個女兒比較沒有什麼新聞。

  是的,我認為為什麼陳家和馬家第二代為什麼會有這麼大的差別,就是陳家出身草莽,馬家出身宮廷,因為環境的不同,就是會有不同的小孩。
  但不是說出身草莽就不能當官,只是以中國歷史來看,出身草莽的皇帝,在個性上和想法上先天就會有些自卑感,會不斷的想要擴張自己的存在感。
  漢高祖劉邦一統天下之後,因為自卑感作祟,殺了功臣韓信,就是最好的例子。
  而陳水扁本身就有這樣的問題存在,因為早年家中貧窮,又因為政治問題妻子半身不遂(好笑的是,撞人的司機本身就是挺綠的),所以一生都在悲情中度過。
  而吳淑珍本身並不是很有法治觀念的女人(嘴巴上談法,事實上呢?),當有了空間之後,吳淑珍就會觸碰一些檯面下的事情。
  可是這並不是她所能觸碰的;因為清廉不只是自己本身要做到,而是要一整個家族都做的到。

  舉個例子來說好了,如果哪天有個親戚要我幫他的孩子安插一個職位的話,我是該網開一面,讓他輕鬆過關?還是秉公處理?
  這個簡單到ABC的基礎問題,一般人都會很直覺的回答秉公辦理就好。
  這就是『清廉』最簡單的解釋方式。
  而陳水扁不是這麼作。
  先不管陳家的家教如何,陳水扁太過縱容自己的兒子,也太疏於照顧自己的女兒,每天想著都是鬥爭、悲情、仇恨。
  也就是說,陳水扁或許曾經是政治上的贏家,但是他的家庭生活卻是輸家。絕對是個失敗的例子
  換個角度來看,馬英九雖然在政治面不輸不贏,但是他的家庭生活卻是一等一。應該可以當作模範。

  其實陳致中也很低調,問題是他做了太多令人懷疑的事情,他可以拒絕,但是他沒有。
  他結婚當天,他可以拒絕用空軍一號迎親,但是他沒有。在他爸爸承認有海外帳戶的時候,他可以第一時間回到台灣,或是在維大新生講習的時候出面,但是他也沒有。
  相對的,馬家兩個女兒在總統大選的時候,華航自動幫她們升等,但是她們拒絕了,堅持不用升等。

  陳幸妤……唉~~原諒她吧!她有錢是應該的!牙醫怎麼可能沒錢?這可是關係到她的醫術的問題!如果陳幸妤沒錢的話,那麼是不是代表她的醫術比我那個同是牙醫的老姐還爛?
  只不過她的EQ似乎從來沒好過,情緒控制糟糕到極點。

  前任和現任的第一家庭,還有蔣家、李家,四個曾經當過第一家庭的家族比較下來,我真的很疑惑,為什麼獨獨只有陳家的新聞比較多?
  

8/18/2008

我御宅,但不『家裏蹲廢柴』

  我的部落格有多御宅?由這個『超準確真實部落格宅度計』網站可以看得出來。

  
  我該歡呼嗎?我該高興嗎?我從來沒有一種排名可以排到前二十名的,可是我怎麼有一種得到『金酸梅獎』的感覺?
  最讓我不敢相信的是,我的部落格竟然因為有一個『小泉梨菜』的關係,讓我的部落格竟然出現了『AV女男優』這個選項!還有,只是一句『性愛影片』,竟然讓我的部落格在『成人』的選項當中得到43.2分!!

  

  看到這個排行,老實說,我真的不知道有什麼感想。或許是震驚吧!
  因為我的排行之所以會高的原因,是因為我的部落格當中,『台灣』兩字特別多,而這卻是在『旅遊地名』的分類當中。
  常看我的部落格的人都知道,我的部落格跟旅遊,根本就是風馬牛不相及,八竿子打不著!
  自稱『現代楚留香』的我,天生的軟骨頭,能坐絕對不站,能躺絕對不坐,怎麼可能出去旅遊?
  就算出去玩,我對『台灣』興趣缺缺,要旅遊,我當然會選擇出國玩。

  『宅度計』這是『部落格觀察』的一個玩具。這個排名基本上沒有什麼意義,只是讓人覺得這樣很好玩而已。
  但是我覺得他們的想法很對。

  到底什麼才是『宅』?
  說得精確一點:『到底何謂御宅?』
  我個人覺得,『宅度計』代表的就是解釋『御宅』的意義。
  御宅本身就是一種在某種方面專精、發燒友的意義,御宅不一定要項朱學恒那樣每天『科科科科……』的笑不停,老是把『阿宅』、『正妹』掛在嘴邊。還有,AGC御宅不是只有喜歡看Keroro的御宅。
  --朱學恒的那種御宅,基本上只是一種迎合、一種裝年輕的宅……不能說他不是御宅,只能說他御宅的很做作……
  御宅不只是老是把AGC掛在嘴上,那是一種認真的生活態度;可以認真到非常認真去思考『如何征服世界』。
  不一定只有AGC御宅,也有美食御宅,鐵道御宅,煙囪御宅,廠房御宅……等等……只是『御宅』二字比較集中形容『AGC御宅』,其他可能用什麼『專家』啦!什麼『通』來取代。

  因為什麼樣的御宅就會寫出什麼樣的文章,所以『宅度計』就是用這種方式去統計某個部落格中出現的某些關鍵字,來評判這個部落格是什麼樣的宅。

  不過天地良心啊!我絕對不是『小泉梨菜』的粉絲!只是不小心提到而已!
  我還曾經提到很多人啊!像是花宮あみ、小澤圓、高樹瑪利亞、小澤マリア(小澤瑪莉亞)、水城奈緒、美優千奈,紅音螢(或秋月杏奈)……很多啊!怎麼只有一個小泉呢?
  以上女優的名字,絕大部分來自於網路,我並不是很清楚。
  ……

  最後,我必須說明一件事情:
  關於我看不看A片的問題,我有空專文討論,我先說結論:
  我不喜歡看,但是如果手邊有片源,或是真的有哪個男優帥、女優正的A片,或是兩個女優玩同性戀的話,如果說我不看那是我再說謊^^a
  那我有沒有看過呢?
  如果我說我沒看過A片的話,那我就不是男人^+++^

8/15/2008

不想生孩子的女人,煩請不要結婚,謝謝。

  人是種很奇妙的動物,只要越討厭的人,就越會迴避那樣的人,可是卻壓抑不下自己心中的好奇心,去接觸那些人,想要找出弱點,然後大聲嘲笑:『看吧!果然如此』。
  我並不是想說哪個笨女人,我想說的是某個笨男人。
  而那個笨男人就是我自己。

  我不是很喜歡女王,但是只要她不是發廣告文(替自己的書打廣告),或是短到不能再短的文章,不然我都會去看她的文章。
  最近她發了兩篇文章,『我不認為女人有生小孩的義務』和『我才不是大女人主義者』,這兩篇文章我覺得蠻有意思的。

  『我才不是大女人主義者』沒什麼好說的,基本上是反駁一些在『我不認為女人有生小孩的義務』一文當中無理取鬧的人;讓我有感想的,卻是『我不認為女人有生小孩的義務』這篇文章。
  女人該不該生小孩?這個問題未免問的太早了,應該先問『女人有沒有結婚的義務?』
  雖然女人沒有結婚也能生小孩,但是在『正常』的情形之下,應該先結婚才有小孩吧!結了婚之後,基本上女人不應該提出『我不生小孩喔!』這種言論。

  這話雖然說得有點大男人,不過請想一想,妳結婚不生小孩,就好像包餃子不包餡一樣,妳把婚姻當成什麼了?辦家家酒嗎?
  結婚不一定要生小孩,可是所謂的『家庭』的組成,就是父母和小孩;如果真的不想要小孩的話,煩請同居就好了,請不要把婚姻當成兒戲。

  不管已婚與否,請不要說『哪天我結婚,我絕對不生小孩』這種話,因為這是一種很不負責任,而且愚蠢到忽略機率的一種言論。
  種族的延續,是生物體系當中最重要的一環,不能說把『人類』這樣的種族交給其他人,自己就可以高枕無憂。
  與其說是『種族』,倒不如說是『家族』;不想生小孩的女人,可以選擇避孕之後和男人同居;但妳不能要求和自己深愛的人結婚之後,又要求對方不準延續他們家族的香火。
  要知道,國外也就算了,中國人的思想當中,有『不孝有三,無後為大』的說法,女人不能強迫男人不能延續自己家族的香火,而自己躲在一邊,讓丈夫獨自承受家族長輩的責難。
  先不要說道德問題,請問一下,這叫做『愛』嗎?妳所謂的『愛』,就是要要求丈夫犧牲一切來迎合妳嗎?
  還有,也不能說全世界孤兒一大堆,收養就好了,何必自己生?
  安潔麗娜瓊斯,她收養了一堆孤兒,後來和布萊德彼特結婚之後,她自己也生了一個孩子。
  麗娜大可以跟小布說:『我們已經有了一個可愛的孩子,我就不生了喔!』
  問題是她還是生了。
  為什麼?我不知道,哪天有誰能問問安潔麗娜吧!
  還有,會想收養小孩的女人,天生就具有母性的本能,如果自己能生的話,對那個女人來說,當然是一件最美好的事情。
  可是那種說『收養就好了,何必自己生』的女人,除了『自私』兩字,我想不出有什麼更好的形容詞。

  至於機率問題……
  請問一下,有多少種避孕的方式?
  首先最簡單的就是男人帶保險套,女人吃避孕藥;可是保險套不保險,避孕藥對女人身體有傷害,也不保證完全避孕。
  好吧!結紮吧!問題是,就算雙方都已經結紮了,也只是讓懷孕的機率降到最低,沒人能說結紮能夠百分之百的避孕。
  兩方結紮、用殺精劑、吃避孕藥、帶保險套……等等所有的防護措施都做了,也只是把機率降到個位數,甚至百分之一、千分之一,但是沒有醫生可以保證可以百分之百的避孕。
  還有,那是兩人都清醒的狀況之下,有很多小孩都是酒後亂性所造成的……
  史帝夫馬汀拍過一部片子:『岳父大人2』,這部片子是描述他女兒出嫁之後的事情。
  其中有個畫面很經典。
  主角和他老婆,為了慶祝一件事情(我忘記是什麼了),兩人都多喝了一些酒,然後就做了;後來他老婆竟然懷孕了!
  主角吼道:『只有一次!怎麼可能?』
  醫生笑了笑:『每年我都會聽到一堆女孩這麼對我說。』
  記住,避孕是機率性的,不是絕對的。

  我不是說女人一定要生孩子,而是『不想生小孩的女人,請不要選擇婚姻』。
  就像我剛剛一直說的,妳可以和男人同居、避孕做愛(雖然有機率上的風險,但是有避孕比沒避孕還低),或是自慰,甚至找個女同性戀室友,我包准妳會有不同的人生觀;妳依舊可以選擇妳想要的生活。
  可是當妳選擇結婚之後,煩請放棄那些想要追求自由的念頭;在某種程度上,『有責任心』的男人(舉例?侯文詠算不算?)在結婚後,也放棄了一些事情,也有決心養老婆孩子。
  為人妻卻不為人母,在中國傳統觀念當中,沒人會接受這種想法。
  或許女方的家長不說話,但是男方長輩絕對會不滿,而男方長輩不會在妳的面前說什麼,但是絕對會施壓在妳丈夫身上。

  話說回來了,不想生孩子,卻又想結婚的女人還有一種選擇:找個不想養小孩的男人。
  不過這種男人,十個有九個是花花公子,第十個是半個太監(『小將軍』的功能正常,但是『小蝌蚪』有點少……)。

8/13/2008

台灣沒有漫畫家,只有『插畫家』

  星期六、日在台大有一場漫畫同人誌展CTW,我因為沒錢所以沒去。
  不管是FF還是CTW,每次去同人誌展我都有一種說不出來的感慨,好不容易我找出這個感慨是什麼了。
  台灣沒有漫畫家,只有『插畫家』。

  對對對,台灣的確有幾個漫畫家,可是經過市場的淘汰(或者說是出版社的黑手?)到現在有幾個還有出本?
  林政德的『Yang Gun's』畫到一半因為打官司停了好久;好不容易官司打贏了,那本卻不畫了,跑去畫『鹿鼎記』;到現在呢?
  麥人傑畫的的確很有創意,但是因為太有創意、太美式了,搞得台灣人沒有辦法接受(我這個台灣人除外);上回看到他的書是『九真陰莖』的情色漫畫,之後就沒看到了。
  像麥人傑這樣大師級的人物都這樣了,其他的B咖現在又在哪?

  把範圍放鬆一點,不要把漫畫侷限在『連環漫畫』當中,台灣的確有很多畫四格漫的人。
  最出名的莫過於River,其次就是米奇鰻。還有一個『泰山爸爸』也畫的不錯。
  但是一定會有人拿彎彎來當作典範。質疑我的論點。
  我承認,彎彎、四小折、輔大猴……等等幾位網路漫畫家,我都很喜歡他們的漫畫,但並不能算是四格漫畫家,他們所畫的並不是『漫畫』,而是『生活』;『漫畫』是虛構的,『生活』是真實的;『漫畫』
  所以我把他們歸類在『生活繪』當中。

  話說回來了,什麼是『漫畫』?
  嚴格上應該說是『連環漫畫』,每一頁都有分鏡,就好像連續劇一樣。
  好萊塢有很多電影在製作之前,都會先用『漫畫』的方式來表現每個分鏡,然後演員和導演就要呈現出那個分鏡的意境。

  一個漫畫家,不但要畫的好,還得有編寫故事的能力;漫畫家本身就好像電視劇的編劇,不管畫的再怎麼好,如果編劇編的有夠爛,那本漫畫還是不被人接受。
  日本的方式有兩種,一種是漫畫家自己寫故事,另一種就是故事和漫畫分成兩個人來作。
  最有名的就是『金田一少年事件簿』和小『火田』健(抱歉,因為沒有那個字,所以請把『火』和『田』合成一個字來看)。
  金城陽三郎和佐籐文也已經合作很久了,『金田一少年事件簿』是他們兩人畢生心血結晶。而小『火田』健則是不斷的和其他的作家合作。
  不過在日本,漫畫家大多採取自己編故事的方式。畢竟如果故事和漫畫分開的話,會有版權上的問題。
  美國和香港的話我就不是很清楚,只是約略的知道他們是一整個團隊在畫一本漫畫。

  美國的漫畫比較偏向冷硬派,人物都好像是用大理石雕刻出來的;而日系的漫畫變化比較多,有寫實的(像『島耕作』系列、『沉默的艦隊』和北條司的漫畫),也有可愛系的(抱歉,不勝枚舉……);而且還分少女和少年漫畫。
  香港的話,我個人覺得不管看誰的都好像……不管是『風雲』還是『天子傳奇』、『蠱惑仔』,我看起來都一個樣……寫實,而且注重招式。
  就像上一段所說的,不管是什麼畫風,都必須要有好的故事;然而台灣的漫畫家就是缺乏這一部份。
  偏向日系或是偏向美系都無所謂,問題是,台灣就是沒有可以自己編劇的漫畫家。

  編劇也就算了,還得排出分鏡,格子不能太大,也不能太小,對白也不能太多,也不能太小。
  分鏡排的不好,會讓人看不懂你到底在畫些什麼。
  日系、美系的漫畫必須要有一點點的天份,港漫的話,會有箭頭標示^^a

  要畫出一本連環漫畫實在很不容易,相對而言,插畫卻比較容易。
  反正就一張而已,所以可以專心的畫,把心思放在整理瑕疵上。
  仔細去看,台灣畫漫畫的新人越來越少,可是畫插畫和四格漫畫的新人卻越來越多。

  不要怪我對台灣漫畫界那麼苛刻;如果是出版社的漫畫也就算了,同人漫畫……拜託一下,一本要價一百元起跳,而且還沒幾頁,叫我買的人怎麼拿的出錢來?
  我之所以會買,完全出自於作品的『愛』和對作者的『尊敬』。

  我一直在想,如果台灣的漫畫家不喜歡編劇,那麼我這個繪畫白痴,業餘小說家應該可以幫上點忙吧!
  我有好幾篇故事貼在我的部落格,我真的很希望有一天有個漫畫家來跟我說:『你的故事很不錯,可以讓我改編成漫畫嗎?』
  只要談好著作權的問題,我當然舉雙手贊成。

8/12/2008

我卡,我卡,我卡卡卡

  先看看下面的社論和新聞:
聲援楊蕙如 學生發起台灣加油運動
  • 2008-08-12
  • 【中時電子報黃筱筠/台北報導】

卡神」楊蕙如日前原本要到對岸為奧運選手加油,卻遭到北京原機遣返。多位新文化工作隊學生今(十二)日到立法院上演行動劇聲援楊蕙如,希望馬政府和陸委會譴責中國的行為,同時發起「台灣加油運動」。

新文化工作隊表示,中國台灣球迷的行為令人感到難過與憤怒,身為一個台灣人,難道為台灣加油是一種罪過嗎?更何況楊蕙如和李昆霖並沒有做出任何向中國挑釁的行為,為什麼台灣要對中國如此忍氣吞聲?為什麼不能大聲的說出台灣加油?

在嘉義大學唸書的周同學表示,他今天凌晨三點多就搭車北上,因為他認為年輕人應該要站出來。這次陸委會和馬政府都沒有對中國譴責,今天馬英九總統又要出訪,如果之後又出現類似情形,誰可以為台灣發聲?誰可以當家作主?

房同學也表示,他們是一群熱愛台灣的學生,楊蕙如只是想到對岸為我國奧運選手加油,卻遭到這麼蠻橫與無理的對待,這是一種恐嚇。中國對外號稱和平,其實根本就是反人權,大家應該要唾棄。

新文化工隊也發起「為台灣加油十大行動綱領」,包括改即時通暱稱為台灣加油、在部落格上放貼紙為台灣加油、穿衣帽為台灣加油、寫文章為台灣加油、拍短片為台灣加油、打招呼為台灣加油、吃飯前為台灣加油、發簡訊、Email為台灣加油、組加油團為台灣加油等。


請大家「專心」幫中華隊加油
【聯合晚報╱社論】

2008.08.12 02:27 pm


台灣選手正在北京奧運場上奮戰,國人皆熱情觀賽。此時此刻,大家應該專心一意幫中華隊加油。真的,要專心、誠心誠意地加油,不要扯太多有的沒的,以免壞了運動的美感。

前線的賽事正熱鬧,後方的加油聲卻傳出不少雜音。這兩天,為了棒球賽程安排是否有利的問題,民進黨厲聲譴責,連「脊椎軟得像香蕉」這種話都說出口了。而且,奇怪得很,嘴裡罵的是北京奧會,最後卻把帳算到自己政府頭上。蔡煌瑯立委還說,如果中華隊打輸了,要大家「去找馬英九討公道」。這麼大頂帽子,不怕把球員心情搞壞嗎?萬一真打輸球,民進黨團真要搞出個「去找馬英九討公道」的活動嗎?這是要貽笑、還是遺羞體壇呢?

奧運會,本來就該專注欣賞運動之美。唯因其競賽性質,不免有點國族主義的作用或情緒跑出來,雖說難免,但不要搞得太過分。像北京當局把一場開幕式表演弄得有點宣揚國力的味道,結果連大陸自己的網友都看出來了,也評語不佳,可見任何政治意圖總逃不過眾人眼光。

民進黨罵中國「假運動之名搞政治」罵得兇,但自己的同類作為還嫌少嗎?這次拿棒球賽程大作文章,最後有勞台灣自己的領隊、棒協人員、體委會官員出面澄清,說明賽程並無不利,其他國家也都有兩天連續出賽的賽程,球員已很習慣,請國人放心等等。這不是無緣無故惹塵埃嗎?球員正專心練球,準備沉穩應戰,結果家鄉傳來種種莫名其妙的說法,平白騷動一場,真是惡劣之至。

奧運當然是比賽,且個人競技還關乎國家榮辱,所以政治的擔子確實重了點。但說到底,還是「運動員精神」至上,最要彰顯的是公平、誠實、榮譽感、團隊精神等高尚的品格。所以日昨俄羅斯和喬治亞兩個「交戰國」的選手在頒獎台上相擁的畫面,感動了多少人!運動之美,人性之美,盡在於此,且是「超越政治」的最佳證明。

相形之下,台灣的政客把政黨恩怨無限上綱,抓到任何一個題目都要野火亂燒,連運動都不放過。這樣的人品,在運動員面前不會自慚形穢嗎?拜託,不要再亂放話、搞小動作了,大家還是專心幫中華隊加油吧!

【2008/08/12 聯合晚報】@ http://udn.com/
楊蕙如碰壁 想起成龍遭遇
  • 2008-08-12
  • 中國時報
  • 【李同穎/美國(資訊工程師)】

 報載有「卡神」之稱的楊蕙如小姐要去北京幫參加奧運的選手加油,結果卻被北京當局取消台胞證,原機遣返,引起台灣輿論譁然。

 依據國際的慣例,向各國政府申請簽證被拒絕,對方政府沒有義務告知你申請被拒絕的原因,也沒有退還費用的義務。同樣的,對方政府取消你的簽證,或是在你搭飛機抵達時拒絕你入境,原機遣返,也不必給你任何理由。

 楊小姐在海關遭到官員盤問搜索,仍然是北京行使主權的行為。坦白說,北京沒有權力沒收楊小姐的中華民國護照,沒有權力對她施以肉體或精神的折磨,也沒有權力在不給收據的情形下沒收她的行李。如果有任何一國官員對中華民國國民做出這些事,我們外交人員或陸委會人員應該提出嚴正抗議。楊小姐不是運動員,北京也沒有做出這些,要由體委會官員表達遺憾,是一件奇怪的事。

 另方面,在我們批評北京因楊小姐言論而拒絕入境時候,我們是不是可以想一下當初影星成龍說台灣總統選舉是宇宙大笑話後,民進黨立委張旭成建議抵制他的電影並拒絕他入境時,我們是不是用同樣的標準呢?如果調侃政府軟骨頭,抗議北京拒絕楊小姐入境的民進黨立委們,當初若支持張立委的想法,或是沉默以對,那麼今天就不太理直氣壯了。

聯合筆記》抗議的智謀和勇氣

在京奧期間搞地下反宣傳這檔事,除了需要智謀與勇氣,更重要的是態度。

中共在京奧期間最頭痛的問題,就是如何處理層出不窮的抗議事件。事實證明,不論北京封鎖的有多密實,抗議人士也總可以找到漏洞達到反宣傳的目的。

無疆界記者組織在奧運開幕前十二個小時,把北京一個廣播頻道蓋掉廿分鐘,批評中共嚴格管制新聞。這個抗議行為需要一些技術、一些謀略與策劃,以及勇氣。

但大部分時候,抗議需要的智謀不多,但需要更多的是勇氣,以面對被拘捕、甚至刑求的結果。

八月六日奧運開幕前,兩位英國人與美國人在「鳥巢」附近爬上電線杆,懸掛支持西藏的布條,十幾分鐘後即被警方拘捕。同一天,另有三名美國人在天安門廣場抗 議中共迫害宗教與強迫墮胎,下場也是被拘捕。八月九日,五位來自美加等地的人士,在天安門廣場裹著西藏旗幟「裝死」抗議、支援西藏,結局也是被拘捕。

這些抗議人士不論是否有勇有謀,他們都有一個共同點:事前沒有大聲嚷嚷,事後勇敢面對結果,他們的出發點是誠摯的,而非自保;他們也都因此成功達到目的。

比起來,號稱「卡神」的楊蕙如,搞抗議既沒勇氣、又沒誠意。還沒出發前,她就昭告大眾自己要去北京,語帶暗示的說萬一什麼情況,「我一定會抓狂」云云。這踢館宣言看似悲壯,難道不也是算好北京定會將她遣返的自保之舉?

從八月六日開始,有那麼多人、那麼多起在北京成功的抗議中共,楊蕙如如果真有心去抗議「中國台北」或「中華台北」矮化台灣,她的成功機率不會比那些支持西藏的西方人低,她為什麼不好好策畫?

北京處理楊蕙如入境一事,僵化、沒彈性是一回事;但中共的粗暴,不能合理化政客作秀之舉。民進黨與楊蕙如說得一嘴好革命,卻連到北京轟轟烈烈搞一次抗議的智慧和謀略都沒有,這種欺騙人民感情之舉,應該得到噓聲而非掌聲。

【2008/08/12 聯合報】@ http://udn.com/



  頑皮、天真和白目是有差別的。
  關於這次楊蕙如入境中國被遣返的事情,我認為,如果楊蕙如不是天生的大白目,就是有政治目的。

  老實說,換成是我,我也不會在家裏辦派對,有客人的時候,讓一個在外頭放話,說他要來陪著某個朋友進來我家,然後說:『我不知道會做出什麼事情』、『不知道能不能平安回家』的人進來。我又不是犯賤,我一定會要我家的守衛把那個擋下那個擺明來鬧事的人。
  今天對岸不讓楊蕙如入境的理由也是這樣。

  就表面來看,楊蕙如去北京,口頭上說是為了要去替中華隊加油,看起來也好像很友善,換上了奧運標誌的襯衫,標誌也換成了奧委會的標誌……
  但是我想請問一下,在她臨行前一天開的那個記者會上,她說了什麼樣的白目話?
  『楊蕙如說,她八月九日要去北京看奧運,屆時如果旁邊的中國人民喊中國台北加油,她不曉得如何回應,也不知道最後能不能順利回台灣。』--2008-8-7 中央社

  如果是英美法日台,或許還有可能讓你入境,但是他們也有權利讓你原機遣返,就算要你自己自費,這也是他們的權利。搜索你是否有夾帶『違禁品』,這也是海關的權利與義務。
  想想看我剛剛舉的例子;那個在外頭放話的人搭著計程車來到了我家門口,我家的守衛有權利把那個不識相的人給擋下來搜身,甚至把他趕走,而沒有必要幫那個白目付車錢。
 
  至於為什麼北京會准許楊蕙如的台胞證?
  請問一下,楊蕙如的台胞證應該什麼時候申請?需要幾個工作天才能拿到?
  這個問題我不是很清楚,不過絕不可能八月七號或八月八號申請,八月九號就核准,當天就拿到台胞證。
  護照、簽證也需要時間處理,沒理由台胞證可以在短短一天就可以拿到。
  也就是說,原本北京並不反對楊蕙如去替台灣隊加油,但是誰較那個小鬼白目,把北京形容的好像回到了文革時期,還表明『會發生什麼事,連我自己都不知道』這種『劉文聰』式的發言。
  想想看我舉的例子。想來參加我的派對的人,我當然會很希望人越多越好,當我邀請函都發出去了,就有個白目說我以前是搶匪,現在也是搶匪,他要來我家『伸張正義』。
  我有這麼腦缺嗎?中共有那麼腦缺嗎?

  其實,這次的事件泛綠的必須要歡呼啊!
  北京已經不把台灣當成中國的一部分,而是把台灣當成一個國家啊!他們可是用國際禮儀對待楊蕙如的,一切都是比照國際機場的要求來處理爭議人士的!  
  想想看,王丹或是吾爾開希到北京的話,那可是馬上抓起來的!中共才不管他們現在是哪個國籍,先抓了再說。
  可是如果是國際上的異議人士的話呢?
  知道了吧?要歡呼啊!雖然中共口頭上說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但是他們對於台灣異議人士採取的卻是國際規範。這不是『國與國的關係』?這不是『一邊一國』嗎?

  自從馬英九當上總統之後,只要發生大小事情,泛綠的都會大喊『馬英九不該負責嗎?』、『馬英九不該道歉嗎?』
  我很擔心會出現下面這幾個造句:
  『陳水扁承認貪污,馬英九不該負責嗎?』
  『民進黨承認是他們毀國,馬英九不該道歉嗎?』
  『我沒有女朋友,馬英九不該負責、道歉嗎?』
  『我過的不夠爽,這難道不是馬英九的責任嗎?』
  ……
  馬英九不該為任何事情道歉或是負責,真正該負責和道歉的是『馬團隊』。而『馬團隊』只需要表示遺憾即可,沒有必要道歉。
  至於吳育生說楊蕙如自取其辱……我覺得並不過份。
  我倒是覺得他這話太斯文了……

  我覺得台灣人還是太純了,尤其是大學生。
  我並不是說大學生不該去管讀書以外的東西,而是說大學生必須要有辯證和思考的能力,不能人云亦云,更不能把激情和尊嚴無限上綱。
  那些力挺楊蕙如的學生,我個人認為他們欠缺思考,如果他們真的有思考過楊蕙如的行為的話,他們應該了解中共是把楊蕙如當成『中華民國』國民,而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
  --不然楊蕙如早就被逮捕了。
  

  最後,從這篇開始,只要我發的政治文,我會嚴格審查留言。
  凡是斷章取義,不知所云,不了解我文中的意思,或是出現詆毀、謾罵的字眼,我一律刪除。
  我歡迎辯論,但是卻不能完全沒有邏輯,或是完全沒有經過思考,訴諸於激情、情緒和面子的言論。
  那種拿著民粹當民主的人,基本上和法西斯、納粹、紅衛兵沒有什麼兩樣。

引用:今天的台灣比大陸還要大陸
引用:她順利回家了
引用:卡神被遣返 苦肉計

補充:
  不只是楊蕙如,美國和加拿大也有人被遣返。

七藏獨支持者 遣返抵加

【本報記者陳元誠列治文報導】七名加拿大籍藏獨支持者,由於在京奧期間進行藏獨示威活動,日前遭北京當局強制驅逐出境,並於11日先後返抵加拿大。

這七名藏獨支持者分別是來自滿地可、28歲的柯特(Maude Cote);來自艾蒙頓、28歲的安德森(Steven Andersen)、29歲的貝克(Paul Baker)、26歲的歐諾斯基(Denise Ogonoski)及32歲的休德馬(Mike Hudema);另外還有來自溫哥華、32歲的尼爾森(William Nelson)及28歲的弗烈德(Jasmine Freed)。

其中安德森和另一位來自德國的菲利茨(Padma-Dolma Fielitz)於10日在天安廣場前展示藏獨旗幟,柯特和另外二名美籍抗議者也試圖展示一張「藏民誓死也要自由」的長幅標語,五人被北京當局當場制止並帶走,菲利茨更是被強拉在地上拖行。

除了柯特及安德森外,其它五名加拿大籍的藏獨支持者之後也被當局扣押在朝陽區某酒店內,七人最後經由香港被強制驅逐出境,其中溫市居尼爾森、弗烈德及艾蒙頓居民休德馬搭乘聯合航空班機,於11日晚間10時30分左右抵達溫哥華機場。

安德森在下午抵達艾蒙頓時表示,中國官員強行拿他的信用卡去買回加拿大的機票,卻未經他授權或簽名。據了解,這些加拿大籍的藏獨支持者,皆 屬加拿大自由西藏學生運動組織成員,該組織的溫哥華分會負責人艾比佳恩(Hayfa Abichahine)表示,他們都是自願去北京抗議中國打壓爭取人權和自由的藏民,所有自由西藏學生運動組織成員,也將在京奧期間持續發起更多抗議活 動。

2008-08-12

  原網址

8/07/2008

著作權到底保護了什麼鬼?


看到圖片右下角那個『b』嗎?
代表這張圖片取自於博客來網路書局

  昨天晚上我把這本書看完,看完之後有很多感觸;本文的例子都是取自於這本書。

  著作權法是一部令人又愛又恨的法案。
  原先的想法的確很良善,為了保護作者的創作物不被人盜用或是張冠李戴;但是發展至今,著作權法保護的已經不再是作者,而是『著作權人』。

  著作權人可以是作者本身;當我這篇文章寫完,按下『確定發表』的按鈕之後,我的這篇文章就受到著作權法的保障,當有人逐字抄襲,或是把我的文章當成他的文章的時候,我有權利控告那個人侵權。
  但是當著作權人不再是作者本身,而是類似於出版社之類的『法人』的話,那麼著作權法的保障就變得很荒誕無稽。
  不用說別的,最好的例子就是米老鼠。原作者早就已經剩下一副枯骨了,但是米老鼠的著作權依舊屬於迪士尼,而且迪士尼每年都會想盡辦法去延長保護期限。
  在美國,著作權保障期限,從原本的十四年,延長到了九十五年,也就是說,當原作者已經死了,著作權依舊繼續保障著『著作權人』的權利,使得被保障的作品幾乎永遠不會進入公共領域。
  想想看,九十五年以前,有個人寫了一本小說,在這九十五年當中,如果想要用這本小說當中的某個橋段,或是改編成電視劇、歌劇等等其他類型藝術,甚至用這本小說引申出來的另一篇新的小說,都得找到這本小說的『著作權人』,得到他的授權之後才行。
  請問一下,有誰能活九十五年?

  小說還比較容易一點,可以從出版社找到作者,如果作者掛了,還可以找到繼承作者著作權的後代(是的,著作權是世襲的)。
  但是,如果說是電影呢?
  你要取得的授權除了電影公司、導演、演員、編劇以外,還有一大堆不知道怎麼會蹦出來,也不知道什麼時候會蹦出來的『著作權人』,拿著律師信要你賠償。
  台灣或許還沒那麼誇張(誰看國片啊?),在美國就是會發生這種事情。

  有沒有想過,一個四秒鐘『辛普森家庭』的片段,價值多少?
  答案是:一萬塊美金。
  沒有人知道這個價值到底是怎麼定下來的,但這四秒鐘受到著作權法保護的片段就是這麼值錢。
  在美國從唱片行偷走一張CD被抓到,大約要罰一千多塊美金;在網路上下在一首歌被抓到,請問要罰多少?
  答案是一百萬美金。
  天知道這種鳥價格到底是誰定的?

  這樣的懲罰到底是怎麼定下來的?沒有人知道,但是律師和業者就是可以開出這樣的天價。
  但是當付出和解金的時候,作者本身實質受惠多少?沒有人知道。因為作者可能已經死了,受惠的卻是作者的後代。

  最麻煩的還在後頭。
  『勞萊與哈台』這部美國電視劇,在著作權的保障之下,如果必須要數位化,順便修改一些因為軟片損毀所造成的雜訊,必須要取得『所有』的授權。
  但是這些著作權人,要不就是死了,要不就是失蹤了,連渣都不剩了,也沒有一個清單或是機構可以查詢。但是當年的軟片並不能永久保存,軟片會隨著時間而消失。
  只是為了要數位化和修正雜訊,就必須要花這麼多資源,請問一下,著作權到底保障了些什麼鬼?
  
  我並不是反對著作權,而是必須有個合理的範圍。
  如果我是莎翁在世,十年前我寫的小說,對於十年後的我一點用處都沒有,我為何不把我的小說放到公共領域去,免費的讓大家自由應用?
  對,我可以藉此收取版稅,可是如果我只靠舊小說的版稅就可以過活,那我何必繼續創作?
  如果我可以藉由控告修改、二次創作就可以取得高額的賠償金,那我又何必繼續創作?
  我的創作如果被保障的期限是永遠,那麼就永遠沒有人能拿我的小說來改編,那麼,誰還願意創作?文化又如何繼續向前邁進?
  
  著作權的詭譎就在這邊,著作權已經不再是保障著作權人的法律,著作權已經逐漸扼殺我們下一代創作的慾望。
  尤其是當著作權保障的不是『自然人』而是『法人』的時候,著作權就變得更加荒誕可笑。

  上面的例子大多都是美國的例子,在台灣也發生了一件很荒謬的事情。
  一個十二歲的小女孩,把某個她所喜歡的動畫,從YouTube片連結貼到她的部落格,小女孩就收到律師的恫嚇信,嚇得小女孩再也不看那部動畫。
  而廠商卻擺出高姿態說明明是小女孩沒教好,家長還找媒體渲染。
  台灣還曾經發生CD-Por2惡搞短片被禁止製作,香港小叮噹同好網站被迫關站的事情;這種荒謬到極點的事情,真的令人無法想像。
  這三個案子都有同樣的特徵:合理使用的範圍到底在哪裡?真正侵權的人又在哪裡?
  的確,那個十二歲小女孩的確有侵權的嫌疑;但是真正侵權的人並不是她,她只是轉貼嵌入的連結,她有不受到恐懼的權利。
  CD-pro2擷取了『無間道』和『大隻佬』的電影片段,混搭重製出一部惡搞影片,但是作者卻收到了律師恫嚇信,使得作者不得不停止製作出那麼有意思的影片。而香港小叮噹同好網站被迫關站的原因和CD-Pro2的原因一樣。
  律師群完全忽視了『合理使用』的範圍,而刻意放大盜版、侵權的部份,請問,這樣的著作權,到底有何正義可言?

  現在的著作權法的問題在於:
  1. 過於擴大使用的範圍,完全忽視『合理使用』的部份
  2. 懲罰過於嚴苛,完全一面倒向商業的一方。
  3. 保護期限過長,使得創作物永遠無法進入公共領域
  4. 過長的保護期限,不但扼殺二次創作的創意,同時也使得作者本身懶於創作
  5. 著作權人沒有一個管理機構,使得取得授權過於困難
  6. 使得未來的創作者動輒得咎,一不小心就變成了竊取著作權的賊。
  『誰綁架了文化創意?:如何找回我們的「自由文化」』一書的作者Lawrence Lessig 提出了一個很有意思的作法。
  著作權採取登記制,而不是『自然產生』,由某個機構統轄管理;保障期限以十四年為一個週期,如果希望繼續受到保障,必須再度登記。
  這樣一來,可以很輕鬆的取得授權,不需要耗費過大的人力與物資。
  或者,使用『創用授權』,你可以在合理的範圍使用任何一種創作品。

  著作權的確很重要,而著作權法的確保障了創作者免於被盜版、盜用的恐懼;但是著作權不能扼殺後來的創作者的創意,要不就是失去文化,要不就是動輒得咎,使得我們的子孫一不小心就變成賊。

  最後,如果想跟我辯論的『著作權鬥士』們請先思考一下,或是好好的,仔細的把『誰綁架了文化創意?:如何找回我們的「自由文化」』這本書看一遍。
  想想看,著作權,是不是到了必須重新審視的時候?

理財和Nikon COOLPIX S210(基本上兩者完全不相干)

  八月三號晚上,我打電話給我媽,跟她說我想買數位相機的事情。
  我媽很乾脆的說:『那就買吧?』
  我愣住了。
  我媽:『你不是想要?錢在你手上,想買的話就買吧!』
  我:『妳以前不是這樣的。』

  這通電話讓我明白一件事情:我的理財觀念被我媽教育的很好。能不花的錢就別花。
  而且,如果亂花錢被我媽知道,她才不管我是三歲、十三歲還是三十歲,她絕對會馬上給我一個耳光。
  就算『馬。不上』,她照樣會給我一個耳光。
  ……
  我知道,這笑話很冷……

  從我開始工作起,我公司薪水的提款卡就是交給我媽保管,每個禮拜她都會匯兩千塊錢匯到我郵局的戶頭,我再用郵局的提款卡領錢。
  可是這個月開始,因為某種因素,使得薪資存款的存摺和提款卡都在我手上,對我媽來說,唯一的困擾就是當她沒有現金的時候,不能偷偷花我的錢。
  『妳都這樣玩的啊?』
  『有什麼不可以,我都有還你啊!』

  可是因為被她控制太久了,潛意識中,感覺只要花超過『萬』以上,或接近『萬』的數字,我就會變得很神經質,會非常非常非常審慎的去思考到底該不該花這筆錢。
  --就算薪資存款在我手上也一樣……
  並不只是單單看到錢越來越少,心情會很不好;同時也是會感覺被後有人正在瞪著我,準備開罵。

  老實說,我很喜歡花錢,尤其是那種完全不去看數字,狠狠的血拼。
  怎麼?男人就不能喜歡血拼嗎?血拼只有女人才可以嗎?
  我真的很想作一件事情,站在櫃台跟店員說:『這個,那個,還有那個幾個。』
  『幫您包起來嗎?』
  『不,那些我不要,其他我全買了。』
  哪天我有錢,我真的很想這樣去敗家^+++^。
  可是我不是郭老闆,就算捐出九成的財產,剩下還有一億多的財產=.=。

  但是,和血拼相比,我覺得我比較喜歡看到數字的累積。
  不知道為甚麼,只要看到存款越來越多,我就會覺得很開心;我喜歡累積一些東西,像是一塊錢的硬幣,裝滿整整一個瓶子,或是部落格的點閱率,一點一滴的累積起來。
  如果一口氣給我一堆,我反而會覺得那很無趣。
  或許,是因為那些『累積』是我努力的成果;或許是一種小小的成就感,我就是喜歡這麼作。
  當然也不是很變態的蒐集一些很奇怪的東西。
  --奇怪到我連想都想不到的東西……
  我喜歡蒐集一些比較實際的東西,像是錢、郵票、錢、貼紙、錢、DVD、錢……
  我知道,我很喜歡錢,雖然這樣看起來我好像滿身銅臭一樣^^a
  廢話!除了郭老闆等級的人,誰會嫌錢多?

  八月四號,因為我的『背後靈』已經准許我買數位相機,那我絕對不會手軟,所以買了一台Nikon COOLPIX S210。
  基本上這不是我原本想要的,我原本想要買的是一台單眼相機,我想試著操控鏡頭和光圈。
  後來我想一想,我真的沒有必要買那麼好的相機。想想看,只是拍風景、拍人物、拍下值得紀念的一瞬間,只是作為記憶而已,何必買高檔貨?
  還有,促使我想買數位相機的,並不是為了享受,而是為了工作。

  有的時候,在產品生產的過程當中,有些地方必須要作修改,圖片比文字和語言來的直接明瞭。
  就算說了一百遍,不懂的人還是不懂;弄好一塊板子,然後拍照,寄給外包廠,對方就會一目了然。
  過去五年中,雖然我碰到的機率不高,可是每回都要四處向人借相機的時候,就會借的一肚子火。
  所以我一直很想要有一台數位相機,以備不時之需。

  那台相機我是在世貿電腦應用展買的,回來之後我同事問我:『你有沒有拍些Show Girl?』
  『拍那個做什麼?』
  『不會吧!買了相機就走了?』
  我的確是這樣,買了相機就離開了會場。
  因為我覺得,拍了Show Girl,除了回家看爽,或是貼到部落格上和大家分享以外,你能把的到那個Show Girl嗎?你能抱著她一起看電影嗎?或是抱著她一起吃晚飯嗎?或是當她的男朋友嗎?
  如果不能,拍那個做什麼?
  --這也是為什麼我對A片沒什麼興趣的原因之一……別說我偽善,這點以後有機會專文討論之。

  我想拍些什麼?不知道,或許是一些很無聊的東西吧!
  像是……女朋友的照片、一些風景,或是女朋友的照片之類的東西……吧……

8/02/2008

God!I hate my life!

  TFT的螢幕,難免會出現一些水紋波。
  什麼是水紋波?就是液晶螢幕的控制線路設計不良,在某個角度或是某個特殊狀況之下,可以看到類似把石頭丟到水中,水面上出現的那種紋路。
  最糟糕的情形就是直視液晶螢幕的時候,就會出現水紋波。
  造成這種情形的可能性很多,有可能是線路接地不良,導致雜訊竄進了信號源,也可能是因為電壓和畫面掃描的頻率一樣,所以出現了水紋波。
  這個問題對於每個設計有螢幕的電子產品的工程師來說,是個很頭痛的問題。
  可以解,但是需要時間去試。
  問題是,當PM(專案經理)每天追著你問:『水紋波解了沒?水紋波解了沒?』,以及大老闆拍著你的肩膀,說:『水紋波很重要,要快點解決。』的時候,沒有人會有那個閒情逸致慢慢來。

  上面那些關於技術方面的問題如果不懂的話也沒關係,只要知道我過去兩個禮拜以來,念茲在茲的想要解決一個很棘手的問題,卻沒有時間可以解,就算有時間,解起來也很煩人的問題就好。
  我運氣比較好,八月一號的時候我……更正,我們副總幫我找到了這個問題的癥結點,結果只要軟體設定一下,硬體微調一下就解了。

  為甚麼我要提這個?
  因為我發覺我的生活好無聊。

  真的很無聊!
  早上上班工作,下班的時候就上魔獸世界和網路上的朋友一起推王;假日的時候就出去走走,餓了就找東西吃。
  不一會兒一個禮拜過去了;感覺上才剛過完年,怎麼一下子就要吃粽子了?吃撐了粽子,咦?怎麼又要吃月餅了?
  日子一天一天的過去,總覺得日子過的好快,但是回想起來,在那些流逝的日子裡頭,卻沒有一件事情可以去回憶的。
  沒有刺激、感動、開心、難過,有的只是一天又一天的無聊。

  真的很無聊。尤其是最近看了第一季和第二季的『六人行』(一共五十集,看完天都亮了……還有八季,每季都有二十四到二十五集……)之後,我更覺得我的日子過的好無聊。
  我發覺我和錢德一樣。
  有個很不錯的工作,工作輕鬆,薪水也還過得去,但是飢渴而且寂寞。
  當然我沒他那麼悲慘的生活,父母在青春期之前離婚,爸爸變成變性人……一隻腳趾頭在高中時代被莫妮卡給切斷,三個乳頭……
  --我沒那麼糟糕的過去。
  不過,真的,我覺得我的生活無聊、飢渴而且寂寞。

  後來我仔細想了一下,我發現我沒有什麼朋友,也沒有什麼可以當我男儐相的男性朋友。
  一時間,我發覺我的人生真的很無聊。
  沒有朋友,沒有女朋友,有的只是遊戲中的朋友……和工作……

  我覺得我應該出去走走,和朋友一起聊聊天,或是出去看場電影,和朋友一起出去看場電影。
  或許,我應該找個女朋友。

  是啊是啊,如果經常看我的部落格的人,應該明白這種話已經說了很多次。
  『我應該找個女朋友』
  這種話說來容易,但事實上做起來可不容易。
  每次出去都想著:『如果可以,這次我希望能認識個女孩』,可是每回出去,我都會沈浸在覓食和玩樂之中,忘記當初所期待的事情。
  再不然就是看上眼的女孩,身邊都有個男人--一個很難看的男人。
  不管如何,我一直找不到適合的對象。
  
  適合的對象?很有意思一句話。
  到底什麼樣的女孩才適合我?老實說我也不知道。就是一直尋找,一直希望能有個不錯的女孩和我一起出去,可是……
  可是……
  那不是重點。重點是我的生活真的很無聊。
  看著電影或是動畫中的主角,他們的生活都很有意思,我一直想著:『為甚麼我的生活會這麼無聊?』
  我可以像『終極殺陣』的丹尼爾超速開計程車--只要我會開車的話……
  我也可以像『驚爆十三天』的JFK樣,做出最好的決定--只要我是美國總統的話……
  可是我不是。
  我只是一個工程師,一個彆腳的工程師,以及一個業餘的御宅族。
  God!I hate my life!

  沒有朋友……沒有『死黨』就算了,就連女朋友都找不到,我在想是不是我這個人真的很難相處,還是讓人看起來就像是個飢渴又寂寞的傢伙,讓女孩子看到我就跑?
  先把『女朋友』和『朋友』放在一邊,我就連花七千九百塊買一台數位相機都不敢!我不是一直想要嗎?為甚麼我不敢買?
  七千九百,四捨五入也才八千塊!而且店員偷偷地跟我說:『如果你擔心的是價錢的問題,我可以給你更漂亮個價錢!』
  『更漂亮的價錢!』天啊~~我竟然花不下手!
  還附贈4GB的記憶卡!還有旅行包包!還有讀卡機!
  先不管相機了,光為了4GB的記憶卡和讀卡機,我就應該買下去!為甚麼不能想成『買記憶卡和讀卡機,附贈一台八百萬畫素的相機』?
  但是我沒有,我跑到附近的書局買了兩本書,之後又跑到漫畫屋去買了四本漫畫。

  我現在在想什麼?我現在在想:『現在已經七點四十四分了,如果我再不上線,我就沒有辦法和公會的人出團了。如果跟不上出團,上線也沒有什麼意思了。』
  天啊~~

  算了,煩惱會繼續下去,太陽明天還是會起來,除非我找到女朋友,我還是會繼續飢渴,寂寞,還是會不斷喊著:『我要女朋友』下去。
  就這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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