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3/2008

台灣沒有漫畫家,只有『插畫家』

  星期六、日在台大有一場漫畫同人誌展CTW,我因為沒錢所以沒去。
  不管是FF還是CTW,每次去同人誌展我都有一種說不出來的感慨,好不容易我找出這個感慨是什麼了。
  台灣沒有漫畫家,只有『插畫家』。

  對對對,台灣的確有幾個漫畫家,可是經過市場的淘汰(或者說是出版社的黑手?)到現在有幾個還有出本?
  林政德的『Yang Gun's』畫到一半因為打官司停了好久;好不容易官司打贏了,那本卻不畫了,跑去畫『鹿鼎記』;到現在呢?
  麥人傑畫的的確很有創意,但是因為太有創意、太美式了,搞得台灣人沒有辦法接受(我這個台灣人除外);上回看到他的書是『九真陰莖』的情色漫畫,之後就沒看到了。
  像麥人傑這樣大師級的人物都這樣了,其他的B咖現在又在哪?

  把範圍放鬆一點,不要把漫畫侷限在『連環漫畫』當中,台灣的確有很多畫四格漫的人。
  最出名的莫過於River,其次就是米奇鰻。還有一個『泰山爸爸』也畫的不錯。
  但是一定會有人拿彎彎來當作典範。質疑我的論點。
  我承認,彎彎、四小折、輔大猴……等等幾位網路漫畫家,我都很喜歡他們的漫畫,但並不能算是四格漫畫家,他們所畫的並不是『漫畫』,而是『生活』;『漫畫』是虛構的,『生活』是真實的;『漫畫』
  所以我把他們歸類在『生活繪』當中。

  話說回來了,什麼是『漫畫』?
  嚴格上應該說是『連環漫畫』,每一頁都有分鏡,就好像連續劇一樣。
  好萊塢有很多電影在製作之前,都會先用『漫畫』的方式來表現每個分鏡,然後演員和導演就要呈現出那個分鏡的意境。

  一個漫畫家,不但要畫的好,還得有編寫故事的能力;漫畫家本身就好像電視劇的編劇,不管畫的再怎麼好,如果編劇編的有夠爛,那本漫畫還是不被人接受。
  日本的方式有兩種,一種是漫畫家自己寫故事,另一種就是故事和漫畫分成兩個人來作。
  最有名的就是『金田一少年事件簿』和小『火田』健(抱歉,因為沒有那個字,所以請把『火』和『田』合成一個字來看)。
  金城陽三郎和佐籐文也已經合作很久了,『金田一少年事件簿』是他們兩人畢生心血結晶。而小『火田』健則是不斷的和其他的作家合作。
  不過在日本,漫畫家大多採取自己編故事的方式。畢竟如果故事和漫畫分開的話,會有版權上的問題。
  美國和香港的話我就不是很清楚,只是約略的知道他們是一整個團隊在畫一本漫畫。

  美國的漫畫比較偏向冷硬派,人物都好像是用大理石雕刻出來的;而日系的漫畫變化比較多,有寫實的(像『島耕作』系列、『沉默的艦隊』和北條司的漫畫),也有可愛系的(抱歉,不勝枚舉……);而且還分少女和少年漫畫。
  香港的話,我個人覺得不管看誰的都好像……不管是『風雲』還是『天子傳奇』、『蠱惑仔』,我看起來都一個樣……寫實,而且注重招式。
  就像上一段所說的,不管是什麼畫風,都必須要有好的故事;然而台灣的漫畫家就是缺乏這一部份。
  偏向日系或是偏向美系都無所謂,問題是,台灣就是沒有可以自己編劇的漫畫家。

  編劇也就算了,還得排出分鏡,格子不能太大,也不能太小,對白也不能太多,也不能太小。
  分鏡排的不好,會讓人看不懂你到底在畫些什麼。
  日系、美系的漫畫必須要有一點點的天份,港漫的話,會有箭頭標示^^a

  要畫出一本連環漫畫實在很不容易,相對而言,插畫卻比較容易。
  反正就一張而已,所以可以專心的畫,把心思放在整理瑕疵上。
  仔細去看,台灣畫漫畫的新人越來越少,可是畫插畫和四格漫畫的新人卻越來越多。

  不要怪我對台灣漫畫界那麼苛刻;如果是出版社的漫畫也就算了,同人漫畫……拜託一下,一本要價一百元起跳,而且還沒幾頁,叫我買的人怎麼拿的出錢來?
  我之所以會買,完全出自於作品的『愛』和對作者的『尊敬』。

  我一直在想,如果台灣的漫畫家不喜歡編劇,那麼我這個繪畫白痴,業餘小說家應該可以幫上點忙吧!
  我有好幾篇故事貼在我的部落格,我真的很希望有一天有個漫畫家來跟我說:『你的故事很不錯,可以讓我改編成漫畫嗎?』
  只要談好著作權的問題,我當然舉雙手贊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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