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8/2006

WEB2.0 的迷思

  從.com時代開始,我一直有個很大的質疑:網路除了ISP、電信公司以外,其他像是入口網站、免費空間等等的網站,真的能賺的到錢嗎?
  除了廣告以外,我真的看不出來在網路上可以賺到什麼錢。
  不過,倒是有個家公司的確發展出了一套獲利模式。什麼?Google?抱歉,除了廣告以外,我還不知道Google到底還有什麼獲利方式。
  我指的是台灣的104人力銀行。找工作的人可以免費登入,可以免費的收到全國各地的企業主的資訊;但是企業主如果想要找人才,就必須付費。
  多年下來,104人力銀行還建立了派遣、兼差的網站,如果要有完整的功能的話,也是需要付費。

  現在科技業炒的最火熱的就是WEB2.0。
  可是我怎麼看,為什麼我覺得WEB2.0和以前的網站一點都沒有任何改變?沒有內容的東西,就算到了WEB100,還是一點意義都沒有。
  或許我是從內容的角度來看,並沒有從商業的角度來看吧!
  可是,一家公司,一間大型企業,真的需要為了WEB2.0投下大筆的資金和人力嗎?
  企業只需要一個網站,提高曝光率,讓下游企業或是消費者知道你的有他們需要的東西就好了。其他的像是網路下單、網路訂購等等這些東西,那不都是老早就有的東西嗎?還需要什麼?部落格嗎?還是WIKI?

  從PCHome的Portal2.0看來,我並不覺得那和以前的HPHome所提供的服務上有太大的差異,反而我覺得有點多此一舉。
  yahoo更是把我搞得一塌糊塗,只不過首頁改版而已,需要把兩個CEO挖出來拍廣告嗎?有沒有特別一點的改變?感覺上也沒有。
  難道,WEB2.0的意義所代表的就是有提供部落格、相簿的網站,就代表已經進入WEB2.0了嗎?那跟以前提供免費網頁空間有什麼不一樣?

  如果要我承認WEB2.0的功能的話,我覺得Google做的不錯。
  Google提供了很多很有意思的東西,可以去看看我寫的這篇文章:『今天,你Google了嗎?』。
  對了,看完這篇文章之後,可以去看看紅虫的網誌,裡頭有些蠻有意思的文章。

  Google做了很多很有意思的東西,雖然並不能說有百分之百的原創性,但是統合起來卻是一個很龐大、而且有組織、有系統的架構,讓人很快的就進入了Google 所打造的網路世界。
  這麼簡單的事情,有必要打著敲鑼打鼓的跟人家說:『我想出了一個你以前經常在用的點子!雖然功能比以前更好,但是需要你提供內容。』

  我認為,WEB2.0終究會和PMP(行動式多媒體播放器)一樣,會變成一個形容詞,而不是一個名詞


11/27/2006

魔獸世界

  最近,我開始玩『魔獸世界』。
  那是一款線上遊戲,遊戲的背景是由美國遊戲公司『Blizzard』榮譽出品的『魔獸爭霸』系列。
  整個故事背景橫跨魔獸爭霸一、二、三代,以及各代的資料片。寫成小說的話,那可以寫成一整本有如史詩一般可歌可泣的『虛擬歷史』
  真的,魔獸爭霸真的有出小說版,三本,我只看過封面而已。
  不過你想以最短的時間瞭解魔獸世界的歷史的話,可以看這裡
  這篇並不是我對魔獸評論,畢竟我是個不成材的御宅族,只要有遊戲可以玩,有事情可以殺時間,只要遊戲不要太爛,基本上不玩出個所以然來,我就會一直沈迷下去。
  
  我玩魔獸世界也不過一、兩個禮拜的時間而已,要說有什麼心得的話,只能說千萬別選PVP伺服器。因為PVP伺服器之中,只要是敵對角色的玩家,連問都不用問就可以直接砍你。
  是沒有錯,部落和聯盟之間的確不斷有零星的戰爭,在設定上也是敵對的,可是就以我本身的角度來看,抱歉,我討厭出手和玩家對打、PK。
  
  有人會認為PK比較刺激,但是一個遊戲真正好玩的地方,絕對不是像幫派一樣,你砍我、我砍你的,而是在於遊戲中的任務,PK只是其中一小部份而已。
  可是就是有那種喜歡欺負弱小的人,專門找落單的、等級低等的角色來PK,有種你為什麼不和60級的戰場元帥打?真是的。
  我本來在PVP伺服器『寒冰皇冠』有一個角色的,但是當突然出現的部落玩家把我砍掛好幾次(只有一次是一對一,其他都是好幾個人圍攻我一個,甚至還有一個超過四十級以上的玩家。)氣得我乾脆跳到PVE的『精靈之鍊』去。
  如果再有人圍毆我一個,或是以大打小的話,我TMD會打電話到『Blizzard』的總公司的客服去,用閩南語罵到爽之後,從此再也不玩魔獸世界了。

  線上遊戲最令人詬病的就是LAG和外掛。
  魔獸世界整體上而言,LAG比較不嚴重(或許是因為我的電腦等級比較好的緣故吧^^|||),魔法效果也看起來非常漂亮。
  但是我不知道如果人數一多起來的話,會變成什麼樣子。
  不過沒關係,我練得是獵人,前面戰士肉盾會擋著,我只要不斷的射擊就好了。
  外掛在魔獸世界一點意義都沒有。魔獸世界的外掛抓得很嚴是一回事,另一方面是根本沒有辦法做到寶物交易。
  只要這個寶物一和你的角色綁定之後,你就沒有辦法賣給玩家;沒有綁定的寶物,要不隨便打隨便有,再不然就是商店裡都有賣,賤得很。也因為這樣,盜取帳號的問題也會跟著少很多。
  沒有利基的事情,誰會去做這種傻事?
  
  我跟我的同事說:最近我不知道我該寫什麼。
  同事就說:你可以寫一些有關魔獸世界的心得啊!
  我白了他一眼:心得?我只會寫心得嗎?
  沒錯,我是想寫一篇有關魔獸的小說,我也試著開了頭,但是我發覺我有點寫不下去。
  我該怎麼寫?到目前為止,我還在夜精靈的領地閒晃兼流浪,其他地方根本沒有任何資訊,也不知道那邊的風俗民情,我怎麼寫?
  不管怎麼說,慢慢來吧!

11/13/2006

部落格三部狂想曲

  我在總站那邊寫了一篇部落格狂想曲,主要是對一些撰寫部落格的『秘笈』、『攻略』等等提出反駁。
  而我這篇的標題知所以會是『部落格三部狂想曲』,比較偏向我自己的無病呻吟。
  問我為什麼不在總站貼這篇文章?
  我的答案是:我高興^+++^

  老實說,要經營三個部落格真的很麻煩,而且也很累人。
  文章該怎麼分配,經營的角度如何,該怎麼定位每個部落格的定義等等,都是很麻煩的事情。
  
  今後的主力我大多會放在總站那邊,畢竟總站那邊我已經經營了一年多,每天的固定點閱率大約都會在一千人次到兩千人次左右。
  主要應該會以小說、『工程師的美麗與哀愁』系列文章,『出書狂想曲』系列文章,以及政治評論為主。
  當然也會寫一點生活雜感、編寫部落格的雜感……等等其他有的沒有的文章。

  分站這邊,除了和『工程師的美麗與哀愁』系列文章會和總站同步貼出以外,主要會貼一些實驗性質的文章。
  那問題來了,什麼叫做『實驗性質的文章』?
  抱歉,我還沒有定義出來^^|||
  反正就是那種狂氣腦殘病語等等,那種無病呻吟之類的文章就是了。
  基本上,分站這邊當初成立的目的就是為了要貼一些廣告來賺錢,所以並沒有定義這個部落個實際上的意義。所以分站和總站的同質性會比較高一點。
  但是既然開了分店,就得好好經營,不是嗎?
  
  接下來就是第三個部落格『Writer 2.0』這個部落格。
  這個部落格我將會貼一些我在寫作時的心得,期待找到能夠和我的想法有所共鳴的人。
  所以這個部落格貼文的時,我會比較慎重一些。
  慎重,就代表會比較緩慢一點。

  話說回來了,經營部落格比經營網站好經營多了。
  部落格的話,各家部落格空間所提供的版面都還不錯,美工不太行的人,只要用基本的版面,然後把心思放在內容就好,不需要花太多心思在版面上。
  網站就不一樣了,免費空間大多沒有提供免費的版面,就算有,也醜不拉機的。而且更新也很麻煩。
  網站和部落格經營的模式也大不相同。不過,那已經不是本文的重點,以後有空再說吧!

  雖然已經扛了三個部落格,但是我現在覺得蠻有趣的。
  也因為有三個部落格,所以我大可以一天寫好幾篇文章,分別貼在不同的部落格裡頭^+++^

  目前我是有個想法,把『工程師的美麗與哀愁』系列文章獨立出來,再開一個新的部落格。
  不過,我還在考慮發行的模式,是要幾個部落格同時更新?還是要把舊的文章砍掉等等。

  就這樣了,有空再聊^^

11/06/2006

工程師的美麗與哀愁25--BOM Cost

  『BOM Cost』,指的是一個電子產品的硬體所需要的材料成本。成本越高,要價就相對的很高。

  先來想一下,當年PS2剛出來的時候,一台大概要多少錢?一萬出頭吧!那現在要多少?四千多塊台幣就可以買的到了。
  為什麼會這樣?原因有幾個:
  1. 技術的演進。
  2. 因為銷售量很大,當銷售量大增的時候,有些材料就有議價的空間,相對的就可以降低價格
  3. 改用品質穩定,但較為便宜的料件。

  這是每一種電子產品都會出現的一個階段,當產品的成熟度越高,銷售量越大,相對的價格也可以壓得很低。
  就好像現在台灣的香蕉、柳丁和豬肉一樣。

  當然啦,一台電視、一台冰箱,甚至一台電腦、一台PS2,當然不能和香蕉、柳丁和豬肉相提並論,畢竟要把產品價格壓低,成本就得想辦法壓低。
  拜技術演進之賜,IC的製程成本越低,技術使用的製程技術越好、越精細,成本就可以壓的更低;這也就是為甚麼PS2現在一台才四千多(而且還是改機改好的)的原因。
  為什麼我一直像念經似的提起PS2?因為當初我花了六千多塊錢買到PS2。雖然比起那些一出來就花了一、兩萬的人比起來好多了,但是那兩千多塊的差價……
  更何況,改機差不多也得將近要一千多塊……

  以上我所說的,是一般電子產品在降價的時候應有的流程。
  但是,還有一種比較異常的降價流程:削價競爭。
  像XBOX一出來的時候,為了要搶市場佔有率,等於賣一台賠一台,根本沒有賺,反而還虧本。要不是後台老板微軟夠力,不然絕不可能會有公司這麼做。
  另一種削價競爭的方式,出現在比較低價位的電子產品,像是MP3播放器。
  因為實在沒有那個能力和iPOD競爭,所以有些也想吃MP3這個市場的廠商,決定選用一些比較便宜的方式,像是用Flash記憶體,來取代微型硬碟。這樣就可以把成本壓低,而且耗電量可以降低。甚至還可以拿來當隨身碟來用。

  嗯嗯……很久沒有玩情境遊戲了^^
  人物介紹:
  Andy,小工程師。
  Joe,令工程師氣絕的業務主管。
  在研發會議上,Andy正在報告下一代產品的計畫。
  Andy:根據我的判斷,在這個案子裡,成本大約會在200到150美金之間。
  Joe(瞪大了雙眼):150美金!不可以!最少也得給我壓到50美金以下。
  Andy:光IC類就已經要25塊美金了,除非你能把IC類的價格砍上一半,或是你想要的功能減少一半以上,不然根本不可能。
  幾天後,Joe拿了一份料件表給Andy,上面列了相對應的IC,但是價格便宜很多。
  Andy看了一會兒:你找的東西我都找過,根本不能用。
  Joe:我不管,你就給我用這些東西做出來。
  Andy沉默了一會兒,說道:你的意思是要我用這些廢料,做出你想像中的航空母艦?
  Joe:你做就是了,少那麼多理由。
  幾個月之後,Andy做出了一個產品,外型很漂亮,功能也達到了Joe的要求。
  Joe笑道:你不是可以做到嗎?
  Andy笑道:我是沒什麼,只不過是把線路連一連而已!寫程式的軟體已經送到醫院去打點滴了。還有,我不保證到了客戶那邊會不會發生問題。
  Joe:沒關係,當機的話,我們還可以收一筆維修費。
  Andy:當機我是不怕,我怕的是它會突然自爆。
  Joe:自爆?
  話才說完,在展示的那台機器突然發生了爆炸。差點把整間辦公室給炸毀。Andy站得最遠,跑的最快,所以沒事。

  像削價競爭這種降價手段,老實說我不能說不好,但是這樣技術永遠不會進步,所有的產品永遠都會只在價格上打轉,真正重要的『品質』問題,卻很少人關心。
  別說是筆記型電腦的電池了,就算是很普通,很平常的家電用品,如果在製成的時候偷工減料,或是控制的線路不好,那很容易把整台機器給燒毀,甚至爆炸。
  所以,老話一句:除非技術很成熟的電子產品,不然,一分錢,一分貨啊~~

11/01/2006

writer 2.0

  自從『web 2.0』這個名詞出現之後,就出現了許多『2.0』的名詞,以代表自己和舊時代、舊社會不同,有所升級。
  像是PCHome的『Portal 2.0』、賽門鐵克提出的『Security 2.0』,還有一個業餘歌手提出的『Singer 2.0』。
  這些『2.0』的名詞,除了『Singer 2.0』以外,其他完全不知所云,根本跟以前沒有什麼兩樣。說是和以前有所升級,但是實際上也感覺不出來。

  既然有那麼多『2.0』的名詞,那麼我也來創造一個『writer 2.0』好了。
  ……
  『writer 2.0』?感覺上好像什麼文書處理器似的^^|||

  『writer 2.0』定義:
  1.寫作方式
  跳脫出以往作家的範圍,不侷限文體,不侷限文字,只要能夠寫的出讓人看得懂的文章,能夠傳達自己的想法給讀者,就算通俗也不是問題。
  嚴禁錯字;少用火星文、注音文,以及小團體所用的代號,若是真的有必要採用,請想辦法提供註解。在成語的應用上,盡量不要出錯。
  顏文字也別太常用,要用的話,盡量以最簡單、最通俗的方式來表達。
  煩請尊重一下胡適先生,他提出的白話文、標點符號等等,可以讓閱讀者明白的瞭解你的文章。還有,請注意你的排版。
  我不是不尊重方言、母語,但是你的小說是要給『大眾』看的,不是你自己看的,就算你要用中文字來表達方言(尤其是閩南語)的話,請記得加上註解,不然沒有人看得懂。

  2.發表方式
  唾棄出版社審稿模式,不相信出版社編輯所說得『要和讀者一起成長』那種騙人的鬼話。
  忽略報紙投稿的方式,那些小格子都是只是開放給中文系畢業的作者,寫一些一般人完全看不懂,也不知道在寫些什麼的文章。
  這是個網路的世代,更是個美好的年代,你的文章何必要透過出版社或是報社才能公佈?

  3.收入方式
  綁票勒贖、搶劫殺人、偷矇拐騙……最好別做。
  買樂透、對統一發票、買六合彩……要憑運氣。
  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腳踏實地……這才是王道。
  什麼意思?
  換句話說:請放棄用你的文章來賺錢這種想法。如果真的想以文章來賺錢的話,只有記者才有這樣的機會。
  在台灣啊~~專職作家可是會餓死的。

  其實,我提出的『writer 2.0』的想法很簡單:回歸文字創作的本質。
  我之所以會說『文字創作』,而不是『寫作』的原因,是在於如果是要回歸『寫作』的本質的話,那是用手寫,那就得先把我那手爛字給寫好,然後再去學書法,歐柳嚴趙、蘇黃米蔡……各家書法的所長都得會。
  我幹嘛啊!我可不想這麼累。與其花時間在書法這種『藝術』上,倒不如多花點時間在創作上面還來的實際一點。
  而且也比較經濟^^||

  文字創作的本質,是作者把自己內心的體驗或感受所寫出來的文章,沒有人能評論哪些文章是好,哪些文章是壞。
  當然啦,最基本的就是要讓讀者能看的懂你在寫些什麼,而且,不能把『讀者』侷限在少部份人群當中,要把『普羅大眾』當成你的讀者。不要像卡夫卡的小說一樣,自從他死到現在,能一次就能看的懂他的小說在寫些什麼的人很少。
  不以營利為目的,只有寫自己想寫的東西,沒有什麼『客群』,只有世界各地能夠上網、而且看得懂中文的『讀者』。

  想想看,作者被出版社綁架了多久?著作財產權是屬於誰的?真正收益的人又是誰?
  什麼廣告、管銷、包裝……那都是多餘的。一篇文章真正的價值是在於他的內容,而不是那些管銷費用,更不是在於出版社營運與員工的薪水。

  當然,如果要集結成書的話,的確需要很多人的協助,尤其是封面的設計和內容的排版等等,如果沒有專業人士來做的話,會弄的很糟糕。
  換句話說,如果真的要達到『writer 2.0』的話,作者本身也得必須會一點美工技巧,最起碼要會做封面設計,就算拿網路上公開的免費圖檔來做也沒關係。不過內容的排版……別說貴的要命的MS Office了,就連免費的Openoffice就可以做得到了。

  如果有人對『writer 2.0』有興趣的話,請留個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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