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2/2008

女人啊~~想做就做吧!記得做好防護措施!

  一切一切的源頭,就是從這篇文章開始的。
  『玩耍找騷貨,結婚找蠢貨?』 by sean woo
  我第一個看到的評論文章就是殺手席琳【 猴子請加油,好嗎? 】此文殺氣質,慎入!!
  接著就是CITYWALKER的『好神奇的男女關係』。

  題外話:我很喜歡在CITYWALKER引述柏楊的那段話:
  『女權運動沒有意義,因為男性父權運動根本上只是種違反人權的行為,只要討論人權部分即可,為何要教導、鼓吹女人,學習男性野蠻、暴力的行為習慣呢?』

  一直以來,我對男女之間沒有什麼很深刻或是很精闢的見解,不過就只是把人分成『好人』和『壞人』;卻沒有分成『男人』和『女人』。
  好男人不是沒有,但是很少;壞女人也沒絕種,只是很稀有。
  當然,柳下惠不多,但不是沒有;潘金蓮很少,但也不能說不存在。
  問題是,這需要用那麼憤愾嗎?

  動物界當中,豬是最持久的,而只有海豚和人類才會因為爽而做愛,這是動物的天性。
  從這種角度來看的話,對於人類和海豚來說,做愛不只是為了傳宗接代,也是生活的一部分。
  是的,人類雖然是人類,但是人類也是動物。
  不然你說,在生物學上人類是屬於什麼界?不要跟我說人類是植物界,就算是重度昏迷的『植物人』,也是動物好不好。

  但是為什麼人類和動物界有這麼大的不同?
  因為人類有智慧;而且人類的智慧和歷史發展出人類特有的一種習性:道德。
  人類因為有道德觀念,所以會克制自己去做出一些不好的事情(禁慾、不殺生等等);而一部分的道德所衍生出來的規範就變成了法律。
  像中國人的傳統道德,表兄妹/表姐弟是不能結婚的;但是在日本卻是可行的。全世界為了保護兒童,散播兒童性愛影片、圖片,以及和未成年的兒童做愛是犯法的……等等。

  那麼,女人該不該有婚前性行為?
  如果未成年的話,煩請等長大之後再說,上面有說,不管在哪個國家,不管是不是兩情相悅,和未成年少女做愛是犯法的。
  但如果是成年女性的話,可以;但是除非妳想嫁老外,不然不建議。
  怎麼說?
  老外對於貞操不是這麼重視,他們重視的是『愛情』和『感覺』;貞潔的重要性只在結婚之後。
  證據?『六人行』和『慾望城市』就可以證明。如果有人有意見的話,請提出可以反駁的例子來,謝謝。
  而東方男人十個有九個是大男人主義,只是程度的深淺和願不願意承認而已。不在意老婆的初夜不是自己的男人,除了我以外,我想很難再找到第二個。
  如果不打算結婚呢?
  老實說,如果對象不對,我還是不建議。
  做愛是愛情的一種昇華,一種想要和對方合為一體的渴望,想要擁抱著對方,和對方一起達到性愛的高潮。
  如果對象不對,真的做起來很沒有意思。而且沒有愛的感覺,做愛只是『進進出出』而已。
  這種論調不只是給處女的建議,就算不是處女也適用。
  對了,我可沒說因為妳沒有感覺到性高潮,就說妳老公不愛妳,所以妳要『休夫』;沒這回事啊!
  
  女人也是人,也會有性慾;要怎麼解決是女人自己的事情;去牛郎店玩玩愛情遊戲也好,周旋在男人群當中也好,那都是那個女人的自由,只要不犯法,沒有人能說她的不是。
  不過,不管男人也好,女人也罷,都要珍惜自己的身體,不要為了一時的性愛,而誤了一生。
  男人還好,頂多得了性病死一死算了;女人不只是會得性病,不管避孕做的多好,還會有懷孕的可能。

  這世界上,就算是自己的親生父母,也不可能比自己還要了解自己,比自己還要更愛自己;愛護自己的身體,這才是最重要的。
  如果喜歡做愛就去做吧!記得要做好防護措施;有了孩子事小,但是得病的話可不是什麼光彩的事情。
  至於別人的眼光和評價,只要你不犯法,那都是多餘的。
  ……
  合著我這篇文章整篇都是多說的?看的人也是白看的XD
  不過話說回來了,仔細想想,我實在也沒看懂 sean woo殺手席琳和CITYWALKER的文章到底想說什麼^^a

  我不建議女人有婚前性行為,那男人呢?
  男人喔~~
  關我什麼事?
  那我呢?會不會有婚前性行為?
  基本上,不會;原則上,不會;事實上,不知道。
  因為我本身是個很守舊的男人,也是個很膽小、很笨的男人,在沒有確定對方的心意之前,我是不會和那個女人做愛的。

  最後,給各位急著想脫衣服做愛的人一段話,要做之前麻煩深思這段話:
  『在簽下結婚證書之前,一切山盟海誓都是假的。』
  以上。

3 則留言:

  1. 很佩服您這麼誠實的承認自己“守舊“。

    這年頭,關於兩性關係,不管實際行為上如何,嘴巴上很多人都喜歡把自己塑造的自由,開放,吃的開,好像保守單純很遜似的。

    保守或開放,都應該是自由意志下忠於自己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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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看過那三篇文章,

    我比較欣賞您的文章啦!

    簡單易懂。

    天空城邦的意思就是

    -------------------------
    女人要婚前想做就做,
    別把處女當成交換條件,
    要求男人婚後成為奴隸。

    如果是因為家教而堅持處女的人,
    城邦認為那就是蠢貨。
    --------------------

    基本上我比較認同您的文章,
    這種事情就跟吃飯、睡覺一樣
    是個人自由。
    只要後果能自己承擔、不觸犯法律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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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在簽下離婚證書之後,一切山盟海誓都是假的。
    差兩個字,結果都沒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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