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你不知道的事實:責任制
先看一下維基百科對於『責任制』的說明:
『責任制(system of job responsibility)在東亞地區的理解為一種變相壓榨。
責任制存在於固定月薪的崗位上,職員通常沒有加班費,工作規定職員要有工作責任感,每天要完成自己負責的工作才可以下斑。而工作量時多時少。
工作量沉重的季節,員工為「職業道德」必須「食自己」加班完成急件;不似時薪工人般獲得加班補償。
除非能確定工作量合理,行責任制大多是僱主佔僱員便宜的詭計,在西方國家、有集體談判權的工會手下,僱主想實行責任制必定受工人集體地回絕(尤其是針對非高薪員工)。』
『台灣方面
「責任制」並無明確的定義,一般而言會以是否符合下列二法條來判斷:
中華民國勞動基準法第八十四條之一:
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公告之下列工作者,得由勞雇雙方另行約定,工作時間、例假、休假、女性夜間工作,並報請當地主管機關核備,不受第三十條[1]、第三十二條[2]、第三十六條[3]、第三十七條[4]、第四十九[5]條規定之限制。
1. 監督、管理人員或責任制專業人員。
2. 監視性或間歇性之工作。
3. 其他性質特殊之工作。
前項約定應以書面為之,並應參考本法所定之基準且不得損及勞工之健康及福祉。
中華民國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五十條之一:
本法第八十四條之一第一項第一款、第二款所稱監督、管理人員、責任制專業人員、監視性或間歇性工作,依左列規定:
1. 監督、管理人員:係指受僱主僱用,負責事業之經營及管理工作,並對一般勞工之受僱、解僱或勞動條件具有決定權力之主管級人員。
2. 責任制專業人員:係指以專門知識或技術完成一定任務並負責其成敗之工作者。
3. 監視性工作:係指於一定場所以監視為主之工作。
4. 間歇性工作:係指工作本身以間歇性之方式進行者。
因此「責任制」成立有三個要件:
1. 工作職性符合勞基法施行細則第五十條之一所規範。
2. 僱主與個性勞工書面簽定勞動契約,註明工作時間、例假、休假、女性夜間工作等調整方式。
3. 至主管機關核備。
爭議
台灣血汗工廠慣用壓榨勞工的一種手法。
僱主藉由增加工作量與減少雇員數,再加上縮短工作完成時間,聲稱員工在工作上所造成的加班是因能力不足等個人因素所致,故所加之班公司不給付加班費,並要求所屬員工簽暑每周工時時數未超過勞基法規定的文件。
另外也有僱主則宣稱「中國大陸有大量廉價勞工」,要求員工接受責任制,並以西進威脅政府及輿論不得保護勞工權益。如此惡行,使得企業主不知員工成本概念,嚴重削弱國人健康(在沒有全民健保但企業多給予員工健康保險的美國,若企業壓榨員工、則保險公司會漲保費),也增加失業率,亦讓台灣勞工無法在職進修、降低台灣勞力素質。
類似問題也在日本發生。
而在2008年開始,台灣又有一些資方將無薪假與責任制一起實行(包括仍在賺大錢的資方),暗示員工在假日到班、亦常見強休無薪假又增加工作量;員工只能領取基本工資,但必需長時間工作。
由於2009年台灣失業率超過6%,年輕人22--27歲失業率超過75%,實值的消費力也下降,外加政府推動22K專案間接造成人力市場上大學生供應價格就是兩萬兩千新台幣 ,而台灣大部分的企業都以此價格為聘用薪資,造成相當社會問題。
臺灣常見的爭議是僱主要求員工上課時間按照「時間制」需打卡,下班時間則按照「責任制」,以未完成應完成的工作為由自願加班,造成員工遲到要被扣薪,加班卻沒有加班費可領。
依照勞基法規定,即使使用責任制,其實際工作時間超過勞動契約所規範,仍要依規定給加班費。
但是,若僱主沒有將勞動契約報請主管機關核備,那麼主管機關也無從查起,只能經由檢舉途徑,但對勞工而言檢舉僱主的風險較大。
此外,中華民國勞基法規範的是勞務的供給,而大多數公司實行的責任制卻類似工作完成的委任性質。』
也就是說,基本上,台灣採取『責任制』的公司,絕大多數都是違法行為。
也不能說完全都是違法,但台灣的老闆總喜歡便宜的勞工,可以盡情的壓榨之後,雲淡風輕的說一句:『我們公司採取的是責任制,所以沒有加班費。』
這是什麼鬼?
好,既然是『責任制』,畢竟,特殊職業(例如,可憐苦命的工程師)必須在時限內完成工作;那麼,為什麼還會出現『上班打卡制,下班責任制』的情形出現呢?
這就叫做『上有政策,下有對策。』
誰叫你活該要當員工?
曾經有個廣告,某個銀行的工作人員,每天回到家,家人都睡著了,自己只能吃泡麵;失智的爸爸失蹤了也不能去找,熬夜熬到尿血。
最後,那家銀行的大老闆坐在沙發上,一副體恤員工的樣子說道:你們辛苦了。
我很懷疑,那個廣告的主角是不是還活著;他那失智的父親回到家了沒?就算沒有過勞死,他是否已經妻離子散、家破人亡了?
說了那麼多,我主要想說什麼?
在台灣,如果你不想辦法當老闆的話,你註定這輩子會被當成奴隸一樣被壓榨。不只壓榨你的現在,壓榨你的家庭,還壓榨你的未來。
國外的責任制,是只要你在時限內把工作做完,你要怎麼完成都是你的事情,你大可以加班加到天昏地暗、日月無光、妻離子散、家破人亡,也可以輕輕鬆鬆的去度週末,愛什麼時候上班就什麼時候上班。
更美的是,採取責任制的公司,薪水都很高。
然而台灣不是;台灣的話,就是你有責任準時上班,但沒有責任準時下班;準時下班絕對會被人瞪,被人認為你不敬業,你不把公司的事情當成一回事。
那我想請問一下各位正在公司裡加班的各位,有幾個真的是忙到沒有時間下班?
我相信,有五成被迫加班的,都是利用公司的網路玩Facebook、網拍、看小說、看『你水管』。
剩下的五成呢?
是的,剩下的五成都很努力的工作,都很努力的想把事情做完,可是工作多到就算加班加到天昏地暗、日月無光、妻離子散、家破人亡的地步都做不完。
為什麼?
因為老闆不想增加人事成本,一個人可以做十件事,為什麼我要請十個人做一件事?台灣的奴隸多好用啊!
再加上去年金融海嘯,老闆找到可以開除一大堆的員工來減輕人事成本藉口(其實根本不必要,只是有這個機會可以這麼做罷了。俗話說:『送上門的,不吃不是人』),然後把一大堆的工作交給剩下來的人,還要求一定要準時完成。
所以說,台灣的『人力市場』根本就是血淋淋的『奴隸市場』。
其實,『上班打卡制,下班責任制』行之有年,並不能說這不好;但是,最少也得讓員工在加班之餘,有『等價』的感覺吧!
沒有!不可能!想的美!
希望能加個薪水,調整一下底薪,就痛苦的像被千刀萬剮一樣;但犯了一點錯(甚至不是你的錯),卻記得清清楚楚的。
台灣的公司啊~~加薪沒人性,減薪不留情。
二:員工都是傭兵。
我曾經看過某家老闆在媒體上抱怨,現在的員工只把工作當成工作,不願意把工作當成『事業』來看。
我只想說:去你的。
昨天我去面試,我提到了一些我對工作的看法,那個該死的面試官卻說:『不能把所有的實驗做完的時候才開始做,也要為公司著想。』
聽到這話,我第一個想法是:是喔,那很抱歉,我不想替你這種公司著想。
老闆們想不通一件事情:員工永遠不可能會把你的公司當成家,也不可能把你給他的工作當成一份事業來看。
因為,員工都是傭兵,拿錢辦事的。
沒有錢的話,有沒有福利?會不會很操?這都是『傭兵們』所考量的重點。
今天公司賺的錢,又不一定會落入員工的口袋,就算員工分到了一點,那也是少的可憐的湯汁而已,那些肥美的鮮肉早就被老闆拿走了。
好,如果說錢少的話,那福利好一點總可以吧?
哈!別想了!
先別提三節獎金和調整薪水了,光是準時下班,就讓老闆恨不得開除你了。
別笑這不可能。
我就聽過一個賣便當的老闆開了分店不說,還帶著所有的員工出國旅遊;有家高科技公司卻小氣八拉的拿出兩千塊來施捨,要拿這兩千塊還得填一大堆的單據不說,還附加了一個條款:
『半年內離職員工,公司有權利收回補助款。』
看了就倒胃口。
沒有福利,工作量超重,上班打卡下班責任……這些先放在一邊,那……成就感呢?可憐兮兮的期望在工作上有那麼一點點的成就感,這並不為過吧?最少,可以讓我學點什麼吧?
但很多工作基本上是沒有成就感可言的,更別說可以學到什麼鬼東西了!
不要跟我打官腔、唱高調,說什麼『時間都是你的,想要成就感就自己找,想學東西自己找時間學』。
不說別的,就以工程師來說吧,每個工程師都知道看規格書很重要,但是……有時間看嗎?
別跟我說下班看,也別跟我說放假看,看規格書基本上是工程師的『工作』,既然是工作,就得給工程師時間去研究;先別說放假了,工程師就連下班都很困難好不好!
沒有成就感,學不到東西,薪水又少,下班時間不一定,妻離子散、家破人亡沒人管……
台灣的就業市場到底怎麼了?什麼時候變成了『奴隸市場』?
三:去他媽的王八蛋!
心理學上有個實驗,先把一堆猴子關起來,然後在籠子的一角放著一串香蕉,只要有哪隻蠢猴子敢去拿香蕉,所有的猴子都會被熱水淋濕;久而久之就沒有猴子敢去碰香蕉。
這時換上一隻新的猴子,新猴子要去拿香蕉的時候,就會被老猴子們圍毆;在換掉另外一隻猴子之後,新猴子要去拿香蕉的時候,不但會被老猴子們打,還會被半老的猴子打。
猴子一隻一隻的換,直到所有的猴子全換過了一遍,就算拿掉了機關,放了再多的香蕉,也沒有一隻猴子會去拿香蕉。
這是什麼意思?
老傢伙們吃了虧,當有新進的人的時候,不是思索未來的可能性,而是墨守成規,不准新人有任何新的想法。
為什麼我要提這個?
回顧上面的兩句話:『要為公司著想』,『時間都是你的,想要成就感就自己找,想學東西自己找時間學』,這些都是那群該死的老猴子(簡稱『老猴』)給接班人的想法;沒有想過如果換個新一點的方式,會不會讓人更加能夠接受,所以有些小猴子(暱稱:『猴死孩子』)就把這些老規矩當作為功的指標來看。
我去他媽的王八蛋!
你一個月給我多少錢?就那區區一點零錢就要我把公司當成家?就要我把這份苦差事當成『事業』來看?
抱歉,我不是忠犬小八,更不是什麼可以犧牲自我,完成大義的騎士,我只是一個很普通的傭兵。
傭兵懂吧!就是有錢拿就什麼事情都可以幫你做的人,沒有什麼忠誠的思想,只要有錢就可以辦事;沒錢的話,傭兵也絕對不會轉身就走。
--因為他們會用跑的。
再說,就算是騎士,請別忘記蘭斯洛這傢伙做了什麼!
最後的結語:要我為公司著想?可以,請問一下,公司何時為員工著想過?
PS.
在噗浪上有個網友問我:你心目中理想的工作,台灣實際上有這樣的公司嗎?
很遺憾的,沒有。台灣老闆都是比黑心的,賺的錢都是比髒的;有良心的老闆、不苛刻員工的老闆也有,但都死的很快。
PS2.
我承認,這篇文章很多角度很偏頗;還有,PS2我已經有了。
PS3.
我知道這個哏很爛,但是……
就那麼一點薪水,我實在買不起PS3(因為還得買全HDMI的螢幕……還有遊戲……)(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