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是「18禁」電玩傾銷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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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晚報╱社論】 | 2009.02.09 02:46 pm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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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 來越多人注意到,電腦遊戲和網路,取代電視、電影、雜誌和書刊,成為傳播暴力和色情的主要管道。為了製造聲光效果,讓遊戲看起來更逼真,有些電玩軟體的血 腥和暴力畫面,遠超過傳統媒體所能呈現。整天在電腦遊戲和電視遊戲裡打打殺殺的兒童和青少年,真能分辨那只是遊戲,和真實世界的規範有所不同?還是把打打 殺殺視為理所當然,可能將虛擬世界的暴力行為帶到現實世界裡? 這個問題引起注意。充滿血腥暴力的遊戲軟體隨處可得,且目前台灣的電視遊戲未分級;線上遊戲則由業者自行分級,卻徒具形式,甚至有業者說「遊戲女主角沒爆乳就賣不了」。如此景象怎不使得父母師長憂心? 分級沒有用,不應成為業者反對分級的藉口。如果規定分級的法律本身沒有嚴厲罰則,或分級之後卻不嚴格執行,那當然會產生「分級無效論」。但以保護兒童和青 少年的原初用意來說,正本清源之道是要嚴格落實分級制度。對父母來說,需要「指標」去了解子女接觸的遊戲內容如何;對販售業者來說,應有規範去區別什麼能 賣、什麼不能賣給兒童和青少年。這樣的法律規範,在販售菸酒、電影分級等事項上都做得到,沒有理由對電玩遊戲做不到! 如果立法強制分級,而嚴厲的罰則使得業者違法變成划不來的事,這樣就可以把色情和暴力電玩的供給面控制住,兒童取得沒那麼容易,受到傷害的範圍才可能變 小。這在其他很多國家都做得到,卻為什麼到了台灣,電玩展會有業者打算闢出「18禁」專區,光明正大推銷其他國家「十八歲以下禁止購買」的遊戲? 如果說電腦遊戲和電視遊樂器遊戲軟體無法可管,那麼趕快立法;如果說現有法令可能透過解釋和認定,將遊戲軟體納入分級,主管機關就應該趕快公告認定。否 則,台灣將成為被血腥暴力遊戲軟體傾銷的大國。兒童和青少年沈浸在殺人放火、砍頭血肉模糊的畫面裡,長大之後會成為怎樣的國民?台灣禁娼禁賭、高調談道德 的場面不少,但執行起來,很多色情和暴力的傳播卻是「條條大路通少年」,對青少年兒童的保護實在欠缺,有待快快把這個漏洞補起來! 【2009/02/09 聯合晚報】@ http://udn.com/ |
血腥電玩危害兒童 政府該管管
【聯合報╱倪銘均/電視主播(台北市)】
2009.02.10 02:25 am
聯合報昨天頭版報導「血腥電玩沒人管」,這種電動玩具,人頭落地、屍塊內臟齊飛、腦漿鮮血亂噴。站在一位家長和媒體工作者的立場,希望政府管制。
媒體對小孩、對社會的影響力,絕對超乎我們的想像。
我兒子一歲兩個月的時候,看連續劇中的女主角哭泣,他就摀住嘴巴假裝在哭;一歲半,雅典奧運,他看著體操轉播,就伸起雙手跟著轉圈圈。大約三歲,他很喜歡推撞其他小朋友,巧的是,當時家父常常看摔角節目,兒子跟著阿公看,可能耳濡目染,學會推撞的動作。
媒體也曾報導「演員李李仁螢幕打架,女兒小荳荳學爸爸呼人巴掌」,還有「看色情片,六歲娃對姊姊,做出猥褻動作」。內政部家庭暴力防治及性侵害防治委員會統計,最近幾年的「加害人」,都有六歲以下的孩童。這麼小的小朋友,怎麼會變成「加害人」呢?媒體要負很大的責任。
美國一位小兒科醫師克里斯研究,暴露於螢幕暴力下的兒童,在校出現攻擊狀況的機率,比非暴露者高出四倍。青少年血氣方剛,這種暴力的模仿效應,絕對超過幼兒。
心理師陳以儒翻譯「人格和社會心理學期刊」文章,當中提到:「暴力電玩讓人們去學習並練習以攻擊的方式解決問題。讓人在真實生活中愈來愈容易遇到衝突的情況。」
暴力電玩,會讓大家對血腥逐漸麻痺,習以為常後,對別人的痛苦視而不見。電動玩具的虛擬世界,會延伸到真實生活當中,也可能增加社會的暴戾之氣。
電玩大部分是攻擊別人,為什麼不能改成幫助別人?例如消防員如何救火?警察如何破案?國際上有災難,如何救災?這種電動玩具,益智也可增進愛心。
【2009/02/10 聯合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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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新聞網 2009/02/09 |
人頭落地、屍塊內臟齊飛、腦漿鮮血亂噴,這種血腥的遊戲畫面,歐美、日本、新加坡的小朋友看不見,但我國的小學生不僅能玩能買,政府機關也沒人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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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祁安國/台北報導】 | 血腥的忍者外傳2遊戲在德國被禁止販售,卻在台灣大賣。 圖/微軟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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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頭落地、屍塊內臟齊飛、腦漿鮮血亂噴,這種血腥的遊戲畫面,歐美、日本、新加坡的小朋友看不見,但我國的小學生不僅能玩能買,政府機關也沒人管。 即將在十二日登場的台北國際電玩展更是「前進」,乾脆闢出「18禁」遊戲專區,專門販售日本十八歲以下不能購買的遊戲。 這波「宅經濟」熱潮讓遊戲廠商大大受惠,遊戲軟體和主機大賣。台灣微軟娛樂事業處副總周文英表示,電玩似乎成了這波不景氣最佳的心靈安慰劑,愈血腥、愈暴力的遊戲竟然賣得最好。 台北市電腦公會專案經理楊敏豐表示,目前線上遊戲是依兒童暨少年福利法規定,跟目前的電影一樣分為普通、保護、輔導和限制四級,但電視遊戲部分可說是無法可管,工業局目前僅能道德勸說,並沒有法條可以約束。 線上遊戲業者自稱,其實現在的分級也只是徒具形式,所有線上遊戲的女主角沒有爆乳、男主角沒有露肌胸根本就賣不了,而線上遊戲分級不是送審制,靠業者的自由心證,想如何分級全憑業者良心。而分級歸分級,青少年一樣可以隨處購買,業者也不會要求購買者出示身分證。 即將登場的「台北國際電玩展」,更誇張的是SONY為衝人氣和買氣,計畫在攤位推出「18禁」遊戲專區,還有辣妹陪同一起玩。SONY電腦娛樂台灣區公關蕭逸敏表示,會在展場加強管制,看起來像小學生的兒童不得進入「18禁」區。 在日本東京大學研究電玩的媒體傳播楊茹茵表示,歐美、日本針對遊戲採取嚴格的分級制,且採用送審制,送審未過關者就不准上市販售,而這些無法上市的遊戲竟 可以光明正大的進入台灣公開販售讓人匪夷所思。不過台灣微軟則表示支持遊戲應該分級,未來若政府規定分級,微軟會全面遵守配合。 |
身為御宅一族,看到這幾則新聞,實在不劈不行。
電影『限制級戰警』中,范迪索說了一句很不錯的話。
『拜託,那是遊戲!是我們唯一的教育。』
不要說我們這一代,我們的下一代將會活在電子遊戲當中。
身為電玩大宗之一的SONY,以身作則開闢了一個屬於成人的區域,這算引導國內電玩分級的先鋒,不被人稱讚也就算了,竟然還被人痛批這是很糟糕的行為。
實在不曉得這樣有什麼錯誤。
大人就不能有遊戲可以玩嗎?都已經成年了,為什麼不能玩一些比較特別的遊戲?像是情色或是衝鋒陷陣的遊戲?
如果就連成年人都不能玩這樣的遊戲,請問什麼遊戲可以玩?難不成要玩那種無聊透頂的遊戲?
還是說,只有小鬼才能玩電動嗎?
台灣啊~~娛樂事業只限於演戲和歌唱而已,根本不把其他的娛樂產業當成一回事來看,把遊戲當成只有小孩子才會玩的東西嗎?
是啊,玩遊戲就不務正業,玩遊戲就是廢物嗎?那麼請問一下,不玩遊戲的話,出去飆車砍人怎樣?還是去到夜店買醉、把妹就很健康嗎?
唉~~這就是台灣。
抽煙就犯法,吸食K他命就不犯法,玩遊戲就有問題,去把妹、飆車就沒關係?這就是台灣嗎?
SONY只要有些暴力、血腥的遊戲,像是『鬼武者』、『惡魔獵人』和『零』系列,一開始都會告訴玩家,這個遊戲會有血腥暴力的畫面,有的遊戲還可以選擇避免血腥畫面的設定,同時,遊戲包裝上面都會標明『18禁』。
請問一下,為什麼未滿十八歲的人可以買到?又為什麼家長會讓未成年的小鬼買那種『18禁』的遊戲?
要說『忍者外傳』在德國歸類為不可販賣的遊戲,這有很多很多的理由,種族競爭也是一個理由之一。說得很冠冕堂皇,說什麼太過血腥,所以不可以販賣這種遊戲。
呵呵呵呵……
我說啊,美國的FCC和歐洲的CE聯盟也說得很好聽,為了讓使用者可以很安全的使用產品,所以要限制電磁波的釋放量。
但是真正的理由呢?
還不是為了限制國外的產品賣到他們的國家,要賣可以,就要花錢通過測試,讓國外有錢可以賺。
限制遊戲的販賣也是同樣的道理。
表面上說很血腥,很暴力,但是德國人曾經作過更加血腥暴力的事情,事實上呢?搞不好是因為不讓日本的遊戲在德國販賣而已。
沒有一個研究可以確實的指出,會有人去模仿遊戲中的人物。
是的,有案例沒有錯,但是比例上呢?一個遊戲賣上數十萬套,要因為十萬分之一的案例,而禁止所有的遊戲嗎?
這種因噎廢食的事情,實在很難讓人信服。
不過台灣就是這樣。因為十萬分之一的案例,就放大成所有人都會這樣。
實在不知道那些衛道人士到底怎麼想的,能夠玩『18禁』都已經成年了,卻把玩遊戲的成年人當成小鬼來看……
唉~~
話說回來了,社論說要政府管一管,我到想問一下,為什麼要讓你未成年的小孩去買那種遊戲?
自由社會就是要自律,不能自律,自由就會變成民粹;政府過度的管制就會變成濫權。請問一下,成年人都不能自律,就把問題丟給政府,這不是一種不負責任的態度嗎?
再說,政府已經做到了遊戲分級,已經制定了遊戲規則,請問一下還要政府做什麼?禁止所有的遊戲販賣嗎?
自由社會最重要的是不能讓政府介入太多,自由社會如果讓政府介入太多的話,那就失去了自由的真諦。
自由的代價就是自律,不懂得自律,反而要政府加以控管,這和獨裁有什麼兩樣?
要說血腥,要說情色,請先痛批電視新聞和吳宗憲流的綜藝節目好不好?
遊戲只是遊戲,什麼都不是。如果認真就輸了。
真是的,無聊透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