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2/2008

九把刀,你不爽的話就發律師信吧!

  我五專的時候玩過一陣子的辯論,所以當我面對某一件事情的時候,都會反覆的用不同的角度去看;試圖去找一個我所謂的『完美的銅牆鐵壁』。
  可是我這人太笨了,有的時候就會出現一些『矛盾』的情形。
  就好像陳漢寧抄襲九把刀的事件就是這樣。我想了很久,心裡頭總覺得怪怪的,搞不清楚到底是怎麼一回事。

  綜合兩造的說法,陳漢寧是高一生,曾經在部落格上發表過『顛倒』一文,後來發現這篇不錯,所以投稿。
  投稿之後,聽說自己的文章和九把刀的『語言』很像,所以陳生發信給九把刀。九把刀看了之後,說了一句模稜兩可的話:『你自己做了什麼你自己知道』;陳生再度聯絡九把刀之後,九把刀要求陳生把小說貼到網路上,但因為文學獎比賽的緣故,陳生無法公開小說。
  隨後陳生因為『顛倒』一文得到了文學獎,準備集結成冊出版,然後蘋果報料說有抄襲的可能,評審說沒有抄襲,然後九把刀就抓狂、暴走了……

  這是我對這次事件的了解。以下是相關連結。
  1. 重灌狂人==>『「九把刀」的憤怒,與「陳漢寧」的疑似抄襲』
  2. 朱學恆的意見『孩子有狀況,大人該負責!
  3. NEKOB-log-E==>『所謂的善意與戰鬥-九把刀被抄襲事件的感想』(不贊同,但是推薦)
  4. 偏執18度角==>『有靈魂才能稱之創作』(中性,推薦)
  5. 龜趣來嘻==>『剽竊、抄襲、改寫、仿作、(巧合)雷同、引用(挪用)、戲仿(Parody)、致敬(Hommage)...』(漫畫版)
  6. 在世界的盡頭呼喊愛情==>『九把刀抄襲事件:一位未來大作家的形成
  7. Hypnerotomachia Poliphili==>『近來抄襲事件之我想
  8. IGT偵探趣味==>『說影響,其實我們都是受到大宇宙電波的影響
  9. 龍貓森林==>『史上最大的戰爭,史上最小的戰爭 - 《九把刀抄襲事件》想法』
  10. 讜言正論==>『九把刀抄襲卡夫卡
  11. MT:簡單讀英文==>『九把刀:還投票幹嘛?你不是已經是最大獲利者了嗎?』(推薦;但是小心一點,他說的比我還毒……)
  12. 仲魔城繁華街==>『無意間,九把刀與朱學恒的網路多數暴力形成了……』(推薦;但是小心一點,他說的比上面那一篇更毒……)
  13. 空中的人形醫生==>『關於九把刀認為陳漢寧抄襲自己文章之我見』(推薦……最後的三個老笑話XD)
  14. 無人島的廣播電台==>『九把刀的被抄襲事件:我投「改寫」一票』(推薦)
  15. 新聞頭皮屑 世界枕頭痕==>『九百字快評〈九把刀事件〉』(推薦)
  16. 終極邊疆部落格==>『善意與戰鬥的選擇』(推薦)
  17. 蘋果日報的新聞
  18. 陳生的部落格
  19. 九把刀的部落格
  相關的文章太多了,族繁不及備載,但是我不會像朱學恒一樣,要各位去Google去搜尋。
  這太不負責任了嘛!怎麼能隨隨便便就要人家自己去找呢?
  應該要大家Google bolg search去找才對嘛!

  這兩天我一直在想,這件事情到底是誰的問題?
  陳生的問題嗎?可是他做到了求證,九把刀如果認為那是抄襲,基於前輩的立場,要不就什麼都別說,要不就是給他方向,不要丟給人家一句:『你自己知道做了什麼』。
  我是陳生的話,我一定會想:『九把刀跩啊!我又不是你肚子裡的蛔蟲,說這話是什麼意思?』
  隨後又要求陳生把已經參加比賽的文章貼出來,拜託好不好,你九把刀沒參加過文學獎是不是!文學獎參賽的文章是可以隨隨便便的把他貼出來的話,我的頭切下來讓你當椅子坐!我就去跳海。
  --東西可以亂吃,話可不能亂說,不然就像那個『腳滑』的王世堅一樣,被人逼著『跳海』。

  那麼就是九把刀的錯嗎?
  站在九把刀的立場,的確,當發現自己的作品被抄襲的時候,是人都會發火;就算對方拿他的小說來給自己鑑定也一樣。
  當自己認定是抄襲,但是卻有一大群在文學界響噹噹的人物,說陳生沒有抄襲,甚至比自己寫的還要好,這種事情不火也難。

  其實我的立場比較偏向陳生,一方面是因為我覺得九把刀的態度很差勁,一副『順我者愛,逆我者鞭』的樣子。認為這世界上他說得就是對的,不容許有和他相反地意見。
  我沒有看兩篇小說的全文,只看了比較的部份,但是我發覺,我會比較想要看陳生的『顛倒』,而九把刀的『語言』,我一點興趣都沒有。
  但是我自己也有在創作,如果當我發覺有人抄襲我的文章的時候,那我該怎麼辦?我會不會和九把刀一樣火大?
  還有,為什麼整件事情我看起來就是一個怪?總覺得好像哪裡不對勁似的。

  後來我想通了。
  如果你真的覺得你的權益受損,你為什麼不提告?為什麼交由法律來評斷?為什麼你九把刀不發律師信給那位陳同學?
  要知道,九把刀被抄襲的事情,已經不是第一次了,之前還有一次。
  他為什麼不發律師信?如果今天有人拿我的小說去抄,我肯定會告到他脫褲子,管他是不是高中生還是國中生。

  還有,除非只換掉人物的名字,其餘什麼都一樣,文章的結構,用詞用句等等,完全一模一樣,這才能說是抄襲,不然什麼都別寫好了。
  九把刀憑甚麼認為陳生抄襲他的文章?概念和結構雖然相近,但是卻不代表那就是抄襲,用詞句也不完全相同,九把刀和他的支持者憑甚麼認為陳生抄襲?
  再說,同一時間有三個文學界的前輩認為陳生並沒有抄襲,反倒認為陳生寫的比九把刀還要好,請問一下,誰能說陳生抄襲?
  是高高在上的九把刀?還是聽到聲音就說有鬼的鄉民?

  綜合以上兩點,我真的覺得九把刀是個很奇怪的作家。他的腦子和想法都有點……不太對勁。
  換成是我,我會很友善的和那位陳生聯絡,藉由私下見面來了解他的創作過程;了解之後在給他一些意見,給他一些感想,告訴他我希望能夠看到他下一篇的文章。
  而不是大列列的到人家學校去,要求那個學生出來對談。
  對談?笑死人了。
  我想問一下九把刀,你知不知道對岸在文化大革命的時代,有個叫做『批鬥大會』的鬥爭?
  就是把人家抓出來,身邊圍著一大群你的打手,然後不斷的批鬥對方,說他是黑五類,說他是舊社會的餘毒……等等。
  九把刀跑到人家學校去找人『對談』?我想他是想開個批鬥大會,把陳生搞得身敗名裂他才高興是吧?
  是啊,沒有法律污點,但是搞得人家精神衰弱就叫做『寬宏大量』就是了。

  真正的抄襲,就如同這篇文章當中,一字不改,只把『九把刀』改成『朱學恆』,陳生改成張三;其他完全的一字不改,這樣才叫做『抄襲』。
  但是你不能說:『你的概念和我的概念類似,你就是抄襲我。』
  類似,並不代表『一樣』。概念並不能說不能有相同。
  再說,寫小說要用的是情感,當時九把刀的情感和陳生的情感,完全是兩回事。不同樣的情感就會出現不同樣的橋段。
  現代人的問題就是只看文字結構,卻不去看整篇的大意與概念;就我來看,『語言』和『顛倒』完全是兩回事。
  語言是溝通上出了問題;而顛倒則是整個都倒過來了;這樣算哪們子的抄襲?如果今天我是九把刀,我也不敢說陳生真的有抄襲的嫌疑。

  所以,我想九把刀說什麼不想讓學生留下法律的污點,我想是因為他自己是心虛,所以才不敢提出告訴。如果真有抄襲的事實,也拿得出證據說陳生是抄襲,不然他就不能空口說白話。
  指責媒體抹黑,把他塑造成一個仗勢欺人,網路天王欺壓高中生的大壞蛋,這並沒有什麼意義。
  因為九把刀的作法從根本開始就有問題,從根本開始就有錯誤。所以並不能說是媒體的問題。

  是的,說了這麼大一堆,我只想說一句話:
  九把刀,是你自己想法有問題,不要怪東怪西,也不要說得自己好像是受害人一樣。不爽就發律師信!不是說不提出告訴,就不會看起來不惡形惡狀!

  PS:說真的,要發這篇文章還真得有些膽量,如果那天陳生為了要活下去,道歉悔過,然後『砍掉重練』的話,那我起不是當了個大白癡?

18 則留言:

  1. 別再浪費文字 在沒多方全部參考後 寫這沒意義的發表
    看: http://www.wretch.cc/blog/Giddens&article_id=71057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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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喔,這樣喔。多謝指教。
      但是不管九先生拿出再多證據,也只證明他的惡形惡狀。
      他那樣很酷嗎?很跩很屌嗎?
      還有,他想證明些什麼?證明陳生是個抄習慣犯?還是想證明些什麼?
      證明之後呢?大作家欺負高中生的形象,會對他有多大的幫助嗎?

      我並不認為我在浪費文字。陳生的堅持,導致今天的下場。這是正面的教育嗎?
      我說過,今天的問題是出在九把刀的身上;他用一種鬥爭的手段來批鬥一個年紀和他相差一半的孩子。
      這樣和文革有什麼不同?一定要陳生在身上掛著一塊牌子,痛罵自己是黑五類,自己是大爛人,然後再大家面前自殺嗎?
      這種大作家,我看了就心寒。
      今天就算陳生道歉,老實說,我認為那是因為他承受了許許多多的壓力,承受了許許多多的責難,他才不得不道歉。

      還有,五個評審,每個人都對顛倒沒有意見;那還是在九把刀反應之後所作出來的決定。
      想想看,五個評審都說陳生的小說沒問題,九把刀一個人的評斷有什麼意義?
      其他人?網友?請問一下,『九把刀後援會』有多少人有文學素養?有多少人能夠評斷別人的文章好壞?又有多少人光憑著一己之私,捍衛九把刀的聲譽的人又有多少?
      群眾是盲目的,有很多人都只是聽到聲音,就在那邊喊有鬼。

      是的,我有偏見。
      首先九把刀是個男的,不是正妹;接著,九把刀是個男的,長得又沒有蔣友柏帥。
      但是,不管他的小說再怎麼好,我也不想看他的小說。相較之下,我反倒比較想看陳生的『顛倒』。
      是的,我認為陳生的顛倒寫的比九把刀來的好。

      要說陳生抄襲,那好,九把刀的『語言』,也不是抄襲卡夫卡的『變形記』?
      卡夫卡也是用同樣的概念啊!也是有同樣的地方啊?為什麼不說九把刀抄襲?

      最後,您用匿名,代表你不願意公開自己的名字,這樣我也無所謂。
      但是請問一下,您是從哪裡認為我寫這篇文章是沒有意義的?
      要我查您的住址,然後到您家去和您『拜訪拜訪』嗎?
      這我可是學九把刀的唷!
      當然,我這麼婊九把刀,我當然不會和他做出同樣的事情來。

      對了,我必需要恭喜您,您是第一個婊我的人,雖然您匿名,但是我為了獎勵您,我給你婊回去!
      第二個婊我的人可不會有這麼好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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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對了,忘記提一件事:
      我的立論重點是在於:九把刀為什麼不肯透過法律途徑來解決這件事情?為什麼要用這種文革一般的批鬥大會一樣,來公審一個高中生?
      如果今天他提出告訴,我反倒認為他在捍衛自己的聲譽。
      我也就不會這麼婊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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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您好,我是路人,無意冒犯,只是覺得您文章提到的好像跟我看到的不太一樣,所以想提出來,或許您可以解答或是討論.

    您的文章似乎批評九把刀的一大重點是"不尋求法律途徑解決,而是打算去學校進行批鬥大會",不知是否是您漏看當事人網誌還是我誤解您的意思,以下節錄他網誌的一小段:
    --
    方法三,找學校。

    這個方案缺點是學校會知道這件事,但反正紙包不住火,我也不是鄉愿的人。

    優點是學校可以提供這個學生充滿安全感的環境,有教務處,有導師,有國文老師(我直覺就該找國文老師)相陪,家長也可以一起來,而我只有一個人,絕對不能說我以大欺小吧。
    --

    若這場您所謂的批鬥大會有舉辦成的話,那被批鬥的應該比較有可能是九把刀吧!
    在這段話中我感受到的是他想保護學生的用意.

    以下是您的立場(不好意思,也節錄您一小段文章)
    --
      他為什麼不發律師信?如果今天有
    人拿我的小說去抄,我肯定會告到他脫褲子,管他是不是高中生還是國中生。
    --

    是的,今天若當事者是您,您會告到對方脫褲子,但九把刀的原意只是想要得到他要的道歉,他不想讓對方脫褲子,不想讓對方難看.所以也沒通知媒體.

    而且若照您這個邏輯(自認得理就能不饒人),如果陳姓學生認為自己行的正,即使外婆通知水果報紙並不是他的初衷,但反正他行的正,外婆的行為正可以幫他申張正義不是嗎?那他又想撤銷是不是也能說他是心裡有鬼,其心可議?

    結論:我是認為這兩邊受的傷害可能都不小於另一邊,就算陳同學的獎沒有被撤銷,抄襲的陰影將長期存在;而九把刀的網誌有提到他所受的委屈,這邊就不多贅述了.

    不知我的認知是否有錯誤,有的話請指正.謝謝:)

    若有得罪,也請多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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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Anny:
      謝謝指教。

      昨天我去朱學恒的部落格,看了『孩子有狀況,大人該負責!』所有的留言。
      從那些留言當中,又出現了另一個疑點。
      陳同學先前已經發信給九把刀,把自己的文章讓九把刀鑑定,結果呢?九把刀非但沒有好好的把握這次Email溝通的機會,還給人家一句:『你自己做了什麼自己清楚。』
      請問,為什麼九把刀沒有好好把握這次的機會?說要保護學生,那又為什麼要到人家學校去?
      為什麼不用電子郵件聯絡,為什麼不用電話聯絡?
      陳同學的外婆就是因為被九把刀突然到學校去找陳同學,老人家被嚇到了,所以才會向蘋果日報爆料。

      九先生的種種行徑,給我感覺一個怪。他的種種行徑,我實在無法有一個合理的解釋。
      沒有把握第一時間,以最和善的方式和陳同學溝通。
      沒有深入去了解文學獎評審的評選工作。
      不提出告訴,不使用電子郵件聯絡,反倒跑到陳同學的學校去找人。一個三十歲的人,又是大作家,跑到人家學校去堵人?不怪嗎?  
      當自己給人感覺好像是在網路遊戲上,被人砍到發火,跑到人家家去玩『真人快打』的流氓,痛罵媒體的嗜血,可是卻隱隱約約的放縱『九把刀親衛隊』四處用不雅的言語攻擊陳同學,攻擊五位評審,這樣不奇怪嗎?
      是啦,他是要後援會收斂一點;但是那是因為評審季季被人心情不好,所以不想去第二次評選會。如果季季願意去呢?是不是還是繼續讓他的後援會繼續攻擊人呢?
     
      要知道,九把刀是網路慣用者,對於網路生態非常了解,也對於鄉民的一舉一動也很清楚。所以他要操弄網路的鄉民是很簡單的事情。還有,他是東海社會學研究所碩士。
      他的所作所為,給我感覺是一種完全不信任大人們制定的法律,自己採取私刑的方式小鬼。
      一個三十幾歲的小鬼……
      我現在非常贊同孔子說的:『三人行必有我師』。
      如果今天這件事情發生在我身上(雖然永遠不會發生),我想我會做的比九先生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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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偶想...偶不是熊貓..偶其實很討厭熊貓..熊貓森林這個名字偶也粉討厭...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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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因為一時不察,『龍貓森林』變成了『熊貓森林』了,抱歉抱歉^^|||
      現在已經修正。

      還有,不管是不是九把刀的親衛隊,也先把九把刀的說法放一邊,想一想,推理一下,他為什麼不提出告訴?他為什麼要用網路來毀掉一個高中生?
      先仔細想想這個命題,在指摘我為什麼要替陳同學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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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我是路人 希望能回答您的一些疑點
    九把刀是在經過幾封跟陳生的 email 往返之後
    由陳生告知他早就報名了文學獎
    在得獎名單公佈之後
    聯絡主辦單位不果
    才決定親自去跟陳生面談
    選在學校見面

    九把刀的確有保護學生
    不把事情鬧大的誠意
    事情會鬧上報紙
    你應該已經知道是陳生家人的決定
    因為蘋果日報打電話給九把刀想要採訪
    他才決定要把事情貼上自己的 blog
    反正都要見報了
    他才講出來

    如果你有興趣了解這整件事的過程
    你可以去九把刀的網站讀一下他的記述

    或許你會覺得那只是一面之詞
    但是陳生並沒有提供多少他的說法
    如果你能平心靜氣的看九把刀的文章
    或者想要多一些了解
    不妨去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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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我不爽陳生的概念抄襲,也不喜歡九把刀先生,
    去告一個17歲的高中生,你瘋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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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那麼,把個十七歲的少年拖到網路上公審,這就不瘋狂了嗎?
      要知道,九先生可以阻止這件事情的發生與擴大。
      謝謝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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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是的!你說得沒錯!

    私下用刑永遠比交給司法處理來得恐怖以及不人道!

    不然怎麼會有黑道會把人灌水泥然後丟進東京灣呢?

    所以九把刀說是為了保護高中生的這種說法完全性的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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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markscat大大
    您蒐集資料也很詳盡
    走法律途徑這個觀點不錯
    不過如九把刀如此聰明之人
    應當知道法律途徑贏面不大
    公幹可能比較爽快吧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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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的確,你發這篇文章還真需要些膽量。如果哪天陳姓學生道歉悔過的話……

    今天,「認為有抄襲/沒抄襲」、「兩造處理方式與態度的缺失」等,所有人心
    中都有了基本的立場,信者恆信,婊者恆婊,「試圖說服偏執狂」是徒勞無功的
    舉動。「九把刀欺負高中生」、「死小孩抄襲九把刀」都可省省了。

    去除情緒性的語言與學術用語的賣弄,一切回歸到問題的原點:既然敢拿這篇作
    品去參加文學獎這樣一項公開的比賽,它就必須接受公評。誰去評?五位評審、
    九把刀、你、我,以及成千上萬看過這篇「顛倒」(以及九把刀「語言」)的人
    。所有人都在心中,為兩造判定了對錯——也為其中一方判了個心裡的死刑。

    有人說,「那不是抄襲!」例如五位評審就是。那麼,他們要為他們的決定負責
    。以後任何人遇到季季、朱天心、宇文正等人,第一個反應就是:「喔!就是『
    那個事件』的評審季季嘛!」「喔!就是講過『那句話』的朱天心老師!」至於
    接下來是「熱情相擁」還是「嗤之以鼻」那就難說了,「個人造業個人擔」嘛。

    認為「是抄襲!」的九把刀、朱學恆也一樣,要為他們的決定負責。大眾會因為
    他們的看法、做法而給予好或不好的評價。

    受到最大影響的,不是上述那些公眾人物,而是陳姓學生。他一輩子都會碰到「
    啊!原來你就是那個陳……」有人等著為他加油打氣,也有人等著要他好看。某
    教授可能因此在推薦甄試時替他多加幾分,某老闆也可能因此不錄用他。這不叫
    「群眾暴力」也不叫「群眾公義」,這只是一個可能發生的事實。有人建議他改
    個名會好一點——或許有點道理。只是陳姓學生的母校,自始至終力挺他的新店
    高中,一時三刻內恐怕很難改名了……

    1沒有完整看過「語言」與「顛倒」的人,沒有發言權。看完再說話。

    2你對抄襲的定義是:「一字不改,只把『九把刀』改成『朱學恆』,陳生改成張
    三;其他完全的一字不改,這樣才叫做『抄襲』」。原來如此!只是現在高中生
    比較聰明,知道要「造句重組」,不像小學生只會把人名改改了事……

    3你認為,「不爽就發律師信」是九把刀最佳的應對方式?套句「雍正王朝」的台
    詞:「上天給了你一顆人心,希望你用這顆人心好好想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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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SAM255:
      就以純文學的角度來看,基本上陳同學並沒有文字上的抄襲。概念上的抄襲,基本上,我不是陳同學,我不知道他有沒有看過卡夫卡、奇克果和尼采的文章,也不知道他有沒有看過九先生的小說,這點我不予置評。

      我很反對『沒有看過兩篇文章的人不准說話』這種論調。
      我支持的角度,並不是『陳同學是否有抄襲的嫌疑』,而是『九把刀為什麼不遵循法律途徑』這點。
      就像我說過的,我寫了十多年的小說,看了十多年的小說,我不敢說我是文學家,也不敢說對文學有很深入的了解,我只敢說我小有研究,略有小成。
      陳同學抄襲與否,那並不重要;問題是在於為什麼不走法律途徑?換成老外早就已經按鈴申告了。

      法律和文學,是兩回事。
      提出告訴,並不一定要九把刀出面告,被告人也不一定是陳同學。
      告訴人可以是九把刀所屬的出版社,被告訴人可以是評審,也可以是主辦單位。
      再說,法官的判決可能會是『解散原有評審,招集心一批評審,重新審查文學獎』。
      這樣不是可以比較釐清問題所在?而且陳同學如果真的對自己的小說有信心,又何怕第二度的考驗?
      再說,當時五個評審一致認為沒有問題,換了一批評審,也比我們這些跳梁小丑的看法來的好。
      我是工程師,身為一個工程師,我相信專業。

      而朱學恒,老實說,他對我來說只是一個『奇幻御宅』而已,他的言論,他的批評,他的投票,對我來說一點意義都沒有。

      我不得不說,sam255,你lag了。
      這篇我寫得很早,當時我的概念不是很完整,有空的話看一下我整理的懶人包,那邊我寫的很清楚。

      我依舊堅持我的看法,九把刀,如果你真的那麼痛苦、那麼不爽的話,請提出告訴吧!

    回覆刪除
  15. 「運用文字的人,都知道那是件多麼辛苦與痛苦的工作。」所以你所回應的每一
    個字,都值得(也必須)好好的深思一番。而我在這樣的過程中,也對整個事件
    有了更多的思索角度與方向。

    人的思想,不停隨著時間而有所變化。這篇「不爽就發律師信」發表於2/22,「
    懶人包」發表時間是2/25,概念已經從「不是很完整」到較為完整;我想,隨著
    時間的行進,所有接觸到這件事的人,在吸取各方面的訊息後,「概念也會越來
    越完整」。

    從你所推薦的相關連結,以及2/28所發表「蔣友柏是無敵的」(尤其是末段),
    不知為何,我已經覺得:「沒有什麼好爭執的。」最多就是角度不同、立場不同
    ,大家提出一些意見,並交換一些資訊,如此而已。希望大家不要像我之前一樣
    ,看到標題馬上分泌大量腎上腺素,並強力進行心理自衛機轉。

    雖然你說「陳同學抄襲與否,那並不重要」;但你提到「(純)文學的角度」,
    而且你也浸淫小說十多年了,所以我這個門外漢還是對此點大略討論一下。這兩
    篇作品給我的第一個感覺絕對不是日耳曼唯心主義,而是符號學。所以許多專家
    學者大談「存在與虛無」還有卡夫卡的「蛻變」,我倒想提醒他們談談結構與解
    構、從傅科到德希達,還有胡塞爾跟馬丁‧海德格。

    我曾經面對面問過九把刀:「『語言』是受到符號學的影響吧?『陰莖』與陽具
    崇拜有關?」九把刀明確回答:「是。」至於「顛倒」的作者我則無緣識荊,不
    知他是否接觸過符號學相關書籍,而且該陳姓學生說他看過九把刀所有的書,就
    是沒看過「語言」,所以也只能如你所說:「不予置評。」

    我所說「沒有完整看過『語言』與『顛倒』的人,沒有發言權」,是指討論「是
    否抄襲」這個議題;網路上的「專家」們大喊「有抄」「沒抄」,結果發現他們
    連這兩篇小說都沒看完(或看仔細),令人不由得不大呼:「好歹尊重一下文本
    ,不要無的放矢行不行?」而你所針對的議題是「九把刀為什麼不遵循法律途徑
    」,我們所指涉的不是同一件事。就算沒看過兩篇小說的人,當然也可以對兩造
    的所作所為下價值判斷。

    至於九把刀為何不用法律途徑解決此事,網路大眾早已運用腦力激盪術替他做了
    各種的假設;「希望和緩解決」說、「告不贏並且會遭輿論反撲」說等等,我們
    不是九把刀,不知道他真實的想法為何;只是事件發展至今,他似乎並沒有想用
    法律途徑解決的跡象——甚至公開宣佈絕對不會提告。他如此作為的動機我們無
    從確知,所以可以直接宣告此題無解,討論可以跳過了。

    九把刀應該怎麼做呢?你說:「我依舊堅持我的看法,九把刀,如果你真的那麼
    痛苦、那麼不爽的話,請提出告訴吧!」這句話給我的感覺真的比「九把刀,你
    不爽的話就發律師信吧!」和緩的太多了,但我仍不贊成這種做法。在「抄襲?
    模仿?我看九把刀的戰鬥」這篇你推薦,是你看過和你的想法最接近的文章當中
    ,作者「四十八個德瑞克」已經把「直接控告」後可能的發展情形寫得很清楚了
    ,我的看法跟他一致。雙方該怎麼做會比較好,我也贊成他的意見。此外,「無
    人島的廣播電台」:「九把刀的被抄襲事件:我投『改寫』一票」也剖析的極為
    中肯,我想,社會大眾的「概念也會越來越完整」。至於某報紙媒體「猛爆」的
    內容……嗯,「爾曹身與名俱滅,不廢江河萬古流」!

    「法律和文學,是兩回事」;而文學上的問題必須用到法律去解決,毋寧是一種
    悲哀。法律真的能解決文學的問題?我不相信。在現今「芒果日報」當道的情況
    下,原告是九把刀、經紀人或出版社(甚至路人甲),被告是陳姓學生、評審或
    主辦單位(甚至是郝市長),在媒體「處理」後,是沒有差別的:原告與被告大
    輸,「芒果日報」大贏。現今不就是如此嗎?該份報紙事後曾向九把刀道歉,承
    認報導失實,有多少人看到這個消息?

    「法官的判決可能會是解散原有評審,招集新一批評審重新審查」?大哥,您學
    工的,怎麼比我學文的還浪漫啊?「依法論法」,「沒有規矩,無以成方圓」這
    當然是對的,五個評審決定獎給誰就是給誰了——這個「第二度的考驗」豈不摑
    第一次這五位評審響亮的耳光?萬一「換了一批評審」仍有爭議,是否要繼續換
    下去(換N次,N→∞)?

    我不是工程師,但我也相信專業。評審怎麼說怎麼好——不過,他們評審的結果
    要接受公評就是了——這是公開的活動嘛!評審接下了這個工作,拿了評審費,
    憑的是他們幾十年的「專業能力」——賭上的,是他們幾十年的名聲。
    「NEKOB-log-E」那篇「所謂的善意與戰鬥——九把刀被抄襲事件的感想」義憤
    填膺大罵陳姓學生「人不要臉,天下無敵」,我倒覺得無須如此氣憤;九把刀讀
    者群當中,有許多人年齡與陳姓學生相似,會「陪他一輩子」。想想,這真是件
    「恐怖」的事啊!

    你說「九把刀沒有錯,只是詭異而且怪而已」;既然如此,那就讓我們攤攤手,
    笑一下,希望這件事能朝向良好方面去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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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是的,我很浪漫。
      如果法官的決議是更換評審的話,第一批的評審也沒有什麼好說的。
      前提是要法官做出這樣的判決才可能,再提出告訴之前,基本上,法官是採取不告不理。
      就好像薛爾丁格的內褲一樣,在鐵壁短裙被掀開之前,沒人知道裙子下面是什麼。

      對於這件事,大家都可以發表意見,但是不能流於義氣之爭。
      不能說些粗魯的話,因為畢竟我們不是九把刀,也不是陳同學,更不是評審團。我們只能對於我們所知道的、所認同的去發表意見。
      至於有沒有抄襲,或是誰對誰錯,這都不是我們所能說得清楚的。
      像我們這些旁觀者,也別說誰挺誰了,就在旁邊看戲吧!
      謝謝您的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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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寫的真好,說出了我心中的想法。從事情開始被炒作,我就納悶為什麼口中說著「不想提告傷害對方」的九把刀,卻在網路上大加撻伐?這樣對方傷害就會比較小嗎?九把刀的腦袋,真的不是我能理解的。我沒看過九把刀的作品,可是因為這件事,我會拒絕看他的作品,反正世界上的作品這麼多,要是人品不好的話,我是不想接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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