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發覺,現在的就業市場越來越像奴隸市場,已經不再是就業者尋求企業行號,而是企業選擇就業者,甚至不爽就給你一筆錢,要你回家吃自己。
是啊,資遣有遣散費可以拿沒有錯,但是錢花完之後呢?被資遣的員工需要承受多少壓力?
沒有錯,開公司就是要賺錢,賺錢都會有風險的;公司遇到無法開源的時候,當然必須要節流,人事成本就是最好、最快的方式。
但請問一下,被裁的人該怎麼辦?要他去自殺嗎?
現在報章雜誌都會說社會新鮮人失業率怎樣又怎樣,他們很可憐嗎?那麼請問一下,中年失業或是被人資遣的人,他們不可憐嗎?不需要工作嗎?還是說只有剛畢業的年輕人才需要工作,像我這種失業者就放著去死算了?
……
是啦,我的確有點在為我自己抱不平^^a
沒辦法啊!我也急啊!雖然我有錢可以花,但是有人認為我快沒錢花,有人再那邊想東想西想南想北的,巴不得我早在我被資遣的時候就滾回去。
我媽現在已經開始在想該丟掉我哪些漫畫,該要我去做什麼樣比苦工還要苦的工作……說不定她已經開始有了『兒子人格改造計畫』的藍圖了……
失業的人多,能做的工作又少,所以造成了就業市場現在是買方市場,由企業來選擇求職者,所以求職者不但得接受企業所有的不平等條件,連屁都不能放一個。
抱歉,勞基法保障的只有部份而已,薪水也只有定一個最低的標準,像我做了十年的工程師,再這種買方市場中,我真的不敢開口就以我以前的薪水為主;公司大可以用最低的成本來買我過去十年的經驗。
還有,勞基法並沒有規定一定要給加班費;因為電子公司一定會說:『抱歉,我們是責任制!』
見鬼的責任制咧!根本就是剝削制!超時工作不說,還要求加班,不肯加班就是工作態度不佳,公司大可以因為你不配合加班而開除你,而你卻不能控告他們。
福利制度也是看公司心情好不好而定;他們心情好就給你多一點點(給你口頭嘉獎一百次),心情不好就大砍福利制度(年終?想的美喔!)。
是的,企業的確必須承擔經營不善的風險,如果老為著勞工去想,那麼資方要賺什麼錢?
問題是,資方有各種不同的方法去降低這些風險,勞方並沒有辦法『分攤風險』,而卻必須要替資方的不當管理、沒有計畫的行銷、囤積庫存……等等經營部份不 佳的責任,而企業主卻不需要負責(因為他已經把風險移到另外的方面去,所以他還是可以輕鬆自在的開著他的高級房車四處跑)。
勞方呢?花了數十年的時間在這家公司工作,犧牲了假日和家人出遊、自我進修或是好好的休息的時間,得到的呢?卻是微薄的薪水,以及擔心自己哪天會被裁員。
勞方的確可以去做一些兼職的工作;不過,很抱歉,有很多公司不喜歡員工去做兼職的工作(就連玩股票都不是很爽了),或者根本沒有時間去做兼職的工作。
勞工幾乎根本沒有任何可以分攤風險方法,所以沒了工作,雖然短時間還不會有問題,但時間一長呢?根本沒有任何保障。
這篇文章的重點就在這邊。
求才廣告上,每家公司都會說自己公司就像個『大家庭』,大家互相幫助、和樂融融。
大家庭?屁啦!
有危機的時候只會要員工共體時艱,沒危機的時候也不見多出什麼福利,希望調薪或是增加福利,又會在那邊說些五四三二一的話。賤一點,還會在你只剩下一天就退休的時候就把你給開除,要你馬上離開公司。
這就叫做『大家庭』?
真正要說自己的公司是大家庭的話,煩請當貴公司要資遣人員的時候,請安排他們的出入。最少,請幫被資遣的員工寫一份介紹信。讓他在找下一份工作的時候比較輕鬆一點。
因為這是公司該做的;公司不賺錢,不是員工的問題,而是主管和老闆的問題;雖然主管可以減薪,但不能把責任都推到員工頭上,要員工替公司負起決策錯誤的責任。
所以公司主管有義務替被資遣的員工安排之後的出路,這樣的公司才有資格說自己的公司像個『大家庭』。
是的,這不只是『理想』,而且還是『夢想』、『狂想』、『胡思亂想』。
老闆都會想:我管你去死啊!對,我把你給資遣了,但我不是沒有給你遣散費啊!做到這樣還不夠嗎?你這傢伙真的很貪心喔!人心不足蛇吞象!
那麼我想請問老闆們:營運不佳,是員工的問題嗎?員工可以參與公司高層的決策嗎?
沒有人願意裁員,也沒有人喜歡裁員,但是當公司和員工提到裁員的時候,公司必須要有和員工撕破臉的心理準備,不然被裁員的員工如果不爽,又正好知道你們公司有什麼非法的事情(像是逃漏稅、使用沒有授權的軟體……等等),那就等著被人捅吧!
再說,寫封介紹信會需要他媽的什麼成本?不過就是一張A4紙(就算背後有其他不重要的資料也可以),和花點時間想該寫些什麼而已!很困難嗎?
不然這種公司根本沒資格說自己的公司像個大家庭!
唉~~沒想到我也會因為失業而煩惱。
不過,諷刺的是,我煩惱的並不是我沒錢花,而是煩惱我得和我老媽一起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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