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0/2013

是的,我確實很主觀,但我還是希望出版社全倒光

  在前篇的文章中,我確實很激動。
  那是從讀者的角度來看,這次,我要從作者的角度來告訴大家,我有多麼痛恨出版社這一行。

  今天我去看了一下金石堂,確實有很多台灣的作家寫的書,而且也有很多出版社出版台灣的作家的書。
  但,放在入口處的書,依舊都是外國人寫的書。
  而台灣人寫的書,依舊是那種教你怎麼賺錢的書。
  就算有很多台灣作家寫得書,但……
  被退稿的作家又有多少呢?
  經由我個人不正確的統計資料來看,已經出書的作家數目平方之後,再做一次立方,就是被退稿的作家數目。
  一將功成萬骨枯啊~~老兄。

  整個出版業可以分成三塊,出版社決定要發什麼樣的書,印刷業負責印刷所有的書,最後,書本到我們手上的, 就是書局。
  不過,書局這一塊,我比較喜歡稱之為『通路』。
  畢竟,你要買一本書,不一定得到書局去買,便利商店也可以買得到,網路書局也可以買得到,甚至大賣場也可以買得到。
  在商業行為當中,最接近消費者的,就是『通路』。

  是的,要決定哪一本書可以上架,是由『通路』來決定的。
  我找不到台灣作者的書,通路得負起一半的責任。
  而我們這些讀者,得負起另一半的責任。
  通路是依照書本的銷售量來決定哪些書可以上架,哪些書可以放在暢銷書的部份。
  爛書也可以上架,真的是我們這些消費者的錯。

   然而,絕大多數(不,應該說『全部』)消費者也會說:這關我們什麼事?我們只是找我們自己喜歡的書啊!
   對啊!台灣有著兩千萬個受害者……卻沒有一個是加害者。
   
   但是,你們仔細想想,到底是誰決定了我們要看哪些書?
  是通路?還是印刷?或者是出版社?
  通路只能限制已經出版的文獻,印刷業根本無法限制任何文獻,反正出版社要他們印什麼,他們能說:『喔!郝柏村的書我不能印,我只能李登輝和陳水扁的書。』嗎?
  如果哪家印刷業者膽敢這麼說,那他們絕對會在短期內倒閉。
  是的,最後大魔王就是出版社。
  只有出版社才能決定哪個作者可以出書,哪個作者不能出書。

  國外有個名作家做過一個實驗,用他自己的書,卻用另外一個筆名投稿,十間出版社,十間都告訴他不能出這本書。
  這是那個作者寫得不好嗎?還是那個作者故意寫得很爛嗎?
  不,因為出版社認為,那篇小說寫得太艱澀了,沒有名氣的作家出這本書,沒有任何利基可言。

   出版社有權利審稿,如果作家本身的用詞本身就不純熟,那還沒有話可以說;但很多時候都是『編輯不喜歡』,或是因為『你沒有名氣』的話,請問還有誰願意繼續投稿?
  還有誰能夠看到那些不世作家所寫得書?有哪個讀者可以感受到那個沒沒無名的作家對於創作的熱情?
  出版社出版的書,絕大多數都是『有商業利基』的書。而不是為了承載文化的書。

  前篇中,有位朋友提出了很多人,但那都是『這一代的』作家,和九把刀、蔡智恆同期的作家,就連朱少麟也是。
  那,除了他們的書呢?接下來呢?新人呢?
  或者,在他們同輩當中,是不是有人因為出版社的不識貨,而鬱鬱寡歡一輩子?

  梵谷在死前的畫作賣得很差,而且非常差,差到他必須接受他人的接濟才能過活。
  但,比梵谷晚幾年出生的畢卡索,他的抽象派藝術沒幾個人看得懂,但他的畫作就像印鈔票一樣,一樣比一樣來的值錢。
  然而,梵谷的畫作,只有在他死後才被人所重視。
  大仲馬也是,他過世之前,他兒子整理他的遺產,只有幾塊錢而已。但卻在2003的時候,才被法國人接回法國先賢祠(類似台灣的忠烈祠)安葬,和同期的雨果和左拉共享榮耀。
  但現在,誰能說梵谷不是天才?誰能說大仲馬寫得小說很爛(呃……我算不算?因為他的那本三劍客,如果我是當時的法國人,也會覺得他寫得很爛!^^a)?
  好,那是過往的例子,就以現代來說,女神卡卡在成名之前,碰過不少閉門羹,甚至從唱片公司回家的路上哭了出來。
  不過,幸運的是,女神卡卡不是活在十九世紀,而活在有Youtube的現代,藉由Youtube的協助,她才有今天的地位。

  人啊~~從歷史上學到的教訓就是:永遠學不到教訓。

  一將功成萬骨枯,這是我投稿多次之後,所明白的真諦。
  我投得稿子,只是給那些有名氣的作家成名的養分而已。
  我是這樣,那還有很多和我同樣做著作家夢的作家,有幾個能夠真的成名呢?

  角川書局經常舉辦輕小說比賽,但第一屆的得獎者有誰?
  銀賞被風聆的<<馬桶上的阿拉丁>>給拿走。
  但風聆之前就已經是作家了,出了好幾本書,像是『神啊!歐巴桑』,還有其他我記不住的書名。
  而我,則是連初選都過不了。
  在那之後……
  我沒有心灰意冷,我還是想要參加,不過每年因為工作忙碌,導致我的小說難產,所以來不及交稿^^a

  我期望的平台,是每個人都有十五分鐘成名的機會,每個人都有機會把自己的作品給大家看。
  拙劣也好,不成熟也好,只要那個作家願意寫,那就是無價的寶物,那就是文學的一種。
  到日本的Pivx上去看,你會看到很多看來很像小學生畫得畫作,或是很拙劣的畫作。
  當然也有很精細的,畫工很漂亮、很完美的插畫。
  但他們有機會讓大家看到自己的畫作,有機會成名十五分鐘。

  台灣呢……
  唉~~
  別提了,提了就令人傷心難過。

  在我的烏托邦裡,我期望的是沒有遺珠之憾,不需要因為不切實際的『市場考量』,也沒有個人喜好的問題,更沒有任何的審核、任何的阻礙,公平的讓所有有志於創作的作家、歌手以及畫家,有機會揮灑自己的作品的機會。
  簡單來說,就是要拉近作者和讀者的距離,讓這個社會不會有遺珠之憾。

  我們不是活在梵谷、大仲馬那種十九世紀的時代,我們活在女神卡卡的時代,所以,出版自己的小說……
  不,我不該說是『出版』,而是『公開』自己的作品的機會,比十九世紀來的多。
  在十九世紀,要『公開』一份作品,是需要消耗資源的工作,到消費者手上的,都是實體的書本。
  但在二十一世紀裡,我們有了『網路』這種東西,我們可以在網路上公開自己的作品;消費者所需要付出的代價,只有消耗他們的『時間』來閱讀創作者的作品。
  所以,當『公開』的成本降低之後,我們還需要出版社的審核嗎?我們還需要讓出版社告訴我們,我們應該閱讀哪些文獻嗎?在這個網路的世界裡,我們還要被當成飼料雞一樣餵食多久?
  我們還要讓出版社壟斷多久?

   所以,我真心的認為,我不該去燒掉出版社;而是每天照三餐去拜,祈禱出版社趕快倒光光。
   
  附註:
  我只看過『進擊的巨人』第一集而已,看過之後,我就已經知道整篇故事的核心了。
  就是超人奧特曼和怪獸打來打去的漫畫而已(作者本身也這麼說)。
  既然已經知道了作者想要告訴我什麼,所以我也就沒有動力追下去了。 與其花時間看摔角,我寧可把時間花在『魔王勇者』和支倉凍砂說:『我討厭不切實際的作者,更討厭腳踏實地的魔王』這種評論的小說上頭。
  所以,別聽信台灣那些喇叭嘴說什麼『這篇漫畫是日本軍國主義復辟』那種鬼話。
  那些喇叭嘴……
  算了,還是別做人身攻擊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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