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7/2011

婆婆變成小三……嗯……很紳(ㄅ一ㄢˋ)士(ㄊㄞˋ)的話題……

「小三」是婆婆 夫妻翻臉婆媳槓

【聯合報╱記者洪敬浤/台中報導】

2011.04.17 02:27 am

偶像劇炒熱「人妻與小三」話題,精神科醫師發現,不少婚姻出現第三者,並不是有外遇,而是丈夫堅持回媽媽家吃飯,夫妻關係失和,諮商時太太感慨地說:「小三是婆婆,不知該怎麼辦!」

台中市開業精神科醫師游文治說,有對結婚超過10年的夫妻接受婚姻諮商,因為老公天天回母親家吃晚飯,一開始老婆還肯配合,但持續一陣子,老婆煮飯要他回家吃,丈夫依舊故我,不僅夫妻翻臉,還引爆婆媳大戰。

「到底先有母親,還是先娶老婆?」老公強調,只是陪爸媽吃晚餐,也算是孝順父母,有必要發脾氣嗎?

這位太太說,婚前看老公老實,下班不會亂跑,天天回家吃晚飯,以為找到依靠,沒想到婚後還是回父母家吃飯,溝通了好多次,先生仍不願改變,這樣結婚、組成家庭意義何在?她不想再配合,目前小孩給娘家帶,她晚餐就自己吃。

另對結婚3年的20多歲夫妻也有相同問題。游文治說,這對夫妻在同棟大樓上班,每天午餐時間,老公會找老婆回媽媽家吃午餐,妻子抱怨「中午沒法休息」,老公仍堅持要回去,相持不下。

醫師轉述,這類「三角關係」,比外遇「小三」還棘手,當事人說:「謝安真可以犀利對抗小三,但第三者是婆婆,不委曲求全就得撕破臉,兩者都難為。」

游文治說,婆媳問題難解,有賴夫妻多溝通,堅持回媽媽家吃飯的老公,也要留點時間陪太太吃飯,例如每周保留幾天回家吃飯,太太也不要生悶氣,不妨正向思考,趁老公不在時為自己安排運動或進修,讓自己「犀利」起來。

愛家文化事業基金會婚姻輔導員潘浩然說,晚餐不僅是吃飯、填飽肚子,也是經營家庭關係的時間,硬要回媽媽家吃飯,難道是圖方便?還是想多陪家人,夫妻要溝通找出共識,僵持下去對婚姻關係有傷害。





  呃……該怎麼說呢?
  首先,這個記者腦子有問題。婆婆怎麼能當成『小三』呢?
  看到這個新聞的之後,我腦子突然出現A片的情節……

  還有,神經病 精神病醫生怎麼想的都很奇怪?之前那個說打電動會笨的醫生也是,這個游文治也是。
  唸了那麼多書,也算是專業級了,他到底知不知道問題的癥結點在哪?還是說他只是隨口說說而已?

  老公每天回家吃飯,這代表什麼意思?
  這代表的意思就是,夫妻倆結婚之後,因為某種原因搬出了丈夫的家中,對吧?不然為什麼用『回家吃飯』呢?
  又不像我,我老家在高雄,但我在台北工作,如果我結婚,勢必無法和我老媽同住(好險^^a),但,如果只是開個車就可以到的地方,那我的疑問是……
  為什麼要浪費這個錢搬出去?難道為的只是一個屬於自己的空間?
  老家的房子太小嗎?不能買一間比較大一點的嗎?買不起?不能用租的嗎?

  當然啦,以我自己的角度,我也不想和我老媽住在一起;偶爾在一起聊個天可以,如果要長住的話……
  別說我老婆了,就連我自己也會發瘋。
  但是從中國人(不承認自己是中國人的吱吱閉嘴,我不是在說你)的傳統看來,三代同堂是中國人的傳統;每個婆婆都是這樣過來的,為什麼到了媳婦這一代,就可以用一大堆理由來要求丈夫搬出去?
  當然啦,並不是說每個傳統都要保留下來,但是從經濟以及生活層面來看,和公公、婆婆住在一起有比較大的經濟效益。

  首先,不用花錢租房子;一間小家庭的房子,大約二十多坪大,如果用租的話,找得好,大約一個月一萬多就可以租到;如果要買的話,一個月的利息最起碼兩、三萬跑不掉吧!如果月入數十萬的話,那到是沒問題。但是……誰能月入數十萬?

  說到這我就很火大。
  沒錯,有雜誌說:『月入兩萬也能買房子』,但我看了內文之後,我看了幾頁就扔掉了。
  為什麼?因為那根本不是人過的生活。吃得不好,穿得不好,睡也睡不好,為的就是要買一間房子……算了吧。

  如果和夫家的父母同住的話,那就可以省下這筆開銷。而且家裡開伙的話,伙食費也可以省下來。
  如果可以為了買房子,東省西省的;那為什麼不能和公婆同住,省下更多錢?

  這個問題的癥結並不是在於『丈夫回婆家吃飯』,而是媳婦根本不想把婆家的人當成自己人來看。
  就連吃個飯也得鬧出這麼大的問題,我到是懷疑這個媳婦在沒結婚之前,是不是過著連內褲都給媽媽洗的公主生活?

  是的,有的婆婆的確不好相處,但你有沒有努力過,有沒有嘗試過把公公婆婆當成自己的父母來孝順?有沒有那個心融入婆家之中?
  還是妳只把公婆當成『丈夫的爸媽』來看?

  抽絲剝繭來看,這個新聞凸顯兩件事。
  第一,記者的無知。
  這大家都知道,那就不用再提了。
  TMD……把婆婆當成小三?會讓人聯想到A片的情節好不好!
  第二,現代媳婦的自私。
  這……這……
  唉~~
  女人啊,給妳們一個忠告,如果妳期望妳的先生能夠把妳的家人當自己的家人來看的話,那請先把先生的家人當成自己的家人來看。

  當然啦,做先生的,也得做到同樣的事情。
  以作家侯文詠為例子,他的岳父是一個很嚴肅的人,而侯文詠自己卻是一個口若懸河的人;想當然耳,這兩個男人絕對不可能和平相處。而且,他自己也敘述了第一次見到未來岳父的情形。
  結婚之後,侯文詠把岳父當成自己的父親來看,盡其所能的照顧自己的岳父。所以他們兩人之間的相處也很融洽。

  我不能說我自己一定能作到,畢竟我和我媽之間的相處本來就不好,以前還會想要稍微改善一下,但現在卻一點都不想這麼做。
  我也只能說,我會盡我最大的力量去做,如果實在沒有辦法讓我老婆對我老媽改觀的話,或是我老媽能夠聽得進我老婆的話,那我也只能安安靜靜的坐到一邊,看著那兩個女人互相鬥法。
  婆媳之間的問題,男人最好躲遠一點。

  突然想到一個歷史悠久的問題。
  老媽和老婆同時掉到水裡,我會救哪一個?
  我想我會救我老婆;因為雖然老媽很重要,但既然我娶了那個女人,我就得替別人的女兒的一生負責。

1 則留言:

  1. 如果你遇到的是那種無理的婆婆
    你也會想搬出來的
    寧願花錢租房子也不要每天被婆婆刁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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