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0/2008

部落格狂想曲--媒體一窩蜂……

  因為中國時報網過一段時間就會把文章給拿下來,而『理財週刊』每個星期都會換一次,所以我不貼連結了,請自己去找『理財週刊』427期
  這個星期的『理財週刊』,有三篇主題讓我是很高興。『讓部落格被包養 10招必勝技』、『 塗ㄚ成職業 圖像爆紅的部落格』和『私密日記曝光 貴婦奈奈紅了』這三篇。

  看看現在最紅的部落格都是什麼樣的部落格?
  絕大多數都是圖像類。唯一比較有名氣的文字類型的部落格,我想也只有女王了。
  問題是……唉……女王……我討厭那個女人……
  她根本就不把男人放在眼裡,甚至不承認這個世界上還有『好男人』這種生物的存在。有的時候女王會扮演悲劇女主角,悲哀自己為什麼單身;又有的時候會扮演起高高在上的女王,對男人們指指點點的。
  基本上……這樣的文章不是不好,而是我覺得女王的文章,正好打擊到男女之間最矛盾的那一部分。
  『男人需要女人,女人也需要男人,但是男人和女人都痛恨彼此』。
  因為這樣,女王才會紅起來。

  這是新的概念嗎?不,這是從以前開始就是這樣了。
  你要讓人家注意你的文章,就必須要用盡各種不同的辛辣詞句,挑撥人與人之間的心結、製造紛爭。
  美其名是『批判』,實際上是在『罵人』。

  部落格受歡迎,這當然有他們的一套;可是這一套不是一般人都可以玩的了得。
  而且,這一套一直在被複製著,也就是說,那一套只限於某個小圈圈而已。
  那是什麼?
  很簡單:畫畫。你不會畫畫也得要貼照片。不過照片的效果會比畫畫來的差一點。
  那像我這種繪圖白痴,我是不是該死到一邊腐爛算了?

  我很想,但是看起來我還沒法腐爛。
  為什麼?
  請問一下,部落格的意義在哪裡?
  部落格基本上就像是報紙裡頭的讀者投書,讀者專欄……等等。每個評論都各有各的主張,各有各的想法。
  寫出來,也只不過是抒發自己的感覺而已;用部落格來賺錢?你以為你是瑪丹娜?還是麥克傑克森嗎?就算是小S,寫個牙套日記也能賣錢。

  也就是說,部落格啊~~有人看就很不錯了,不要在提什麼賺錢、出名,或是拼什麼見鬼的超人氣了!
  拜託,我寫了也將近五百篇文章,有人看我就覺得可以偷笑了,還出名咧。

  話說回來了,那些號稱有名的部落客,有在看其他人的部落格嗎?
  別人我不肯定,女王應該不會去看別人的部落格;這是她自己親口說的。

  最後,煩請媒體不要在一窩蜂去追這種沒有意義的論調好不好?只會讓那些莫名其妙,不知道因為什麼見鬼的理由就被『華人部落格大獎』在初選就被刷下來的部落客不好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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