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2/2008

九把刀,你不爽的話就發律師信吧!

  我五專的時候玩過一陣子的辯論,所以當我面對某一件事情的時候,都會反覆的用不同的角度去看;試圖去找一個我所謂的『完美的銅牆鐵壁』。
  可是我這人太笨了,有的時候就會出現一些『矛盾』的情形。
  就好像陳漢寧抄襲九把刀的事件就是這樣。我想了很久,心裡頭總覺得怪怪的,搞不清楚到底是怎麼一回事。

  綜合兩造的說法,陳漢寧是高一生,曾經在部落格上發表過『顛倒』一文,後來發現這篇不錯,所以投稿。
  投稿之後,聽說自己的文章和九把刀的『語言』很像,所以陳生發信給九把刀。九把刀看了之後,說了一句模稜兩可的話:『你自己做了什麼你自己知道』;陳生再度聯絡九把刀之後,九把刀要求陳生把小說貼到網路上,但因為文學獎比賽的緣故,陳生無法公開小說。
  隨後陳生因為『顛倒』一文得到了文學獎,準備集結成冊出版,然後蘋果報料說有抄襲的可能,評審說沒有抄襲,然後九把刀就抓狂、暴走了……

  這是我對這次事件的了解。以下是相關連結。
  1. 重灌狂人==>『「九把刀」的憤怒,與「陳漢寧」的疑似抄襲』
  2. 朱學恆的意見『孩子有狀況,大人該負責!
  3. NEKOB-log-E==>『所謂的善意與戰鬥-九把刀被抄襲事件的感想』(不贊同,但是推薦)
  4. 偏執18度角==>『有靈魂才能稱之創作』(中性,推薦)
  5. 龜趣來嘻==>『剽竊、抄襲、改寫、仿作、(巧合)雷同、引用(挪用)、戲仿(Parody)、致敬(Hommage)...』(漫畫版)
  6. 在世界的盡頭呼喊愛情==>『九把刀抄襲事件:一位未來大作家的形成
  7. Hypnerotomachia Poliphili==>『近來抄襲事件之我想
  8. IGT偵探趣味==>『說影響,其實我們都是受到大宇宙電波的影響
  9. 龍貓森林==>『史上最大的戰爭,史上最小的戰爭 - 《九把刀抄襲事件》想法』
  10. 讜言正論==>『九把刀抄襲卡夫卡
  11. MT:簡單讀英文==>『九把刀:還投票幹嘛?你不是已經是最大獲利者了嗎?』(推薦;但是小心一點,他說的比我還毒……)
  12. 仲魔城繁華街==>『無意間,九把刀與朱學恒的網路多數暴力形成了……』(推薦;但是小心一點,他說的比上面那一篇更毒……)
  13. 空中的人形醫生==>『關於九把刀認為陳漢寧抄襲自己文章之我見』(推薦……最後的三個老笑話XD)
  14. 無人島的廣播電台==>『九把刀的被抄襲事件:我投「改寫」一票』(推薦)
  15. 新聞頭皮屑 世界枕頭痕==>『九百字快評〈九把刀事件〉』(推薦)
  16. 終極邊疆部落格==>『善意與戰鬥的選擇』(推薦)
  17. 蘋果日報的新聞
  18. 陳生的部落格
  19. 九把刀的部落格
  相關的文章太多了,族繁不及備載,但是我不會像朱學恒一樣,要各位去Google去搜尋。
  這太不負責任了嘛!怎麼能隨隨便便就要人家自己去找呢?
  應該要大家Google bolg search去找才對嘛!

  這兩天我一直在想,這件事情到底是誰的問題?
  陳生的問題嗎?可是他做到了求證,九把刀如果認為那是抄襲,基於前輩的立場,要不就什麼都別說,要不就是給他方向,不要丟給人家一句:『你自己知道做了什麼』。
  我是陳生的話,我一定會想:『九把刀跩啊!我又不是你肚子裡的蛔蟲,說這話是什麼意思?』
  隨後又要求陳生把已經參加比賽的文章貼出來,拜託好不好,你九把刀沒參加過文學獎是不是!文學獎參賽的文章是可以隨隨便便的把他貼出來的話,我的頭切下來讓你當椅子坐!我就去跳海。
  --東西可以亂吃,話可不能亂說,不然就像那個『腳滑』的王世堅一樣,被人逼著『跳海』。

  那麼就是九把刀的錯嗎?
  站在九把刀的立場,的確,當發現自己的作品被抄襲的時候,是人都會發火;就算對方拿他的小說來給自己鑑定也一樣。
  當自己認定是抄襲,但是卻有一大群在文學界響噹噹的人物,說陳生沒有抄襲,甚至比自己寫的還要好,這種事情不火也難。

  其實我的立場比較偏向陳生,一方面是因為我覺得九把刀的態度很差勁,一副『順我者愛,逆我者鞭』的樣子。認為這世界上他說得就是對的,不容許有和他相反地意見。
  我沒有看兩篇小說的全文,只看了比較的部份,但是我發覺,我會比較想要看陳生的『顛倒』,而九把刀的『語言』,我一點興趣都沒有。
  但是我自己也有在創作,如果當我發覺有人抄襲我的文章的時候,那我該怎麼辦?我會不會和九把刀一樣火大?
  還有,為什麼整件事情我看起來就是一個怪?總覺得好像哪裡不對勁似的。

  後來我想通了。
  如果你真的覺得你的權益受損,你為什麼不提告?為什麼交由法律來評斷?為什麼你九把刀不發律師信給那位陳同學?
  要知道,九把刀被抄襲的事情,已經不是第一次了,之前還有一次。
  他為什麼不發律師信?如果今天有人拿我的小說去抄,我肯定會告到他脫褲子,管他是不是高中生還是國中生。

  還有,除非只換掉人物的名字,其餘什麼都一樣,文章的結構,用詞用句等等,完全一模一樣,這才能說是抄襲,不然什麼都別寫好了。
  九把刀憑甚麼認為陳生抄襲他的文章?概念和結構雖然相近,但是卻不代表那就是抄襲,用詞句也不完全相同,九把刀和他的支持者憑甚麼認為陳生抄襲?
  再說,同一時間有三個文學界的前輩認為陳生並沒有抄襲,反倒認為陳生寫的比九把刀還要好,請問一下,誰能說陳生抄襲?
  是高高在上的九把刀?還是聽到聲音就說有鬼的鄉民?

  綜合以上兩點,我真的覺得九把刀是個很奇怪的作家。他的腦子和想法都有點……不太對勁。
  換成是我,我會很友善的和那位陳生聯絡,藉由私下見面來了解他的創作過程;了解之後在給他一些意見,給他一些感想,告訴他我希望能夠看到他下一篇的文章。
  而不是大列列的到人家學校去,要求那個學生出來對談。
  對談?笑死人了。
  我想問一下九把刀,你知不知道對岸在文化大革命的時代,有個叫做『批鬥大會』的鬥爭?
  就是把人家抓出來,身邊圍著一大群你的打手,然後不斷的批鬥對方,說他是黑五類,說他是舊社會的餘毒……等等。
  九把刀跑到人家學校去找人『對談』?我想他是想開個批鬥大會,把陳生搞得身敗名裂他才高興是吧?
  是啊,沒有法律污點,但是搞得人家精神衰弱就叫做『寬宏大量』就是了。

  真正的抄襲,就如同這篇文章當中,一字不改,只把『九把刀』改成『朱學恆』,陳生改成張三;其他完全的一字不改,這樣才叫做『抄襲』。
  但是你不能說:『你的概念和我的概念類似,你就是抄襲我。』
  類似,並不代表『一樣』。概念並不能說不能有相同。
  再說,寫小說要用的是情感,當時九把刀的情感和陳生的情感,完全是兩回事。不同樣的情感就會出現不同樣的橋段。
  現代人的問題就是只看文字結構,卻不去看整篇的大意與概念;就我來看,『語言』和『顛倒』完全是兩回事。
  語言是溝通上出了問題;而顛倒則是整個都倒過來了;這樣算哪們子的抄襲?如果今天我是九把刀,我也不敢說陳生真的有抄襲的嫌疑。

  所以,我想九把刀說什麼不想讓學生留下法律的污點,我想是因為他自己是心虛,所以才不敢提出告訴。如果真有抄襲的事實,也拿得出證據說陳生是抄襲,不然他就不能空口說白話。
  指責媒體抹黑,把他塑造成一個仗勢欺人,網路天王欺壓高中生的大壞蛋,這並沒有什麼意義。
  因為九把刀的作法從根本開始就有問題,從根本開始就有錯誤。所以並不能說是媒體的問題。

  是的,說了這麼大一堆,我只想說一句話:
  九把刀,是你自己想法有問題,不要怪東怪西,也不要說得自己好像是受害人一樣。不爽就發律師信!不是說不提出告訴,就不會看起來不惡形惡狀!

  PS:說真的,要發這篇文章還真得有些膽量,如果那天陳生為了要活下去,道歉悔過,然後『砍掉重練』的話,那我起不是當了個大白癡?

18 則留言:

  1. 別再浪費文字 在沒多方全部參考後 寫這沒意義的發表
    看: http://www.wretch.cc/blog/Giddens&article_id=7105792

    回覆刪除
  2.   喔,這樣喔。多謝指教。
      但是不管九先生拿出再多證據,也只證明他的惡形惡狀。
      他那樣很酷嗎?很跩很屌嗎?
      還有,他想證明些什麼?證明陳生是個抄習慣犯?還是想證明些什麼?
      證明之後呢?大作家欺負高中生的形象,會對他有多大的幫助嗎?

      我並不認為我在浪費文字。陳生的堅持,導致今天的下場。這是正面的教育嗎?
      我說過,今天的問題是出在九把刀的身上;他用一種鬥爭的手段來批鬥一個年紀和他相差一半的孩子。
      這樣和文革有什麼不同?一定要陳生在身上掛著一塊牌子,痛罵自己是黑五類,自己是大爛人,然後再大家面前自殺嗎?
      這種大作家,我看了就心寒。
      今天就算陳生道歉,老實說,我認為那是因為他承受了許許多多的壓力,承受了許許多多的責難,他才不得不道歉。

      還有,五個評審,每個人都對顛倒沒有意見;那還是在九把刀反應之後所作出來的決定。
      想想看,五個評審都說陳生的小說沒問題,九把刀一個人的評斷有什麼意義?
      其他人?網友?請問一下,『九把刀後援會』有多少人有文學素養?有多少人能夠評斷別人的文章好壞?又有多少人光憑著一己之私,捍衛九把刀的聲譽的人又有多少?
      群眾是盲目的,有很多人都只是聽到聲音,就在那邊喊有鬼。

      是的,我有偏見。
      首先九把刀是個男的,不是正妹;接著,九把刀是個男的,長得又沒有蔣友柏帥。
      但是,不管他的小說再怎麼好,我也不想看他的小說。相較之下,我反倒比較想看陳生的『顛倒』。
      是的,我認為陳生的顛倒寫的比九把刀來的好。

      要說陳生抄襲,那好,九把刀的『語言』,也不是抄襲卡夫卡的『變形記』?
      卡夫卡也是用同樣的概念啊!也是有同樣的地方啊?為什麼不說九把刀抄襲?

      最後,您用匿名,代表你不願意公開自己的名字,這樣我也無所謂。
      但是請問一下,您是從哪裡認為我寫這篇文章是沒有意義的?
      要我查您的住址,然後到您家去和您『拜訪拜訪』嗎?
      這我可是學九把刀的唷!
      當然,我這麼婊九把刀,我當然不會和他做出同樣的事情來。

      對了,我必需要恭喜您,您是第一個婊我的人,雖然您匿名,但是我為了獎勵您,我給你婊回去!
      第二個婊我的人可不會有這麼好的待遇^^

    回覆刪除
  3.   對了,忘記提一件事:
      我的立論重點是在於:九把刀為什麼不肯透過法律途徑來解決這件事情?為什麼要用這種文革一般的批鬥大會一樣,來公審一個高中生?
      如果今天他提出告訴,我反倒認為他在捍衛自己的聲譽。
      我也就不會這麼婊他了。

    回覆刪除
  4. 您好,我是路人,無意冒犯,只是覺得您文章提到的好像跟我看到的不太一樣,所以想提出來,或許您可以解答或是討論.

    您的文章似乎批評九把刀的一大重點是"不尋求法律途徑解決,而是打算去學校進行批鬥大會",不知是否是您漏看當事人網誌還是我誤解您的意思,以下節錄他網誌的一小段:
    --
    方法三,找學校。

    這個方案缺點是學校會知道這件事,但反正紙包不住火,我也不是鄉愿的人。

    優點是學校可以提供這個學生充滿安全感的環境,有教務處,有導師,有國文老師(我直覺就該找國文老師)相陪,家長也可以一起來,而我只有一個人,絕對不能說我以大欺小吧。
    --

    若這場您所謂的批鬥大會有舉辦成的話,那被批鬥的應該比較有可能是九把刀吧!
    在這段話中我感受到的是他想保護學生的用意.

    以下是您的立場(不好意思,也節錄您一小段文章)
    --
      他為什麼不發律師信?如果今天有
    人拿我的小說去抄,我肯定會告到他脫褲子,管他是不是高中生還是國中生。
    --

    是的,今天若當事者是您,您會告到對方脫褲子,但九把刀的原意只是想要得到他要的道歉,他不想讓對方脫褲子,不想讓對方難看.所以也沒通知媒體.

    而且若照您這個邏輯(自認得理就能不饒人),如果陳姓學生認為自己行的正,即使外婆通知水果報紙並不是他的初衷,但反正他行的正,外婆的行為正可以幫他申張正義不是嗎?那他又想撤銷是不是也能說他是心裡有鬼,其心可議?

    結論:我是認為這兩邊受的傷害可能都不小於另一邊,就算陳同學的獎沒有被撤銷,抄襲的陰影將長期存在;而九把刀的網誌有提到他所受的委屈,這邊就不多贅述了.

    不知我的認知是否有錯誤,有的話請指正.謝謝:)

    若有得罪,也請多包涵:)

    回覆刪除
  5. Anny:
      謝謝指教。

      昨天我去朱學恒的部落格,看了『孩子有狀況,大人該負責!』所有的留言。
      從那些留言當中,又出現了另一個疑點。
      陳同學先前已經發信給九把刀,把自己的文章讓九把刀鑑定,結果呢?九把刀非但沒有好好的把握這次Email溝通的機會,還給人家一句:『你自己做了什麼自己清楚。』
      請問,為什麼九把刀沒有好好把握這次的機會?說要保護學生,那又為什麼要到人家學校去?
      為什麼不用電子郵件聯絡,為什麼不用電話聯絡?
      陳同學的外婆就是因為被九把刀突然到學校去找陳同學,老人家被嚇到了,所以才會向蘋果日報爆料。

      九先生的種種行徑,給我感覺一個怪。他的種種行徑,我實在無法有一個合理的解釋。
      沒有把握第一時間,以最和善的方式和陳同學溝通。
      沒有深入去了解文學獎評審的評選工作。
      不提出告訴,不使用電子郵件聯絡,反倒跑到陳同學的學校去找人。一個三十歲的人,又是大作家,跑到人家學校去堵人?不怪嗎?  
      當自己給人感覺好像是在網路遊戲上,被人砍到發火,跑到人家家去玩『真人快打』的流氓,痛罵媒體的嗜血,可是卻隱隱約約的放縱『九把刀親衛隊』四處用不雅的言語攻擊陳同學,攻擊五位評審,這樣不奇怪嗎?
      是啦,他是要後援會收斂一點;但是那是因為評審季季被人心情不好,所以不想去第二次評選會。如果季季願意去呢?是不是還是繼續讓他的後援會繼續攻擊人呢?
     
      要知道,九把刀是網路慣用者,對於網路生態非常了解,也對於鄉民的一舉一動也很清楚。所以他要操弄網路的鄉民是很簡單的事情。還有,他是東海社會學研究所碩士。
      他的所作所為,給我感覺是一種完全不信任大人們制定的法律,自己採取私刑的方式小鬼。
      一個三十幾歲的小鬼……
      我現在非常贊同孔子說的:『三人行必有我師』。
      如果今天這件事情發生在我身上(雖然永遠不會發生),我想我會做的比九先生還好。

    回覆刪除
  6. 偶想...偶不是熊貓..偶其實很討厭熊貓..熊貓森林這個名字偶也粉討厭...orz

    回覆刪除
  7.   因為一時不察,『龍貓森林』變成了『熊貓森林』了,抱歉抱歉^^|||
      現在已經修正。

      還有,不管是不是九把刀的親衛隊,也先把九把刀的說法放一邊,想一想,推理一下,他為什麼不提出告訴?他為什麼要用網路來毀掉一個高中生?
      先仔細想想這個命題,在指摘我為什麼要替陳同學說話。

    回覆刪除
  8. 我是路人 希望能回答您的一些疑點
    九把刀是在經過幾封跟陳生的 email 往返之後
    由陳生告知他早就報名了文學獎
    在得獎名單公佈之後
    聯絡主辦單位不果
    才決定親自去跟陳生面談
    選在學校見面

    九把刀的確有保護學生
    不把事情鬧大的誠意
    事情會鬧上報紙
    你應該已經知道是陳生家人的決定
    因為蘋果日報打電話給九把刀想要採訪
    他才決定要把事情貼上自己的 blog
    反正都要見報了
    他才講出來

    如果你有興趣了解這整件事的過程
    你可以去九把刀的網站讀一下他的記述

    或許你會覺得那只是一面之詞
    但是陳生並沒有提供多少他的說法
    如果你能平心靜氣的看九把刀的文章
    或者想要多一些了解
    不妨去看看

    回覆刪除
  9. 我不爽陳生的概念抄襲,也不喜歡九把刀先生,
    去告一個17歲的高中生,你瘋了嗎?

    回覆刪除
  10.   那麼,把個十七歲的少年拖到網路上公審,這就不瘋狂了嗎?
      要知道,九先生可以阻止這件事情的發生與擴大。
      謝謝指教。

    回覆刪除
  11. 是的!你說得沒錯!

    私下用刑永遠比交給司法處理來得恐怖以及不人道!

    不然怎麼會有黑道會把人灌水泥然後丟進東京灣呢?

    所以九把刀說是為了保護高中生的這種說法完全性的不成立!

    回覆刪除
  12. markscat大大
    您蒐集資料也很詳盡
    走法律途徑這個觀點不錯
    不過如九把刀如此聰明之人
    應當知道法律途徑贏面不大
    公幹可能比較爽快吧
    XD

    回覆刪除
  13. 的確,你發這篇文章還真需要些膽量。如果哪天陳姓學生道歉悔過的話……

    今天,「認為有抄襲/沒抄襲」、「兩造處理方式與態度的缺失」等,所有人心
    中都有了基本的立場,信者恆信,婊者恆婊,「試圖說服偏執狂」是徒勞無功的
    舉動。「九把刀欺負高中生」、「死小孩抄襲九把刀」都可省省了。

    去除情緒性的語言與學術用語的賣弄,一切回歸到問題的原點:既然敢拿這篇作
    品去參加文學獎這樣一項公開的比賽,它就必須接受公評。誰去評?五位評審、
    九把刀、你、我,以及成千上萬看過這篇「顛倒」(以及九把刀「語言」)的人
    。所有人都在心中,為兩造判定了對錯——也為其中一方判了個心裡的死刑。

    有人說,「那不是抄襲!」例如五位評審就是。那麼,他們要為他們的決定負責
    。以後任何人遇到季季、朱天心、宇文正等人,第一個反應就是:「喔!就是『
    那個事件』的評審季季嘛!」「喔!就是講過『那句話』的朱天心老師!」至於
    接下來是「熱情相擁」還是「嗤之以鼻」那就難說了,「個人造業個人擔」嘛。

    認為「是抄襲!」的九把刀、朱學恆也一樣,要為他們的決定負責。大眾會因為
    他們的看法、做法而給予好或不好的評價。

    受到最大影響的,不是上述那些公眾人物,而是陳姓學生。他一輩子都會碰到「
    啊!原來你就是那個陳……」有人等著為他加油打氣,也有人等著要他好看。某
    教授可能因此在推薦甄試時替他多加幾分,某老闆也可能因此不錄用他。這不叫
    「群眾暴力」也不叫「群眾公義」,這只是一個可能發生的事實。有人建議他改
    個名會好一點——或許有點道理。只是陳姓學生的母校,自始至終力挺他的新店
    高中,一時三刻內恐怕很難改名了……

    1沒有完整看過「語言」與「顛倒」的人,沒有發言權。看完再說話。

    2你對抄襲的定義是:「一字不改,只把『九把刀』改成『朱學恆』,陳生改成張
    三;其他完全的一字不改,這樣才叫做『抄襲』」。原來如此!只是現在高中生
    比較聰明,知道要「造句重組」,不像小學生只會把人名改改了事……

    3你認為,「不爽就發律師信」是九把刀最佳的應對方式?套句「雍正王朝」的台
    詞:「上天給了你一顆人心,希望你用這顆人心好好想想!」

    回覆刪除
  14. SAM255:
      就以純文學的角度來看,基本上陳同學並沒有文字上的抄襲。概念上的抄襲,基本上,我不是陳同學,我不知道他有沒有看過卡夫卡、奇克果和尼采的文章,也不知道他有沒有看過九先生的小說,這點我不予置評。

      我很反對『沒有看過兩篇文章的人不准說話』這種論調。
      我支持的角度,並不是『陳同學是否有抄襲的嫌疑』,而是『九把刀為什麼不遵循法律途徑』這點。
      就像我說過的,我寫了十多年的小說,看了十多年的小說,我不敢說我是文學家,也不敢說對文學有很深入的了解,我只敢說我小有研究,略有小成。
      陳同學抄襲與否,那並不重要;問題是在於為什麼不走法律途徑?換成老外早就已經按鈴申告了。

      法律和文學,是兩回事。
      提出告訴,並不一定要九把刀出面告,被告人也不一定是陳同學。
      告訴人可以是九把刀所屬的出版社,被告訴人可以是評審,也可以是主辦單位。
      再說,法官的判決可能會是『解散原有評審,招集心一批評審,重新審查文學獎』。
      這樣不是可以比較釐清問題所在?而且陳同學如果真的對自己的小說有信心,又何怕第二度的考驗?
      再說,當時五個評審一致認為沒有問題,換了一批評審,也比我們這些跳梁小丑的看法來的好。
      我是工程師,身為一個工程師,我相信專業。

      而朱學恒,老實說,他對我來說只是一個『奇幻御宅』而已,他的言論,他的批評,他的投票,對我來說一點意義都沒有。

      我不得不說,sam255,你lag了。
      這篇我寫得很早,當時我的概念不是很完整,有空的話看一下我整理的懶人包,那邊我寫的很清楚。

      我依舊堅持我的看法,九把刀,如果你真的那麼痛苦、那麼不爽的話,請提出告訴吧!

    回覆刪除
  15. 「運用文字的人,都知道那是件多麼辛苦與痛苦的工作。」所以你所回應的每一
    個字,都值得(也必須)好好的深思一番。而我在這樣的過程中,也對整個事件
    有了更多的思索角度與方向。

    人的思想,不停隨著時間而有所變化。這篇「不爽就發律師信」發表於2/22,「
    懶人包」發表時間是2/25,概念已經從「不是很完整」到較為完整;我想,隨著
    時間的行進,所有接觸到這件事的人,在吸取各方面的訊息後,「概念也會越來
    越完整」。

    從你所推薦的相關連結,以及2/28所發表「蔣友柏是無敵的」(尤其是末段),
    不知為何,我已經覺得:「沒有什麼好爭執的。」最多就是角度不同、立場不同
    ,大家提出一些意見,並交換一些資訊,如此而已。希望大家不要像我之前一樣
    ,看到標題馬上分泌大量腎上腺素,並強力進行心理自衛機轉。

    雖然你說「陳同學抄襲與否,那並不重要」;但你提到「(純)文學的角度」,
    而且你也浸淫小說十多年了,所以我這個門外漢還是對此點大略討論一下。這兩
    篇作品給我的第一個感覺絕對不是日耳曼唯心主義,而是符號學。所以許多專家
    學者大談「存在與虛無」還有卡夫卡的「蛻變」,我倒想提醒他們談談結構與解
    構、從傅科到德希達,還有胡塞爾跟馬丁‧海德格。

    我曾經面對面問過九把刀:「『語言』是受到符號學的影響吧?『陰莖』與陽具
    崇拜有關?」九把刀明確回答:「是。」至於「顛倒」的作者我則無緣識荊,不
    知他是否接觸過符號學相關書籍,而且該陳姓學生說他看過九把刀所有的書,就
    是沒看過「語言」,所以也只能如你所說:「不予置評。」

    我所說「沒有完整看過『語言』與『顛倒』的人,沒有發言權」,是指討論「是
    否抄襲」這個議題;網路上的「專家」們大喊「有抄」「沒抄」,結果發現他們
    連這兩篇小說都沒看完(或看仔細),令人不由得不大呼:「好歹尊重一下文本
    ,不要無的放矢行不行?」而你所針對的議題是「九把刀為什麼不遵循法律途徑
    」,我們所指涉的不是同一件事。就算沒看過兩篇小說的人,當然也可以對兩造
    的所作所為下價值判斷。

    至於九把刀為何不用法律途徑解決此事,網路大眾早已運用腦力激盪術替他做了
    各種的假設;「希望和緩解決」說、「告不贏並且會遭輿論反撲」說等等,我們
    不是九把刀,不知道他真實的想法為何;只是事件發展至今,他似乎並沒有想用
    法律途徑解決的跡象——甚至公開宣佈絕對不會提告。他如此作為的動機我們無
    從確知,所以可以直接宣告此題無解,討論可以跳過了。

    九把刀應該怎麼做呢?你說:「我依舊堅持我的看法,九把刀,如果你真的那麼
    痛苦、那麼不爽的話,請提出告訴吧!」這句話給我的感覺真的比「九把刀,你
    不爽的話就發律師信吧!」和緩的太多了,但我仍不贊成這種做法。在「抄襲?
    模仿?我看九把刀的戰鬥」這篇你推薦,是你看過和你的想法最接近的文章當中
    ,作者「四十八個德瑞克」已經把「直接控告」後可能的發展情形寫得很清楚了
    ,我的看法跟他一致。雙方該怎麼做會比較好,我也贊成他的意見。此外,「無
    人島的廣播電台」:「九把刀的被抄襲事件:我投『改寫』一票」也剖析的極為
    中肯,我想,社會大眾的「概念也會越來越完整」。至於某報紙媒體「猛爆」的
    內容……嗯,「爾曹身與名俱滅,不廢江河萬古流」!

    「法律和文學,是兩回事」;而文學上的問題必須用到法律去解決,毋寧是一種
    悲哀。法律真的能解決文學的問題?我不相信。在現今「芒果日報」當道的情況
    下,原告是九把刀、經紀人或出版社(甚至路人甲),被告是陳姓學生、評審或
    主辦單位(甚至是郝市長),在媒體「處理」後,是沒有差別的:原告與被告大
    輸,「芒果日報」大贏。現今不就是如此嗎?該份報紙事後曾向九把刀道歉,承
    認報導失實,有多少人看到這個消息?

    「法官的判決可能會是解散原有評審,招集新一批評審重新審查」?大哥,您學
    工的,怎麼比我學文的還浪漫啊?「依法論法」,「沒有規矩,無以成方圓」這
    當然是對的,五個評審決定獎給誰就是給誰了——這個「第二度的考驗」豈不摑
    第一次這五位評審響亮的耳光?萬一「換了一批評審」仍有爭議,是否要繼續換
    下去(換N次,N→∞)?

    我不是工程師,但我也相信專業。評審怎麼說怎麼好——不過,他們評審的結果
    要接受公評就是了——這是公開的活動嘛!評審接下了這個工作,拿了評審費,
    憑的是他們幾十年的「專業能力」——賭上的,是他們幾十年的名聲。
    「NEKOB-log-E」那篇「所謂的善意與戰鬥——九把刀被抄襲事件的感想」義憤
    填膺大罵陳姓學生「人不要臉,天下無敵」,我倒覺得無須如此氣憤;九把刀讀
    者群當中,有許多人年齡與陳姓學生相似,會「陪他一輩子」。想想,這真是件
    「恐怖」的事啊!

    你說「九把刀沒有錯,只是詭異而且怪而已」;既然如此,那就讓我們攤攤手,
    笑一下,希望這件事能朝向良好方面去發展。

    回覆刪除
  16.   是的,我很浪漫。
      如果法官的決議是更換評審的話,第一批的評審也沒有什麼好說的。
      前提是要法官做出這樣的判決才可能,再提出告訴之前,基本上,法官是採取不告不理。
      就好像薛爾丁格的內褲一樣,在鐵壁短裙被掀開之前,沒人知道裙子下面是什麼。

      對於這件事,大家都可以發表意見,但是不能流於義氣之爭。
      不能說些粗魯的話,因為畢竟我們不是九把刀,也不是陳同學,更不是評審團。我們只能對於我們所知道的、所認同的去發表意見。
      至於有沒有抄襲,或是誰對誰錯,這都不是我們所能說得清楚的。
      像我們這些旁觀者,也別說誰挺誰了,就在旁邊看戲吧!
      謝謝您的指教。

      

    回覆刪除
  17. 寫的真好,說出了我心中的想法。從事情開始被炒作,我就納悶為什麼口中說著「不想提告傷害對方」的九把刀,卻在網路上大加撻伐?這樣對方傷害就會比較小嗎?九把刀的腦袋,真的不是我能理解的。我沒看過九把刀的作品,可是因為這件事,我會拒絕看他的作品,反正世界上的作品這麼多,要是人品不好的話,我是不想接觸的。

    回覆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