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前篇的文章中,我確實很激動。
那是從讀者的角度來看,這次,我要從作者的角度來告訴大家,我有多麼痛恨出版社這一行。
今天我去看了一下金石堂,確實有很多台灣的作家寫的書,而且也有很多出版社出版台灣的作家的書。
但,放在入口處的書,依舊都是外國人寫的書。
而台灣人寫的書,依舊是那種教你怎麼賺錢的書。
就算有很多台灣作家寫得書,但……
被退稿的作家又有多少呢?
經由我個人不正確的統計資料來看,已經出書的作家數目平方之後,再做一次立方,就是被退稿的作家數目。
一將功成萬骨枯啊~~老兄。
整個出版業可以分成三塊,出版社決定要發什麼樣的書,印刷業負責印刷所有的書,最後,書本到我們手上的, 就是書局。
不過,書局這一塊,我比較喜歡稱之為『通路』。
畢竟,你要買一本書,不一定得到書局去買,便利商店也可以買得到,網路書局也可以買得到,甚至大賣場也可以買得到。
在商業行為當中,最接近消費者的,就是『通路』。
是的,要決定哪一本書可以上架,是由『通路』來決定的。
我找不到台灣作者的書,通路得負起一半的責任。
而我們這些讀者,得負起另一半的責任。
通路是依照書本的銷售量來決定哪些書可以上架,哪些書可以放在暢銷書的部份。
爛書也可以上架,真的是我們這些消費者的錯。
然而,絕大多數(不,應該說『全部』)消費者也會說:這關我們什麼事?我們只是找我們自己喜歡的書啊!
對啊!台灣有著兩千萬個受害者……卻沒有一個是加害者。
但是,你們仔細想想,到底是誰決定了我們要看哪些書?
是通路?還是印刷?或者是出版社?
通路只能限制已經出版的文獻,印刷業根本無法限制任何文獻,反正出版社要他們印什麼,他們能說:『喔!郝柏村的書我不能印,我只能李登輝和陳水扁的書。』嗎?
如果哪家印刷業者膽敢這麼說,那他們絕對會在短期內倒閉。
是的,最後大魔王就是出版社。
只有出版社才能決定哪個作者可以出書,哪個作者不能出書。
國外有個名作家做過一個實驗,用他自己的書,卻用另外一個筆名投稿,十間出版社,十間都告訴他不能出這本書。
這是那個作者寫得不好嗎?還是那個作者故意寫得很爛嗎?
不,因為出版社認為,那篇小說寫得太艱澀了,沒有名氣的作家出這本書,沒有任何利基可言。
出版社有權利審稿,如果作家本身的用詞本身就不純熟,那還沒有話可以說;但很多時候都是『編輯不喜歡』,或是因為『你沒有名氣』的話,請問還有誰願意繼續投稿?
還有誰能夠看到那些不世作家所寫得書?有哪個讀者可以感受到那個沒沒無名的作家對於創作的熱情?
出版社出版的書,絕大多數都是『有商業利基』的書。而不是為了承載文化的書。
前篇中,有位朋友提出了很多人,但那都是『這一代的』作家,和九把刀、蔡智恆同期的作家,就連朱少麟也是。
那,除了他們的書呢?接下來呢?新人呢?
或者,在他們同輩當中,是不是有人因為出版社的不識貨,而鬱鬱寡歡一輩子?
梵谷在死前的畫作賣得很差,而且非常差,差到他必須接受他人的接濟才能過活。
但,比梵谷晚幾年出生的畢卡索,他的抽象派藝術沒幾個人看得懂,但他的畫作就像印鈔票一樣,一樣比一樣來的值錢。
然而,梵谷的畫作,只有在他死後才被人所重視。
大仲馬也是,他過世之前,他兒子整理他的遺產,只有幾塊錢而已。但卻在2003的時候,才被法國人接回法國先賢祠(類似台灣的忠烈祠)安葬,和同期的雨果和左拉共享榮耀。
但現在,誰能說梵谷不是天才?誰能說大仲馬寫得小說很爛(呃……我算不算?因為他的那本三劍客,如果我是當時的法國人,也會覺得他寫得很爛!^^a)?
好,那是過往的例子,就以現代來說,女神卡卡在成名之前,碰過不少閉門羹,甚至從唱片公司回家的路上哭了出來。
不過,幸運的是,女神卡卡不是活在十九世紀,而活在有Youtube的現代,藉由Youtube的協助,她才有今天的地位。
人啊~~從歷史上學到的教訓就是:永遠學不到教訓。
一將功成萬骨枯,這是我投稿多次之後,所明白的真諦。
我投得稿子,只是給那些有名氣的作家成名的養分而已。
我是這樣,那還有很多和我同樣做著作家夢的作家,有幾個能夠真的成名呢?
角川書局經常舉辦輕小說比賽,但第一屆的得獎者有誰?
銀賞被風聆的<<馬桶上的阿拉丁>>給拿走。
但風聆之前就已經是作家了,出了好幾本書,像是『神啊!歐巴桑』,還有其他我記不住的書名。
而我,則是連初選都過不了。
在那之後……
我沒有心灰意冷,我還是想要參加,不過每年因為工作忙碌,導致我的小說難產,所以來不及交稿^^a
我期望的平台,是每個人都有十五分鐘成名的機會,每個人都有機會把自己的作品給大家看。
拙劣也好,不成熟也好,只要那個作家願意寫,那就是無價的寶物,那就是文學的一種。
到日本的Pivx上去看,你會看到很多看來很像小學生畫得畫作,或是很拙劣的畫作。
當然也有很精細的,畫工很漂亮、很完美的插畫。
但他們有機會讓大家看到自己的畫作,有機會成名十五分鐘。
台灣呢……
唉~~
別提了,提了就令人傷心難過。
在我的烏托邦裡,我期望的是沒有遺珠之憾,不需要因為不切實際的『市場考量』,也沒有個人喜好的問題,更沒有任何的審核、任何的阻礙,公平的讓所有有志於創作的作家、歌手以及畫家,有機會揮灑自己的作品的機會。
簡單來說,就是要拉近作者和讀者的距離,讓這個社會不會有遺珠之憾。
我們不是活在梵谷、大仲馬那種十九世紀的時代,我們活在女神卡卡的時代,所以,出版自己的小說……
不,我不該說是『出版』,而是『公開』自己的作品的機會,比十九世紀來的多。
在十九世紀,要『公開』一份作品,是需要消耗資源的工作,到消費者手上的,都是實體的書本。
但在二十一世紀裡,我們有了『網路』這種東西,我們可以在網路上公開自己的作品;消費者所需要付出的代價,只有消耗他們的『時間』來閱讀創作者的作品。
所以,當『公開』的成本降低之後,我們還需要出版社的審核嗎?我們還需要讓出版社告訴我們,我們應該閱讀哪些文獻嗎?在這個網路的世界裡,我們還要被當成飼料雞一樣餵食多久?
我們還要讓出版社壟斷多久?
所以,我真心的認為,我不該去燒掉出版社;而是每天照三餐去拜,祈禱出版社趕快倒光光。
附註:
我只看過『進擊的巨人』第一集而已,看過之後,我就已經知道整篇故事的核心了。
就是超人奧特曼和怪獸打來打去的漫畫而已(作者本身也這麼說)。
既然已經知道了作者想要告訴我什麼,所以我也就沒有動力追下去了。 與其花時間看摔角,我寧可把時間花在『魔王勇者』和支倉凍砂說:『我討厭不切實際的作者,更討厭腳踏實地的魔王』這種評論的小說上頭。
所以,別聽信台灣那些喇叭嘴說什麼『這篇漫畫是日本軍國主義復辟』那種鬼話。
那些喇叭嘴……
算了,還是別做人身攻擊好了
6/30/2013
6/29/2013
出版社?最好全部倒光光算了!省得我得花汽油和火柴的錢去放火燒。
我不否認,我對出版社的憎恨,完全出自於個人恩怨。
如果可以,我想要開一個平台,讓所有獨立作家,或是新手作家可以公開以及販售他們作品的平台。
省得每次逛書局的時候,都有想要放火燒了所有出版社的衝動。
不知道大家有沒有逛書局的習慣?
你們到書局都是看些什麼樣的書?
我是不知道普羅大眾喜歡看什麼樣的書,但我認為,台灣被稱為文化沙漠,絕對不是因為沒有人創作的原因。
而是我們閱讀的東西,全被『出版社』給壟斷了。
上面這張照片,和之後的照片,都是我從台北火車站的誠X書局(……台北火車站裡頭,就只有一間書局。)拍下的。
看出什麼問題來了嗎?
談判力?求職大作戰?英語心得完全攻略????用造句來學日文????Google英文強孝學習法?????????????
混蛋!台灣出版社出版的,只剩下怎麼在職場生存、怎麼和人溝通,怎麼『快快樂樂』、『無痛苦』學語言嗎?
當你打開之後,你會更加火大。
上圖是我自己定義的閱讀區域。
目前市面上用來騙錢的書,大多都是這麼誇張。
一本兩百多頁,外加超級拙劣的插畫(甚至是用微軟裡頭的插圖),天地各佔了兩、三公分,右牆左璧也給我來個兩公分;內文如果密密麻麻也就算了,但而文中的字體,以市面上免費/收費的office程式,大約18Pt到20pt的字體。
這種爛書,出版社竟然有臉開價兩百塊。
簡直就是暴利!
從內容來看,推理小說全部都被日系、美系的作家給壟斷;敘事性的小說也只有歐美的小說,輕小說清一色都是日本人的作品,更別提漫畫了
雖然『Life of Pi』的電影是李安當的導演,拍攝地點也在台灣,但小說原著是個老外。
好不容易看到台灣作家出的書,靠!清一色都是介紹旅遊、美食的書。
台灣沒有寫推理小說的人嗎?沒有寫輕小說的人嗎?沒人會畫漫畫嗎?台灣人只會旅遊和貪吃嗎?
不,這種會寫小說的人才到處都是。
但台灣的出版社絕對不會用台灣本土的小說。
為啥?
出版社會告訴你:『因為不賣啊!』
唯一大量起用台灣作家的市場,只剩下言情小說這一塊堡壘。
為什麼?
因為出版社認為,歐美系的言情小說,激烈到根本不是言情,而是煽情小說了!
我是很久沒有去看言情小說了,不過聽說現在的言情小說,和歐美系的一樣煽情。
科技類書籍呢?
如果你看得懂英文的話,那我勸你就不要買中文版的。
因為台灣的出版社,大多都只有那些什麼『快快樂樂』 、『無痛苦』、『二十四小時學會』學程式語言的書。
提到科技書,我給大家一個選書的技巧。
只要看到是台灣的出版社(例如:松X、OOO實驗室)出的,頁數超過四百頁,定價超過五百塊的,到圖書館去借就好了。
因為越厚越不值錢,也沒有收藏的價值,軟體改版之後,那些全變成了可回收垃圾。
那還是軟體,硬體的話……
唉~~
簡單的來說吧!二十年前,錯誤百出的一本電路學,在改了N版,出了N刷之後,到現在還是錯誤百出。
我不是想要推行什麼本土文學,而是……
我說真的,如果九把刀願意把他一篇小說,用我的名字來投稿的話,我可以用我爺爺的名譽作為賭注,不管投個幾百家出版社,肯定會被退得亂七八糟。
電子稿就還好,更別提手寫稿了,我連我爸的名譽一起賭上去,我敢說,手寫稿編輯肯定只看,中間和尾巴連看都不看就把我給退了!
電子稿的話,編輯可以按下Ctrl+END,就可以跳到最尾端了,手寫稿還得用翻的……
出版社壟斷了我們的閱讀空間,壟斷了我們應該知道的,以及我們不該知道的一切。
然而判斷的標準卻是『出版社是否能夠賺錢』。
『要出書就出書,不要在那邊牽拖出版社!』
這是某位出版社編輯對我嗆的一句話。
當下只覺得說一語便俗,我也不好回嗆回去。
不過,現在我想要對那隻貓說:
『老大,如果我是以作者的身份反對出版社,那我自然理虧,因為我也想加入這一環;但我就算換成讀者的身份,看到市面上充斥的一堆根本沒有閱讀的必要得書籍,讓我更加的痛恨出版社這種行業。』
那,到底有沒有台灣的作家寫的小說,放在書局最顯眼的地方?
有。
九把刀、蔡智恆。
除了他們以外呢?
沒了。
好像台灣就只剩下九把刀和蔡智恆兩個作家而已。
雜誌呢?
唉~~
雜誌更別提了。
商業雜誌全都是一堆為企業主服務的雜誌,全都在告訴求職者,千萬不要鋒芒畢露,忍一時風平浪靜,退一步海闊天空,窮死是你家的事,絕對不是你雇主的錯。
服飾雜誌被韓國、日本和歐美全部侵佔;運動也只關心美國的賽程;科普也只剩下外國的中文版。文學類也是被一堆老頭子所佔據。
我最討厭的就是有人說:那是你沒有好好觀察。
我告訴你,我沒有多少時間看書,所以常年來逛書局的時候,我學習到一個技能:如何挑書的技能。
只要打開書,字體超過18pt的,就直接把那本書放下去吧!
只要有膠套的,還是最好放下去。因為你永遠不知道會得到什麼樣的『驚奇』。
還有,從封面和標題就可以看得出來,這本書有沒有看得價值。
除非你想學語言,那就不要碰語言的書;除非你真的很笨,需要有人告訴你怎麼賺錢,需要有人告訴你怎麼投資股票(換個角度來看,如果寫這本書的人真的會投資股票,那他還要寫書嗎?他還會真的和你分享他的經驗嗎?) ,不然只要看到那種書,那也不用看了。
不過,九把刀的例外。
我不敢看九把刀的書,就連封面我都不敢看。
因為我怕被他告。
就算他不告我,我也很害怕看到有個三十幾歲的男人,在自己的部落格哭訴有人抄襲他的作品。
然後某個不知道怎麼賺錢來養家的朱姓男子,在自己的部落格上對九把刀『情義相挺』。
很噁心。
就我的觀察:中文的作家,只有到金庸為止。金庸之後,中文作家寫的小說,全都消失在出版社的壟斷之下;只有名人、有名氣的人才有可能獲得出版社的青睞,其他的全死光了!
就連某個不知道怎麼養家的朱姓男子,他早年開的『奇幻基金會』,出版的也全都是老外的書。好像台灣人不會寫奇幻小說似的。
小野、張大春確實是個文豪,不過他寫得、看得書,全都是上一代的書;也因為上一代的書,確實有學問,所以他們才能被稱為文豪。
而這一代竟然只剩下九把刀和蔡智恆了;那下一代呢?總不能只靠張大春、九把刀和蔡智恆一直撐下去吧!
不,我們還有小S!她的牙套和懷孕日記,到現在找找應該還有。
我想要表達的是,在台灣,文化沙漠絕對不是現在式、未來式,就連現在進行式也不是。
而是過去式。
所以,就算台灣的出版業全部倒光,台灣也不會是文化沙漠,也絕對不會被大陸壟斷。
因為把台灣搞成文化沙漠的,就是出版業自己本身!在台灣搞言論壟斷的,也是出版業自己本身。
因為出版社有權利選稿、挑稿,也有權利壓稿,說出各種不同天花亂墜的說法,說你的稿子不能用,或是押著作家的稿子不出版,或是挑新手作家的毛病。
但他們為什麼要這麼做?
這還用說嗎?
出版社也是要求生存的,開公司就是要賺錢的!出版一本書,從校稿、排版、封面製作、行銷,到書局上架,這些都是要錢的!
所以,從一個作者的角度來看,我確實無法對出版社這種作法有任何異議。
如果我開一間出版社的話,我也會從商業角度去看。
然而,我現在是以一個讀者的身份去看全球的出版業, 我發覺,出版業完成了他們階段性的任務,現在他們可以壽終正寢了。
繼續讓他們活著,只會讓人們越來越不願意創作,越來越不願意看書。
因為都是一堆很無聊,買了也只是浪費錢、浪費資源,看了也會傷眼的書。
你能想像我拿著信用卡,想要買幾本書,大肆採購的時候,卻只能在書局不斷地繞,不斷地繞,不斷地繞……繞樹三匝,無枝可棲的痛苦和憤怒嗎?
每次逛書局,我都有想要放火燒掉全台灣出版社的衝動。
包括貓頭鷹出版社也在裡頭。
為什麼連這家小出版社也在裡頭?
不為什麼,遷怒而已。
因為他們以為我們讀者是什麼? 只是準備考試的動物?還是成天瘦身的動物?或者,我們是不懂什麼都不懂的白痴?
丟出這些垃圾,我們就要買單嗎?
……
不,除了我以外,台灣確實很多人都會買單。
因為台灣人就是這種人。
恐懼著自己不懂和人溝通,恐懼著不知道怎麼在職場生存,恐懼著自己的身材很爛,恐懼著我們在語言上沒有國際競爭力。
我們一直活在媒體告訴我們的恐懼當中,卻沒有智慧跳脫出這種恐懼,所以我們才需要別人來告訴我該怎麼做。
行文至此,我開始懺悔了。
我不該怪出版社壟斷我們的閱讀空間,該怪得,是我們這些讀者的生活太過於空虛、寂寞、冷。
造成文化沙漠的,不是出版社,而是我們這些讀者。
因為我們是豬,不管是垃圾還是大便,我們都會照單全收,吃大便吃得津津有味的。所以造成了出版社的誤判,以為垃圾和大便有很大的市場,所以才會出一堆垃圾和大便出來。
……
我去你的!最好是這樣。
出版業和新聞業,就和醫院一樣,看似商業行為,但實際上卻需要極為的道德操守。
醫院就不用提了, 你最好祈禱遇到一個不會以賺錢為目的的醫院。
新聞業需要的道德觀念,要比其他產業來的高,不能以個人自身的喜好來作為新聞稿的中心,也不能以新聞社的老闆的喜好當作準則,必須要以求真、求實為最高準則,而不能以商業導向為主。
三民自就不用說了,那根本就是民進黨黨報,吃著民進黨奶水長大的媒體。
近年來,聯合報系和中國時報也逐漸往商業上靠攏。
所以當年我才反對蘋果日報入台。
出版業不像新聞業,需要高潔的風骨,但也必須要有『為天地立心、為生民立命,為往聖繼絕學,為萬事開太平』的情操去經營。
賺錢當然是其中的一環,但出版業承載著的,是過去、現在以及未來的文化載體,如果就以商業考量的話,那我們將不會有文化,我們的文化將會越來越淺碟。
搞錢的方式很多,金塊就放在那邊,只看你有沒有膽識冒著有可能被金塊砸死的可能性(風險還不小喔~~),去拿那堆金礦。
但台灣……不,全球的出版業,根本不想去拿那堆金礦,相反地,他們只願意抱著愚人金過活,反正他們能活下去就好,他們哪管讀者有沒有文化?
我個人認為,就像上頭我說過的,出版業已經是一種黃昏產業,他們已經完成了他們階段性的任務,接著他們可以壽終正寢了。
取而代之的,則是網路出版平台業。
網路出版平台業,他們只要負責主機的費用就好,然而這些費用,可以用廣告以及和作者分攤收費閱讀的部份來彌補。
確實,著作權是一個很大的疑慮,誰知道會不會有人盜版作者的小說?或是下載了這本小說的格式之後,分享給他的朋友。
那我想問你,如果只出實體本的話,會不會有人盜版?或是把買來的書送給朋友?借給朋友?
難道出版社會想要在實體本裡頭放炸藥,當閱讀期限到了的時候,炸藥會自動爆炸,當讀者想要再看一次的時候,得重新買一本?
很荒謬,對吧!
DRM就是這麼荒謬的事情。
那該怎麼辦?
我以作者的身份告訴你:關我屁事。
要盜版就盜版啊!要抄就抄啊!寫的人是我,有種繼續抄下去啊!
我看你要怎麼補那些伏筆。
只有能夠繼續寫下去的,才是真正的作者。
要二次創作、要致敬,要作成H本也可以啊!
我唯一的條件就是:免費拿一本來給我。
著作權沒關係嗎?
我說啊~~
身為一個作家,會自然而然的去創作,會自動自發的去創作,不是為了錢,而是這是我們生存的方式,如果要一個創作者不去創作,那等於要人不用呼吸一樣痛苦。
創作者創作出來的東西,對真正的創作者來說,只是呼吸作用之下,吐出來的二氧化碳而已。
你認為二氧化碳值多少錢?如果一斤一塊錢的話,我每天都可以吐個好幾斤給你。
簡單的來說,實體本會遇到的問題,電子本也會遇到。只是困難和簡單的差別而已。
但,那又怎樣?
出版社老闆壓根就沒有那種『為天地立心、為生民立命,為往聖繼絕學,為萬事開太平』的情操。
只想著維護自己的權益,繼續壟斷著整個出版業,繼續丟一堆垃圾、大便出來,看著我們這些豬吃那些大便、垃圾吃得津津有味的樣子。
給出版社老闆:怕燙就不要進廚房。
給讀者大眾:有點自己的想法好不好?別老是吃那些垃圾和大便,而且還吃得津津有味的。
給郝明義:放心,你的大塊文化倒了,會有其他週刊補上的。你不用太擔心。
給貓頭鷹出版社的社長:對你的出版社,只是很純粹的遷怒而已。
不過你的態度確實也惹火我了。
如果可以,我想要開一個平台,讓所有獨立作家,或是新手作家可以公開以及販售他們作品的平台。
省得每次逛書局的時候,都有想要放火燒了所有出版社的衝動。
不知道大家有沒有逛書局的習慣?
你們到書局都是看些什麼樣的書?
我是不知道普羅大眾喜歡看什麼樣的書,但我認為,台灣被稱為文化沙漠,絕對不是因為沒有人創作的原因。
而是我們閱讀的東西,全被『出版社』給壟斷了。
上面這張照片,和之後的照片,都是我從台北火車站的誠X書局(……台北火車站裡頭,就只有一間書局。)拍下的。
看出什麼問題來了嗎?
談判力?求職大作戰?英語心得完全攻略????用造句來學日文????Google英文強孝學習法?????????????
混蛋!台灣出版社出版的,只剩下怎麼在職場生存、怎麼和人溝通,怎麼『快快樂樂』、『無痛苦』學語言嗎?
當你打開之後,你會更加火大。
上圖是我自己定義的閱讀區域。
目前市面上用來騙錢的書,大多都是這麼誇張。
一本兩百多頁,外加超級拙劣的插畫(甚至是用微軟裡頭的插圖),天地各佔了兩、三公分,右牆左璧也給我來個兩公分;內文如果密密麻麻也就算了,但而文中的字體,以市面上免費/收費的office程式,大約18Pt到20pt的字體。
這種爛書,出版社竟然有臉開價兩百塊。
簡直就是暴利!
從內容來看,推理小說全部都被日系、美系的作家給壟斷;敘事性的小說也只有歐美的小說,輕小說清一色都是日本人的作品,更別提漫畫了
雖然『Life of Pi』的電影是李安當的導演,拍攝地點也在台灣,但小說原著是個老外。
好不容易看到台灣作家出的書,靠!清一色都是介紹旅遊、美食的書。
台灣沒有寫推理小說的人嗎?沒有寫輕小說的人嗎?沒人會畫漫畫嗎?台灣人只會旅遊和貪吃嗎?
不,這種會寫小說的人才到處都是。
但台灣的出版社絕對不會用台灣本土的小說。
為啥?
出版社會告訴你:『因為不賣啊!』
唯一大量起用台灣作家的市場,只剩下言情小說這一塊堡壘。
為什麼?
因為出版社認為,歐美系的言情小說,激烈到根本不是言情,而是煽情小說了!
我是很久沒有去看言情小說了,不過聽說現在的言情小說,和歐美系的一樣煽情。
科技類書籍呢?
如果你看得懂英文的話,那我勸你就不要買中文版的。
因為台灣的出版社,大多都只有那些什麼『快快樂樂』 、『無痛苦』、『二十四小時學會』學程式語言的書。
提到科技書,我給大家一個選書的技巧。
只要看到是台灣的出版社(例如:松X、OOO實驗室)出的,頁數超過四百頁,定價超過五百塊的,到圖書館去借就好了。
因為越厚越不值錢,也沒有收藏的價值,軟體改版之後,那些全變成了可回收垃圾。
那還是軟體,硬體的話……
唉~~
簡單的來說吧!二十年前,錯誤百出的一本電路學,在改了N版,出了N刷之後,到現在還是錯誤百出。
我不是想要推行什麼本土文學,而是……
我說真的,如果九把刀願意把他一篇小說,用我的名字來投稿的話,我可以用我爺爺的名譽作為賭注,不管投個幾百家出版社,肯定會被退得亂七八糟。
電子稿就還好,更別提手寫稿了,我連我爸的名譽一起賭上去,我敢說,手寫稿編輯肯定只看,中間和尾巴連看都不看就把我給退了!
電子稿的話,編輯可以按下Ctrl+END,就可以跳到最尾端了,手寫稿還得用翻的……
出版社壟斷了我們的閱讀空間,壟斷了我們應該知道的,以及我們不該知道的一切。
然而判斷的標準卻是『出版社是否能夠賺錢』。
『要出書就出書,不要在那邊牽拖出版社!』
這是某位出版社編輯對我嗆的一句話。
當下只覺得說一語便俗,我也不好回嗆回去。
不過,現在我想要對那隻貓說:
『老大,如果我是以作者的身份反對出版社,那我自然理虧,因為我也想加入這一環;但我就算換成讀者的身份,看到市面上充斥的一堆根本沒有閱讀的必要得書籍,讓我更加的痛恨出版社這種行業。』
那,到底有沒有台灣的作家寫的小說,放在書局最顯眼的地方?
有。
九把刀、蔡智恆。
除了他們以外呢?
沒了。
好像台灣就只剩下九把刀和蔡智恆兩個作家而已。
雜誌呢?
唉~~
雜誌更別提了。
商業雜誌全都是一堆為企業主服務的雜誌,全都在告訴求職者,千萬不要鋒芒畢露,忍一時風平浪靜,退一步海闊天空,窮死是你家的事,絕對不是你雇主的錯。
服飾雜誌被韓國、日本和歐美全部侵佔;運動也只關心美國的賽程;科普也只剩下外國的中文版。文學類也是被一堆老頭子所佔據。
我最討厭的就是有人說:那是你沒有好好觀察。
我告訴你,我沒有多少時間看書,所以常年來逛書局的時候,我學習到一個技能:如何挑書的技能。
只要打開書,字體超過18pt的,就直接把那本書放下去吧!
只要有膠套的,還是最好放下去。因為你永遠不知道會得到什麼樣的『驚奇』。
還有,從封面和標題就可以看得出來,這本書有沒有看得價值。
除非你想學語言,那就不要碰語言的書;除非你真的很笨,需要有人告訴你怎麼賺錢,需要有人告訴你怎麼投資股票(換個角度來看,如果寫這本書的人真的會投資股票,那他還要寫書嗎?他還會真的和你分享他的經驗嗎?) ,不然只要看到那種書,那也不用看了。
不過,九把刀的例外。
我不敢看九把刀的書,就連封面我都不敢看。
因為我怕被他告。
就算他不告我,我也很害怕看到有個三十幾歲的男人,在自己的部落格哭訴有人抄襲他的作品。
然後某個不知道怎麼賺錢來養家的朱姓男子,在自己的部落格上對九把刀『情義相挺』。
很噁心。
就我的觀察:中文的作家,只有到金庸為止。金庸之後,中文作家寫的小說,全都消失在出版社的壟斷之下;只有名人、有名氣的人才有可能獲得出版社的青睞,其他的全死光了!
就連某個不知道怎麼養家的朱姓男子,他早年開的『奇幻基金會』,出版的也全都是老外的書。好像台灣人不會寫奇幻小說似的。
小野、張大春確實是個文豪,不過他寫得、看得書,全都是上一代的書;也因為上一代的書,確實有學問,所以他們才能被稱為文豪。
而這一代竟然只剩下九把刀和蔡智恆了;那下一代呢?總不能只靠張大春、九把刀和蔡智恆一直撐下去吧!
不,我們還有小S!她的牙套和懷孕日記,到現在找找應該還有。
我想要表達的是,在台灣,文化沙漠絕對不是現在式、未來式,就連現在進行式也不是。
而是過去式。
所以,就算台灣的出版業全部倒光,台灣也不會是文化沙漠,也絕對不會被大陸壟斷。
因為把台灣搞成文化沙漠的,就是出版業自己本身!在台灣搞言論壟斷的,也是出版業自己本身。
因為出版社有權利選稿、挑稿,也有權利壓稿,說出各種不同天花亂墜的說法,說你的稿子不能用,或是押著作家的稿子不出版,或是挑新手作家的毛病。
但他們為什麼要這麼做?
這還用說嗎?
出版社也是要求生存的,開公司就是要賺錢的!出版一本書,從校稿、排版、封面製作、行銷,到書局上架,這些都是要錢的!
所以,從一個作者的角度來看,我確實無法對出版社這種作法有任何異議。
如果我開一間出版社的話,我也會從商業角度去看。
然而,我現在是以一個讀者的身份去看全球的出版業, 我發覺,出版業完成了他們階段性的任務,現在他們可以壽終正寢了。
繼續讓他們活著,只會讓人們越來越不願意創作,越來越不願意看書。
因為都是一堆很無聊,買了也只是浪費錢、浪費資源,看了也會傷眼的書。
你能想像我拿著信用卡,想要買幾本書,大肆採購的時候,卻只能在書局不斷地繞,不斷地繞,不斷地繞……繞樹三匝,無枝可棲的痛苦和憤怒嗎?
每次逛書局,我都有想要放火燒掉全台灣出版社的衝動。
包括貓頭鷹出版社也在裡頭。
為什麼連這家小出版社也在裡頭?
不為什麼,遷怒而已。
因為他們以為我們讀者是什麼? 只是準備考試的動物?還是成天瘦身的動物?或者,我們是不懂什麼都不懂的白痴?
丟出這些垃圾,我們就要買單嗎?
……
不,除了我以外,台灣確實很多人都會買單。
因為台灣人就是這種人。
恐懼著自己不懂和人溝通,恐懼著不知道怎麼在職場生存,恐懼著自己的身材很爛,恐懼著我們在語言上沒有國際競爭力。
我們一直活在媒體告訴我們的恐懼當中,卻沒有智慧跳脫出這種恐懼,所以我們才需要別人來告訴我該怎麼做。
行文至此,我開始懺悔了。
我不該怪出版社壟斷我們的閱讀空間,該怪得,是我們這些讀者的生活太過於空虛、寂寞、冷。
造成文化沙漠的,不是出版社,而是我們這些讀者。
因為我們是豬,不管是垃圾還是大便,我們都會照單全收,吃大便吃得津津有味的。所以造成了出版社的誤判,以為垃圾和大便有很大的市場,所以才會出一堆垃圾和大便出來。
……
我去你的!最好是這樣。
出版業和新聞業,就和醫院一樣,看似商業行為,但實際上卻需要極為的道德操守。
醫院就不用提了, 你最好祈禱遇到一個不會以賺錢為目的的醫院。
新聞業需要的道德觀念,要比其他產業來的高,不能以個人自身的喜好來作為新聞稿的中心,也不能以新聞社的老闆的喜好當作準則,必須要以求真、求實為最高準則,而不能以商業導向為主。
三民自就不用說了,那根本就是民進黨黨報,吃著民進黨奶水長大的媒體。
近年來,聯合報系和中國時報也逐漸往商業上靠攏。
所以當年我才反對蘋果日報入台。
出版業不像新聞業,需要高潔的風骨,但也必須要有『為天地立心、為生民立命,為往聖繼絕學,為萬事開太平』的情操去經營。
賺錢當然是其中的一環,但出版業承載著的,是過去、現在以及未來的文化載體,如果就以商業考量的話,那我們將不會有文化,我們的文化將會越來越淺碟。
搞錢的方式很多,金塊就放在那邊,只看你有沒有膽識冒著有可能被金塊砸死的可能性(風險還不小喔~~),去拿那堆金礦。
但台灣……不,全球的出版業,根本不想去拿那堆金礦,相反地,他們只願意抱著愚人金過活,反正他們能活下去就好,他們哪管讀者有沒有文化?
我個人認為,就像上頭我說過的,出版業已經是一種黃昏產業,他們已經完成了他們階段性的任務,接著他們可以壽終正寢了。
取而代之的,則是網路出版平台業。
網路出版平台業,他們只要負責主機的費用就好,然而這些費用,可以用廣告以及和作者分攤收費閱讀的部份來彌補。
確實,著作權是一個很大的疑慮,誰知道會不會有人盜版作者的小說?或是下載了這本小說的格式之後,分享給他的朋友。
那我想問你,如果只出實體本的話,會不會有人盜版?或是把買來的書送給朋友?借給朋友?
難道出版社會想要在實體本裡頭放炸藥,當閱讀期限到了的時候,炸藥會自動爆炸,當讀者想要再看一次的時候,得重新買一本?
很荒謬,對吧!
DRM就是這麼荒謬的事情。
那該怎麼辦?
我以作者的身份告訴你:關我屁事。
要盜版就盜版啊!要抄就抄啊!寫的人是我,有種繼續抄下去啊!
我看你要怎麼補那些伏筆。
只有能夠繼續寫下去的,才是真正的作者。
要二次創作、要致敬,要作成H本也可以啊!
我唯一的條件就是:免費拿一本來給我。
著作權沒關係嗎?
我說啊~~
身為一個作家,會自然而然的去創作,會自動自發的去創作,不是為了錢,而是這是我們生存的方式,如果要一個創作者不去創作,那等於要人不用呼吸一樣痛苦。
創作者創作出來的東西,對真正的創作者來說,只是呼吸作用之下,吐出來的二氧化碳而已。
你認為二氧化碳值多少錢?如果一斤一塊錢的話,我每天都可以吐個好幾斤給你。
簡單的來說,實體本會遇到的問題,電子本也會遇到。只是困難和簡單的差別而已。
但,那又怎樣?
出版社老闆壓根就沒有那種『為天地立心、為生民立命,為往聖繼絕學,為萬事開太平』的情操。
只想著維護自己的權益,繼續壟斷著整個出版業,繼續丟一堆垃圾、大便出來,看著我們這些豬吃那些大便、垃圾吃得津津有味的樣子。
給出版社老闆:怕燙就不要進廚房。
給讀者大眾:有點自己的想法好不好?別老是吃那些垃圾和大便,而且還吃得津津有味的。
給郝明義:放心,你的大塊文化倒了,會有其他週刊補上的。你不用太擔心。
給貓頭鷹出版社的社長:對你的出版社,只是很純粹的遷怒而已。
不過你的態度確實也惹火我了。
6/03/2013
女人會活的痛苦,別老怪男人不好;有的時候,女人就是會為難女人
引用連結: 小心!妳的危險姊妹淘!
克里斯洛克曾經講過一個笑話:
『當男人在朋友把自己的妻子介紹給他,回去之後那個男人會想:我的老婆一定要和那個女人一樣。
當女人在朋友把自己的丈夫介紹給她,回去之後那個女人會想:我一定要把那個老公搶過來!』
CSI 有一集演的是個十幾歲的單親女孩被殺害的情節,經過抽絲剝繭的調查之後,發現兇手是她的母親。
為什麼?
因為那個母親認為她的女兒在勾引她的男朋友;一氣之下,用鏟子殺了她的女兒,拖到郊外去棄屍。
一直以來,我把這當成笑話和影集來看。而且也認為這是個笑話和影集;還打從心底期望這永遠不會成真,這永遠只是個笑話和影集。
不過,看來並不是這樣。(TAT)
男人永遠都不是傷害女人最深的人;而是在女人的錯覺當中,以為女人的敵人都是男人,只有男人會傷害女人,只有男人會讓女人後悔終身。
……
醒醒吧!小女孩。
如果說男人是野獸,而女人就是獵人。
野獸見到獵物,頂多撲上去咬而已,而且只會在自己肚子餓,或是受到刺激的的時候才會動作。
但獵人會使用陷阱、工具狩獵獵物,讓妳怎麼死的都不知道;而且他們絕對不會是因為飢餓,而是想把妳的頭掛在牆上,或是覺得這樣很有意思而已。
真搞不懂,女人怎麼會把男人當成洪水猛獸?
這麼說吧!
財不露白,就不會有人想要搶妳的錢;或是和妳借錢,有金錢上的糾紛。
肉不露白,就不會有男人說:『是妳穿成那樣,害我有性衝動』。
學會察言觀色,就不會有男人說:是這個婊子惹我,我才給她『扇』下去。
只要以上三件事做好,妳會發覺,男人其實並不會一口吞了你;而且,只要你和男同事有點交情,男人反而會和你分享一些事情。
而且,妳會過得很安全。
--但不保證會不會成為老姑婆。
但是女人呢?
身為男人的立場的我,我並不怎麼適合說這部份,我只能說我聽來的、看來的、『文獻』上有紀錄過得。
女人……總是會為難女人;中國古代的後宮,造就了多少的怨婦,又犧牲了多少女人的性命和青春?
男人的三妻四妾也一樣,鬥來鬥去的,都是女人和女人之間。
這種狀況會有女人辯稱:『這是男人造的孽啊!』
是啊,確實是男人造的孽。
但女人刻意的陷害女人,女人刻意的說別的女人的八卦,女人刻意的搶走別的女人的男友、老公,女人們,妳們又怎麼說?
根據『文獻』(兩性作家的散文、PTT的文章)指出,女主管對男下屬還不至於有什麼不是當的管理;但女主管對女下屬的手段,可以說是五花八門,琳琅滿目。
當然有『上剋下』,就會有『下剋上』;有很多女主管的私生活,被一群三姑六婆說得亂七八糟的。
所以,女人,妳到底在怕什麼?
怕男人欺負妳,就不怕女人欺負妳嗎?還是妳抱持著『她是我的好姊妹,所以她不會害我』這種天真的想法嗎?
相信我,男人從來沒有『他是我的好兄弟,所以他不會害我』的想法;而是『他是我的好兄弟,但不代表他不會害我。』
兩兄弟遇到愛上同一個女人的時候,先是看有沒有先來後到的順序,如果A先認識,先開始交往;那B只會遠遠站在遠方,看著那個女人嫁給了自己的好兄弟。
如果沒有,那就看誰受到青睞了。
男人為了女人而決鬥、反目,已經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
女人如果同時看上一個男人?
我相信這兩個女人,不管以前是多好得姊妹濤,雖然不會打起來……
但肯定會出人命的。
對,表面上那對姊妹濤好像沒怎樣,但兩人私底下卻開始互相勾心鬥角,互扯對方的後腿,說對方的壞話,甚至互相栽贓給對方。
當情報戰已經打不下去了,雙方就開始正式宣戰了。
在情報戰的階段,男人的選擇還會是重要的一個選項;但當兩個女人一開始宣戰,不管男人選哪一個,那個男人都會很倒楣。
別說我胡說八道,從日本出土的文獻『School Day』,就可以證明,男人最好不要腳踏兩條船;不然,你的結局會以『鮮血的始末』這種Dath End為終結。
另一個女人為難女人最好的例子,就是大家說到爛的爛哏:婆媳關係。
婆媳關係的惡化,絕不是因為男人而起;絕對和男人無關。
只是雙方很單純的無法溝通,溝通不良,甚至根本不願意溝通,所引發的戰爭,不只燒毀了婆媳兩人,就連一家子都拖下水。
這能怪誰?怪男人沒有從中調節嗎?
兩個女人的戰爭,男人最好站得遠一點,不然肯定會被轟成砲灰。
更何況,已經開站的兩個女人,哪有可能聽得進男人的話?
做個結論吧!
呃……
女人,別以為所有的男人都會攻擊妳,妳先照照鏡子再說。
還有,別以為所有的女人都是妳的姊妹,推妳入坑的,通常是妳常說的『姊妹』。
克里斯洛克曾經講過一個笑話:
『當男人在朋友把自己的妻子介紹給他,回去之後那個男人會想:我的老婆一定要和那個女人一樣。
當女人在朋友把自己的丈夫介紹給她,回去之後那個女人會想:我一定要把那個老公搶過來!』
CSI 有一集演的是個十幾歲的單親女孩被殺害的情節,經過抽絲剝繭的調查之後,發現兇手是她的母親。
為什麼?
因為那個母親認為她的女兒在勾引她的男朋友;一氣之下,用鏟子殺了她的女兒,拖到郊外去棄屍。
一直以來,我把這當成笑話和影集來看。而且也認為這是個笑話和影集;還打從心底期望這永遠不會成真,這永遠只是個笑話和影集。
不過,看來並不是這樣。(TAT)
男人永遠都不是傷害女人最深的人;而是在女人的錯覺當中,以為女人的敵人都是男人,只有男人會傷害女人,只有男人會讓女人後悔終身。
……
醒醒吧!小女孩。
如果說男人是野獸,而女人就是獵人。
野獸見到獵物,頂多撲上去咬而已,而且只會在自己肚子餓,或是受到刺激的的時候才會動作。
但獵人會使用陷阱、工具狩獵獵物,讓妳怎麼死的都不知道;而且他們絕對不會是因為飢餓,而是想把妳的頭掛在牆上,或是覺得這樣很有意思而已。
真搞不懂,女人怎麼會把男人當成洪水猛獸?
這麼說吧!
財不露白,就不會有人想要搶妳的錢;或是和妳借錢,有金錢上的糾紛。
肉不露白,就不會有男人說:『是妳穿成那樣,害我有性衝動』。
學會察言觀色,就不會有男人說:是這個婊子惹我,我才給她『扇』下去。
只要以上三件事做好,妳會發覺,男人其實並不會一口吞了你;而且,只要你和男同事有點交情,男人反而會和你分享一些事情。
而且,妳會過得很安全。
--但不保證會不會成為老姑婆。
但是女人呢?
身為男人的立場的我,我並不怎麼適合說這部份,我只能說我聽來的、看來的、『文獻』上有紀錄過得。
女人……總是會為難女人;中國古代的後宮,造就了多少的怨婦,又犧牲了多少女人的性命和青春?
男人的三妻四妾也一樣,鬥來鬥去的,都是女人和女人之間。
這種狀況會有女人辯稱:『這是男人造的孽啊!』
是啊,確實是男人造的孽。
但女人刻意的陷害女人,女人刻意的說別的女人的八卦,女人刻意的搶走別的女人的男友、老公,女人們,妳們又怎麼說?
根據『文獻』(兩性作家的散文、PTT的文章)指出,女主管對男下屬還不至於有什麼不是當的管理;但女主管對女下屬的手段,可以說是五花八門,琳琅滿目。
當然有『上剋下』,就會有『下剋上』;有很多女主管的私生活,被一群三姑六婆說得亂七八糟的。
所以,女人,妳到底在怕什麼?
怕男人欺負妳,就不怕女人欺負妳嗎?還是妳抱持著『她是我的好姊妹,所以她不會害我』這種天真的想法嗎?
相信我,男人從來沒有『他是我的好兄弟,所以他不會害我』的想法;而是『他是我的好兄弟,但不代表他不會害我。』
兩兄弟遇到愛上同一個女人的時候,先是看有沒有先來後到的順序,如果A先認識,先開始交往;那B只會遠遠站在遠方,看著那個女人嫁給了自己的好兄弟。
如果沒有,那就看誰受到青睞了。
男人為了女人而決鬥、反目,已經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
女人如果同時看上一個男人?
我相信這兩個女人,不管以前是多好得姊妹濤,雖然不會打起來……
但肯定會出人命的。
對,表面上那對姊妹濤好像沒怎樣,但兩人私底下卻開始互相勾心鬥角,互扯對方的後腿,說對方的壞話,甚至互相栽贓給對方。
當情報戰已經打不下去了,雙方就開始正式宣戰了。
在情報戰的階段,男人的選擇還會是重要的一個選項;但當兩個女人一開始宣戰,不管男人選哪一個,那個男人都會很倒楣。
別說我胡說八道,從日本出土的文獻『School Day』,就可以證明,男人最好不要腳踏兩條船;不然,你的結局會以『鮮血的始末』這種Dath End為終結。
另一個女人為難女人最好的例子,就是大家說到爛的爛哏:婆媳關係。
婆媳關係的惡化,絕不是因為男人而起;絕對和男人無關。
只是雙方很單純的無法溝通,溝通不良,甚至根本不願意溝通,所引發的戰爭,不只燒毀了婆媳兩人,就連一家子都拖下水。
這能怪誰?怪男人沒有從中調節嗎?
兩個女人的戰爭,男人最好站得遠一點,不然肯定會被轟成砲灰。
更何況,已經開站的兩個女人,哪有可能聽得進男人的話?
做個結論吧!
呃……
女人,別以為所有的男人都會攻擊妳,妳先照照鏡子再說。
還有,別以為所有的女人都是妳的姊妹,推妳入坑的,通常是妳常說的『姊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