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2009

1月11日,吸煙者沒人權節

  很無言,真的很無言。
  今天是新版煙害防治法第一天開張的日子,看完可以抽煙的地方之後,我也只能無言以對。
  抽煙不是什麼好習慣,傷身又花錢;但並不能把吸煙者的權利視於無物。
  要抽煙已經被人趕到小房間裡面去抽了,還必須付出健康捐,還得忍受煙盒上面嚇人的文字,請問一下,董氏基金會有考慮到吸煙者的人權嗎?

  真的,我真的提不出一點實際的例子,證明抽煙有什麼樣的好處。除了一種寄託、一種宣洩、一種交際以外,我實在提不出抽煙到底有什麼好的。
  問題是,我就是已經學會抽煙了,一天都會抽掉一包菸。請問一下,我的權利不是權利嗎?

  是的,我可以選擇戒菸。
  但是我不想在因為被人當成公害、被人當成過街老鼠的時候戒菸。因為那並不是出自於我的本意,而是被人強迫的。
  再說,戒菸很容易嗎?不,戒菸不容易。會抽煙的人,一輩子都會懂得怎麼抽煙,一生一世都記得當初抽煙的時候的感覺。
  就算戒了十年菸,只要這時抽了一根,抱歉,所有人都會認為你戒菸失敗,不會去想你已經十年沒有抽煙了。
  單靠意志力是不夠的,需要一些額外的幫助,像是尼古丁貼片、吸劑等等;問題是這些東西都很貴,貴到不吸煙的人無法想像的地步。
  口香糖也可以算是一種,問題是,有糖的口香糖會胖,無糖的口香糖有人會拉肚子(我就是其中之一)。肥胖和腹瀉的問題,請問董氏基金會的人有想過嗎?

  消極的防堵,不如積極的去找出為什麼會有人想要抽煙?為什麼吸煙人口會逐年增加?
  這麼說吧,抽煙是一種消除壓力的方式;可以去跑步、可以去爬山,可以去唱歌、可以去跳舞;但是抽煙是最快的一種方式。
  還有,抽煙對於少年代表的是什麼樣的形象?一種不良少年、壞孩子的形象。所以有些人抽煙會因為想要頹廢、想要學壞(又不敢學的太壞……),所以想要嘗試一些叛逆的形象。
  要降低吸煙人口,就要從這些方面著手;而不是每天碎碎念,念說抽煙會得肺癌、食道癌,會性無能……這些話聽了就煩。更不是要從立法著手,訂定這種違反人權的法案,根本就是違反憲法。
  說到這邊,很奇怪,為什麼沒有學生為了捍衛吸煙者的人權,菸害防治法違憲去抗議?

  吸煙不是個好習慣,不會吸煙的就不要碰。那並不會讓你得到些什麼,相反地,你會覺得很空虛。
  至於會吸煙的人……唉~~
  同志們,認命吧!誰叫這個世界就是這樣呢?就算你自己也無法說服自己,抽煙有什麼好處。所以,認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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